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人权活动者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星期一将在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法院以案卷中涉及“机密”而宣布不公开审理。连日来,很多活动人士和律师受到警告,有些甚至被软禁在家,阻止他们前往天津围观。从2009年参与著名的“邓玉娇”案,到2015年5月被捕,吴淦参与了无数起涉及社会公义、基层选举、血腥强拆、自卫杀人、以及各种大小人权案件,显示了前所未有的线上动员能力和线下直接参与的能力,声名鹊起。吴淦去年12月被起诉,起诉书列举了12个案例,作为“被告人吴淦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证。
吴淦在不久前委托律师带出来的《开庭前声明》中表示,他在这些案件中帮助寻求公义,是行使宪法赋予和保障的公民权利,也是世界各国认可和遵循的普世价值。
由于吴淦本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在这个司法制度内都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辩护,更不要说得到公正审判,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此文,将对吴淦的“审判”交给世界舆论法庭,请世界读者担任吴淦审判的陪审员。
1.声援“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2010年4月)
2009年6月,福建一位名叫范燕琼的维权者根据受害人母亲的叙述披露了当年2月发生在福建东部一起女青年被警察“轮奸”死亡案。关心社会公义的当地铁路工程师游精佑给受害者母亲拍摄了视频,另一名维权人士吴华英也帮助在网上发帖、传播视频。 2009年6月24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福州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这个地处偏僻的“福建三网民案”在2009年互联网活跃的年间得到全国范围活动人士的声援,与吴淦的参与和创新有很大关系。
吴淦从当年2月便开始介入。2010年4月16日三网友案开庭前约一周,吴淦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门外扎营露宿,并于网络上大量发布现场实况,为围观预热造势。庭审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网友聚集在福州马尾法院现场示威。吴淦拿着喇叭在现场高声动员的场景为许多网民所熟悉。另外福建三网民案还开创了围观活动公募公用的模式,后来几年在人权活动者当中得到广泛模仿和应用。
中国当局的起诉书说,“吴淦伙同他人在法院门前采用拉挂横幅、呼喊口号、现场录像上传互联网等方式,严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抹黑司法机关形象,在境内外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我介入了这起案件,”吴淦说,“因为它与每个人的权利紧密相关。我们都是普通网民,如果这三人是罪犯,那么我们每次在网上发帖子,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三网民中范燕琼被判处两年徒刑,另外两名网民分别被判一年徒刑。
2.声援“福州晋安马尾拆迁补偿案”(2012年4月)
2012年4月,吴淦应邀回福州帮助一名因征地强拆与政府发生冲突的居民维权。拆迁户不满政府不公道的补偿而拒绝搬迁。开发商采用断水断电、在房子周边装卸重型物资、桩基施工等多种方式逼迁。吴淦采用多种方式抗争:申请政务公开,揭发对方未获施工许可属违法施工,在房子周边张贴告示,到福州建委门口搭帐篷抗议示威等。
由于被强拆户房子受损,无法居住,吴淦维权过程中就提出找当地主管的干部解决住宿问题。有一名主管干部是为女性,为加强吸引眼球的喜剧性效果,吴淦买来一个全裸女性人体模特,把一位女干部的头像“安装”上去。经过当地警察训诫,吴淦等人停止了准备抬着模特游街等行动。
吴淦将强拆现场的冲突场面发布到网上。“政府和开发商请来黑社会,哪个拆迁户不听话,就会被这帮流氓殴打,当时我冒着极大危险上楼拍,警察也不管他们。”
中国当局的起诉书指控吴淦的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政府。”
3.声援 “徐孝顺(自己父亲)职务侵占”案(2012年9月)
吴淦在全国各地从事维权抗争、监督权力机构的活动,一直担心自己的家人被报复。2012年9月,福建当局以“职务侵占”罪名拘留了吴淦的父亲徐孝顺(吴淦随母姓),拘留数月后取保候审,后撤案。2015年7月3日,吴淦被正式批捕,7月4日早晨,徐孝顺便再次被以“涉嫌职务侵占”批捕。当局这样做,显露了通过挟持吴淦父亲而要挟吴淦的意图。
2017年1月19日,屠夫吴淦的父亲徐孝顺取保获释。2017年5月3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徐孝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徐孝顺不予起诉。
