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文艺报》招聘副总编的一个必备条件
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04年2月10日在《作家文摘》上发布一则招聘《文艺报》副总编的公告,关于“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第三条说:“应是中共正式党员。”这一规定在反右后到取消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前,是顺理成章的,可是在民主与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再坚持这一条就值得讨论了。
中国共产党历来有信用党外人士的广阔胸怀和优良传统,比如“八一”南昌起议就是当时不是共产党员的贺龙指挥的。解放后,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并不排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国务院副总理和部长就有好几个不是共产党员。可惜这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被一场反右搞得灰飞烟灭,荡然无存。从那以后连最基层的科、股级乃至于生产队长也只有共产党员才能担任。这种共产党员独揽官位的现象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得到了改变。国务院开始有了党外人士的副监察部长,各地方政府也有意识地安排非共产党员任副职。应当说这是完善多党合作的一个体现。要知道要把中国搞好,光靠共产党员的是不够的,共产党员毕竟只占全国人口的少数,而且党外也不乏当官的人才,像那些计划生育、卫生保健、文化艺术等他们是可以试一试的。当然,党务部门、机要部门等要除外。
现在,我们来看《文艺报》是否属于党务或机要部门?公告说它是中国作家协会机关报。作家协会不仅不党务机要部门,而且也不是政府部门,只能算一个文艺团体——群众组织而已。再看它的上级或主管者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吧。根据人们的常识,叫集团只能属企业类,而不能与政府机构挂上边。依笔者的昏乱逻辑,政府部门的副职尚且不排斥党外人士,《文艺报》的副主编凭什么就一定要是中共正式党员呢?难道“主管报社经营管理、主管报纸版面业务”就非党员不行吗?也许他们是基于“政治上靠得住”吧。共产党员要比普通群众靠得住。这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也不要太形而上学,请看那些贪污腐败分子哪个不是共产党员,那前中央电视台的文艺部主任赵安恐怕也是吧。人是发展变化的,共产党员能变成贪污腐败分子,党外群众就肯定他将来不入党?你发现他是好苗子,你可以培养嘛,不是有一个党组,何必要无情地把他们挡在门外呢!在一挡,可是在党和群众中间筑了一堵高墙啊。本来党外群众在求官者人流中居于弱势地位。也许是保证党的领导吧。可是也说不通呀!上面不是有党组,政治业务方面还有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正主编吗?我看选个非党员的副主编丝毫也不会削弱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接受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共产党员究竟在任何时候只占全国人口的少数,把稍微有点份量的位置都让共产党员占,实质上是一种极左的搞法。从反右以来这种作法给我们事业带来的恶劣影响还不深刻!
更令人关注的是,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新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权在人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种在竞争普通工作岗位时加上“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一条是剥夺非党群众的平等竞争权。新宪法指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文艺报的这种作法显然与宪法背道而驰。最近的焦点访谈,报道湖南湘潭有一个村委会竟以党员会议代替村民全体大会把村里的一所小学卖了(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集体财产的出卖必须由村民大会决定。)还居然在县人民法院三番几次告不响。这足证明党群、党政观念在一部分人中间十分的糊涂。你看,不是吗?2月17日《作家文摘》刊出《文艺报》招聘公告之后,竟毫无反响。于是3月16日又刊出了同出一辙的《民族文学》,6月25日《作家出版社》,8月3日《诗刊》《中国作家》《小说选刊》等的招聘公告。我担心的是,照此办理,任其竞相效法,我们的多党合作制会受到很大的伤害,会给那些指责共产党搞一党专政的人以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