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翻译一下雷蒙德·卡佛的几首诗
一、我的老婆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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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失望可以在一部书的开始,也可以在一部书的结束,还可以在一部书的中间。可以在任何地方。
我是在网上读到一组舒丹丹翻译的雷蒙德·卡佛的诗。对其中《我的妻子》这首很感兴趣,但舒未给出原文,而我在网上居然没有找到这首诗的原文。这让我非常惊讶。诗的第一句,舒丹丹的翻译是:
“我的妻子已经和她的衣服一起消失了。”
我当然不是那种每天都充满希望的人,浑身正能量。绝对不是的。像秋天果园里压弯树枝的苹果,焕发出一种接近腐烂的光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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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在‘呵呵’了。”
于是,我只好在英文亚马逊上订了一本卡佛的诗集。
All of Us.
THE COLLECTED POEMS
RAYMOND CARVER.
为一首诗而买一本书,不能算是疯狂吧?不管怎么说吧,这算是对得起今天的文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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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书的同时,我又顺手给自己订了一盘巴伦博伊姆弹奏的探戈曲的CD。TANGOS AMONG FRIENDS 《Mi Buenog Aires guerido》。算是给自己订的吧。可是,那样书又是给谁订的呢?给舒丹丹?或许把书寄给舒丹丹是个不太坏的好主意。
不久,书到了。CD并没有一起来。那是当然的。我翻看目录,一会儿就找到了这首诗。我说过,失望可以在一部书的开始,也可以在一部书的结束,还可以在一部书的中间。可以在任何地方,每一个字里。
不久,我订的CD也到了。结果我发现这盘CD我已经订过一张了。于是我找出那张,发现那张还我没有拆封呢。我怎么能这样啊!最近我可真有不少发现。呵呵。或许可以把这张CD也寄给舒丹丹,和书一起。可寄那张CD呢?这我可犯了难。
更糟糕的是,在我翻来覆去犹豫不决时,我发现我已经搞不清哪张CD是哪张CD了。两张都一样。显然,把两张CD都寄给舒丹丹并不是一个好主意。这些CD公司也真是的,每张CD上也不做出一些区分的标记。
还是说说我的失望吧。没有人爱听一个人诉说他的失望。可是,没有一个失望的人能不诉说他的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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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这本诗集的开始或结束我看到的和我看到过的其他英文诗集一样,都有着非常详尽的各种不同的索引目录和附录。而我手头的所有的中文诗集的目录,相比之下简陋的让人心里不舒服。只有一个目录。这是你唯一的选择。其实,从编制目录,你可以看出东西方的思维的不同。而且,我们对于一个诗人的研究和整理,显然不如西方人那么认真细致。当然也可能是我们的诗人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地方。但有时候,当一个民族没有人去用心研究诗人,也就不会有好的诗人了。这叙述其实并不像它读起来那么的悖论。
其次,我读完这首诗,就对舒丹丹的翻译也感到失望了。过去一直还是比较喜欢她翻译的英文诗的。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有义务要对她翻译的诗抱有希望。其实我也不认识舒丹丹,而且我对任何人的翻译都没有预先抱什么希望。但我仍然经常会对翻译失望。这并不是我对翻译抱有偏见。事实上,我会对任何事物都会感到失望。可见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却有许多无缘无故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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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是一种疾病。但或许这是一件好事。它说明每个人的心底都有着对未来小蟑螂般清除不净的希望,无论你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一个人要想真的绝望,是非常非常难的。
也经常有人对我表示失望。这让我很沮丧。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有人对你失望正是说明有人曾经爱过你啊!于是,我几乎要哭了。可然后呢?然后我发现就没有人再对我表示失望了。
好吧,说说这首诗的翻译吧。哦,对了。还有一点我要说的是:那些小蟑螂虽然清除不尽,但很少能长成庞然大物,无论你费尽多少的心血喂给它们多少的好东西吃。这也让我失望。好吧,说说这首诗的翻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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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Wife
By Raymond Carver
My wife has disappeared along with her clothes.
She left behind two nylon stockings, and
a hairbrush overlooked behind the bed.
I should like to call your attention
to these shapely nylons, and to the strong
dark hair caught in the bristles of the brush.
I drop the nylons into the garbage sack; the brush
I’ll keep and use. It is only the bed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舒译:
我的妻子已经和她的衣服一起消失了。
诗很短。但品味之后就会发现,卡佛的叙述是非常讲究的。
首先,第一句舒丹丹的翻译就不好。原文一上来是直接说出“我的妻子的消失”,然后说出“她的衣服一同也消失了”。两部分内容是分开的,后者是补充。如果中文把它翻译成连贯的叙述,感觉就很不一样了,没有味道了。而那个“has”,在中文里我看未必需要机械的翻译出来。
“disappear”,在英文里既是非常口语化的,也经常用于书面。那么在中文中其实有很多选择:消失了,不见了,没了,没有了,不在了。中文的各种表达,语感,使用习惯,和内涵,都有微妙的不同。值得考虑。妻子消失了,我感觉并不是最好的翻译。
我的翻译是:
我的妻子不见了还有她的那些衣服。
“clothes”,原文衣服用的是复数,我认为非常值得在中文中体现出来。那里曾经有过她的那么多的衣服。
而第二、三句,同样很关键。
我认为卡佛在这首小诗中用三次生硬的断句造成了一种叙事上的不连贯,欲言又止的语气。而在舒丹丹的翻译中把断句改变,从而把这种语气给译丢了。比如,在第二句中,卡佛用了一个逗号,然后一个“and”,就停顿下来;接下来在第五句中用了一个逗号,然后将strong dark突兀的断开;而第七句,逗号后的the brush 再次停顿下来。而且这个“the”我感觉似乎也应该翻出来才更好。
two stockings 应该是两只长袜吧。
我的翻译是:
她留下两只尼龙长袜,和
一把落在了床后面的刷子。
在这三句中,英文的call your attention用一个to就自然的把后面的句子连接起来了。而中文翻译成:我得提醒你注意,就很不自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舒要把“shapely”翻译成均匀的。同时,原文第五句的断句是在“strong”上,我认为是非常有考虑的,而舒变成断在“缠在”上,英文中的那种“and to the strong/dark”的感觉就完全没有了。
另一处细节是,卡佛在这里用的是“nylons”,而前面是“nylon stockings”。如果不在乎细节,就没有必要写诗,也没有必要翻译了。
那应该是尼龙。为什么?嘿,因为,卡佛说:I drop the nylons into the garbage sack。
我的翻译是:
我想让你知道
这些好看的尼龙,还有那粗硬
乌黑缠在刷子鬃毛之间的头发。
我认为最后一句应该是错译。“难以理解”难以理解。而且,也没有表达出卡佛想要表达的东西。“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是说他无法说清楚他感觉那张床的怪异的原因,即一种难以言喻的荒诞,和不适。
我的翻译是:
我把尼龙丢进了垃圾袋;那把刷子
我要留着自己用。只是这张床
显得奇怪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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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翻译:
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不见了还有她的那些衣服。
她留下两只尼龙长袜,和
一把落在了床后面的刷子。
我想让你知道
这些好看的尼龙,还有那粗硬
乌黑缠在刷子鬃毛之间的头发。
我把尼龙丢进了垃圾袋;那把刷子
我要留着自己用。只是这张床
显得奇怪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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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李白有一首诗《长相思》,说“美人在时花满堂,美人去后花馀床。床中绣被卷不寝,至今三载闻余香。”思绪很简单,清澈。李商隐也有一首,《王十二兄与畏之员外相访见招小饮时予以悼亡日近不去因寄》:“谢傅门庭旧末行,今朝歌管属檀郎。更无人处帘垂地,欲拂尘时簟竟床。”李商隐的这首诗是悼亡妻子之作。李商隐和他的妻子感情很深。这首诗写的就比李白的痛彻一些。但思绪仍然是简单的。李商隐诗中的伤感有时写的很飘渺,可也并没有特别的矛盾和纠结。对比之下,古诗好像很难表达出卡佛诗中的那种复杂的感觉。甚至让我觉得它们太像是一首诗了。
古诗也有难解之处,但和现代诗不同。总的来说,古诗的写作是要把东西说清楚,文学也只不过是要用一种含蓄、婉转、优美的方式把事情说明白。它很少会有现代诗歌和小说中的那种难言的复杂性和歧义性。而且,现代文学中往往有着更丰富的隐喻性。这些都是古诗所不及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文字很美,也很精彩,但不存在理解上的问题。所以,你看唐朝,甚至整个中国的古代,好像很少有难以理解的诗人。古诗的难以理解只是你的知识含量不够。可能只有李商隐的某些《无题》是一个例外。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和古诗对比,卡佛的诗又似乎不像是诗了。在我的生活里,突然涌上心头的诗句,往往是一、两句对仗工整音韵叮当的古诗,而夜晚在灯下细细品味的又多是现代诗。可能是小时候没有背过什么现代诗,所以到成年就不会自然而然的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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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现代人的情感其实和古人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可能古人并不能够太理解卡佛的这种冷淡的似乎毫无感情的叙述,最后发现了一张床的某种奇怪,但又无法解释。古人也有痛苦,但他们可能不会理解我们现代人的那种深深的荒诞感,那种可怕的目的完全丧失的虚无,还有那种孤独的距离感,以及那种现代人的个体的自由与我们的社会性间的冲突所带来的矛盾。所以,他们不会像卡佛,对着一张床感到的不是生离死别的痛,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荒诞,感到,“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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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让一个在美国的朋友把诗给她的小女儿读。小女孩读过后说:这首诗不好;说,叔叔为什么不去读一些真正的好诗呢?
想起杜甫的《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想起了我小的时候,街道上站着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总是对我说,他们有多么的羡慕我,他们的个子都是那样的高,从高处向下俯视我,那个时候我不能理解,只想快快长得和他们一样的高大,精神,但现在我知道了,那个时候我是站在他们的前方的某个地方,骄傲的站在他们想要到达但已经再也无法到达的前方,让他们羡慕不已,我仍然站在那里,我仍然是那个孩子,那个一无所有知对这个世界有着许多好奇和不解的小男孩,留在我也再也无法回到的地方,留在今夜鄜州的月光中。我们为什么会有那些诗歌?什么才是真正的诗?怎样的诗又才是一首真正的好诗呢?但你不要回答我。任何的回答都只是一种
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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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一首很久以前的诗,突然涌上心头,那真是一种美妙的经历。但是,我不知道我们今天写下的这些文字,是否在很久以后还会不时的涌上我们的后人的心间,被他们一次次念起。或许,什么也不会留下。那样,我们的这个时代,就像卡佛看到的那张床。而我们留下的只是那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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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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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雷弗写过一篇很有名的小说,《钢琴师的妻子们》。写一位钢琴师,但或许是一位钢琴调音师,如果是这样,那小说就很可能是叫《钢琴调音师的妻子们》了,随便那条路吧,anyway,威廉·特雷弗的小说你一定也知道,细腻缠绵得总是让我很难记住,的妻子死了。总之,那个男人在妻子死后,但在和新的女人,又结婚了,的生活中,很快两个人就都发现,那个死去的女人仍然是无处不在的,好像仍然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无声的影响着两人的情感和他们的生活。这就可以是现代小说中的一个隐喻。关于文化和我们的文字语言的隐喻。
有时候,一个人从生活中消失的确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尽管所有的人最终都要从某张床上奇怪的消失掉。冯志写过一首诗《原野的小路》:
你说,你最爱看这原野里
一条条充满生命的小路,
是多少无名行人的步履
踏出来这些活泼的道路。
在我们心灵的原野里
也有几条宛转的小路,
但曾经在路上走过的
行人多半已不知去处: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诗歌之一了。但是,不是的,绝对不仅仅是几条小路。我们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一片湿地,当有人走过后,就会留下或深或浅的足迹。它们是不会消失的,我们的生命总是在另一些人的生命里。就像此刻,卡佛又从我们内心的湿地上又走过去了,他仍然活着,踏下一串足迹。而我们也可能正走在别人的生命里,走过那些柔软潮湿的湿地,那些茂茂密密的原始森林,然后,我们就留在了那里,变成一种声音,气味,或者,或鲜明,或非常非常淡漠的影子,但仍然顽固的存在着,直到我们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们的那些声音,气味,和影子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活在某些仍然温热,鲜活,搏动着,变化着的生命里。但愿我们能让那些生命更鲜活,更丰富,更温暖一点点吧。
寂寞的儿童、白发的夫妇,
还有些年纪青青的男女,
还有死去的朋友,他们都
给我们踏出来这些道路;
我们纪念着他们的步履
不要荒芜了这几条小路。
*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而一个人的生活只是一连串趋向解离的连续的变化。有一天,你可能会明白,我们最终要习惯于我们的生活。爱,或恨,最终都要变成一种习惯。
*
习惯
我们是各种习惯的总和。
被习惯扭曲的小肉体。
每天习惯驾驭着我们,
从一种习惯,我们慢慢变成了另一种。
但是,我们有时候也会不习惯。
甚至,有时候会非常的不习惯。
不习惯时,我们就会感到痛苦;
但习惯之后,我们,有时候,会
更痛苦。
*
一双尼龙长袜,一把梳子,一张床,CD,一台音响,还有一本书。
失望可以在一部书的开始,也可以在一部书的结束,还可以在一部书的中间。可以在任何地方。但是,你至少要先有一本书啊。
ARGECTINA TANGOS from “MY BELOVED BUENOS AIRES” Daniel Barenboim
all of us.
all of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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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在美国时,每一次当我和一个美国人,I mean those native speakers,说到“poem”这个单词时,他们总是听不懂。然后,皱起眉头。于是我就解释,可他们似乎仍然很困惑。我于是只好把这个单词拼出来,p,o,e,m,poem。他们专注的看着我的嘴,这时候突然像从梦中惊醒活了过来,连忙点头,微笑,说:O,poem,poem。我听不出他们说的poem和我说的有任何不同,但我总算是被他们理解了。于是,也忙笑着点头,不停的说着:yes, poem. yes, poem.
这听着像是一篇小说。
二、揭示事物的神秘
失望可以在一部书的开始,也可以在一部书的结束,还可以在一部书的中间。可以在任何地方。但是,你至少要先有一本书啊。
——《我的老婆不见了》
今天
今天,我想
把一篇小说
改写一首诗。
我想那将是
一件很酷的事情。
可我没有小说。
但我今天
真的很想
能写出一首诗。
我是否可以
为一首诗,而
写一篇小说呢?
如果可以,
那似乎就可以
为了一首诗,
开始一段生活。
结识一个女孩,
开始一段
美好的爱情。
这一切似乎都
太浪漫了。
而我今天
不过是想
把一篇小说改写成一首诗。
*
我回到家时,发现我的床上有两双袜子。一双袜子,很明显,不是我的;另一双,也不是我的。它们是两双,一个或两个,女人的袜子。这是怎么回事?然后,我注意到这张床。我发现这张床看着很奇怪,也不像是我的那张床。这里不是我的家吗?难道我走错了地方?走进了一家和我家有着样子一样可以用同一把钥匙打开房门的住宅里?这时,我听见外面有人开门。我紧张起来。我发现现在我已无处可藏。我将无法解释清楚这件事情。那扇门已经被打开,有人走了进来。于是,我只好从窗户跳了下去,逃回家。
当我来到我家的楼下时,我看见一群人正围在那里,都低着头看着地上指指点点的。当他们看见我走来时,就都停止了指指点点和交谈,警觉的看着我走向他们。我走到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时就站住了,他们却向我围拢过来然后也站住。我看见我的周围的空中有许多双眼睛注视着我。这时,一个女人走上前告诉我,刚才有人从我家的窗户跳了下来。说完她就安详的伸出手拉住了我的手。似乎在安慰我。我感觉她的手像一块冰一样的凉。回家吧。她说。仿佛不想让我去看那个还躺在地上的人。那女人一边说一边拉着我向家走。周围所有的人都跟在我身旁一起走。
我突然发现这些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这是在哪儿?
