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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年华》之《痴狂》(上)第五章:触景生情忆朗馨

(2012-11-26 20:15:36) 下一个
第五章:触景生情忆朗馨


那是一九九三年。

遵照部委的指示,所有留京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之前,都要进行军训,锻炼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品质。那一晚,是卓越外贸公司,运输公司,还有海运公司三个单位的军训学员向部队首长和公司领导做结业操练汇报。这三个公司的应届毕业生加在一起,共有四十来人,被编成四个班,一班二班是男班,三班四班是女班。

被分在一班的仲平,最近不知怎的,被四班的一个女生吸引了。仲平觉着她很特别:这个姑娘给人感觉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儿:因为,不管有没有太阳,她脸蛋总是粉扑扑的,象是刚做完什么体力活儿似的;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很齐,刚过耳垂,所以,脖子显得特别长。她喜欢笑,而且笑起来咯咯咯的,毫无掩饰,仲平觉着和自己的妹妹秀秀总是抿着嘴的笑相比,反差很大。她中等个儿,似乎很喜欢穿军装:只要她一出现,就总是军衣,军裤,军鞋,全套装备,而且,紧紧地扎着那条连男生都懒得带的军用皮带。也许是因为皮带扎得紧的缘故,她的乳房总是显得高高的,屁股大大的。仲平一开始不知道她的名字。大家在运输公司报到的那几天她没有出现。直到军训开始近一个星期了,她才来,所以,被排在四班。

她有一个温暖的名字,叫秦朗馨。听说,她是西北人,也是外贸大学的。因运输公司的调令到晚了,耽误了报到。那一天的傍晚,随着太阳慢慢下落,西边的天际由一片灿灿的金黄逐渐变成沉沉的灰色。深秋的军营,平时到了傍晚,静的要命,唯有今天,从活动中心里不停地传来一波又一波嘹亮的歌声,就连秋虫的忙碌奏鸣曲都甘败下风,被歌声压住了。原来,四个班的学员都到齐了,他们每人都携带一张小凳,拉成一排,按班次坐好了,正在热情高涨地拉军歌,等着向部队首长和公司领导汇报两个月来的军训成果。听指导员说,今晚政委要来,三个公司的人事处长也都要来。

这会儿,仲平虽口里唱着军歌,心里却惶惶不安:他知道这都是因为秦朗馨。仲平个儿高,排在一班的前面;朗馨虽属中等个儿,但因报到晚了,被排在四班的最后一名。这样一差开来,仲平和朗馨之间就隔了老远。他很想看见她,就象平时军训时一样,在队伍里一眼就望得见她。可现在不行。仲平坐在那里,虽听见女生那边不断传来歌声,但就是看不见朗馨的人影。这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告诉仲平:他的确是爱慕上朗馨了。仲平想,他对朗馨的爱慕或许是从好奇开始的吧。一般来说,女孩子到了二十二三岁,多多少少都已学会些修饰和造作,可仲平在朗馨身上找不到这种女人本能的包装。朗馨的性格是热情的红色,是属于透明的那种红。它既让仲平觉着心里炙热翻腾,又禁不住要想在其中被融化。

此时,仲平还有更深层次的不安,那就是,他琢磨不定朗馨到底对他是什么感觉。到目前为止的种种迹象,让仲平觉着,他在朗馨眼里,就是一个普通的革命战友。前几天,仲平的军衣脱线了,他便借故去朗馨那里借针,心想,有了借针,必定就要还针。这一借一还,可以创造表达的机会。可没想到,朗馨在宿舍,就热情地穿针引线,三下五除二,就帮仲平把衣服逢好了,消灭了仲平借针的计划。当晚,熄灯后,仲平躺在那又硬又薄的军用床上,虽为没有借成针觉着惋惜,却重温着朗馨给他缝衣带来的温暖。当他几乎就要下“朗馨对我有意”的肯定结论时,不知从哪张床的蚊帐里传来一个声音,宣布说:“你们以后谁有缝缝补补的活儿,就去找四班的秦朗馨,她没有架子,人又可爱,还有,针线活也做得又快又好。”仲平听了,象是被当头浇了盆凉水,心里顿时冷了半截。

第二天,晚饭后的自由活动时间,仲平去找朗馨,想约她出来走走。他敲了门,就见朗馨神神秘秘地开了门,放他进来,用手指指床头柜上的电热杯。原来,她是在偷偷煮方便面吃。朗馨把门锁上,招呼仲平坐下,问他吃不吃。仲平心里还揣着前一晚补衣的误解,怕吃了面,又被伤一次,就推托说不吃。谁知,朗馨根本没多问他来访的目的,只是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方便面,一边对仲平说:“你这人真没口福。这么好吃的面,比今天晚饭的白菜煮肉片好吃多了。”说完,斜眼看了看仲平,问:“你是不是找孙晓岑啊?她去洗澡了,一会儿就回来。喂,你知道吗?听说过几天的军训结业仪式上,还有舞会呢。穿着军装跳舞,有没有搞错?!”仲平静静地坐在那里,心里寻思:原来,她以为我是来会她的室友的,看来,她心里没有我。仲平从头至尾地陪朗馨吃完了那碗方便面,又陪她一起去洗了碗,才心事重重地回去了。


