2014 (94)
2015 (139)
2016 (126)
2017 (121)
2018 (72)
2021 (1)
闻乎格案有关人员受“处分”
(诗韵新编,十四寒)
何种护符坚?赤旗绣斧镰。
乌纱旗下保,刃向草民严。
第二句故意孤平,以示缺(公)平。古人有”拗背字句格“,常用于鸣不平之事,此处试用之。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2-01/doc-ifxnzanm3898969.shtml
参与呼格案的司法人员涉案27人,最多是行政记大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参与刑讯逼供和造假的相关警务人员均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