*
世界上有一些有意思的错误,比如把“two nylon stockings”翻译成两双袜子。我认为这是一个错译,但很有意思。因为,只有在读到这个错译时我才会意识到,如果是卡佛写下了在床上看到两双袜子,那么就一定不是随便写下的,而是蕴藏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将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关于这两双袜子。那会是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它会是两双什么样的袜子?同样的或者不同的,什么样的颜色?什么样的款式?以及它们留在床上时的形状,是男人的袜子?还是女人的?或者,是一男一女的,它们是谁的袜子?这时,那两双袜子自己从床上站了起来,从我面前走出房门。这个错误变成了一个神秘的启示。
其实,世界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某一个过程遗留下的产物。这两双袜子是舒丹丹在翻译过程中偶然失误的产物,随后就在这个世界上演生出另一个故事,把我带入了一个神秘的空间里。
而我们每个人都是两双舒丹丹的袜子,一个缺乏深思熟虑的过程遗留下的产物,并随后一双在我们自身的世界里另一双在我们不在场的其他人的世界里衍生变化出许多故事。
我们每个人都是两双舒丹丹的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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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会想着事一直走到家门前站住,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大串钥匙,有时站在那里半天打不开门,机械的一把一把换着钥匙;有时手里的钥匙明明就是我家的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我只好不停地转动钥匙转动门的把手,一边使劲转着一边担心门锁可千万别坏了,那会非常麻烦,我家那扇防盗门太牢固了,那时我就完全忘记刚才思考的问题,只是一心急着要打开门进到屋里,但往往越急越不行,大门紧紧关闭纹丝不动。当然,有时随手拈出一把钥匙插进锁里一拧,门就开了。于是,我走进家中。
过去,我曾经是一个船长。常年在海上。大海对我有一种感情,可是,说来可笑,在海上时,我却总想着家。想念家里的妻子。只有回到家,过上一段时间,我才会想念大海。那是一种渴望。在海与家之间,是一段中间断掉的路,或者,突然在你面前升起的路。当然,想念妻子时,更多的是一种性欲。但当妻子变成了家的形象时,就又变成了一种爱。我那时比现在要年轻许多,但在那时却应该说我已经很老了。可我的妻子很年轻。一次远航归来,我回到家,急匆匆的走进卧室,我看到的我的床上是,当然不是两双袜子,是我年轻美貌的妻子。她穿着很性感的内衣,带着花边的半透明的那种内裤,和需要从前面解开的乳罩,内裤细细的绷紧在大腿根部的内侧,形成一个三角,露出了大腿的根部,而我的妻子小巧的脚上,还穿着一双黑色的还没有触及到她纤细的脚踝的短丝袜。她正半倚在床上等我,乳房仿佛已经涨了起来,面颊红润。我那时依然强壮,肌肉隆起,而且坚硬,从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在海上晒得又黑又红。而且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人了。于是我当下欣喜难耐,马上脱去外套,因为激动,有些气喘,动作变得笨拙。脸更红了,也更黑了。但是,就在我扔下外套的时候,我看见了床边桌子上的烟灰缸旁,仍然不是袜子,而是放着一只雪茄烟。我喜欢抽雪茄,我的妻子不抽烟。但是,那不是我的雪茄!我的脑子轰的一下,血在往上涌,像喷起的滚烫的水柱,我那时失去了理智。我狂怒的抓起那支粗大的雪茄,挥舞着,粗暴的质问我的娇柔像水仙花一样稚嫩的妻子:这支雪茄是哪儿来的?这支雪茄是哪儿来的?我问了很久,但我的妻子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出声。后来,我突然感到精疲力竭,非常的累,好像要崩溃,我不想再问她了,什么也不想再说了。于是,我把雪茄赌气的狠狠扔在桌上。但就在这时,从壁橱里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古巴。”
我是在这之后,才崩溃的。
我要对我的妻子说抱歉。我并不恨她,还有那个小子。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他长的还有几分像我。这不赖。但是,我仍然要说,他不应该说出“古巴”这个词。于是,那时我就开始想念大海了。是一种渴望。我告诉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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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袜子,那些词语里的神秘。
春天,播种下蒸熟的种子,到了秋天,树上结满了冒着热气的馒头。风躺在情人的额头上在变凉,清晨那些大理石的嘴唇上结下了一层薄薄的白霜。我喜欢那些词语里的神秘。原因一如既往的说不清楚。你可以说是因为:爱,馒头本身,下水道,激情,猪头,蜡烛,废旧物资,或者,塞拉利昂。什么都可以。但一定要是一个名词。因为,事物所有的神秘都存在于名词之中,就像袜子。我们说古巴:“伟大的凯撒征服了罗马优雅的连裤袜子”时,除了凯撒,罗马,和连裤袜子,古巴具有真实的意义之外,还会有什么?难道古巴会是征服,伟大,或者所谓的优雅吗?古巴,那些可笑的形容词,还有愚昧极了的动词,琐碎的连词,和苍白无力的副词,古巴,连一个玩具车的轮子都搬不起来,难道它们会有具有,哪怕一丁点的意义吗?不,绝对不会的。即便是秤砣在回答这样的关于事物是否具有意义的问题时,除了回答古巴:意义,具有意义外,任何其它的回答古巴,不论是回答:是;还是回答:是的;都是没有意义的,古巴,愚蠢得像是一个白痴的介词。古巴。是的,一定会是这样的!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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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吧。仿佛仍然不想让我看到那个还躺在地上的人。那女人一边说一边拉着我向家走。周围所有的人都跟在我的身旁一起走。我突然发现这些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这是在哪儿?
现在,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翻译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对于译者,对于读者。
人生,也是一样的。
而所有的快乐,都只存在于事物的神秘里。所以,也都是不能被真正理解、描述和感知的。我的快乐。你的快乐。他们的快乐。快乐,只是一个名词。仅此而已。
三、酒驾
*
卡佛的小说并不像诗。这是说,卡佛的小说并不是那种富有诗意的小说。但卡佛的诗有时很像小说。所以,也可以说,卡佛的诗不是很像诗。但当卡佛的诗写的像小说时,是我最喜欢的。
我很喜欢现代诗歌中的叙事。诗歌叙事和小说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也说不清。但我能感觉到,二者是非常不同的。我不喜欢古典诗歌的叙事。那种严格的音韵和规整的句子,显得刻板机械。有时,卡佛的诗中有着很多的温情,有时,又很冷。当卡佛的诗很冷时,就是我最喜欢的。通常我觉得诗歌都有些过于抒情了。
*
Drinking While Driving
说说这首诗的翻译。这首诗在文字上没有太大理解上的难度,都是些很平常的讲述。但是困难的是这种叙述的语气。
这是卡佛的第一部诗集《fires》,《那些火》,中的第一首。我认为fires翻译成火,是一个错译。这部诗集是开篇引用了WILLIAM MATTHEWS《Flood》中的一段文字:
And isn’t the past inevitable,
now that we call the little
we remember of it “the past”?
如果说火,那么就不能反映出卡佛引用这段文字的那种情感。而这正是卡佛在文字上的用心之处。他写下的是:fires,那些火。如果在英文中一个诗人考虑的fire和fires,在我们中文里就都一样,差不多,没什么区别,那么,在英语世界的两维甚至三维的思维,在我们的世界里就只有一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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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nking While Driving
by Raymond Carver
It's August and I have not
read a book in six months
except something called The Retreat from Moscow
by Caulaincourt.
Nevertheless, I am happy
riding in a car with my brother
and drinking from a pint of Old Crow.
We do not have any place in mind to go,
we are just driving.
If I closed my eyes for a minute
I would be lost, yet
I could gladly lie down and sleep forever
beside this road.
My brother nudges me.
Any minute now, something will happen.
在他的第一部诗集的第一首中,卡佛就流露出了一种大师的叙述语气。这种声音预示着这必然是一个写小说的天才。
首先要注意的是,这首诗用的都是分段的长句,在截断处是不加逗号的。如果这不重要,那么也就没有什么是重要的了。
而这句,“We do not have any place in mind to go, /we are just driving”,的叙述结构非常值得研究。我尝试了多种译法:
我们对要去哪儿一点想法也没有。
我们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要去哪儿。
我们一点想法也没有要去哪里。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想要去哪儿。
我们对要去哪儿没有什么想法。
我们对要去哪儿脑子里一点想法也没有。
我们对于要去哪里在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
我感觉最好的结构是:
我们对于要去哪里在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
而这一句还可以精简为:
我们对要去哪儿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
“I would be lost, yet”。这里,yet是不能忽略不译的。
而最后一句是全诗的关键,但它同时也是卡佛从一开始就慢慢的一步一步积累到这里才爆发的。在这首诗中,卡佛没有一点松懈的地方,也没有一点过度,失去了控制。一切都有条不紊,恰到好处。他一步一步把诗推到了一座悬崖峭壁的最边缘,然后,突然以一个神秘而富于张力的句子结束了。
于是,这个句子的翻译也就一定要非常小心。因为一不留神就会把整座悬崖峭壁化为平地。
*
我的翻译:
酒驾
那是八月,我已经有
六个月没有读过一本书了
除了一个叫什么莫斯科大撤退的
柯内科写的。
但不管怎么说吧,我很快活
正和我的兄弟开着一辆车
而且一边开一边喝着一大听老鸦啤酒。
我们对要去哪儿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
我们就是开呀。
如果我闭上眼一分钟
我就会走丢,嗯
我倒是很想躺下来就在路边
永远的睡过去。
我的兄弟在捅我。
现在任何一分钟里,有些事情将要发生。
*
你是一片遗失的土地,
月亮在这里的芦苇间变圆,
和我们一起冻僵,
你向周围散着热并且看见。
你看见,因为你是眼,
那明亮的土。
夜,夜,滤过的液。
你看见,那孩子的眼。
你看见,你看见,我们看见,
我看见你,你看见。
冰就要复活了,
在此刻闭合之前。
——策兰《冰,伊甸》
如果把卡佛的这首诗和策兰的这首《冰,伊甸》放在一起,你就会发现他们的声音是多么的不同。策兰的声音也是冷的,神秘的,但是诗,不是小说。在冰的两极。于是我们就知道了,那些最好的诗的残酷的一面。她们总是残酷的拒绝掉一些极其优美的东西,用另一种优美。
生活有时就是这样的。You have to pay for everything you got or lost.既是得到的代价,也是失去的代价。
*
然而,酒驾是应该绝对禁止的。害人害己。但是,在文学中你完全可以这样做。这就是我喜欢文学的原因之一。在那个虚构的世界,我可以忽视物理定律。忽略法律。踢你的屁股。我可以他妈的就是不讲道理,胡作非为。而且,我还可以成为一个不起的大英雄,每个人都爱我,在那里,我也可以爱我自己,我就是他妈的要一边喝酒一边开车,然而,警察却把我拦下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在敲我的车的窗户,手里还拿着一只酒精检测仪,我并没有看他,降下车窗,他要我的驾照?我用一种阴郁的目光看着前方,思索了很久,难道这些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吗?然后,我,突然,倒车,然后,加速,向前直冲,一下子就把那个雷子给他妈的撞飞啦,这样我开始驾车逃跑,全速开过市中心,在热闹的街道上,左右超车,冲上小广场的台阶,把孩子和老人们都吓跑,一个被丢在推车里的婴儿吓的哇哇大叫,声嘶力竭,流了一脸的鼻涕,开进市场,撞飞货摊,鸡蛋,西红柿,猪肉,各种调料,女人的内衣,和芝麻酱,被撞的满天飞,一个老太太吓的转身爬上一颗老树,我的车顶贴着她的老屁股冲了过去,她吓的揪着树枝颤抖的像树叶一样哭了起来,许多树叶像老太太一样纷纷掉了下来,转弯,加速,刹车,再加速,刹车,倒车,再转弯,再加速,开上高速路,身后警笛哭丧般的尖叫,一群愚蠢的鸭子,跟在我的车后,像一群笨蛋警察,我的身边坐着我的性感女友的性感的小内衣,她很性感,像一勺冰激凌,嗯,衣服也很性感,像一勺就要溶化的奶油冰激凌上的坚果碎,她对我嗲嗲说:你真棒。我为你感到骄傲。噢,我喜欢她那种嗲嗲的声音,和说话时扭来扭去的样子。她化的妆很浓,像一堆黏糊糊的颜料,身上喷着浓浓的廉价香水,扭动时那些廉价香水就在我的车里跳起了狂欢节的桑巴。我的女友在溶化,我非常高兴,我说:噢,亲爱的,我好喜欢你,(我是在说我自己,那个你就是我,)我也好喜欢犯罪偶。她说:噢,亲爱的,我好喜欢你。(她是在说我,这个你就是我。)来。我说:什么?她说:来。我说:来什么?来例假吗?可五一刚过完啊。她说:来对我犯罪。噢,我想一边开车一边站起来。我想狠狠的打她的屁股,把她的雪白的屁股打得飘起来一片玫瑰大麻的烟雾,然后,狠狠的咬她,像咬开一个苹果,这里,嗯,那里,像咬一口冰淇淋,呵呵,还有那里,用嘴咬开一扇门,把一颗头颅咬碎,咬断颈动脉,我甚至能咬开一个核桃,真的,或者,把一整棵树吃掉。啊,我说:我不行啦。她说:怎么啦?我说:我要赞美犯罪。犯罪,像夏天的情妇。不。她说:不什么?不,我说:对不起,我说:是清风。她说:立,我爱你。像爱西北风。我说:立,我也爱你。像爱上了一场逻辑。我已经不能想说那时喝的可真不少了,因为已经喝的太多的了,多的像祖母绿,像M,像玛,像玛雅,像墨西哥的玛丽亚,我转过头,瞪着通红的眼珠看着她,就像当年耶稣在抹大什么的妈里看着玛利亚一样的慈祥,目光锐利:噢,她在溶化,我非常喜欢,我对她说:她说:她说:她说:我是在重复吗?我问她,声音里充满了恐惧,重复可不好,婆婆妈妈的,她说:“要是你现在相信,我是一个罐头,我敢保证,”我举起了一个人的右手:“噢,我亲爱的乖乖上帝玛丽亚啊,这将是,这将是,一个,绝对的,好故事”,我仍然扭头,毅然决然毅然决然的踩下了油门,然后,我就闭上了眼睛,睡觉了。
现在任何一分钟里,有些事情将要发生。
*
但或许,我们可以把策兰和卡佛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把两个人的头发编成一条辫子,或者,更正经些,像同时吃一只有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蛋筒:
你是一片遗失的土地,
月亮在这里的芦苇间变圆,
那是八月,我已经有
六个月没有读过一本书了
除了一个叫什么莫斯科大撤退的
柯内科写的。
和我们一起冻僵,
你向周围散着热并且看见。
但不管怎么说,我很快活
正和我的兄弟开着一辆车
而且一边开一边喝着一大听老鸦啤酒。
但你看见,因为你是眼,
那明亮的土。
夜,夜,滤过的液。
你看见,那孩子的眼。
我们对要去哪儿脑子里没有一点想法,
我们就是开呀。开呀。开呀。
你看见,你看见,我们看见,
我看见你,你看见。
如果我闭上眼一分钟
我就会走丢,
我倒是很想躺下来就在路边
永远的睡过去。
冰就要复活了,
我感到我的兄弟在捅我。
在此刻闭合之前。
现在任何一分钟里,
有些事情将要发生。
*
好了。这样我们忙了整整一个上午,我们什么也没有得到,我们什么也没有丢失。而且,我们已经付出了我们应该付出的。这很好。这就足够了。
四、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当看到《酒驾》里卡佛说他在半年里读到了一本叫莫斯科大撤退的书时,我突然震惊的想到,难道这会就是那本我曾写过的却并不存在的小说吗?关于一次大溃败,难道真的曾经有过了这样的一部小说,而卡佛读到了它?这不可能!那是一本无法被写出的书,它只能被谈论!
