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说到参孙扮文青,一个谜语引发了一场血案,老婆也没了,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只留下腥风血雨的记忆。
参孙躲到同是以色列人的犹大支派地界(这个犹大是支派的名字,不是后来出卖耶稣那个犹大,可别弄混了。),犹大人怕惹事,决定交出参孙以求自保。参孙说:你们绑我可以,但不要亲手伤害我。犹大人说:我们只出卖、不伤害。绑了你交给非利士人就行。参孙便束手就擒。等五花大绑地见了非利士人,好参孙,发一声吼,身上的粗麻绳寸寸断裂。顺手从地下捡了块驴下巴骨,挥舞开来,虎虎生风,杀了一千人。
杀人不误泡妞,浴血奋战一番之后,得去找找乐子。参孙来到迦萨,进了个妓女家。敌人听到消息,在城门口设下埋伏,团团围住,单等参孙离开妓女家就下手。这些人也真是客气,不直接冲进去抓人在床,还很体谅地等他完事儿。半夜参孙出城,把两扇城门带门框都拆了下来,一直扛上了山。哦哟,有力气就是任性啊,你把门打破也就够了,拆它扛它干什么?真是睡饱了撑的。这算是第二次桃花劫,不过基本无惊无险,也就损失了两扇城门而已。
然后参孙的第三次桃花劫也是致命的一劫开始了,因为他遇上了(遇了并且上了)大利拉妹妹。两人干柴烈火、如胶似漆。
非利士人去找大利拉,说:我们给你银子,你负责帮我们套出参孙力大无穷的秘密。大利拉见钱眼开,郎情妾意立刻抛在脑后。开始对参孙软磨硬缠:你力气为啥那么大?你如果不说,就是不爱我 !
参孙连给了大利拉三个答案,都是假的,大利拉急了,更加努力地在参孙耳边叨比叨叨比叨,最后参孙终于招架不住、敞开了心扉,说:你看到我头上的七条辫子没有?我从小没剃过头发,耶和华的灵在我的头发里。这就是我力大无穷的秘密。
大利拉立刻派人去告密,领取赏银,等非利士人来准备捉拿。自己在家里先哄着参孙睡觉,把他头上的七条发辫给剃了。于是大力士立刻泯然众人矣,非利士人抓住他,挖了他的双眼,用铁链锁住下了大牢,在牢里推磨。
非利士人举办盛大的庆祝活动,席间说:把参孙那小子从牢里带出来,咱们逗逗他玩。
参孙戴着脚镣手铐出来,对带他的小厮说:我有点累了,请你带我摸到柱子,让我靠一靠。
摸到柱子,参孙先默默祷祝:额滴神啊,求你赐我最后一次力量,让我与这些人同归于尽,抱我剜目之仇。于是左右手各抱一根柱子,发一声喊,把房子拉塌,压死了三千人。死时杀的人,比活着的时候杀的人还多。
现在,问题出来了。参孙不是已经泯然众人了吗,消失的力气怎么又回来了?在这个细节上,圣经难得地前后照应、主动给出了答案:因为头发剃掉了,还会再长出来!
但是这个答案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此看来,只要是头发就可以,新长出来的也行。那么耶和华又为何不让参孙剃胎发呢?反正胎发与新发同等效果啊。这些稀里糊涂的地方,只能高深莫测地用“这都是神的旨意”来解释了。
其实通读整个故事,参孙并不完全是有勇无谋的武夫。犹大人要绑他,他束手就擒,一方面表现了他不愿意连累同族人的仁义,一方面也表现了他的隐忍;在最后那一幕中,他让人把自己带到柱子旁边,也是很冷静的策略。他不是不聪明,可惜偏偏搞不定女人,反而一再被女人搞定。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
初初一看,参孙的头发可以跟阿喀琉斯的脚踵相比。不过两者还是有不同之处:阿喀琉斯的脚踵是他身上唯一的弱点,而参孙的头发是他身上所有的强大。拥有一个 脆弱的脚踵和失去一头强大的毛发,说不好哪个更惨。我个人更喜欢阿喀琉斯,觉得他的悲剧少了点婆婆妈妈、更高贵、更荡气回肠些。单就这两个勇士的故事来 讲,希腊神话里有一种sublime,是圣经达不到的。
参孙的故事结束,顺便说句题外话:箱包牌子Samsonite,灵感肯定来源于参孙,其实就是表示“我家的箱包像参孙一样结实”,按这个逻辑,这牌子应该译为“参孙力”才对。可惜人心不古,中国人爱俏不爱力,于是给了个“新秀丽”的翻译。时代不同了,力气大已经不能作为卖点,连参孙都要化个女妆才能出来见人了。
正是:手持驴骨摧金甲,身缠铁链毁亭台。长发落处神力去,山盟碎时赏银来。
这帮前仆后继、没完没了的御用英雄的故事终于讲完了!打打杀杀的故事告一段落,下集讲个女性观众喜闻乐见的感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