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神思恍惚想当年   

 
作者:与尘共舞(2013)
   
          
        一九九四年。北京。春天的一个周末。 
 
        秦朗馨,乐仲平,刘大鹏还有孙晓岑一行人来到玉渊潭公园踏青。自从去年秋的军训生活结束以来,朗馨,仲平还有晓岑就象无数大学毕业生一样,参加了工作。他们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这种定期就要重复一次的周期,真叫他们觉得要发疯。他们倍加珍惜周末---那是他们放松的日子, 与自然修复关系的日子,聚集在一起的日子,也是畅谈青春的日子。 
 
        这天,他们四人并排走在玉渊潭公园的樱花道上。这时,作为乐仲平大哥,同乡,还有好友的刘大鹏,深深地叹了口气,说:“仲平,你老弟可真有福气,平时不怎么说话,总有艳福。这次,你能在大学一毕业,而且是在浪漫的军营,找到象秦朗馨这样的一己红颜,你大哥真是羡慕不已啊!本人毕业比你时间长,除了报社几个戴眼镜的女记者,好象连长头发的都很少见着一个!” 
 
        孙晓岑在一边旁敲侧击地说:“大鹏,你别总是动嘴皮子,感叹自己找不到女朋友,你不花时间去追,怎么可能呢?我看你,花在报社的时间太多:你看,你爬得多快,刚毕业两年,在北京的报界就小有名声了。” 大鹏踌躇满志地说:“我的目标,是成为企业专栏的主编。在那以前,的确只有感叹的时间,没有谈恋爱的时间。”然后,他看了看孙晓岑,说: “你也别光说我,你自己不也是一个人吗?”孙晓岑不屑一顾地说:“我喜欢的白马王子,这辈子也难找。”然后,她提醒似的对大鹏说:“等你当上了专栏主编,就到我们学院来找女朋友吧,我们那儿的女生,漂亮, 温柔,娇气,肯定符合你的标准。”   
 
        就这样,朗馨和仲平手牵着手走在中间,刘大鹏和孙晓岑一个左,一个右,你一嘴,我一嘴地交流着交男女朋友的事。仲平忍不住打断他们说:“你们别说了, 要我说,你们俩不是没有时间,也不是谁也看不上, 依我看,是缘分未到。”然后,他看了朗馨一眼,说:“朗馨,你说我说得对吗?”朗馨赞同地说:“没错。尤其是大鹏,你喜欢的那种娇滴滴的女子,我看很难找到。”还没等朗馨说完,仲平就拉了她的手,说:“咱们走,别让这两个人扰了咱俩春游的心境。”说完,他俩手拉手地往一簇簇的樱花林去了。大鹏见他们进了樱花林,就从书包里拿出傻子相机, 对孙晓岑说:“唉,有了女朋友,连听他大哥发点牢骚的时间都没有了。行!赶明儿我有了女朋友,再找他算这一账。来,小岑,咱俩照相,别去打搅他们的好时光。” 
 
        仲平和朗馨在樱花林,见那洁白涨满了的樱花,被他俩的脚步惊动, 在枝头不住地打颤,然后就一片片落下来,散在泥土上,才算安了心。仲平来到一颗樱花树下,顺手从枝头摘下一朵樱花,戴在朗馨头发上,说: “朗馨,你越来越漂亮了,你知道吗?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也会留起长发来!还记得在军营吗?你的头发总是短短的,脸红扑扑的,简直就是一个可爱的假小子。” 
 
        朗馨听仲平说起自己过去的那副“假小子”模样,红了脸,说:“仲平,我也觉得自己的转变好神奇啊!你说,这难道不是爱情的魔力吗?从小到大,我父母都把我当儿子养,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糊涂了,认为自己就是个不需要人关爱的奇女子,把自己打扮成男子的模样,觉得那样很酷, 很帅,很有安全感。”说到这儿,她看看樱花林的边缘,听见刘大鹏和孙晓岑相互拍照的欢声笑语,又说:“其实我从来也没想过,哪个男孩子会喜欢我,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女人的魅力;如果有人喜欢,可能也是女生喜欢我。那次军营和你走夜路,你还记得那条狗吗?我当时真的腿都吓软了,多亏了你。仲平,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其实是个渴望爱的女子,也第一次体会到被人保护的温暖感觉。仲平,谢谢你,让我回归成真正的女人。”  
 
        仲平听到朗馨内心深处的自白,又见她给自己如此高的评价,感动地拉起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说:“朗馨,咱俩恋爱半年多了,我真想天天都象现在一样,跟你在一起。咱们结婚吧!”朗馨用手抚摸了一下仲平宽厚的嘴唇,说:“那你不会后悔吗?”仲平有些不解地说:“后悔?这好象是男人问女人的问题。”朗馨叹了口气,靠在樱花树上,无奈地说: “仲平,我也很想一直就象现在这样,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争,任性地沉醉于洁白的樱花里,让爱情将我们埋葬。”仲平探过头,吻了吻朗馨的唇,说:“这样有什么不好吗?难道纯洁的爱情不应该让人沉醉吗?”朗馨又抚摸了一下仲平性感的嘴唇,好象是封了他的话一般,说: “当然好,只怕沉醉是短暂的。”仲平不解地问:“为什么?”朗馨顿了顿,坦诚地看着仲平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说:“因为,就算我们结婚了, 我还是要出国的,而你……你是知道的,我爸一直想让我出国留学,还有我姐姐……” 
  