*
开车穿过林区时,我看见
这片森林里的树都是黑的,
剥光树皮,僵直的立着,
整座树林里没有一片叶子。
汽车一直行驶,像在
穿越一个无声的梦。
穿越一个句号,或者,是
正在逃离那场记忆中的火。
当林火已经开始的时候,
这些树没有逃跑的选择。
于是,它们用燃烧
使火势更大,直到,
无可挽回的——毁灭。
我知道,一切不过是
命运的安排,而且,
—— 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
两年前的一个周末的夜晚,我在悉尼hurstville的一家很大的超市里购物之后,到自动付款机前结了帐正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离开时,听见身后有一个女人叫我的名字,那时候我就猛的转过身来,一时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
我在悉尼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在市区里开车,就能看见从很远的山里飘起来的森林燃烧的黑烟,那些茂盛的森林会定期燃起林火,而汽车的广播里,主持人正说着这场正在燃烧的大火。街上车很多,排成队开开停停。那种感觉很怪异,好像世界既在蓬勃的发展着,又正在陷入末日。
然而,更怪异的是开车从刚刚燃烧过的林区穿行。那时我一个人开车去达尔文港。路途遥远。途中穿越一片森林,在森林里没有看见一辆车,也没有看见任何人或者,动物,里面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四周的树远远近近都已经烧焦变得漆黑,没有树皮,像被剥光了衣服,整座森林里没有一片叶子,那些树木僵直的伸出光秃的枝杈矗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上的草全是黑色的,我就这样开了很久才意识到这里不久前烧过一场很大的林火。于是,眼前仿佛看见了周围熊熊的火光,到处都在燃烧,汽车在大火中穿越,没有一点声音,除了汽车行驶的声音,但是坐在隔音的车里,汽车行驶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微弱。
有许多人喜欢想象自己变成一棵树,对于我想象变成一颗树是极为痛苦的。但是,树的确以另一种模式展现了生命的可能。它们可以安然于生长的快乐和生命的痛苦之中,从不逃离,它们的生命漫长,但它们又可以平静的接受毁灭。在林火燃起的时候,林中的树就一棵接着一棵的燃烧,并发出噼噼啪啪的巨响,让毁灭发出光,并成为一种壮丽的奇观。
但是,在悉尼这座城市里,几乎没有人认识我。是谁在叫我的名字?我听见有人在我的身后叫我的名字,便猛然回转过身。
悉尼,是一座很大的城市。
*
我转过身时,看见是她。她似乎一点儿没有变化,正站在那里后。而我几乎把她都给忘记了。
*
是的,在那些年里,有许多事情我竟然都给忘记了。
这是后来我才意识到的。
*
十三年前,我们在协和的同一个实验室相处过大约一年的时间。那时,我是实验室里年龄最大的博士,她是实验室里年龄最小的八年制的学生。我们两个人的桌子并排放在一起靠着窗,实验室窗户的玻璃很厚,占据了整个墙壁,我们俩坐在那里就像是橱窗里的展品,但我们的楼非常高。外面正对着新东方大厦,几乎挡住了我们右侧全部的视线。窗户是封闭的,根本无法打开。我曾经使劲敲过那块玻璃,感觉即便我像子弹一样飞起来,撞到上面撞得粉身碎骨,那面玻璃也仍然不会有丝毫变化,只不过粘上了一片有着我的模糊样子的血肉,侧着头贴在上面双臂张开。实验室里总是很忙碌,时间过得飞快。偶尔闲下来,我坐在桌前透过那片结实的玻璃向外看,我看见下面新东方广场上布满了行人。行人显得很小,色彩也变得暗淡,缓慢的向各个方向移动。有那么一两次,整个广场上一个人都没有,那是冬天,或者是一个异常炎热的夏天的正午,我记不清时间了,但是那景象记忆的非常清晰,那样子显得很怪异。有时,在我出神的看着外面的时候,我的小师妹,就坐在我的身边。广场的地面是一块巨大的灰白色的水泥,在阴霾的天气时,就变成了一种深灰色,在强烈的阳光下,就变成了一种怪异的淡白。我认为这个记忆是真实的。但是,那时北京的天已经总是灰蒙蒙的了,空气里像隔着一层面纱,这使得广场的地面也变成了灰色,上面的人就都像走在一页巨大的灰色的书页里的文字,或者是走在灰色的记忆。只有我们走进实验室时,才变得真实并清晰起来。但有时我能看见更远处的东长安街,那里马路上的汽车也显得很小,而且同样的,行驶缓慢。我一时间有一种错觉,外面的世界时间仿佛很慢,而且更真实。还是在十年前,我从美国回北京,曾经见过她一面。那时,她就要毕业了,论文已经在国际杂志上发表,她也结婚了,准备毕业后回西安的一家医院工作。在那次见面,我送给她一只从美国带来的唇彩。因为,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但后来,她对我说,她最喜欢的就是唇彩。她说那支唇彩没有颜色,但带有薄荷的味道。她最喜欢的味道。然后,她竟然从她的包里拿出了那支唇彩。我看见那支唇彩已经显得非常陈旧了。……
*
几乎在一瞬间。她见到我好像非常兴奋。这种情绪可能在那个夜晚也传染了我。我突然变得异常兴奋,感觉看到她非常的开心。可是还没有等我开口叫出她的名字,她的话就已经一连串的说了出来。她那天语速很快,但每个字都是清清楚楚。但是,后来在我们分手时刻,她的话语是平静的,语速舒缓,像一条缓缓流去的河水,但每个字同样是清清楚楚的。像是在我的记忆里刻字。在所有的夜晚。只是,那些字,有些过于清晰和,锐利了。她说她看见前面有一个人像我,可不敢相信。因为听同学说我已经回国了。她又重复一遍,好像有些着急,说她真的是听到好几个同学都是这样对她说的。仿佛我不相信她的话。可我还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呢。所以,她不敢贸然上来拍一下我的肩膀,想要不就算了。她还在继续对我讲着,说但是最后她还是决定,要等我结完帐她在后面试着叫我一声,看看到底是不是我,要是那个人没有回头,那就算了。结果真的是你。她讲完了,现在停了下来正激动的看着我。
我张开嘴笑笑,正要说些什么,却突然间感觉到一阵巨大的恐怖。我发现我的头脑里一时间一片空白,我竟然叫不出她的名字了。那是一种非常异样的感觉。我看着她,还是觉得她一点变化都没有,她的面容正在我的眼前,清清楚楚。
*
关于遗忘。
我从上小学起就患有一种突发性的遗忘症。但也许并不真的是一种疾病。除非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紧张环境里,比如考试,或者在学校老师或教导主任严厉的目光下,或者在家里,在父母不信任的充满怀疑的目光前,站得笔直,双手下垂紧贴在大腿两侧,整个脊柱都向后背弓,在平时,有时我会突然的发生遗忘。在阅读或写作业的过程中,一些过去熟悉或者平时很常用的字,一时间突然不再认识,或者怎么也记不起来该如何写这些字。这样,我就一瞬间迷失在了文字的空间里。迷失其中。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脸上。那些容颜和名字。有时我会在一群面容中看到一张脸,或者在记忆里想到了一张脸,可一时间就是叫不出他或者她的名字,脑海里除了这张面庞,什么也没有了。
*
我依然记得在协和有一次快到新年的一天,下午她像一阵风一样跑进实验室,穿着一件很短的红棉袄,脸蛋通红,转眼那阵风已经吹到桌子前,她拉开了抽屉里找出了什么东西,拿着就蹦蹦跳跳的要走。我问她,你要到哪儿去?她停下来兴奋的说出去逛街。外面就是闹市。对于科研单位,这样的位置可不好。然后她已经跑出了实验室。但在这之前,我没有转身就冲着她的被影说:会冻着的。我听见一阵笑声:讨厌。我再转过身去看,看见实验室的大门敞开着。我们的实验室的门从来不关闭,你在任何时间走进去都会看见里面有人在埋头工作。她已经没影了。她的皮肤特别白,那天穿着一双黑色高腰的长筒靴,一条黑底暗红色小花儿的裙子,围着羊毛的纯白的围巾,头发盘在头顶,人显得更小了。我喜欢看女人把头发盘起来的样子。我回过身,在本子上随手写了一些字,然后又把它们划掉了。十三年的时间,一个人是不可能一点变化都没有的。这不可能。
这时,我突然想起我的老婆还站在我的身后呢。于是赶忙转身给她们两个人介绍。
*
从悉尼到达尔文港,路途非常遥远。开车要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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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北京一个冬天的清晨,外面有中到重度污染,我指的就是现在我坐在的书房里的窗外。但我很怀疑,我在指向哪里?是否真的有现在?Nuns stans。或者,我们是否能够感受到现在?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所有的感受告诉我们的都是关于过去。什么是现在?它在哪里?是什么样子?我们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听到过、触摸过现在。于是,现在就像我从窗口看到窗外正在发生的变化一样的神秘。正在发生的变化?一样的神秘。那时我正在目睹着远方的旭日徐徐东升,既舒缓又疾遽,阳光穿透雾霾,把饱含污染物的有毒的晨雾和对面模糊暗淡的楼宇映照出一种非常迷人的明亮的橘红色。让人有一种心动的感觉。很远很远的地方大火正在燃烧。火光因为遥远变得和煦而美丽。但那里火势凶猛,恐怖,在燃烧,塌陷,在毁灭。很快太阳就会升向天穹的顶点,窗外刚才迷人而明亮的色彩一下子又变成灰色的雾霾,和对面暗淡呆板的楼宇,那时幻象就消失了——你的现在是什么时候?东京?还是巴黎?在哪里?或者,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奇怪的文章,你又想起来了,现在,或者,早就忘记了,——不过是变成了另一种幻象罢了。我在纸上写了一些字,然后又把它们划掉了。接下来我陷入了一段极为漫长的时间里,有几百亿年,甚至会更久。
*
那天我给她们俩介绍。介绍时,我意识到她俩还是老乡呢。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想这回她俩可真有很多可聊的了。这些女人啊。呵呵。于是,我告诉我的老婆,你们俩还是老乡呢。然后告诉她,我们俩真是好久好久没有见过了。十年?我转身问我的小师妹。然后又对她俩说:你们自己聊吧,就不用我多介绍了。我的老婆是那种特爱交际的人,这很好。但有时我觉得她有些夸张,表现的过于热情,这经常会让我感觉不舒服。但我认为这是我的问题。因为我属于那种不爱与人交往的人,这样不好,尽管有时候我其实很想与人交往。但这一次非常奇怪,两个人的反应都出人意料的冷淡。老乡见老乡?好像她们两个彼此都没有说话,只是相互对视了一下,或许点了点头?我不敢肯定。介绍过后就冷场了。一时间我不知所措。这时,我的老婆突然对我说话了。和我建议的正相反,她让我们俩在这里聊吧,她到外面等我。说完没有等我回话,转身就走了。我又是一时间不知所措。我有些生气,觉得很尴尬,她这样做让我很没有面子。于是,我只好又转回身来,想说些什么补救一下场面。可一转回身来,我的小师妹却突然又开始对我兴奋的讲了起来,仿佛她一直在没有间断的讲着,而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或者是我的错觉。一时间,我又是一阵恍惚。刚才发生的尴尬会不会真的只是我的一阵幻觉?这时她说还是在协和时,她去过一次美国,那是做交换生到的加州。那时她就打听我在哪,他们说我在巴尔的摩。巴尔的摩,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巴尔的摩。于是就买来一张美国地图,在上面一查,才知道,哇,那么远啊。而且,巴尔的摩是真的。于是,她就打消了去那里找我的念头,只是在邮件里告诉了我。然后,我给她回了一封邮件,然后就是许多年没有再联系,不,其实中间我又给你又发过两次邮件,你回复了,我隔几年就发一次邮件,你就回复,然后就中断了,一过就是许多年。后来,她要来澳洲,于是又一打听,他们说我在悉尼,于是又在邮件里告诉了我。但是她联系的实验室在阿德雷德,所以那时她就想,我们可能再也不会碰到一起了。然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后来,她竟然要来悉尼工作了,于是她又去打听了,可以一打听,他们说我已经回国了。我的小师妹看着我,说,真的!真的?我在渐渐的回忆起来,点了点头,仿佛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丢失了许多的记忆,或者是它们钻到了地下冬眠了,现在它们正渐渐苏醒。她还在说着,说她开始还不太相信,可问了好几个人,都十分肯定的说我已经回国了。你怎么没有回去呢?她这时在问我。我还处于轻度的恍惚和一种说不清的惆怅中。这时,回过神来。我说:一言难尽。又说:阴错阳差。本来是要回去的。单位都联系好了。于是,我的小师妹变得有些暗淡下来,说那时她就想:我们可能真的是无缘再遇到一起了。但马上又开心的接着说,所以她到了悉尼就一直以为我已经在北京了。结果刚才看到一个人很像你,我简直不敢相信,像在梦里。我于是就一直偷偷跟在你的后面,想这会不会是你啊,后来想要不就算了,可最后还是决定,我就在这里等着,等你结完帐后,我大叫一声你的名字,看看到底是不是你。她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最后告诉我,其实她来悉尼都一年多了,就住在hurstville,老来这个超市,但过去很少会没有晚上来这里。我站在那里看着她,静静听她讲完,然后告诉她,我马上就要去布里斯班了。她那时问我什么时候,我说两个月之后。
*
我记得那时我们就站在悉尼hurstville的一座购物中心,那个购物中心非常大,我很少去那里,每次去几乎都要跟着我老婆,因为我如果一个人去,每一次都会在里面迷路。那里面结构复杂,标识含混。我进去后不久就会彻底的晕了。既找不到我要找的地方,又找不到离开的路。我抱怨说,澳洲的标识系统太糟糕,混乱不清,不像美国那么明确。这时我听见不屑的笑声。很轻。是我的老婆在撇嘴。她提醒我这样的事实,说在美国我也总是迷路。但是有一次,我在这座超市里,看见墙壁上竟有人写下了一小段金斯堡的《加州超市》,What thoughts I have of you tonight, Walt Whitman, for I walked down the sidestreets under the trees with a headache self-conscious looking at the full moon.我站在那里,惊讶的读着,不敢相信。但也许是我的记忆在这里再次出现差错,一小段错轨,然后就是失之千里,那里不是悉尼hurstville的购物中心,而是巴尔的摩的一条街道,那个时刻,我一个人手里提着一只相机,游荡在巴尔的摩的每一条街上,在下午5点30分,走进一座废弃无人的居民楼,破败不堪,伤感冲淡了恐怖,阳光从没有玻璃的窗户照进楼道,楼道里有些地方很暗,有些地方很亮但显得很远,我闻到了霉腐的气味,和一些说不出的味道,在一面阴影里的斑驳的墙上我读到一小条夕阳中手写的诗行;但也许那其实是在纽约曲折阴暗的地铁站,那里又脏又乱,充满危险,而我在写满字迹的墙壁上竟然意外的看见了A Supermarket in California,但或许是费马,是费马的那句神秘但令人怀疑的注脚:现在我已经找到了这个猜想的证明,但这里没有足够的地方把它写下来了,在我读的时候一列机车从我身旁呼啸而过;但也许,都不是,勿问对错,那里是加州超市:今夜想起你思绪万千,华尔特·惠特曼,那天我走过小巷从树下穿过带着心底的隐痛遥望浑圆的月亮。忍受饥饿的疲乏,购置意象,我走进霓虹水果市场,梦想着你一一数点过的一切,但所有的超市都太大了,大得都远远超过了我的生活的需要,占据空间,让人迷失,所有的欲望在这里聚集,复制,膨胀,交易着,而将我渐渐挤出了生活之外。
*
后来她开始向我介绍她的两个孩子。我大吃一惊。这才如梦方醒般蓦然注意到她脚边的两个小孩儿。我惊诧于那俩个孩子那么小,像放在脚边的玩具,大一些的那个男孩子一直仰着头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等我也注视他和他打招呼时,他才变得有些不局促,立刻避开了我的眼睛,没有回应我,但又不是像一般的孩子那样窘迫的低下头,而竟然像一个诗人似的目光沉思把头徐徐转向了左边,眺望远方。