5月起,吴淦父亲开始为声援和营救儿子奔忙。他在《致所有关注709案及吴淦的朋友的公开信》中坦诚他以前并不支持儿子的维权工作,“每次见面都要争执。” 但是,“我所能了解和信任的,是他的满腔热情和正直善良。”他看了起诉书后非常气愤,说吴淦为受难者伸冤,却得到“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但是他说“我的内心真是为他感到骄傲。”
根据起诉书,在公权力眼里,吴淦为抗议父亲被逮捕而到福清市公安局门前举牌、在网上公布公安局长以及办案人员的信息“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形象,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权机关的仇视。”
吴淦将于8月14日在天津秘密受审,作为父亲,徐孝顺理应坐在法庭内听取庭审,但是8月10日,他被福建国保控制,并被强制带回福清老家。各地的人权律师和人权活动者也都收到警告“不要去不该去的地方。”吴淦审判,草木皆兵,官方连“天津”一词都不提,这本身证明吴淦审判是一场重大事件。
4.声援“建三江黑监狱案”(2014年3月)
在中国,法外黑监狱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局经常使用黑监狱关押访民、法轮功学员以及计划生育受害者。黑监狱可以是地方政府的办事处,或者旅馆,或者有着“法制教育基地”这种名称的场所。2014年3月20日,中国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人和九位受害者亲属,前往黑龙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3月21日上午,四名律师被当地公安人员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涉嫌罪名是“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四名律师在拘留期间遭到殴打,均被打致肋骨骨折。
建三江事件引发中国大陆律师和公民关注,他们从各地赶往黑龙江佳木斯建三江地区抗议。吴淦是“建三江被失踪律师公民声援团”成员之一,他于2014年3月26日在网络上发出悬赏令,希望公众提供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局长刘国锋“违法犯罪”的材料,对提供材料者予以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起诉书指控说,吴淦在网络上发动人肉搜索,发布“通缉悬赏令”是“煽动对抗国家政权,在境内外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对于网络上一些质疑的声音,吴淦这样回答,“我们无法一下子改变这操蛋国家,但至少我们在最黑暗时付出了努力,相互给予了温暖,让那些无助者不孤单。我们在以后可以骄傲的对我们后代讲,我参与了那些事,我出钱了,我出力了,我行动了,我没有冷漠过!”
5.声援“怀化麻阳黄雨慧黄雨霞扰乱社会秩序案”(2014年5月)
2009年10月,湖南怀化市麻阳县政府在没有为村民举行过听证会、也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拆迁征地批文情况下,以超低价强征上万亩农田和民居。政府将这些低价强征来的土地卖给开发商,牟取高额利润。这是中国多年经济发展中土地财政的一个模式。
2009年11月,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大栗林村五组黄家捍卫自家具有合法财产手续的土地和房产,拒绝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字, 并与开发商雇用的强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2012年8月,黄家至少五口人被抓,随后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2013年1月黄家数人被取保后,黄家姐妹在网络申冤,李和平律师、李春富律师、谢阳律师、屠夫吴淦等得知后介入该案。李和平律师将案件上诉至湖南省怀化市中院,并向麻阳县政府要求公开征地信息和房屋拆迁信息公开。2013年11月,黄家三栋房子被暴力强拆。2013年4月24日,李和平和其他几位律师在麻阳国土资源局为黄家开听证会时,遭麻阳县公安局局长李发田下令手下当众殴打。
在2014年5月二审前,人民监督网(已被政府强行关闭)记者朱瑞峰与吴淦前往麻阳县委拜访胡佳武书记遭到拒绝。之后吴淦又前往怀化市检察院举报犯罪嫌疑人胡佳武。检察员在对吴淦的起诉中,只字不提麻阳强拆案件中涉及的政府非法行为,却把吴淦在麻阳县政府门前举牌抗议、到检察院投诉的行为定性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满”。
6.声援“郑州十君子案”(2014年5月)
2014年2月2日,两名八九一代的学生于世文和陈卫在河南省滑县赵紫阳故居附近组织了一次纪念胡耀邦和赵紫阳的活动。当年5月开始,参与者多人因“寻衅滋事”被刑拘,该案件被称为“郑州十君子案”。