        仲平好象没有理会朗馨因为出国而对婚姻产生的顾虑,他开始疯狂地亲吻朗馨,好象要将她吞噬,不让她从他的口中逃脱。朗馨也忘情地回吻着仲平:这吻中有感激,她感激这半年来和仲平度过的平淡悠闲时光,感激仲平的爱让她回归到柔情似水的女人;这吻里有逃避,她感到家庭责任的枷锁, 把她塑造成一个半男不女的角色,她想挣脱;这吻上有恐惧,她恐惧与世无争的仲平不会附和自己,沿着那已画好的出国轨道同行。仲平渐渐从强烈的吻中平静下来,他睁开眼,看见朗馨仍闭着眼睛,沉浸在热吻的享受之中。仲平缕了缕朗馨的齐肩发,发现刚才给她戴的那朵樱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地了,而且被朗馨在不经意间踩得粉碎,他说:“朗馨,咱们先不谈出国的事好吗?先结婚,也许结了婚,你会改变主意?或许, 我……”仲平没有把话说完,他本想说“或许,我也会改变主意呢?” 但他没说,因为,他不想给朗馨错觉和假想:他根本就不想出国,而且不明白为什么国人纷纷打破头,去别的国家打拼和定居。他有一种自信: 只要朗馨爱他,等他们结了婚,她自然会淡忘这个在仲平看来是荒谬的出国梦。 
 
        朗馨正迷迷糊糊地在半梦半醒之间,有一个球踢到了顾宇生的怀里, 紧接着一个金发碧眼大约三四岁的女孩跑了过来,说:“This is my ball, this is my ball, not yours.” (“这是我的球,这是我的球, 不是你的。”) 顾宇生一边笑着把球还给那个小姑娘,一边情不自禁地说: “真可爱。”然后,他俯下身,拿掉朗馨眼前的叶子,说:“你睡着了?” 朗馨睁开眼,见眼前模模糊糊的,象是仲平的样子,就忽地一下坐起来, 失声地说:“仲平,是你吗?”顾宇生楞了一下,笑着问:“你做梦了? 谁是仲平?”朗馨感到脊背上出了一身冷汗,马上说:“是我大学的同学……哦,我的确做了一个梦。”然后,她问:“阿生,几点了?咱们是不是该回去了?”顾宇生见朗馨脸色煞白,以为她体虚,又把那件夹克衫帮她披上,说:“朗馨,这次你生病,我想了很多……现实的事。我真的很佩服你自费求学宾大的勇气,但你真的要现实一点:你来美国究竟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一个好生活吗?上次你说你有责任要照顾多病的姐姐……可你读宾大,不是在做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么?”朗馨听了顾宇生的话,再想想刚才梦中樱花树下仲平的神情,突然觉得他倆如此相象,顾宇生一下变得那么的遥远和陌生。 
 
        她心想:是啊,阿生怎么能明白她的选择呢?读宾大,代表着一种挑战。也许,这个决定从一开始就是经不起现实检验的,但我秦朗馨既然已经走了出来,又怎能轻易放弃?阿生,真是苦了你了,你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她这么想着,站了起来,说:“现在一切不都好起来了吗?聚龙给我这分工做,我很快就可以毕业,找工作,拿绿卡,安顿下来。阿生, 谢谢你,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可怕。”顾宇生看到朗馨眼神里的执著和冷漠,没有再沿着这个话题说下去。朗馨见他不说话,握握他的手说: “阿生,我没事。我必须要拿到宾大的学位,这对我,对我们家,都很重要。”然后,她问:“对了,我还忘了问你,你今天不去大学城的餐厅,让谁帮你照顾餐馆呢?” 
 
        顾宇生边拉着朗馨的手边向前走,边说:“你一直病着,我没来得及告诉你, 是阿珠主动提出到聚龙餐厅当班主了。”朗馨听了,浑身本能的一紧,说: “那,我怎么能在那儿接着干下去呢?如果阿珠看出我们的关系,她怎么能受得了?”顾宇生停下来,看着朗馨说:“相信我,没事的。其实,自那晚凉亭躲雨,阿珠就知道咱俩好的事了。”朗馨吃惊地问:“知道了?我不是告诉你要对她保密的吗?”顾宇生笑了笑说:“都是上帝安排好的, 不是我告诉她的。”朗馨不解地请求一个答案。顾宇生说:“那晚,阿珠偷偷跟着我们,她什么都看到了。后来,我回到餐馆,和她把一切都摊牌了。她知道我对她只有兄妹的情分,也明白了这些年,她对我的感情是有误解的。”说到这,顾宇生看见朗馨疑惑的眼神,保证地说:“真的,朗馨,没事了。要不,她怎么会主动提出到聚龙来当经理呢?阿珠真的长大了,懂事了,我难道不应该给她一个机会吗?” 
 
        听了顾宇生对阿珠的安排,朗馨生出一种莫名奇妙的失望,还有一种隐隐被出卖的感觉。理智告诉她,她是不能选择的,而阿生更是无辜的: 他对朗馨的爱,是纯白色的,是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的,是在追求一种传统的结果。而她对顾宇生的感情,却是一种带目的的暧昧,孤独聊以自慰的毒品,世外桃源般的感情逃避。在这样的理智劝导下,朗馨微微地对顾宇生一笑,说:“都听你的。我想,阿珠如果真爱你,就不会恨我。”顾宇生感动地说:“朗馨,我就是喜欢你总能这样善解人意。怎么样?你今天身体状况如何?能不能去做工?”朗馨斜眼看了看顾宇生,戏弄地说:“我不去打工,难道你养我不成?”顾宇生说:“要我养你,我们得先……”朗馨一把堵住他的口,说:“不许乱说。走,去做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