在回来的路上,老婆开车。我坐在旁边一个劲儿的感慨。我反复告诉她,我们过去那么熟悉,但刚才我竟然连她的名字都一时想不起来了,一晃时间过的真快啊。我开始感慨这些年的生活。当然,她的名字我已经想起来了。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在这次见面之后,我和小师妹一直没有再联系。两个月后,我要去布里斯班了。临行前的一天,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她问我是否开车去布里斯班,嘱咐我路上小心,并祝我在布里斯班工作顺利。在海外的那些年里,我搬过许多家,开车跑过许多的长途。那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注意到一路之上我的老婆一直一言未发。
*
关于我们的宇宙,我们的理解是,它始于130亿年以前的一次大爆炸,在此之前我们无法理解,那里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我们的所有的物理定律在那里都是无效的。对于不可解释的解释,构成了不可解释性的本身。我们把它称为虚无,而虚无是什么呢?虚无既不是没有,也不是有,虚无就是虚无,即不可解释,对于它的任何提问都只能基于我们在现实世界里获得的经验,受局限于我们的感觉和思维系统,因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我们认为,我们的宇宙也会终结,那时时间和空间都将终结,变成虚无。但在终结之后的虚无里是否还会再次发生一次大爆炸化生万物?那么,在它之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另一些智慧生物必然再次产生。那时,他们将重新试图理解宇宙和时间,并相信在他们的宇宙产生之前的虚无是无法理解的。而我们现在就坐在他们所无法理解的虚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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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去酒吧喝酒。在酒吧里我说我来请客,她说她不喝啤酒,她说她走了多远的路才来到这里,所以她要喝摩根船长。我说这很好我也喜欢郎姆。我又说我还以为她从来不喝酒,她说今晚她想喝点儿劲儿大的。我们开始喝酒。她端起杯子一口就把酒全喝了下去,然后把杯子往桌子上使劲一放,蛮横的要我也要一口喝干。我被她吓了一跳。她很漂亮,脾气也很大。但那天晚上她格外的漂亮,像屋外的月亮格外的格外的圆格外的亮。于是我端起杯子一口喝干。然后我告诉她,在月亮和蛮横之间选择,人类选择了野蛮,但我要选择月亮。蛮横的月亮。她笑了,说。突然她的目光变得异常温柔。那些闯入夜晚的野蛮人。我又被她吓到。野蛮时代。她总是出我的意料之外。那里在荡漾着。让我惊奇。水。闪闪发光。在冰天雪地里的溃败。在达尔文港我住的地方离海很近,步行15分钟就到了海边。那里有大海,海边的沙滩有一个很好听的法文的名字,Brighton Le Sands,好像是阳光沙滩的意思。是的,我知道她一直是很温柔的。在Brighton Le Sands,沙子是白色的,那里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海湾,两边的海岸像合抱的双臂,但都很远,所以这里海面总是风平浪静,天空有时一碧如洗,有时满天浓厚的阴云。我经常一个人沿着海滩走出很远,直到走到某个完全僻静的地方,坐在沙丘上写作。尽管海面十分平静,但海滩上的风仍然很大。我坐在沙丘上,风吹得我的本子的纸页不断地翻起来,像有一个人在我的身边和我捣乱,在月亮和蛮横之间,我选择月亮,或者野蛮,风中还带着极细小的沙粒,吹到脸上时你能感觉到它的并无伤害的尖锐,在月亮和蛮横之间,但达尔文港的阳光太亮了。于是,我最后收起笔,不再写了,抱着本子坐在风里,专心的去看海。风一直在吹。回到家总会把一些沙子带进家中。在很久之后,在北京的家里,一次偶然翻看那本笔记时,我竟然又看见了夹在笔记本里的风中的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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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悉尼到达尔文港,路途非常遥远。开车要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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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冬天已经再也不会像过去那么冷了。我小的时候这里冬天很冷。窗上会冻上厚厚的冰,那窗就怎么也打不开,冻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结实。我已经很久没有过过冬天了。我不喜欢在澳洲圣诞节街上有许多穿短裤的人。那样你很难还会相信神圣的东西。就是这样的。在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你每天穿着大裤衩,你很难相信神圣的东西。现在回到北京终于又可以过冬天了。全球的气候在变暖。但是,有一些科学家认为,从地球的历史来看,在一个更大的时间尺度上,我们正走向下一个寒冷的周期。在高科技的时代,进入冰川纪。想起来简直令我神往。整个地球到处都是冰原。我喜欢很冷的冬天。在我家中的写字台上,摆着一盆小小的绿色植物,它的展开的叶片上,对称分布着两行淡灰色的点和竖线,很像毛笔写下的点和两撇。每一片叶子都相似,又都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既相互独立,又都连接在同一株植物的主干上。它们让我着迷。它们使相同与不同,你和我,这样的概念,变成了一个个的谜。生命中每一件事物都是一个谜。就像这一小株绿色植物,它也是一个谜,摆在我的书桌的案头。我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当寂静的时候,我会听见它们在热烈的谈论着什么,我不知道它们谈论的是什么,一棵小小的绿色植物的叶片,它们会谈些什么呢?在我寂寞的深处。简直不可思议。那时,她就坐在那里,有时我们是在白天,有时是在夜晚,在闹市的酒吧,咖啡馆,或者街头的小广场,或者公园的长椅上,有时是在社区的图书馆,有时是在我的家中卧室的床头,有时开着灯,有时关上,在从窗户透进来的月光中,我注视着她的脸,她一直静静的坐在那里听我倾诉,但也许那时我只是一个无言的倾听者,而在这些时刻我获得的幸福一点也不会少。有时她就离开我了。但是,总是在某个时刻又回到我的身边。我知道她是我挚爱的人,但也许那就是我自己,我在梦中的池水上的影子。但是,我知道,我和她,只有一个是真实的。
*
后来我们谈到了小说。“我看不懂你写的小说。”她说我写的小说里没有故事,她问我为什么不写故事?我先是说:“我的小说里有许多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后来我又改口说:“因为厌倦。”有时候你会突然厌倦了故事。我问她:“你喜欢故事吗?” 我想那时候我已经非常的接近了。这时我听见有人突然笑了起来,是爆发性的一阵神经质的大笑。那个笑声显得很夸张,笑声很大,像是对旁人的一种冒犯,可是在那时的酒吧里没有人会在意,也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俩。我从皮包里取出一本书翻开,为她读了起来:“第四,不知什么缘故,大家都产生了厌倦,众神厌倦了,鹰鹫也厌倦了,连普罗米修斯的伤口也因不断的愈合而感到厌倦。如果留下的是那座不可解释的大山。——这一传说试图对不可解释性作出解释。由于它是从真实的基础上产生的,必定也以不可解释而告终。”读完,我合上书。有时就是这样,你对一个故事厌倦了。你对所有的故事都厌倦了。有时你是对讲故事厌倦了。有时是对听故事厌倦了。但其实这是一回事。当你厌倦了讲故事时你也就厌倦了听故事。反过来也一样。可是你讲到的、你听到的仍然全是故事。故事当然都既是真的也是假的。它由开始和结束构成,由原因和结果维系着。故事每天都在被构造着。是故事构成了生活本身。故事也构成了生命本身。那些老人还有那些青年人,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坐在电视的前面,睁着眼睛盯着那里面,一直到死。为了使他们的生命能成为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的一部。我说完耸了耸肩,端起酒杯。她问我刚才读的是什么?这时那本书已经被我放下,现在就放在桌子上,停在我和她的中间。在她和我的中间,是一本书。你知道,一条线上的中点的数量,和整个宇宙里的中点的数量是一样多的。我告诉她:“是卡夫卡的小说,那个为人类盗火的,《普罗米修斯》。”那时候我们萍水相逢,但大火在燃烧。我们谁也没有去动那本书。她放下了酒杯,看着我,对我说出了:
我爱你。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那样平静的话语。但我想那时我们俩都醉了。
*
我依然爱你。
*
“关于普罗米修斯有四种传说:第一,他为了人类背叛众神,被牢牢的锁在高加索山上。众神派老鹰去啄食他不断再生的肝脏。第二,在鹰喙不断啄食下,紧靠着岩壁的普罗米修斯痛不可忍,以致身体日益陷入岩石之中,直至完全没入其间。第三,他的背叛行为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淡忘了,数千年后,众神遗忘了,鹰鹫遗忘了,连他自己也遗忘了。”
*
和卡夫卡的《普罗米修斯》相比,博尔赫斯的《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就显得有些小气,而扎加耶夫斯基的《三种历史》简直就是差劲儿极了。《普罗米修斯》是一种终极性的小说。在极短的篇幅里,卡夫卡展现出一种极为辽阔的时间感和空间感,用一种冷淡的语调,有条不紊的层层推进,最后在一瞬间将小说推至叙事的终结。它始于一个古希腊著名的神话,到这里小说就终结了。
*
我一直想写一部关于一次大溃败的小说。一小支溃败的队伍,在冰天雪地中艰难跋涉,向着家的方向。失败是彻底的,甚至不再有人追赶他们。这时,他们已经没有了敌人。也很难说是在前进,还是在撤退,但前方是家的方向。可是,这时的家的含义变得十分复杂:希望,温暖,住所,食物,新的生活,但同时也是耻辱,寒冷,放弃,空寂,彻底的失败,残生。对,是残生。它概括了一切。不断有人死在路上,这使得继续逃跑的人成为了成功者,幸运的人,但同时那些死去的人又成为对于生者的不断的否定和嘲讽,不断的加重溃败的悲惨程度。有人想放弃,但发现他们无法放弃。后来,他们又渐渐的忘记了这是一次溃败,而开始相信他们是在前进。在走向未来,和光明。这样他们就变得幸福而且骄傲起来。在寒冷和疲惫中,他们渐渐产生出许多幻觉。这时,远方家中的那张床,就具有了终极的含义,既像是一种抚慰和对于英雄归来的奖励,又像是一种惩罚。而它已经被预置在那里,等待着他们一个一个的躺上去。而他们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小说就是在对于家中的那张床的遥远回忆或者幻想中结束的。在那里,一切只是刚刚开始。在这部小说里没有主人公,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具体的人物和事件,甚至这是否是在写一次溃败,抑或仅仅是一次回家,甚至是出走,或凯旋,都难以确定。其实也根本没有这样的一部小说。
*
但是,那张写字台呢?那张写字台是我的父亲在我10岁那一年亲手打制的,用买来的木料,和一箱子木匠的工具。那时我的父亲用一只小刨子把桌面刨得非常的平滑,他弓着腰用双手握住刨子一下一下用力的推动那只红松木做的小刨子,他的动作稳健有力,刨子在桌面上滑过时,一条极薄极薄的木屑就从刨子的刀片下钻出来,卷曲成一朵木花,然后掉落在桌面或地上,那时家中的地板上落满了蓬松的木花,散发着清香。父亲停下来,弯腰眯起眼来检查,同时伸出一只手用手掌在桌面上轻轻抚过。当书桌做好,他用砂纸把整个桌子打磨光滑,然后再上上清漆,等到漆干透,我就拥有了一张自己的书桌。现在书桌就在我的身旁。样子已经过时了,但仍然结实温暖。有时是在夜晚。那时我朦朦胧胧的从睡梦中醒来,听见它们那些叶子还在黑暗中那张温和的旧书桌上热烈的谈论着,那时我听见了,它们在谈论着雨,或者那是爱德华的《白杨树》?托马斯·爱德华,好像它们还谈到了我,用一种轻微的嘲笑的口吻。我仍然记得那首诗,“整日整夜,除了冬天,在各种天气里,在客栈,铁匠铺和商店的上方,/白杨树聚集在十字路口谈论着雨,直到最后的叶片从树顶飘落。”是的,还有那些在林火中燃烧的树。当大火开始燃烧时,那些树无法逃离,无法摆脱,它们于是就一棵接着一棵的燃烧,使火势更大,变得无可挽回,无可救药,直至毁灭。而一切只是刚刚开始。然后,我就又睡去了。
夜,总太短,
记忆太空渺。
依然能听见你的声音,
天空在燃烧。
*
刚才我睡得太早了。我真不应该这么早就上床睡觉。因为,那样半夜里准会像现在这样醒来。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了。在刚才睡时,我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个梦。好像在梦里,我变成了手持武器的一名战士,正准备奔赴前线,参加一场惨烈的战争。但是我仍然是一个孩子,个子很小,站在一个广场上接受出发前的检阅。检阅我们的首长,也是一个孩子。他走到我的面前,我在队列中挺起了胸脯,向他敬礼。他则表情严肃的为我整理军装,帽子,领扣,徽章。太阳在他身后的天空,照耀着我们。夜晚很热,我一直躺在床上闭着眼。新闻里说,我们正在经历澳洲历史上最热的一个夏季。
*
是的,她曾经对我说过的,她曾经对我说过的。
*
有时候,我想一个人在屋子里摆下一只搪瓷盆,然后,反锁上门,烧掉一本书。一个人在屋子烧书,这样的念头会让我激动得颤抖。但我不敢。很多书都已经从世界上消失了,没有消失的书也只有很少数的人看过,即便是最流行的著作,也是只有非常少非常少数的人看到过。一本书,像一个人的身体,一个博物馆,一座山。但是,一本书,任何一本书,都会影响到未来的每一个人。一本书就是大海里的一粒盐。
那时我们天天见面,但仍然迫不及待,时时刻刻的思念,思念从每一次见面的开始开始,然后带着思念分手,思念从来没有停止,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她只有过一次留下了,在我这里过夜,我们做爱,然后相拥着睡去,不停的从噩梦中惊醒,在黑暗里恐惧着侧耳倾听,Catherine大街11号公寓楼的大厅里那扇在灯光中关闭着的门,倾听那里发出的最轻微的响动,仿佛他们不久就会在这座陌生的大城市里找到我们,然后粗暴的撞破公寓楼紧锁的大门冲到我们的屋子的门外凶狠的砸着我们的门。那时我们将面临抉择,是去开门迎接挑战,还是从窗口跳窗逃跑,或者,就一直留在这里,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亲吻。有过那么多的爱和记忆,但夜总是太短,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五、热恋中的翻译们和失恋时的吻
Hummingbird
FOR TESS
By Raymond Carver
Suppose I say summer,
write the word “hummingbird,”
put it in an envelope,
take it down the hill
to the box. When you open
my letter you will recall
those days and how much,
just how much, I love you.