军训汇报表演成功地结束了。这时,已经近八点,月亮升上来了,照着学员们分散来的脚步:他们有的回宿舍了,有的去跟公司领导聊天儿,还有的就留下来跳舞。仲平看朗馨没走,也跟着留了下来。朗馨和同宿舍的孙晓岑坐在那里,边看边交头接耳,两人有说有笑。仲平也坐在几个男生中间,想等一个合适的舞曲约朗馨跳舞。

只听一曲“军港的夜 ”乐曲的响起,大家纷纷站了起来,孙晓岑也被邀去跳舞了。朗馨独自坐着,左右看看,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仲平走到朗馨面前,伸出手,说:“跳舞吗?”朗馨摇了摇头,说:“我从不跳交谊舞。”仲平便在她旁边坐下,问:“为什么?”朗馨一边用军鞋和着音乐的节奏在地上点击着,一边说:“我也不知道,总觉着被人抱着跳,别扭。”说完,耸耸肩,象是要抖落掉那不自在似的。仲平有些吃惊,朗馨会有这古怪的想法。他联想到朗馨的装束,心想:难道,她把自己当个男的不成?

这曲缓慢的交谊舞曲之后,马上便是震耳欲聋的迪斯科舞曲。朗馨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了活动中心的中间,带头跳了起来。紧接着,二班几个男生也跟着上来,伴着她跳。不一会儿,男男女女都动起来了,在霓虹灯的闪烁光中,忽隐忽现,释放着军营单调生活的压抑和渴望活力的疯狂。仲平见朗馨跳得摇头晃脑,浑身直扭,上下抽动,心下琢磨:难道她喜欢这样狂欢的表达方式?

舞会结束后,又有不少人走掉了,只有少数留下来收拾场地。朗馨满头是汗,脸上泛着红晕,招呼仲平:“喂,小乐,咱俩把这个桌子抬到那边去吧?”仲平过来,试了试,这桌子挺沉,是刚才军训汇报表演时,为部队首长和公司领导搭台用的长桌。仲平迟疑地说:“你,行吗?”朗馨用手顺了顺那被汗浸得一缕一缕的留海,说:“怎么不行?昨天搭台时,我就抬了。来,一,二,三。”两人使足了劲儿,挪着小碎步,径直把那长桌抬到了二十米外的储藏室。两人刚一放手,仲平就“呦”了一声,只见无名指被什么东西划破了。仲平一边把手伸进嘴里吸着,一边弯下腰看,原来是桌角下方的一颗暗钉挂了他一下。

朗馨忙过来,拉过仲平划破的手指一看,说:“口子还挺深。你等等,我给你包一下。”说完,走到她的军用书包前,取出一个饭盒大小的急救箱,又从里面拿出一股纱布,一卷白胶布,一把小剪刀,还有一小瓶云南白药。朗馨一边给仲平上药,一边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小乐,这要是在战场上,你可就立功了。”仲平不解地问,“为什么?”朗馨咯咯咯地笑着,说:“要是刚才哪位在座的首长被扎了一下,可不就遭了吗?”仲平点点头,随着她,说:“没错。朗馨,你怎么这么能干?不光能缝衣做饭,还能救死扶伤?”他一边抬起手,欣赏着那被朗馨包扎起的无名指,一边问:“你怎么会随身备着急救箱的?”朗馨脸上闪过一丝少有的忧郁,说:“因为我姐姐。她从小就得了一种怪病,一碰到什么,就出血。我们家的人,随时都备着这些东西。”说完,她马上把脸上的不悦隐藏起来,斜眼看了看仲平,说:“这不,今天就用上了?”大伙儿都走了,只有活动中心值班室的战士还没走。两人便走过去,朗馨对那个士兵说:“那张桌子下面有一个暗钉,我贴了块白胶布做了记号。你能不能用锤子把它钉一下?”那士兵满口答应了。


朗馨和仲平离开活动中心,已经九点来钟了。朗馨见时间已晚,就对仲平说:“我知道一条近路,是野路。只要走七八分钟就能到宿舍大楼。不过,我晚上没走过。”仲平抬头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朗馨的脸,说:“没问题。你看月亮,连你脸上的痣都照得一清二楚,照土路,就更没问题。”朗馨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眼下的一颗很小的痣,说:“是这颗吗?我妈说,这是颗泪痣。她说我将来的命不好,一定要流好多眼泪的。可是,我都二十二岁了,命不是挺好吗?哪儿整天哭啊?”仲平觉着朗馨这会儿仿佛回复了她做女孩子的怜爱,摇了摇头,说:“我说的是你嘴角的那颗。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嘴上的痣,可是福痣哦?”朗馨嘴上的确有一颗针眼大的痣,但她几乎可以肯定,月光是照不出来的,要仔细看才看得见。她想:仲平肯定是平日就注意到的。想不到他。。。。。。难道他对我。。。。。。朗馨脑子里马上回忆起这过去几星期,仲平有事无事就往四班的宿舍跑,她一直都以为仲平是来找孙晓岑的。这些上上下下的想法串到一起,朗馨倒有些不自在起来:她从来没想到这个很多姑娘都喜欢的漠然美男子,竟会对自己有意。

