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1
最近看老舍的书比较多。本来就喜欢他的书,看的是热闹,喜欢他的用词,地道的北京胡同里的话,俗是俗,坯是坯,雅有雅的味道,真的雅俗共赏。后来又看了很多他的书评,还有他自己写书心得,觉得这个人真了不起。
怎么了不起呢?他读书晚,上过师范,做了小学校长,几年后就去了英国做汉语教师。从那时起,他开始接触西方文学,全是自学。3,4年后就回国任山东大学讲师。从这时候起,他开始写作。
他是这么写自己写作资历的:我有7年的工作经验,我有足够的经历写故事。噢,7年的工作资历,就有这么大的勇气搞创作?是啊,韩寒当初还没工作,就有创作。人是无法比的。能有社会的认可,他们的努力和付出,也不是常人能想象的。
老舍的创作思路是这样的,他的故事都是道听途说的,也是零碎不堪。他象导演是的,想一个主题,把零散的故事串一下,围绕着主题,他要批判或歌颂一种社会现象。虽然我们都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但看他把每个人物都赋予时代和某种势力的特定素质,我真觉得小说家的思维象蜘蛛一样缜密,令人佩服。同时,又觉得被欺骗了,被人鼓动了。我们沉浸在他们的人物塑造里,为其感动,其实这些人根本就不存在。就比如根本没贾宝玉这人,我们这还一天到晚研究红学,真是闲的,有什么意义?
老舍的北京人物出神入画,因为他来自那。可有些东西不是他的经历,他又描写的那么细致,跟真的是的,那又是怎么回事呢?比如《上任》里的土匪,比如妓女。当然他并没有细说他们的生活。可他在《离婚》里把官僚写的那么淋漓尽致,我倒想生活中,他自己会不会是那样的人啊?即使不是,能想到那些邪恶,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到的。
虽然我很敬佩老舍,可我觉得他也是很自私的人。抗战的时候,他把胡潔青和孩子留在山东战区,自己一人南下去了重庆后方。一个大男人,不顾自己的老婆孩子,再美名其曰的籍口,也不能自圆其说。
其实他也是个很重情谊的人,他的那个两小无猜,最后做了妓女,他依然爱她,依然要娶她。那个时候的男人,30多岁不结婚,就是为了这个女人,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胡潔青是个剩女,快30了没结婚,受过良好的教育。老舍对她,我看也不是那么动情,不然怎么说走就走呢?就是到了后来,他自溺了太平湖,我看也没有太多的为老婆孩子想,就想着自己。
当初沈从文也有和老舍一样的处境,为了躲开政治,他放弃写作,改研究中国古代服饰,也是硕果累累。吴冠中是没逃过政治,但他劳动改造中,偷偷研习中西结合的画画艺术,最终到了无人能及。选择离开是最简单的,老舍怎么就没想没有他,他的老婆孩子怎么活?这个时候他真的是自私的。
当然,他的老婆孩子最后还是在他的树荫下,那是后话。
我并不了解他的生活,说了半天也是表面的。我还是喜欢他的作品,欣赏他的写作技巧,特别是他主张用简练的手法直接描写,这点记忆深刻。还有在我心里,没有第二个人把北京写得那样的神气。
老舍30年代从伦敦到了新加坡,在那待了4个月,就写了一篇《小坡的生日》,他自己还是很欣慰的。我看了几次没看下去,写儿童的书,有点没意思。新加坡的热,让他受不了。要我说,北京的热比这厉害多了。从高纬度到赤道,4个月,人还是不适应。我自己也是到了新加坡6-12个月,才适应了这的热。要是三伏天从北京到新加坡,他很快就会适应,没准再待几年呢。
好了,就到这吧,说起老舍,想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