*
舒丹丹翻译的卡佛是让人失望的。
这首卡佛的小诗,她的翻译是:
蜂鸟
给苔丝
——雷蒙德·卡佛(美国)/舒丹丹译
假如我说“夏天”,
写下“蜂鸟”这个词,
装在信封里,
带下山去
投进邮筒。你一打开
我的信,就会回想起
那些日子,还有我是多么,
多么地,爱你。
我认为这里suppose翻译成“假如”,是相当令人遗憾的错误。这里的suppose应该翻译成:假定,假设。卡佛在这里这样开始他的叙述的:让我来假设一下,假设我说夏天,……。这再一次回到那个问题上,卡佛的诗在本质上是小说。或许这是舒丹丹翻译不好卡佛的原因。她不太熟悉小说的叙事,而卡佛的诗歌是一种小说的叙事。一个真正一流的小说家的关键就在于他的叙述语气。同时,卡佛的文字又极为平淡、简单,不事铺张形容。因此,翻译时需要对文字有高度的控制力,不然就极容易翻译的松懈,没有味道,顶多就是最后抖一个小包袱而已。
这首小诗的每一句话在翻译上都是值得斟酌的。
然而,最值得推敲的是最后一句的中文翻译。how much I love you,这是英文中的一种通常的表达法,但是在中文里我们不是这样说的。如果你总是对一个女孩子说:那么的我爱你,那么的很快的这个女孩子就会不再和你玩了。除非,你爱上了一个女诗人。可是今天一个男孩子亲吻到一个真正的女诗人的嘴唇的可能性和有这样的想法的可能性和一个女孩子亲吻到一个真正的马云的嘴唇的可能性是一样渺茫而不可信以为真的。那么,卡佛的这句诗可应该怎么翻译呢?我认为,不能简单的中国化。按我们的习惯来改写。
可是,今天一个女孩子在中国遇到一个信誓旦旦发誓说自己将来一定会成为马云的男孩子的可能性就要比一个男孩子遇到一个清纯的用做梦般玫瑰色的神情说自己未来想做一名诗人的女孩子的可能性就要大的太多了,就像地球遇到一粒轻轻飞扬的尘埃。
而卡佛的这句非常平易的诗句中,还有一个翻译的难点,就是just。卡佛并不是说:I love you,也不仅仅是说:How much I love you;而是说:how much, just how much, I love you。这样卡佛就获得了一种诗的韵律与节奏感,他文字的感情变得更强烈了,而且流露出一种淡淡的伤感。
而这些在舒丹丹的翻译中都没有了,变成了一种随随便便的小女孩的口吻:还有我是多么,多么地,爱你(呢)。
是的,卡佛流露出的是一种伤感。至少对于男人,我是知道的。当一个男人在恋爱时流露出一种伤感,就会有想去写诗的冲动,这样他就有了成为一名诗人的危险;而当一个男人在恋爱时没有流露出伤感,就会很快想要做爱,这样他就有了成为一个责任人的危险;而当一个男人没有恋爱就有想要做爱的冲动时,他就有了变成一头牛的危险。而就我所知,几乎每个男人都有着这样的危险。
于是,这就成为诗的意义之一:
避免成为一头牛。
*
如果一个伟大的民族没有自己优美深邃的语言,那么这个民族可能会成为一个很牛的民族,但伟大便是一个滑稽的形容词。更重要的是,当一个民族放弃了优美的语言,也就放弃了美和诗意,那么,爱就会慢慢的退化成一种简单的操。如此而已。
*
我的翻译:
蜂鸟
给苔丝
假设我说夏天,
写下“蜂鸟”两个字,
把它装进信封,
拿下山
投入邮箱。当你打开
我的信时你将会想起
那些日子和那么多,
只是那么多的,我爱你。
*
如果我们把爱情诗简单的定义为,说我爱你的种种变形,不是仅仅说出我对你的爱或赞赏,而是要说出我爱你,那么,我们便会发现中国古代有许多情诗、艳情诗,却很少有爱情诗。我甚至好奇,整个唐朝是否曾有过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娘子,我爱你。在唐朝,女人称娘子;男人叫相公。
那么,我爱你,这个表达在中文中到底是什么时候最早出现的呢?它是怎么出现的,难道会是外来语?
英文中则有过太多的爱情诗。传统的英文爱情诗非常直接,非常强烈,非常炙热,非常夸大其词的夸张,许多也非常的长。这些都是我不喜欢的。对比之下,你能体会出卡佛的现代。而这是我喜欢的。
说到英文的爱情诗肯定是要谈谈莎士比亚的。“If this be error and upon me proved, I never writ, nor no man ever loved.”如果我说错了而且有人能证明,那就当我从来没写过诗,也从来没有人被爱过。“But bears it out even to the edge of doom .”但爱将恒久,直到毁灭开始。
然而,“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我可否将你比做一个夏日,而你比她更美。没有比这句爱情诗更辉煌的了。这可能就是卡佛的假设——假设我说夏天。
奥登的声音在英文里是很突出的:“He was my North, my South, my East and West, My working week and my Sunday rest, My noon, my midnight, my talk, my song; I thought that love would last forever: I was wrong.”而“I fear no fate/For you are my fate, my sweet/I want no world/For beautiful you are my world, my true/Perfection needs no addition.”这是肯明斯的声音。当然,我还喜欢爱伦坡的声音:“Of my darling - my darling - my life and my bride, In the sepulcher there by the sea, In her tomb by the sounding sea ”。
由此,你也可以看出卡佛的用力的点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于是,你就看见了在一个夏天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封信独自往山下走,那封信里写着蜂鸟,那些日子,和那些曾经说过的话。那是关于爱情的一个故事。但是,在这个故事里,一切又都是神秘的。
不过,我不喜欢叶芝和雪莱的抒情。雪莱的《爱的哲学》这个名字倒是有点意思,Love's Philosophy:And the sunlight clasps the earth, 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What are all these kissings worth, If thou kiss not me.噢,关于爱情,我们有过许多哲学,它能让我们左右逢源。我们说:“爱是唯一真正值得的冒险”,也可以说:爱永远不会是一场冒险;我们说:拥有爱是我们最大的成功;也可以说:因为爱过,所以便不会失败。这一切说明:第一,热恋中的人是什么都能说的出来的;第二,一个热恋中的人说的什么也都是不能当真的;第三,一个热恋中的诗人,是不能算一个真正的诗人的。就是一个热恋中的馒头,或泥瓦匠都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馒头,或泥瓦匠。因为它,fall in love啦!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的翻译是不是都在热恋中啊?好了,还是让我来改写一下雪莱的这首《爱的哲学》吧。雪莱的爱的哲学是一种狭隘的垂头丧气的哲学。我不喜欢狭隘。我来写一种无奈的但还在假装光明的爱的哲学吧。
Love's Philosophy
And the sunlight clasps the earth, 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
If you kiss not me, There still worth are all these kiddings.
阳光拥抱土地,月亮亲吻海洋;
若你的吻不是我,这世间仍有许多爱的亲吻。
*
那么,在中国的古代,比如,在唐朝,那些相爱的男女,当他们感觉到他们之间的爱意强烈到无以复加时,他们会说些什么?当他们在性爱的高潮,他们又会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他们一定曾经说过些什么。
*
那么,让我们在月光中荡起浆,从海面沿着月光向夜空逆流而上吧,天河,月亮,和星光,kissing of the moon light beams, back into the moon, the moonlight and time beams,一直划进过去,消失在那里,绿叶摇动的影子,回到卡佛的那个夏天。
我爱你,是那么多
那么多的和那些日子
你在回想,信从手中
退进信封,
落入黑暗的邮箱。
那时,你在等待
一封信,
像月亮
从尘土中升起,
在我手中,
退向山顶小屋
上方的夜空,
从信封
滑出来
落在桌上,
我看见那上面
“蜂鸟”
两个字,从我的笔尖下
消失。
“夏天”,我说。
假设我说:“夏天”
为什么要这样呢?退回到过去。
诗是人类的挽歌。所有的诗。诗不是在增多,而是在减少。诗是一种在不断减少的东西。一首一首的减少,变得越来越少。
六、我是一只猪
应该如何评论我小的时候呢?我小的时候会经常看见一些不同寻常的事物,以至于有时我就突然笑了起来,或者被看到的震惊得目瞪口呆,这时我就一下子僵在那里,睁大眼睛,张开嘴伸出手,但一动也不能动了,我的小伙伴们于是迅速围拢过来,争先恐后的来唤醒我,有的热心的扇我的嘴巴;有的使劲拧我的胳膊;我听见有人在说:再使劲点儿;有人说:丫又犯病了,别理丫的;还有人一边往里挤一边着急的说:嘿,让我也来两下呀。
那时,我经常会看见人就变成了猪。粉红色的长长的鼻子,说话时鼻孔一直冲着你,小而圆的眼睛,大耳朵,呈三角形,很软,搭在脑袋的两旁,身体是圆筒状的,有很多的肉。那些猪有老有小,有的强壮如牛,有的瘦骨嶙峋,还有的美的像一朵花儿。我在镜子里看到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健康而正派的小猪。大部分猪都很懒,行动缓慢,但有时我也会看见猪跑起来了,是飞快的在跑。我曾听我爸对我妈说过:哼,我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但是,我妈好像并不相信,她说:你要是真的见过猪跑就好啦!!那时我们的确好像很少能吃到猪肉,但是奇怪的是,有时候同样的话是我妈在对我爸说,她说:我没有吃过猪肉,难道我还没有见过猪跑吗!!而我爸却竟然说:哼,你要是真的见过猪跑就好了!那时我非常惊讶!这是怎么回事呢?好像大人们既会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当成真真实实存在着的来严肃对待,但又会把真实存在的东西当成根本不存在的予以忽略。介于这种情况,我就不能把我看见猪跑这件事情告诉他们了。有时你很难知道大人们他们到底都看到了些什么,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当然就更不可能知道他们到底怎么想的了。可是,当我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或者停下谈话看着我,说等我长大了就都明白了。好像当一个人长大了,所有怪异的、不合理的事情,就都变得有理了,自然而然,可以接受了。
但是,有一天我不得不把我看到的奇观告诉大家了。那天,我真的看见一只猪飞起来了。并不是像一只鸡那样让人泄气。而是真正的飞翔。在高高的蓝天上,一只猪在悠扬的飞着。那时北京的天还很蓝,但我认为这和天蓝不蓝没有关系,我是看见了一只猪在飞这样的一个事实。而且,当猪飞起来的时候,它是那样的优美,让人难以置信,也让人神往,和无法忘怀。
我讲的时候看见我突出来的粉红色的鼻子的末端在轻轻的抽搐着,因为激动那里面不时的发出稚嫩的哼哼声,我还一边讲一边使劲的扇着我的那对柔软的三角形的耳朵,试图让听众也能体会到那种飞翔的感觉。
讲完之后,妈妈终于意识到不能再拖下去了。她决定带我去治病。哪怕走遍全国,也要找到最好的医生,把她的儿子的病治好。她总是在带我去看病的路上对我说,如果我总这样今后怎么能娶到媳妇呢。这听起来仿佛她其实是在给一个我所不知道的女人治病。总之,在后来的那些年月里,我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治疗。我发现世界上许多人有病,而治疗就是要除去某些属于他们的身体里面的东西。我还发现许多人治着治着就喜欢上了被治疗,喜欢上了成为病人。至于我到底有没有病,我也不是太清楚。反正后来我的病治好了。
不过,我并不能肯定这是治疗的结果,还是只是因为我长大了。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一个成年人就可以胡说八道了,仿佛上学、努力工作、晋升、成名都是为了能有更大的胡说八道的权利,有更多的人去听信他们的胡说八道而已。就像现在我也可以掷地有声的说:我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吗!尽管那时我正大口吃着炸猪排,而实际上我已经有一千年都没有见过猪的样子了。一千年,会有那么久吗?当然这是在胡说八道了。而李凯峰问我和瑶瑶到底怎么了,我说:煮熟的鸭子飞了。李凯峰竟然若有所悟的点点头,说他早就预感到这一点了。唉,也是的,瑶瑶怎么说走就走了呢,我们在一起那么久。我费了这么大的心血,煮熟一只鸭子,但有一天她从盘子里站起来,整理了整理她的头发,然后就走了。没有人质疑这件事情的荒诞。人们只是来安慰我,说两条腿的桌子找不到,两条腿的姑娘那还不到处都是吗。可是,我需要的不是安慰,我需要的是有人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辛辛苦苦煮熟的鸭子,一天站了起来整理了整理衣服,然后就飞走了呢?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想说的是:生活中有些东西,如果大家都不相信,那么它们就会慢慢的不存在了。比如,文化。如果大家都不相信文化,那么文化就不存在了。文化就是一只能飞翔的猪。没有文化会怎么样呢?猪一样能活得很好。它们就天天趴在圈里津津有味地大吃着猪食,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真的没有白活。
而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偷偷的告诉一个我暗恋的很小的小女孩儿,用一种带着恐惧和略微威胁的口吻,对她说:千万不要喜欢上一只猪,更不要去吻那只你喜欢的猪。这样这只猪就不死了。那么,它就会永远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突然又睁大眼睛,张大嘴,张开五指,僵在那里不能动了。这时,那个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儿走上来,垫起脚,她吻了我,然后就跑走了。我又感到我的粉红色的,柔软的,三角形的耳朵开始轻轻扇动,我看见我的眼睛下的余光中伸出的鼻子的末端又在激动的抽搐着。我知道我是不死的了。我将永生。当然了,这你自然也是不相信的了。你不相信我所说的这些的事。于是,我就因此而不再永生,而是必死的了。
爱情也是一只能飞的猪。还有许多能飞的猪。但我们都不相信。算了,我也不会因此而怪你。因为,我还保留着那面镜子。镜子里有一只猪。现在,他已经长大,变成了一只中年的严肃让人失望的很瘦的公猪。但是看久了,我就又看见了那只仍然在镜子里的蓝天和白云间飞翔的粉红色的小猪。
为了理想,为了爱情。
对,我是一只被亲吻过的猪。我是不死的。我将永生,在今生。
*
我是一只猪
噢,让我们爱上一只猪吧!
为什么不呢?
圣歌,夜曲,a小调
…………
我是一只猪。
噢,爱上一只猪的仁慈。
我是一只曾被亲吻过的猪。
一朵玫瑰只存在于一朵玫瑰之中。
但一朵玫瑰的美存在于整个宇宙。
或是,我隐秘
内心
在那里焚烧,
冒出滚滚的浓烟,
和烈焰,直至烧成玫瑰的灰烬。
……
噢,爱上一只猪的仁慈。
我是一只猪。
心中长满荒草般的爱。
口中衔着带刺的玫瑰。
我和你相拥,
在阿根廷探戈的音乐声里
跳舞。
你轻盈的舞步,在我隐秘的内心
燃烧,
一直烧成
玫瑰花的灰烬,
浓烟和烈焰,
噢,爱上一只猪的仁慈。
……
我是一只猪,
有着一只猪的忧伤,
迈着阿根廷探戈的舞步
脚下燃烧着玫瑰花的火焰…………
七、浮子
Bobber
by Raymond Carver
On the Columbia River near Vantage,
Washington, we fished for whitefish
in the winter months; my dad, Swede-
Mr. Lindgren-and me. They used belly-reels,
pencil-length sinkers, red, yellow, or brown
flies baited with maggots.
