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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回国的时候,在开头几天,先给父母添置了很多大件的生活必须品,又给公婆家添置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等忙完了这一切,我时差也倒差不多了,又正好是周末,朋友们都有时间了,就打算好第二天去什么什么地方大玩一通。
晚间,我太兴奋了,就和小时候要出门春游一样开心,结果乐极生悲了。晚上饭后去逛超市,脚下没有注意,一脚就踩空了。这一空只听咕吱一声,脚腕立即就肿出了一块。
超市的工作人员马上过来扶了我,又搬了个凳子来,家人赶紧去叫出租车,坐车回到家里,老爸一看就忧虑起来了:“哎呀,你明天怎么玩啊,小她刚刚还来电话,一早车子就到了!”
我真是命比黄连苦啊,可见回国,上帝就是安排我照顾两边父母的,忙完这些,就该在家陪他们说说话了,可是,我真的太想玩了。家人去楼下药店给我买膏药,营业员说,先冷敷,两天后才能用膏药。
我只好冰水泡脚了。给朋友打电话,出去玩已经成为定局,所有人都约好了,不能让我一个人给耽误了呀,而且我不去也不行了,就是冲我在,才聚一聚的。好在朋友说有车子,我尽量不走,到地方下来拍照就行了。
脚经过冷敷,再一夜休息过来,竟然真的不太肿了,完全能穿进鞋子里,并由经验丰富的邻居阿姨捏骨,认为没有伤到任何骨头。我吃完早饭,朋友车子就到了,我打扮成优雅女士的样子,尽量不让自己步履蹒跚,好在有电梯,出了公寓只走十几步就上了朋友的车子,所以脚没有什么明显痛感。当时心里很庆幸,也许扭得没有那么重吧。
到了风景区,朋友尽量把车开到里面,然后就下来与大家合影,我几乎已经忘记脚上的疼痛。这个时候,到了河西的一个大型公园,一条长廊实在是太美了,两边的野花烂漫如霞,我就忘乎所以地决定走一走,朋友劝我算了,我还是不舍得放弃,于是乎就下了车,开始漫步长廊。
大家都开始步行了,他们自然都走得比我快,眼看初秋的烈日依然炎炎,我不好意思让大家都陪我在太阳下暴晒,只好加快了步伐,他们说,你脚没什么事嘛,走这么快?
当时是没有太多感觉的,只是觉得鞋子越来越小,来回走了一个小时,再坐到车上去,完了,脚脖子明显肿了起来。到了下一站,再下车,彻底成了领导,上车下车都要有人搀扶了。
回到家里自然被父母说了一顿,没办法,贪玩又逞能,这下子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
晚上继续冷敷,那帮招魂的还是不肯放过我,第二天活动还要继续。。。
第二天早晨,神奇的脚又不肿了,还是能穿进鞋子里,我自然又被架着去玩了一天,不过再也不敢步行超过十分钟了。
如此这般到了周一,老爸说,今天你应该老老实实在家跟我说说话了吧。
傍晚,电话又来了,同学约着吃晚饭,不去说不过去,跟这拨人聚了,不跟那拨人聚,是不公平的呀。于是只好前往,悲剧的是那家饭店在步行街,什么车子都进不去,我又得走了。去的时候,身高是一米五八到一米六二,回来的时候身高成了一米五五到一米六五了。
头三天,就是这么痛并快乐着过来了。
第四天,婶娘从乡下来看我了,简直是救苦救难,她来了,我哪里都不去还可以在家听她的神叨叨了,婶娘是聪明的乡下女人,听她神叨叨,可以从早笑到晚上。她一看到我的脚,又听说我还出去玩了三天就大喊:“姑娘啊,你明儿个(注:明儿个,就是将来的意思),脚后跟会一直疼呢,从现在起,十天不要走路了!”
是不是真的啊?!
不管怎样,脚是一天天好转了,但是不走路我做不到,太多事儿要办了,太多朋友要聚了,幸运的是五天以后,脚不多走基本上不会疼。我就这么一瘸一拐地完成了我的回国之旅,等回到多伦多,正好也要倒时差,呆在家里哪儿都不去,一周后,脚完全没有问题了。这期间,脚后跟从来没有疼过,直到我第二年再次回国,脚都没有疼过。再见到婶娘,心想,老经验不一定是对的,还是要相信科学。
想不到,事隔两年以后,在某个阴雨天里,脚后跟突然就开始疼了,起初我以为是巧合,经过几次阴雨天,发现果然是很准确的,婶娘啊婶娘,到底吃的盐比我吃的饭多,看来,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件事,是要让我痛一辈子了。
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我没有错过我最期待的快乐时光。
年轻时一些不在意的损伤,有时会留下隐患。
祝愿小树顺利!
当时还是照个片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