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democracy),翻译的相当洽当,含义为民众当家作主。民主有广义的民主和狭义的民主之分。狭义的民主专指民主选举制度。广义的民主包括民众的民主权利和民主选举制度。我认为狭义的民主是相当不妥的提法。本文中的民主专指广义的民主,因为它包括了民主最本质的东西,既民众是社会的主人。
怎样才是社会的主人?社会的主人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享有平等和自由的权利。平等是指人们在法律上的平等,没有一些人骑在另一些人头上,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指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抗争的自由和被公正审判的自由,等等。这些可以统称为民众的民主权利。
从卢梭喊出“人是生而自由的”,到法国的人权宣言,再到美国宪法,现代社会认为民众的民主权利是天赋的,是与生俱来的。这个权利是不需要尽义务就能得到的,是“免费的”,它就像数学公理一样是不需要证明的。这一点必须承认,否则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就没有理论根据了。
当然,说民众的民主权利是天赋的,只是为了强调它的不可否认的正当性。其实民主权利既不是上天或上帝所赐,也不是皇帝国王所赏,更不是哪一个政党或组织或哪位领袖给的。它是人民大众自己争取来的。这是人类社会花了几千年时间,由许多思想家,哲学家经过长期的探索,经过许多的社会实践,流了无数的鲜血才得出来的结论。
人民大众自己组织政府,来管理自己的事务和保障自己的民主权利,用美国宪法的说法是‘self government’。民主选举制度上就是用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工具。通过民主选举来保证其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如果政府违背人民的利益,那人民有权利把它赶下台。民主政治和民主选举制度十分复杂,如政党政治,普选,代议制,多数人的暴政,等等。它远远超出了本文讨论的范围。但我认为有一点必须强调,就是绝不能把民主选举制度和人民的民主权利分割开来,那样的民主选举制度就失去了目的,失去了灵魂,充其量不过是多数人的暴政。如果那样它甚至会被独裁政权用来做为粉饰的工具。伊拉克的萨达姆不就搞过民主选举吗。
顺便说一句,毛泽东有一句关于民主的‘名言’:民主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其实只是手段。他讲的民主应该不是广义的民主,因为人民的民主权利是目的,不是手段。他讲的应该是狭义的民主,既民主选举制度。这种讲法是不妥的。民主选举制度的确是手段,但这个手段是为人民的民主权利这个目的服务的。二者不能分开。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民主选举制度是为了人民民主权利这个目的服务的手段。
打个通俗的比方,民主有点像股票持有人(相当于公民)持有公司的股票,所以他们是公司(相当于社会)的主人,他们拥有公司主人的相应的权利(相当于民主权利),如有权了解公司的运行情况,有权参与分红,有权出售股票。公司的管理机构(相当于政府)是为这些股东服务的。股东大会有权在必要时罢免CEO及调整管理机构。
上面说过,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天赋的,是免费午餐,所以它必须有一个严格的应用范围。真理与谬误之间仅有一步之遥。它仅限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任何对民主的泛用都是错误的。不能把它扩大到如军事,经济,科学,文艺或其它的领域。
军事领域是一个‘独裁’的领域,在这里搞民主近乎于自杀。过去所谓的军事民主只不过是一种争求意见的方式。
在经济领域,民主也没有多少用武之地。和军事领域相似,在这里独裁似乎更有用,因为它效率更高。历史上有许多经济在独裁统治下蓬勃发展的例子。当然,从长期的观点看民主对经济是有利的,但那仅仅是因为独裁统治最终会造成社会动乱,以致它以前的经济发展成果前功尽弃。而民主社会动乱较少,它的经济发展可以逐渐集累,最终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
遗憾的是在现代西方社会可以看到许多民主政治干预经济的事情。
这科学领域搞民主更是荒唐,因为科学靠的是天才和探索。如果在这里搞少数服从多数,那哥白尼,牛顿,爱因斯坦都会被封杀的。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讲到三门峡水库建设中的‘民主’决策。
共产党内的组织原则叫民主集中制,但本质上它只是一种争求意见的方式。因为双方是不平等的,上面一方有‘集中’的权利。它跟民主没有什么关系。
言归正传。此文的目的是探讨民主的定义,所以有许多重大问题如所有制,法律,军队等都没有涉及。我以为能给民主下一个准确,简明,通俗的定义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在此做一下尝试,也算是清理一下我自己的思路。我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型态,在这种社会型态下人民是社会的主人,享有平等和自由的基本政治权利。人民用民主选举制度来保障其基本权利。
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欢迎大家讨论,拍砖。2012圣诞节
多写多发,WXC 多些你这样的就邪不压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