They wanted distance and went clear out there
to the edge of the riffle.
I fished near shore with a quill bobber and a cane pole.
My dad kept his maggots alive and warm
under his lower lip. Mr. Lindgren didn't drink.
I liked him better than my dad for a time.
He lets me steer his car, teased me
about my name "Junior," and said
one day I'd grow into a fine man, remember
all this, and fish with my own son.
But my dad was right. I mean
he kept silent and looked into the river,
worked his tongue, like a thought, behind the bait.
浮子
在哥伦比亚河靠近华盛顿
的地方,冬天的月份我们
在那里钓白鲑鱼;我爸,瑞典人——
林先生——还有我。他们用腹式转轮,
铅笔长的坠子,红色,黄色,或棕色
塞了虫子的飞饵。
他们需要一段距离所以总要抛过
浅滩的边缘。
我就钓岸边的用羽毛浮子和一根竹杆。
我爸用活虫子而且还要放在
他的下嘴唇上暖一下。林先生不喝酒。
有一段时间我更喜欢他。
他让我开他的车,取笑我
是个“小学生,”还说
有一天我会长成一个很棒的男人,会记住
所有这一切,并且会和我的儿子一起钓鱼。
但是我爸是对的。我是说
他一直沉默不语看着河面
让他的舌头,像停在诱饵后面的,一个念头。
*
我不喜欢钓鱼。这说明我是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或者,说明我是一个没有心机的人,或者,比这些都更复杂,说明我是一个不喜欢钓鱼的人。
卡佛好像很喜欢钓鱼,有不少诗写到了钓鱼。通常写钓鱼的诗我都没有去读。这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钓鱼。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不喜欢读有钓鱼内容的诗或者小说。
好像热爱钓鱼的多为男性。反正我见过不少人钓鱼,印象中从来没有见过女人钓鱼,也从来没有女人对我表示过喜欢钓鱼。我不认为前一种情况是我的运气不佳,而后一种说明我缺乏魅力。但我觉得钓鱼怎么也不能算是一种阳刚的运动吧。为什么女人很少喜欢钓鱼,而许多男人却热衷钓鱼呢?这真有意思。
好像男作家写到钓鱼时文字间都有一种温馨。而且,好像经常会父亲的形象出现。所以,可能喜欢钓鱼的男人不是有心机,而是内心具有温情的一面。而这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卡佛。但这本身又似乎和钓鱼形成了某种内在的矛盾。这对理解我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提示吗?是否能解释我为什么不喜欢卡佛文字中的温情?这我仍然说不清。
许多事情是不宜过度解释的。因为,事物的不可能完全解释正是事物的本质之一。它也决定了我们对于许多事情是不可能完全理解的。
但钓鱼仍然是一件具有许多隐喻的事情。
*
曾经有一个非常喜欢钓鱼的朋友拉着我去钓了一次鱼。我的这个朋友告诉我,说他过去也是一点不喜欢钓鱼,结果有一次被朋友拉着去钓了一次鱼,从此就迷上了钓鱼。而在我看来是中毒,深陷其中了。他家里的地下室摆满了钓鱼的器材,光是鱼竿就摆了一大排,各式各样的。我第一次看到时非常惊讶,而且相当困惑。钓鱼真的需要这么多这么复杂的器材吗?我过去一直以为钓鱼是非常的简单,弄一根竹竿,再弯一个铁勾就行了。对了,他的鱼钩也多的难以计数。看着让人肉麻。而且,还有一把非常锋利的处理钓到的鱼的刀。
我觉得,有一些事情一旦你迷恋上了,最终就有可能从迷恋这件事变成迷恋与这件事相关的器材上去了。像许多女孩子爱一个男人,或者,许多男人爱上钓鱼或摄影,都是这样。当然,一些男人迷恋器材,一些迷恋器官。所以,看来还是炒股最好。炒股的人都只是专一的盯着一块屏幕,从来不会迷失。在对我的这个朋友总结出“择友不慎”之前,我已经被他拉去钓了一次鱼。当然也是出于好奇。不过,这次钓鱼并没有像我的朋友期待的那样,我从此就迷恋上了此道。相反,我对钓鱼更不感兴趣了,再也不想去钓鱼了。除非有人愿意为此付给我很多钱。我对这位热衷钓鱼的朋友很抱歉,我向他解释:奇迹从来不会在我身上发生。但他对我说,在他看来,这正是奇迹发生了。
不过,这次钓鱼让我知道了,钓鱼可以非常简单,但也可以非常复杂。而且,在海边的礁石上钓鱼还很危险。钓鱼时会被突然打来的不测的大浪卷走。因为有时从海上会突然升起一个巨浪打来,那时人就像一片树叶,根本无力挣扎,就轻轻飘飘的被打进海里丢掉性命,或者是打倒在礁石上立刻满身满脸是血。你无法判断这样的巨浪会在哪里在何时出现,所以也无从躲避,除非你不向海的深处走,一直在很浅的岸边,但那样又钓不到大鱼了。
*
有一次我的一个喜欢钓鱼的朋友,在美国驾车超速被警察扣下。如果你在美国生活过就会知道,美国的警察有多可怕。有一次我驾车并没有超速,却被警察拦住。当那个全副武装的警察走来弯腰敲开了我的车窗时,我突然发现我不会说话了。但是,我的这个爱钓鱼的朋友却很大胆,当他被抓住时他竟然敢质问警察,说路上有那么多的车都超速,你为什么不把他们也扣下。而这个警察却问我的那个朋友:你钓过鱼吗?我的这个朋友就以为机会来了,他竟然跟警察套起磁来,说自己很喜欢钓鱼,是个钓鱼迷。是啊,我刚刚不是说过,喜欢钓鱼的男人可能内心都具有温情的一面。
警察抓路上超速的车辆时有些就像在钓鱼。他们会把车停在某个隐蔽的路口,人猫在车里,手中拿着一只测速仪对准路上的车辆。有时你开的正爽呢,突然瞥见路口有警车,于是拼了命的踩刹车,但还是以每小时180迈的速度冲了过去,在这之后你就只得心怦怦跳着,以追悔和痛恨自己的心情,一直踩着刹车把车速降到60迈的速度,慢慢开着,不时去看后视镜,并为你前后的那些同样超速的车祷告,但愿上帝保佑警察把他们扣下。有时,警察还会使用一种像卡佛的诗中写的那样的飞蝇钓的方法抓超速的车。他们会开着伪装成私家车的警车在路上,以上限的速度行驶,等被挡在他们后面的车子不耐烦的按喇叭,然后换道从他们身边疾速超过。这时他们才把藏在兜里的警灯掏出来,安到车上,然后拉响警笛,跟上去。
飞蝇钓,是一种高级的钓鱼法。不用浮子。需要很高的技巧。蝇饵很大,用塑料做成小鱼的模样,色彩鲜艳,里面塞上香气四溢的鱼食,抛出后就在水面上快速复杂的拉动。所以,这需要距离,要把饵抛出很远。那时饵的样子像小鱼在游泳。这样水中生性凶猛的大鱼以为看到了小鱼就会立刻扑上去,一口狠狠咬住鱼饵,通常它们会因为用力过猛,一下子让鱼钩把它们的嘴穿透,再也吐不出来了。
有许多路段的限速的确有些慢。上下班开车时,经常会出现路上的每辆车都超速的情形。不过,超速驾驶的确是非常危险的。不光关系到开车人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坐车的人以及路上其它车辆的安全。所以,警察抓超速也是应该的。
在美国像我们这样的外国人和警察解释有时候会有危险。因为,我们的英语有时他们听不明白。我在的那个实验室就曾经有过一个意大利的小伙子,一天深夜驾车回家被警察扣下。在他试图解释时,竟然被警察用手铐铐了起来,扔进局子里关了一夜。据说这个一米八长得很漂亮的意大利小伙子,在美国的警察局里吓的失声痛哭。他曾告诉我他是帕瓦罗蒂的远房亲戚,刚来美国时并不会英语。但意大利语和英语很相像。
回到前面那个故事。我的这位爱钓鱼的朋友驾车的确超速了,但他说超的并不多。当时路上许多车比他开得还要快。可他的运气不佳,被警察扣下了。于是,他那时就指着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质问警察:这些车都超速了为什么不抓他们?他的英语还没有我好呢,本来应该被痛打一顿,然后也关进警察局,让他失声痛哭一回。但这个警察却是一个爱钓鱼的男人,有着温情的一面,那时他俯下身问我的这个小个子朋友:你钓鱼吗?小伙子。我的这个朋友连忙告诉警察,说他很喜欢钓鱼。他的确是个钓鱼迷,知道很多钓鱼的知识,是个真正的行家,也有一屋子鱼竿,和一盒子看着肉麻的密密麻麻锋利的鱼钩,经常晚上花钱乘船出海去钓鱼,把相互不满的老婆和老妈扔在家里。所以这次他以为他很幸运遇到了一个钓友,聊聊钓鱼就可以侥幸逃过处罚了。警察听过之后,也指了指那些飞驰而过的超速的车辆,然后问我的这个朋友:那当你钓上了一条大鱼后,你还会关心河里没有钓上的那些鱼吗?说完敲了敲我的这个朋友新买的那辆黑色漂亮的SUV。
*
这些一晃都过去许多年了。但我还会经常回想起来。每次回想都感觉有趣,而且回味无穷。这个美国的警察不知道中国历史。中国历史上有过一种特殊的鱼钩,可以无痛的专钓一条特殊的大鱼。钓鱼真是一件越想越让人着迷的事情。或许我应该把卡佛所有关于钓鱼的诗都翻译出来,研究一下。
钓鱼都需要一个锋利的钩,无论有形或无形,还要有一个甜美的诱饵。而所有的钓的关键,都在一颗锋利的钩的两边,两种不同的心思,停在那里的一瞬间。
世界上有一种非常危险的缘分。
卡佛在这首诗的最后说,他父亲的舌头像停在鱼饵后的那个念头。可他没有告诉我们,是停在哪一边的念头?岸上,还是水中?当这个时候,卡佛就是一个一流的小说家了。
八、偶然
关于灾难,我们关心两个问题:
它将何时发生?它会何时结束?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的答案是:
它会随时发生;但也终将结束。
——罗伯特·弗罗斯特
《关于灾难》
翻译可以成为一场灾难。但这不好吗?不。我要说的是,这好极了。没有什么在今天比灾难更广受欢迎,或者被几乎完全忽略。这也正是我为什么决定和敢于决定要开始翻译卡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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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舒丹丹在翻译卡佛时没有给出原文,而我读到她翻译的卡佛的《我的妻子》这首诗时,对这首诗发生了兴趣,准确来说,是发生了异乎寻常的兴趣,可是我却找不到原文,这样我就不得不去买了一本卡佛的诗集,买到卡佛的诗集后,又发现里面竟然一个中文也没,这样就觉得如果不看过一遍,好像不好,好像如果买了一本中文书,不看就是理所当然,但如果买了一本外文书,不看就是浪费,这当然是没有道理的,但以我的英语水平,要看一本英文书必须先翻译成中文,于是我又只好硬着头皮开始翻译卡佛,结果在翻译开始不久后,我又惊奇的发现卡佛的一些诗需要修改,我所说的是真诚但不客气的,不而且是在翻译成中文时才需要修改,是在英文出版前就应该修改,显然戈登·利什编辑只是修改了卡佛的小说,对于卡佛的诗采取了一种放弃的态度,但是现在卡佛已经太有名了,而一个人如果太有名了,往往就不是他了,一些不是他的东西就被附加给他,而许多是他的东西又不被抹去,总之,这或者能说明,名人,就是英文中的那个celebrity,不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是个人与社会共同创造的,这样说来,我似乎完全可以修改卡佛,但是,毕竟修改像卡佛这样有这么大名气的作家的诗让我感到很不安,因此在修改的时候我总是提心吊胆,心怀忧虑,激情与惴惴不安并存,这种不安搅扰我和我的睡眠,我无法再和从前一样的生活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再是我,我现在成了一个修改卡佛的人了。所以,舒丹丹在翻译卡佛时,就已经注定要改变一个男人的身份和那个男人的生活,对此,她在翻译时是决计不会有丝毫的察觉的。而且,在我看来,即便是在翻译之后,甚至是在阅读完我的这篇文章之后,仍然未必意识到这种影响的严重程度,即她开始了一个修改卡佛的男人的创造。
所以,翻译,并不只是译者和作者的一场爱恋,而是在构建一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开始一次翻译,无论如何,是一种带有轻率意味的冒险。有人可能受到伤害,牺牲,或者活活气死。而每一次幸福,都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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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le Began。辛波斯卡说:The world is never ready for the birth of a new baby。每一个孩子的诞生,都是一种偶然。没有人能为一个孩子的诞生,做好足够的准备。可造物却早为每一件事情的结束做好了安排,而且,给每一个孩子都已经画好了一份不可更改也无法预料的蓝图。
所以,我们只把偶然发生的,叫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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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卡佛在成名后小说受到编辑的影响就比较少了,更多的表现出那个本真的卡佛。比如,《大教堂》。可是在读《大教堂》时我的感受却很奇怪。一方面我能时时感觉到卡佛叙事的天才,但我不喜欢这篇小说里的那种温情,那种卡佛式的温情。
卡佛既有冷酷的一面,又有温情的一面。两种属性都是真实的。但只有当他冷酷时,他才是一个一流的小说家。温情也可以成为一流的小说家,但卡佛不是。可是,卡佛又心很软,抑制不住他的温情,这就妨碍他成为一流的小说家。但他偏偏遇上了一个心很硬的编辑,把他辛辛苦苦写的小说生生砍去一多半。温情全删掉了,变成了一种没有一点希望的小说。而且,充满了无意义的神秘。这时,卡佛便成为了维纳斯,并且,他成功了。其实,很多人都是维纳斯,只可惜没有人去切他们。卡佛的小说并不是极简主义。这是关于卡佛最受人喜欢的误解。卡佛的小说里有着极为精细的描写,但事件的连续性被切断。这样只留下了几块残缺不全但刻画精美细腻的残片,神秘感便由此产生了。
在这一点上,卡佛和王小波刚好相反。当王小波在他的小说中释放温情时,他的小说是最好的,也是最有力的。当他的文字冷酷、荒诞时就显得有些做作了。王小波在本质上是传统的。他的现代性是模仿的。或许那也是他真实的方式,但就像卡佛,当王小波现代时,就不够好了。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
所以,我看《黄金时代》的感受也是奇怪的,王小波似乎为了使小说的最后有一种震撼的力量,就在前面把很多东西都强行抑制、改变,让整部书中的两个年轻人行为与话语都变得怪怪的,像两个苍老的中年人。并不是像《黄金时代》中所写的那样,我仍然记得我的二十一岁、二十六岁,那些青春的岁月。我仍然相信青春有着某种非常强大的东西,不会被任何时代所磨灭。它们是永恒的。这一点我非常肯定,我的记忆很清晰。非常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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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卡佛的诗,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当卡佛用星号把一首诗分成两部分时,好像都处于一种矛盾的心态。这样的诗似乎可以精简,但他狠不下心来删。
Prosser
by Raymond Carver
In winter two kinds of fields on the hills
outside Prosser: fields of new green wheat, the slips
rising overnight out of the plowed ground,
and waiting,
and then rising again, and budding.