各地公民很快聚集郑州,开始在两个关押被捕者的看守所外抗议。他们拉横幅,高呼口号,要求当局放人,谴责郑州当局剥夺律师会见权。参与的人来自全国多地,人数由开始的十几人增加到高峰时的大约70余人。 抗议者最后被强行清场,吴淦告诉自由亚洲说,“当局害怕那么多人聚集在一起”。
后来,郑州十君子案多名被捕者陆续获得释放,唯一被检控的于世文也已经于2017年2月取保候审,未被控罪。但是吴淦在声援期间的活动却仍然构成颠覆罪的证据。起诉书说吴淦“鼓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国家政权机关,在境内外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7.声援“北京程海律师行政处罚听证会”(2014年9月)
北京律师程海2014年为新公民案被告人丁家喜辩护,开庭时要求法院纠正从侦查到审判所存在的种种违法行为。他在法庭发言时频频遭到法官打断,后离庭控告法官。随后北京昌平司法局拟对程海律师处以禁止执业1年行政处罚。全国接近190名律师联署声明,要求昌平区司法局收回处罚,保障律师权益。2014年9月5日,上百名律师和公民活动者前往昌平参加司法局举办的“北京程海律师行政处罚听证会”,但是被警察和便衣阻拦在听证会现场外。吴淦现场举牌抗议司法部门人员非法阻挠,无法旁听。警方还从现场带走了多名律师和活动人士,包括吴淦,并在派出所遭到多小时关押。程海最终被停业一年。
起诉书没有说明警察为什么阻止律师和公民旁听一场政府部门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但却认定吴淦“在互联网上鼓动他人前往听证会现场”是“非法聚集”,举牌抗议是“诋毁、攻击国家政权机关”。
8.声援“云南大理陆勇民事申诉案”(2014年12月)
2009年一个名叫陆勇的人在云南大理双廊镇租了一处洱海边的院子,租期20年,约定20年租金先行支付,房东李红军收了陆勇预付的租金,在另处宅基地盖起了一栋3层楼房,全家搬入新楼居住。2010年,双廊镇旅游升温,房屋租金扶摇直上,房东反悔,让其父母搬回旧院,霸占不还。当时已在北京安家的陆勇经过两年的法律交涉和两次审判,在2011年底拿回了院子。然而2014年初,房东买通了大理州中院院长鲍康,后者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签发了一份 “再审裁定书”。再审裁定陆勇交出院子。陆勇决定聘请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对法院院长贪赃枉法提出控告。吴淦当时在锋锐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
2015年1月,吴淦和谢远东律师陪同陆勇前往云南大理实名控告大理州中院院长鲍康枉法裁判的罪行,并提交证据。他们还进一步向大理州检察院、云南省高级法院、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纪委分别寄交了实名控告鲍康枉法裁判的材料证据。吴淦驾驶汽车在法院周围示威大约一个小时,围观者不过七、八人,但这样一起在陆勇看来很小的案件竟也成了吴淦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对云南大理一个法院院长有理有据的控告,在起诉书中变成了“攻击司法机关,抹黑司法制度,并通过互联网恶意炒作,企图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9.声援“苏州范木根抗强拆案”(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
2013年12月3日,不堪暴力逼迁躲避在外的苏州公民范木根回到家中后,多名拿着铁棒的歹徒闯进范家,将他的妻子和儿子打伤。范木根拨刀自卫,将其中两名施暴人员刺死。事发后北京以及其他地方的多名人权律师介入范木根案担任辩护人或提供法律后援,苏州当地人权捍卫者也前往保护现场、取证,证明范木根为正当防卫。2015年5月8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范木根案一审公开宣判,范木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二审维持原判。许多人认为范木根应该获得无罪释放。
声援范木根案以人权律师以及苏州当地维权人士为主,而强拆命案也一直是各地活动人士关注的案例。吴淦在网上发动范木根案募款,用于支付办案开支。起诉书指控吴淦“组织募款,恶意炒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到苏州市非法聚集滋事,对抗政府”。
10.声援“保定满城某敲诈勒索案”(2015年3月)
李杰是原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沈庄村主任,2013年8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满城法院一审判定李杰犯敲诈勒索罪,处以有期徒刑15年。二审法院发现这是个严重冤案,但却不敢违背政法委领导意愿而判无罪。类似冤案在中国不计其数。
