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居然辞职了!这小丫头自从搬出去之后只回来过一次,但是却从来没说过自己要辞职。当“没品男”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真是愣了一下。
“她没说为什么?”我问道。
“说了,说什么有了新的想法,要过新的生活。”
“啊?”我怎么听着这么不靠谱儿啊,放着5万多的收入不要,还要过什么新的生活?难道是找到了新的男朋友?我立刻拨了个电话过去询问,电话那头的她还支支吾吾。
“我吧,你还不了解么,就三分钟热度。在你们公司都待了小半年了吧,已经算很长了。我现在吧脑袋一热又想干点别的行业了,也许能赚更多呢,也说不定,嗨嗨嗨嗨。”她很心虚地笑着,让我更加怀疑她的决定。
这小丫头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小白痴”,在重大事情上从来没有做出过任何正确的决定,只不过在我家里住了这么久,我已经把她当做是我的妹妹了,凡事总想插手管一管。 这下好了,彻底不用了。希望她这次的决定是对的。
好吧,既然都离开了我,我也就不瞎操心了,她也是大人了,应该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了。有时间我还是操心一下自己的事情吧。这个周末又有热心人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就奇怪了,多伦多的单身男士还有没被我“召见”过的?
介绍人千叮咛万嘱咐,说对方喜欢时尚、喜欢运动,让我打扮得年轻一点,洋气一些。“男人啊,三分钟就能决定他是不是要跟你在一起。但是女人却要考虑很久。”她好像很有经验地说。
好吧。我精心打扮,如期赴约。对方却看不出丝毫的洋气和品位。对不起哈,也许是我的品位不够,反正我没瞧出他身上有任何时尚的元素。他倒是穿了一身掉了色的运动服,这是他喜欢运动的说明么?
既然喜欢运动,话题就自然聊到最近大红的林书毫身上,他果然看过林的不少球赛,而且还看了大量的访谈。不但有CNN的,还有林回台湾以后接受宗教电视台做的访问。他侃侃而谈,将那些访谈一段又一段地复述出来,虽然我也都看过了,但这也算是有些共同语言吧。
介绍人大姐显然不知道林书毫是谁,“他打得有那么好么?”她问。
那男生立刻来了兴致,他开始一场一场地介绍林从去年2月初开始的胜利传奇。最后说到,“就在2月14号情人节那天,林书毫来多伦多打猛龙队,最后87比87的时候,林书毫在最后三分钟里抱着球不放,谁都没传!”他说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三分钟啊,整整三分钟,谁都没把球抢走,最后他出手一个漂亮的三分球,纽约队才能获胜。”
“真的?”大姐听得情绪高昂,仿佛亲临了球赛现场一样,经历了那最后的“三分钟”。
如果她真的去了球赛现场,她会发现球框上面有一个大大计时器,那上面有一个数字“24”,据说是用来读秒的用的。我虽然也是篮球伪球迷,但我还知道进攻方有24秒的限制。
我强撑着脸上僵硬的笑容,一边看着他夸张地比划着“三分钟”,一边胡乱地计算着三分钟到底等于多少个24秒,林书毫是不是应该算多次犯规?
我不知道他对我的印象如何,但我却因为这“三分钟”做出了迅速的决定。
But give him a chance, after all, 3 min is too ru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