Geese love this green wheat.
I ate some of it once too, to see.
And wheat stubble-fields that reach to the river.
These are the fields that have lost everything.
At night they try to recall their youth,
but their breathing is slow and irregular as
their life sinks into dark furrows.
Geese love this shattered wheat also.
They will die for it.
But everything is forgotten, nearly everything,
and sooner rather than later, please God—
fathers, friends, they pass
into your life and out again, a few women stay
a while, then go, and the fields
turn their backs, disappear in rain.
Everything goes, but Prosser.
Those nights driving back through miles of wheat fields—
headlamps raking the fields on the curves—
Prosser, that town, shining as we break over hills,
heater rattling, tired through to bone,
the smell of gunpowder on our fingers still:
I can barely see him, my father, squinting
through the windshield of that cab, saying, Prosser.
Raymond Carver, from Fires (Picador, 1986)
Prosser这首诗,最有力的一击当然是最后诗人父亲的那句话:Prosser。但他在写这首诗时太动情了,没有控制住,在前面过早的开始抒情,而且有些唠叨。
首先,野鹅这一意象,我认为并不一定是必要。放在此处也有些意义上的含混。Geese love this shattered wheat also. They will die for it.野鹅也喜欢碎麦粒,它们愿意为它而死。当然这样的句子很煽情,会有很多人喜欢。但这到底是要说什么呢?而前面还有:Geese love this green wheat。野鹅爱这些绿色的麦粒。那时卡佛满心的爱意和伤感,他发现野鹅即爱这些新生的绿色麦粒,也爱那些衰老的碎麦粒。野鹅热爱生活啊!很多时候我会感到口渴,这是我就不喜欢喝饮料,只想大口大口的喝白开水。而接下来那一大段,走进来,走出去,停了一会,又走了,就真的就有些罗嗦了。
小说可以写的非常简洁,也可以写的非常罗嗦。当小说不停的罗嗦时可以渐渐积累出非常强大的力量。但诗歌是经不起这样的罗嗦的。在诗歌中有时你说的越多,诗歌的力量就越减弱了。当然,这只是我的非常个人化的观点。个人的口味。但是现在,我就要依照我的口味,修改一下卡佛的这道大餐。首先,我把那只野鹅从菜单上划去了。它太油腻了。我发现我现在口味越来越清淡了。但我要声明,我并不想成为素食主义者。我仍然喜欢吃肉。
*
普罗赛
冬天普罗赛镇外的山上
有两种麦田:那些嫩绿的麦田,麦苗
在夜里从犁过的泥土中钻出来。
还有是延伸到河边的麦茬地。
那是已经失去了一切的麦田。
在夜晚试图回忆他们的青春,
但他们呼吸随着他们的生命
陷入黑暗犁沟变得缓慢而不均。
所有的事情都被忘记了,几乎所有的,
那就越早忘掉越好,谢谢你上帝——
父亲,朋友,和几个女人。
他们全都走了,除了普罗赛。
那些夜晚回家开车穿越几公里的麦田——
转弯时大灯扫过土地——
普罗赛,那座小镇,在我们翻山越岭时正闪着光,
车里暖风轰响,疲惫浸透骨髓,
我们手指还遗留着弹药的气味:
我几乎已经看不见他了,我的父亲,那时眯着眼
透过车的挡风玻璃看向窗外,正说出了,普罗塞。
最后的saying,在英文里声音比say长,而且表示出一种时态。所以,中文不应简单的翻译成,“说”。那样,许多东西就没有了。
*
好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喜欢我的译本。如果,你觉得我的这种翻译反而把原诗搞坏了,那么,你一定要相信,这只是一种偶然。
偶然
有一万种理由应该爱上你,
可爱上你仍然是一种说不清的偶然。
所有美好的都是偶然的。
我们偶然来到这个世上;
你偶然翻开一本书;
又偶然读了这首诗:
蜡烛愿为人们燃烧,
人们却选择了电灯。
这是现代社会的秘密。
现在这首诗已经结束,
这本书也快要读完了。
你可该怎么办?
但你已经把书合上。
感觉还不错。
生活,是许多
必然的选择。
但你总是觉得自己在不停的错过。
所有美好的都是偶然的。
它将出现在
下一个路口;
下一本书;
明天;
下一次相遇;
或者,分手
或者,回忆
…………。
你也不知道。
有一万种理由
应该爱上你,
可你仍然相信
所有美好的都一定是偶然的。
九、柠檬
关于诗歌的一些随笔
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可能十八、九岁或者二十刚刚出头,他们来到这里,沿山谷漫步。后来两个人在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他们亲吻了。我一直注视着他们。亲吻之后他俩又坐到草坪上,这一次他俩没有靠在一起,显然这是一对初恋的情人。最后他们又一起离开了。在我眼中这里满山青翠,风景秀美,夏天山花烂漫,冬天大雪纷飞。这里就是我。我是一座山谷。但如果从来没有人来到过这里,那么我就并不存在。但当你反驳说一座山谷即便没有人知道也依然是存在的时候,我就存在。因为,你已经想到了我。这里虽然不是风景名胜,但也总偶有人至。有时在节假日甚至会热闹上一阵。曾经有过孤独的游子,一个人背着双肩包,在山谷里游荡,一言不发。也曾在周末来过一家人,到这里烧烤,那个男孩子跑到一棵树下撒尿,后来他的爸爸也跑过去背过身去解手,再后来女主人也想要解手了,她羞涩的跑到较远的一个隐秘的矮树丛里,四下看了看,才解开裤子蹲下去。烧烤后,他们聊天,在草坪上打球,直到快傍晚时才收拾好东西愉快的离去了。从这里回去的人们有时会偶尔想起我,在和别人的谈话中提到我。于是,现在,我就是一座山谷了。当人们谈到山谷时,那就是我。对,it’s me. 山谷。
后来我意识到,一件事情只有被人讲述时才是真实的。真相不是存在于事物的内部,而是存在于对事物的讲述里。而且,只有那些被重述的事情才是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如果只发生过一次而从来没有被人重述过,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甚至无法证明这样的事物的存在。所以,后来我开始迷恋上了讲述。讲述别人的一部小说,或一首诗,或者一个故事。其实并没有一个作者真正知道他所写故事在被讲述时是什么样子,而更不会知道讲述之后会引发些什么。就像现在。我坐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店里一边喝咖啡一边读卡佛的这本诗集:All of US,想找出几首诗来翻译一下。但随手翻开的那一页上印的却不是一首诗:Some Prose on Poetry。我快速浏览了一遍,是一篇小说或者随笔什么的。就在这时有一个人来到我的对面,问我是否可以坐在这里。当时咖啡店里几乎没有别人到处是空座,但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思索着卡佛写的这篇Some Prose on Poetry,关于诗歌的一些随笔,于是就随口说:当然可以了。卡佛讲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许多年以前——可能是1956或者57年吧——当时我还是一个不到20岁的孩子,却已经结了婚,靠给药房送处方药挣钱养家。在Yakima,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对你说这个名字,Yakima是华盛顿州东边的一个小镇,是个很小的小地方,你肯定没有听说过,anyway,我的工作就是开车在小镇上把药送到人们家。有一次我送药的那家主人把我带进这栋房子最里面的卧房。老人显得很警惕。他已经很老了。一个人住在这栋大房子里。进到卧室,他请我在这里等一下,自己缓慢的转身去取支票本,这有些怪怪的。我倒是无所谓。只不过通常人们是绝对不会把我带进他们的卧室里等着的。不过,anyway,当我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时,就开始打量起这间房间。我马上就被震惊住了。房子里到处是书:咖啡桌上,沙发上,床上,床头柜上,当然了,还有书柜里,还有地板上。到处都能看见书。我从来没有见过谁家里有这么多书,像个小图书馆。他的书柜是那种很高都就要顶到屋顶上的那种,里面放满了书。后来,我注意到咖啡桌上有一本杂志。杂志上放着一包糖,可我注意的是那本杂志的名字:Poetry,诗歌。我非常震惊。这毫不夸张。怎么说呢?anyway,我当时就拿起了那本杂志,先把那包糖小心推到桌子上。这是我第一次看这种严肃杂志,不要说还是一本诗歌杂志。我当时完全被震撼住了。然后,我开始贪婪的拿起那些书来翻,一本接着一本。我记得有一本叫:The Little Review Anthology。我得说那时光是看到书上写的“edited by”的字样,就让我感到神秘。更不消说那个神秘的“Anthology”。“Anthology”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写了这么多的书?然后,我又发现一本很厚的诗集。于是我扔下所有其他的书,拿起这本诗集,一页一页的翻,都是一行一行的诗,有那么多,样子看着怪怪的。我从来没有看过整本的诗集,光是这种整本书都是一行一行的向下排开的样子,就让我震撼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人要这样写东西?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书,里面是全是诗,一行一行排下来,留下许多空白,有些很短,有些非常非常长,一页一页翻过去,仍然没有结束,没有结束。一本诗集,诗,诗,全是一首一首的诗……。这时,那个老人突然走了进来。
终极游戏
我刚进入这家网络游戏公司时就听人们说,老大是一个天才。他3岁时就能背下100首唐诗。那时,他的父母要当众炫耀儿子时,就会把他叫来,当老大步履蹒跚的走到客人面前站定时,父母只需随口说出一首诗的名字,就像按下了录音机的开关,那首诗就吱吱呀呀蹒跚着从老大幼稚的喉咙涌出。不过,现在老大在谈话中好像从来没有引用过什么唐诗宋词。老大16岁考上重点大学,可能是清华或者浙大什么的,数学系。可是据我在实际中的观察,现在老大一点也看不出有天才的迹象。但是,有一次老大在某个例会上说的一段话却把我给震惊住了。他当时说:人类一直在发明游戏,围棋,象棋,纸牌,还有体育,舞蹈,杂技,这些游戏都很好,但都不是最成功的,缺乏终结性和限制性。但是,未来人类最终将发明一款终极游戏。而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从这一点来看,老大仍然是一个天才。他心里有着很大的野心。老大毕竟是老大。”我说完,夜店突然像肚子抽筋似的笑了一下,“终极问题。”她又在笑:“老大是一个非常世俗的生意人。我们这里不过是这抄抄那抄抄而已,并没有什么原创的东西。”“终极游戏。” 夜店再次像肚子抽筋似的笑了一下。我微微怔了一下,似乎清醒过来。夜店的话我也承认,简单来说,的确是这样的。老大也常说:关键不在原创,而在市场。他总爱举苹果的例子。当然不是《圣经》里亚当和夏娃吃的苹果。不过,老大的那个终极游戏的概念让我着迷。那将是一款什么样的游戏呢?以游戏终结游戏。我觉得它就像是在一座屋子里建起一个更大的屋子,把外面的屋子包含了进来。解开了一个复杂的结的过程中渐渐系起一个更大的结。它并不是像蛤蟆所说的,是生活的本身,而是对生活的模拟,但模拟的结果是一种否定,就像一个人不停的在各种镜头前拍照,后来渐渐他的存在被一张张照片替代了。一种黑色的模拟。一个终极问题。它将是把所有的人都联系在一起,而最终成为生活的本身。因而也获得了一种规定性。“但是,或许人类早已经发明出了终极游戏,”我说到这里时并没有故弄玄虚的停顿下来,而是继续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答案:“那就是语言。”解释完这些,我伸出了一点点舌头,舔了舔嘴唇。夜店凝视我片刻,就是因为看见了她的注视,我正在伸出的舌头突然缩成一点点的小小的尖儿,在嘴唇上舔了一舔就一下子缩进嘴里。而这时夜店突然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玩弄着我的下巴,轻声说:“你也是一个天才啊!”
夜店的手很小。
我不知道当女人抚摸到一块布满胡子茬的下巴时,她们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我每天都要用一把电动剃须刀在脸上不时划来划去,把脸上刮得光溜溜的。因为我天生一张娃娃脸,但胡须却出奇的旺盛,毛发又黑又浓密,长得到处都是,而且每一分钟都在疯长。这使得我的面相,如果不及时刮去胡子,便会呈现出一种相当矛盾而混乱的情景。我曾试着蓄过须,那样子在镜子里看起来相当怪异,像一只人形的猴子,不像是人但又仍然像人。大学时我的女友时常会在亲吻时抱怨我的胡子茬把她的脸扎疼了。她的皮肤非常稚嫩。在我们相爱渐久之后,她首先开始对我的胡子不好了。她不再忍耐我的胡子,有时会在我们热吻时,会突然把脸闪开。于是,我向前伸出的嘴唇就扑了个空,这才睁开眼睛知道,又忘了提前刮刮胡子。我想蓄起胡子让我的女友看一看那种奇异的面相,但被她断然否决。她仿佛只爱某种面相的我。后来她又喜欢上了亲自动手给我刮胡子,先让我坐好,扬起下巴,一动也不许动,然后打开我的电动剃须刀,轰响着在我脸上刮来刮去,我那时就会觉得自己像一只在被剃毛的小绵羊。有时她刮得会非常悉心,让我突然间有一种幸福感。但有时她只是乱刮一气,同时不时的威胁我,要刮掉我的眉毛,我的眉毛也很重,眉心连在一起。虽然很明显她是在嬉笑的说出这样的话,但天晓得她会不会那一天真的在我的眉毛上突然抹上一道。这让我仰着头在闭上眼时感觉非常恐惧,所以我总是在极力仰头的同时大大的睁着眼睛。有一次我在午睡中被轰响的电动刮胡刀惊醒,发现我的女友正在刮我的胡子,吓得我马上摸了摸我的眉毛。
有时夜店的笑容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关于夜店。我应该如何评论夜店呢?夜店的真名叫范夜。她告诉我,这是因为她是在子夜十二点整降生的。一分都不差。说这话时没有惯常如罩在一层薄纱后面的笑容,而是表情认真,透出几分神秘。我于是仿佛在眼前看见,墙上挂的一只圆形挂钟。钟表的指针在分分秒秒的接近着子夜,时针的移动隐秘得几乎难以察觉,分针在轻微的抽搐,只有秒针明确无疑在滴滴答答着一刻不停的周而复始的移动。而在这张表盘上我还看见,一间夜晚灯火通明的医院产房里一片忙乱的景象,那里一个年轻的女人双腿叉开高高的架起,仰面躺在一张妇科诊疗椅上,许多身穿白衣带着白帽子白口罩白色橡胶手套的人围在她的叉开的两腿间。子夜钟声敲响的一刻,那只表盘上的时针、分针和秒针同时动了一下合拢在一起,范夜就是在这个时刻被生了出来。但这也很难说。谁也说不清她到底是在哪一天出生的。这个躺在助产士手中的婴儿,是属于今天,还是属于昨天?接着范夜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声音嘹亮,这时产房中所有的人都同时松了一口气,一股喜悦之情弥散开来。
在范夜的身上总有一股妖气,或者说某种神经兮兮的气氛。这可能和她是心理学专业的女研究生有关。我们的公司里有许多形形色色的怪人,就像一个动物园。我觉得这里除了一半的人是弱智患儿,其他的都是天才。尽管,我们这个公司只不过是一个为抄袭和拼凑而忙碌的公司,加上一点小打小闹的发明,然后用像鼻屎一样的粘合剂整合在一起。但我们的游戏仍然有足够的吸引力。比如说蛤蟆吧。蛤蟆的真名叫李云辉,是学历史的。但我们都叫他蛤蟆。呱,呱,……。蛤蟆的嘴特别大,当他说到他想要强调的字句时,他会先把瘦削的嘴裂闭上,微微扬起下巴,保持不动,然后注视着他的听众再把嘴慢慢的极力裂开,在嘴角挤出一层层深深的皱褶,做出要那个发音的样子,然后,才用力的、一字一顿的把要说的话说出来。如果他是连续不断滔滔不绝的议论,那么他的那张大嘴的运动就又像是在大口的咀嚼空气。他好像想做每一个人的精神导师,除了老大和夜店。夜店说他有心理问题,严重的自卑情结,所以表现出过于的自大。我感觉蛤蟆好像非常害怕夜店。关于夜店。她打扮时尚。她很漂亮,她也很聪明,但和老大不同,范夜仍然属于我们这样的芸芸众生,使她卓尔不群的,应该说既不是她的漂亮,也不是她的聪明,而是比她漂亮的女人都不如她聪明,而比她聪明的女人都不如她漂亮,这是她的优势。然而,关于范夜,最吸引我的是她的嘴唇。这是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她的嘴唇有一种特殊的质感,既丰满,又不过分的丰满,停止在刚刚感觉到丰满的时刻恰巧就停止了,而她的形状迷人,总让我觉得那双嘴唇像是身体的本身,而不只是身体的某一部分。那上面还总是涂着一层更柔软的唇彩。就这样在我和范夜闲聊时,我一次次被她的嘴唇不自觉的吸引,只是专注的看着那对嘴唇,而渐渐听不见那对嘴唇正在说的是些什么了。
范夜说,老大的妻子是一名医生,不仅身材高挑,非常漂亮,而且还喜好文学诗歌和古典音乐。老大的长相自然是没法评论了,因为,我们既不想恶语伤人,但又不能太不顾事实。他比他的妻子还矮一头。品味更是出奇的差,没有任何爱好,除了喜欢开着一辆红色的越野车跑长途。夜店说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有一天老大开着他的这辆傻乎乎的像个新郎官的红色的越野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那时,虽然我们就失业了,但这毕竟证明老大的确曾经是一个天才,而且现在仍然曾经是一个天才。夜店的观点是,当天才离开了学院,就没有任何优势,如果不能及时的把天才转变为狡诈。所以,爱上天才的人最终得到的不过是恍然大悟后的追悔莫及。我那时的评论是:这都是些世俗的观点。而夜店说,她就是一个很俗气的小女人。夜店在说这些时突然变得非常的妩媚,但那妩媚转眼之间就消失了。夜店在讲:有一次,老大把大家招到家中聚会,在聚会上,老大的高跟鞋上的妻子当众指责我们开发的这些游戏,是用各种方法引诱孩子,让他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像吸毒一样。她居高临下指着老大说,这么做是不道德的。当时老大站在他家里的宽大到空旷的客厅里站在她站在他的漂亮的站在后跟末端尖锐的高跟鞋上的妻子面前,仰着头,满脸通红,张口结舌,竟然说不出话来。而站在他周围的我们这些老大的员工也都灰头土脸的。你知道从心理学的角度,这说明了什么吗?