2015年3月13日,吴淦在推特发贴指出这个案件的实质:“河北省保定市政法委某领导为了搞形象工程,学重庆薄时代的黑打,不惜把无辜的人塑造成黑社会典型送进牢里,”并呼吁公众关注李杰冤案。起诉书指控吴淦造谣,“恶意炒作,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不满”。
11.声援“黑龙江庆安徐纯和案”(2015年5月)
2015年5月2日,黑龙江绥化访民徐纯合带领家人外出,在庆安火车站被警察李乐斌限制不准乘坐火车,后又被李乐斌殴打。徐纯和夺下李乐斌殴打自己的防暴棍后,被李乐斌以袭警名义当场击毙。其时徐纯和的老母和3名孩子在身旁目睹了一切。
面对汹涌的公众舆论谴责,官方开动宣传机器,发动五毛水军,称李乐斌是合法开枪。谢燕益、李仲伟、谢阳、刘书庆等律师前往黑龙江帮助徐纯和亲属维权。吴淦在网上公开征求到一段李乐斌殴打徐纯和的录像,被广泛传播,许多活动者自发前往庆安声援。几名为徐纯和维权的人权律师被行政拘留,随后当更多律师前往庆安要求会见被抓律师时,也同样被抓。
吴淦感谢为他提供视频的目击者,一名明知会被警察传讯但仍然这样做了的学生。“这国家正因所有人的麻木与懦弱,才沦丧到今天的地步”,吴淦在这段视频的片头说。
起诉书则指控吴淦“发表大量歪曲事实真相的微博….煽动他人到庆安县非法聚集炒作”,“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庆安事件引起的社会高度关注和反响被认为是“709大抓捕”的直接导火索。
12.声援“江西高院乐平冤案”(2015年5月)
“乐平冤案”是2000年发生于江西乐平的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两年后,警方抓捕了乐平中店村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四人。四人在刑讯逼供下“认罪”,至2015年已被关押13年,其中两度被判死刑。2011年,当地公安抓获的另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后者承认他是2000年碎尸案的凶手,此后多名申诉代理律师要求当局重审案件,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却拒绝他们的阅卷要求。为此,张维玉、王飞、严华丰、张凯等律师在江西省高院门前多天举牌,要求阅卷。
吴淦5月前往江西省高院声援时,“乐平冤案”律师已经坚守8日,仍然无法获得合法阅卷权。吴淦在江西高院门前架起两幅易拉宝,上书“江西高院张忠厚院长,你开个价吧!”和“无法无天无人性,违法违心违纪违天理”。这是吴淦最个性化的“公开羞耻”抗议法。
2015年5月19日,吴淦在江西高院前被拘留。 中国官媒新华社几天后报道说,吴淦因“扰乱单位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但是吴淦在10内被福建警方以寻衅滋事及诽谤罪指控刑事拘留,先是关在福建,然后被转移到天津,成为709抓捕中第一个入狱的人。
起诉书指控吴淦“抹黑司法机关形象,诋毁、攻击国家司法制度”。但是堂堂高级法院不允许辩护律师合法阅卷,才是真正地抹黑中国的司法制度吧。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对乐平再审案进行宣判,4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但是在法院外为他们声援的吴淦仍然因为声援这四个无辜的人而遭到惩罚。看来中国的司法制度不仅黑,而且荒诞不经。
以上是检察部门对吴淦颠覆国家政权罪提出的证据。值得寻味的是,吴淦还参与了更多更加知名的案件,如邓玉娇案件(湖南洗脚女杀死性侵官员),夏俊峰案件(沈阳小贩自卫杀死围殴的城管),钱云会案件(浙江乐清因征地冲突带领村民上访的村长被工程车轧死),海南小学生开房案件(海南六年级小学生被校长以及政府官员带到旅馆开房),但起诉书回避了这些更加为人所知、也更加彰显社会畸形、荒诞、不义的案件。
“叫一个人对行使这些[写在中国宪法中的]权利是否有罪去作辩护,我认为这是对一个正常人的侮辱,”吴淦在《开庭前声明》中写道。“我将被判有罪,不是因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不上媒体配合宣传,揭露他们对我的酷刑和虐待。” 他说,“被判颠覆中共政权罪于我是莫大荣誉。在争取民主自由、捍卫公民权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独裁专制政权的有罪判决书,就是颁给民主自由战士的一座金光闪闪的奖杯。”
一生研究中国法律的纽约大约法学教授孔杰荣认为,“吴淦的开庭前声明无疑是我所读过的对中国政府如何操纵其司法系统以压制自由表达的最感人、最精确的描述。他对个人经历的陈述基本上涵盖了习近平政权对人权活动者以及人权律师的滥权打压行为。这是一份悲剧的证言,显示了共产党如何试图用‘法’的外衣掩盖其专制的可笑企图。对我来说,最悲伤的是一个方面是,它提醒我们中国的法官如何被迫与警察、检察官以及党的政法官员配合,压制宪法赋予中国人的权利和自由。”
对吴淦的检控以及对吴淦的审判本身就是自证中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和“中国特色”。世界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