两人沿着那条蜿蜒的土坡路并肩走着。这条土路的两边种的全是玉米,时下已经抽了穗儿,到处弥漫着小玉米甜甜的清香。仲平见朗馨走着走着,把皮带取了下来,边走边甩,一副假小子的模样,便问:“你是不是特别喜欢穿军装?”朗馨点点头。仲平又问:“那你大学为什么不读军校?反而去考外贸大学?”朗馨耸了耸肩,说:“我爸想让我出国。。。不对,其实,我也想出国。我需要钱。我姐姐。。。。。。”朗馨突然住了嘴,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仲平面前说得太多了。这些事,说实在的,是她的家事,也是她的心事;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负担。她只是偶尔和好朋友孙晓岑说说心事,现在,让一个男生知道这些,可不是她的本意。仲平听了,觉着朗馨把出国和挣钱连在一起,有些牵强。他用纠正的口气,说:“出国就能挣钱?”朗馨尴尬在哪儿,变得有些不耐烦,说道:“你不懂的。”然后又加了一句:“我又干嘛让你懂呢?我们俩有什么关系吗?”仲平虽不知道哪儿得罪了朗馨,惹得她生气,但他感觉得到出国这件事对朗馨来说是件敏感的大事。

他们安静地往前走着,谁也没说话。这时,前面开了一个岔道,仲平问:“朗馨,咱们走哪边?”朗馨用手指了指左边,说:“宿舍在那边。”话音刚落,从玉米地里冷不防地突然冲出一只野狗,坚挺着尾巴,冲着朗馨,汪汪直叫。朗馨吓了一跳,一下子钻到仲平的怀里。仲平也吃了一惊,但马上镇定下来,一边把朗馨拉到自己身后,保护起来,一边慢慢地蹲下身,从路旁捡起一块石头,向那只野狗扔去,嘴里大叫一声:“打狗!还不快滚开!”那狗挨了一石头,见仲平来势凶猛,便勉强又叫了两声,“嗖”地一下钻进了高粱地,不见了。

仲平见朗馨浑身哆嗦,眼泪都吓出来了,便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 说:“别怕,别怕,没事了。”朗馨没有挣脱,她温顺地依偎在仲平的怀里,觉着自己好幸福。仲平抬起朗馨的脸,摸了摸她眼下的那颗痣,怜爱地说:“我没想到,你,也有害怕的时侯。”朗馨动了动唇,说了声:“我。。。。。。”然后,点了点头,抬眼望了望仲平,说:“你,不怕狗?”仲平用手挡住了朗馨的唇,说:“不要说‘我’,也不要说‘你’,说 ‘我们’,好吗?”说完,便用他的唇去轻吻朗馨的脸,两人就这样在月光下,融合在一起。


“仲平,快!刘大鹏他们追上来了!”陈风的催促声,把仲平从往事的回忆里揪出来。仲平一回头,只见刘大鹏的队伍,离自己只有几步远了,他马上风趣地说: “你们四个都成双结对的,是不是欺负我和孙晓岑?小岑,咱俩造反了,自组一队。来,我拉你!” 说完,拉了小岑,大步往前跑。孙晓岑觉着仲平仿佛进入了一种崭新的状态,充满了主动和能量,只是不解这爬山竟能让仲平活过来。前面,登上鬼见愁的台阶举步可及。 六人虽气喘吁吁,有些筋疲力尽,但见到目的地就在眼前,便使足全力,极力冲刺:陈风拉着秀秀,刘大鹏背着黄燕,仲平牵着晓岑,六人不分输赢,几乎同步登上了山顶。

“啊,真是层林浸染啊!”刘大鹏望着四面被红叶裹束的山峰,兴奋不已地叫道。“快来看这边,北京市区,还有昆明湖,全部一览无余,尽收眼底!”陈风也激动地招呼着。六人聚拢,依靠在铁栏护杆旁,任山风吹拂,让心神陶醉。正在这时,又有另一大队登山人马也上来了,他们一共有二十多人,一上来,就有旗手把一面五星红旗插在了山顶的正中央。那红旗,迎风招展,呼呼作响。忽然,其中有一个人,忍不住大声叫道:“我爱你。。。。。。香山!”那声音在山野飘荡着,回转着,绵延着;紧接着,又有好几个声音同时喊道:“我爱你。。。。。。北京!我爱你。。。。。。中国!”所有在山顶的人都被感染了,他们都跟随着喊道:“我们都爱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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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engongwu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远山竹风的评论:
Are you scared of dogs? think about it ...... in a dark night, deep in the corn field, and there appears a wild dog......it's a sponteneous reaction
远山竹风 回复 悄悄话 if 朗馨 has never been in love with boys I expected that she would be more reserved during the wild dog scene. My one cent.:)
远山竹风 回复 悄悄话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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