“嘿,你在听我说话吗?”
“你一定是失恋了。” 我听见夜店的声音透过了夜晚,像一只很轻的猫的影子。夜店说:我不会爱上一个女人。我只会让爱上我的女人最终受伤害。我听了不置可否。对于这一点我自己也不敢说是或者不是。但她接着说我有同性恋倾向,我就一下子笑得趴在了桌子上。我说:“姐,我受不了你了。我有女朋友。”接着,我趴在桌子上,用嘴放了二百个大屁。然后,放声大哭。夜店把留着把手放在了我的头上。
那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外面的天色变得昏黑,公司里的灯都亮了起来,人们在纷纷往外走。如果是夏天,下班的时候外面的天还是大亮的。但现在是秋天了,而且正在进入深秋,下班的时候外面就变得越来越黑了,如果还下着雨,这个城市的秋天经常下雨,那么外面的街道就会显得更暗,而且空气和街上的色彩凝重,冷湿,到了冬天下班的时候,外面就全黑了,但如果下了雪,雪刚刚停下的时候,街上会显得很亮,那种亮不是白天的那种明亮,或者在灯火通明的公司里的那种纤毫毕现的清晰的明亮,而是一种光洁的感觉,铺天盖地的,像是在一个洁白的梦里,静谧,让人心情平静,而且还飘着一丝虚渺的愉快感,但如果雪依然还在下着,而且下的很大,纷纷扬扬的布满傍晚时的天空,雪片像手掌一样,那样你的眼前就会变得凌乱而且迷茫,梦境的感觉就消失了,你会看见路上的车开的缓慢,行人都低着头在走着,步履艰难。我这时听见耳边范夜的声音,像一片带着露水的草坪,她把两只前爪轻轻按在了我的肩头,一只玫瑰色的孟加拉猛虎,蜻蜓般跃上草尖,走进草叶上一滴明亮的露水里,她把嘴唇凑近我的耳边,“你,一定是,失恋了。” “走开,别烦我。”我坐在那里没有动,但心里奇怪自己为什么一下子就承认了。我的一边的耳朵仿佛微微动了一下,似乎感觉到从她湿润的嘴唇间吹来的气息,像一阵风吹过蜿蜒曲折的街道。她的嘴唇停在了离我的耳朵很近的地方。我的耳朵好像又抽动了一下,我听见那对柔软的嘴唇对着我的僵硬的耳廓说,“你啊,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停了停,她的眼睛似乎在看着我的耳朵,然后,她的嘴唇聚拢成一个布满皱褶的O形,对着我的耳朵轻轻一吹。一个激灵传遍整座湖水,我使劲一抖肩膀,那个O一下子松开,拉直,然后两边微微翘起,变成了一根弧线,然后升向高空,两只小手也蜷缩起来松开了我的肩头。我感觉到范夜的笑悬在半空里,然后转动90度,高跟鞋的有韵律的嗒嗒声,一下一下,向着门口远去了,不久就消失在了公司大厅的门外。“你一定是失恋了。”
我的确失恋了。那天下班后仍然坐在公司里。然后范夜离开时瞥见我,便看透我的秘密。失恋很痛。我的女友脾气特大。经常会为一些小事大发脾气。我们的爱恋中充满了小事,缺乏重大事件。我的脾气也很不好,但每次争吵之后,总是我要认错服输,反复劝她不要再生气。她却总是对我说:我没有生气。真的,我没有生气。说时还总要把搭在眼前的一缕头发一甩。她每甩一次,我就是一颤。我记得小的时候有一位李叔叔。那时我很小,记忆中李叔叔好像经历了一些不幸的事。他经常来我家和我爸喝酒。喝酒时述说往事,渐渐变得醉醺醺的,那些伤害他的往事,我都一点也不记得了,当时很可能就根本没有理解,但我记得我爸劝他别难过开心些忘掉那些过去的事时,他总是说:哥开心。真的,哥现在每天特开心。一说就是一晚上。并且,他每说过这句话就叹一口气,而我在一旁心里就是咯噔的一下。但是没有人知道。那时已是下班时间,外面的天色变得昏黑,公司里的灯都亮了,人们在纷纷往外走。我听见耳边范夜的声音,如潮湿的风吹动漫天冷雨,她双手轻轻按在我的肩头,雨滴打落下的两朵花瓣,像野兽的小爪子在泥上留下的足迹,落在我的肩头,然后花瓣被风吹走,一阵疾雨过后,在我的白衬衫上染下两片淡红色的印记,洗也洗不掉,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你一定是失恋了。”
在夜店的脚步声消失之后,在所有的声音消失之后,公司里安静下来了,这时我看见旁边的桌子上有一本诗集。
我们所有的人
诗集是英文的,翻开了用一个本子压着。我从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读过英文。而上一次读一首诗是什么时候?可能还是在高中。转眼大学毕业已经许多年,仿佛大学的时光非常非常遥远了。我突然想到一条河,前方远处是黑色的森林,身后是一个小村庄,一群长着弯弯牛角的水牛正在渡河。“应该如果结束一个游戏?”老大说这是每一个游戏的设计者都要考虑的问题,在“GAME OVER”出现时,应该唤起每一个游戏者重新开始的欲望。或许,真正应该的是设计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但老大说那样不会成功的,没有GAME OVER的游戏是不会长久的吸引游戏者的。关键是GAME OVER出现的频率和方式。但结束一场游戏和结束一场生活有什么相同和不同?那本书是许芸芸的。许芸芸是大学毕业刚分来的女孩子。平时话不多,总爱埋头看书。和我靠在椅子里伸直双腿拿着书歪着脑袋看不同,许芸芸总是爬在桌子上双肘支住身体耸着肩把头埋的很低皱着眉头看,仿佛对身外的一切都不管不顾,“埋头”一词说许芸芸看书时的样子是再恰当不过了。第一次看到许芸芸读诗时,我吃了一惊,当时随口做出了一个轻佻的评论。但现在当我探身小心的抽出那本诗集时,我的心中竟有一丝恐惧,我的手竟轻轻的在颤抖。我拿过那本书,我已经很久没有拿过一本书了。那本书很厚,但拿着很轻,比通常的中文书轻许多。那时候,失恋正让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真的要在这家公司里干一辈子吗?一辈子做一个游戏设计员为人们设计游戏?然后,这个问题就和失恋一起让我的内心隐痛,像一首二重奏。我看了看翻开的那一页,是一首叫柠檬什么的诗,Lemonade。我的英语不好,那个单词我也不认识,肯定是和柠檬有关。柠檬?而那首诗读来不像是诗,每个句子都很长,整首诗也很长,但我突然想把它读完,想知道这个作者在说些什么?他为什么不把它写成一篇小说,或者散文什么的。诗好像写的唠唠叨叨的,我读得模模糊糊,有许多单词不认识。应该如何结束一场游戏和一段生活?或者我应该去和老大谈谈,我应该在游戏设计一场恋爱。那时老大早已经走了,现在正开着他的红色的牧马人在回家的路上,像一个滑稽的新郎官,开始为生活盲目的忙碌,一路车开开停停;夜店坐进了她的那款两门的mini cooper,发动了车子,她穿着一条时尚的裙子,嘴唇涂着一层闪着金属光泽的口红,正将车徐徐开出地下车库,在要进入主路时把车停下来,小心的探头看着道路的另一边;我的那辆白色的本田停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幽幽的灯光下没有影子。那首印在淡褐色草纸上的诗在向前或者向后延伸着它自顾自的孤独的叙述,诗里正在说的是一个美国的小镇。镇上的有一个叫吉米的中年男人给诗的作者打一只巨大的书柜。是那种通到屋顶的大书柜,环绕所有的墙。那个诗的作者家里有许多书。而这个故事就在其中的一本里。吉米的儿子不久前在河里淹死了。几天之后,吉米看着人们用机器把儿子打捞上来,淌着水放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但是吉米好像是一个非常乐观、坚强的男人,在为作者干活时一点也看不出悲伤。可是,后来作者又接触到了吉米的父亲、母亲和他的妻子,才渐渐发现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那个男人的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非常大。吉米陷入深深的自责。他总是看到人们,在淡淡的褐色的草纸上,用机器把他的儿子从淡褐色的水中打捞上来,放在那块平坦的大石头,而且他还总是翻来覆去的思考为什么这件事情会发生。他不停的和自己的妻子讨论。首先,和他有关。是他同意让儿子去买一个叫柠檬什么的东西。这个东西其实并不是他们非要不可的。而这个叫柠檬什么的东西又与一系列的生产、加工和运输的人有关,与这个超市有关,与柠檬的种植、采收有关,甚至与最早的人类发现柠檬这种植物有关,和人们发明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每一样东西有关。这样一来,人类的每一个悲剧就几乎和每一个人都有关,而且和人类整个的历史有关。而每一个人的每一天的生活,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都会与现在或许未来甚至是过去的某一个悲剧有关。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制造着悲剧。
这时我翻过书看到那个作者的名字叫:雷蒙德·卡佛,那本诗集的名字叫:All of Us。我仍然不知道这个Lemonade是什么意思,但一切似乎都是与柠檬有关的故事。
十、见证惊奇的喜悦
“我很想讲一讲《柠檬》这篇小说完成的经过。大约是在两个月前,我发了一篇博文,然后有一位叫土豆的网友在博文下留言,说:‘我也不生气。’我当时看到后突然很兴奋,立刻提笔写了一个玩笑性质的小故事,名字叫:没有人能伤害你。但我什么会突然很兴奋呢?”
回复之后,多少有些意外,土豆又留言谈到了她以前男友甩头发的一个动作。或许她是在开玩笑,但我不知道。我只习惯理解字面的意思。但是,如果那个时候不是我正在准备翻译几首卡佛的诗,以此来写一组卡佛翻译的文章;如果不是在那时在准备的过程中我恰巧读到了卡佛的一篇随笔和那首叫《柠檬饮料》的诗,并考虑用一种重述的方式来一次变形式的翻译是否有意义,是否足够的引人入胜,那么后来发生的事情可能,不,是一定的,将完全不同了。
我或许会就此打住,然后这件事就过去了,再也不会被想起或提及了。然后,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更不会有人试图探究这件事的真实性。那么什么是真实呢?但也可能我会继续兴致勃勃的把这个玩笑开下去,那么真正的并不存在的是这篇文字和叫《柠檬》的小说。那么,我或许会再写一个留言甚至小说向土豆网友诉说我青春期时谢顶的苦恼,告诉她我还在上高中时就已经严重谢顶,只有脑袋的两边长着厚厚的像推起来的耳罩的头发,中间像沟渠一样全秃了,光溜溜的。那时同学们都管我叫教授,这个外号延续了许多年,直到我在工作的院校到了应该评教授的年龄才消失了。我真应该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告诉土豆网友冬天下雪时,我是怎样感觉到冰凉的雪花落到我的那块谢顶的头皮上,以及它们是怎么样一次次的融化成头顶上的水滴。可是,实际发生的是,读到土豆网友的第二个留言后,我忽然意识到在我第一次回复中写的那个小故事和卡佛的那首诗竟然有着内在的呼应。我很快把卡佛的重述与这个故事融合在一起,写了一个更完整、更长的小说,名字叫:每个人都在伤害着你。当然,最终这篇小说变成卡佛翻译中的一章并不容易,我重写过几遍并,做了很多的修改。最后小说的名字变成了《柠檬》,它包含了三个小题目:关于诗歌的一些随笔,终极游戏,和我们所有的人。我认为这篇小说是这组卡佛翻译的随笔的关键。另外使我觉得应该把这篇文章放在这个卡佛翻译随笔的系列文章中的原因是,即便是小说本身不值一提,它的写作过程仍然可能是饶有趣味值得玩味的。
当然,实际发生的情况还要复杂些。写这篇说明性的文字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和困难。我写了许多次,一直不能确定用什么样的方式、语气来完成这篇文章,严肃的,平淡的,调侃的,把它写成杂文,随笔,或者小说,甚至我还考虑过把它写成一封很长的信。所有的这些尝试都半途而废。有几次我已经把文章写的很长了好像就快要可以结束了。所有那些文字的内容都非常庞杂。当然我最终放弃了那些庞杂的论述,选择了现在这样简明的形式,原因并非因为其庞杂和叙述的内容与卡佛的翻译貌似没有太多的关系,我向来喜欢写内容繁杂、缺乏明确的主题、关联和完整故事情节的文章,我写的这组随笔本身就一直和卡佛的翻译若即若离,有时甚至貌似形同陌路,促使我最终放弃的原因在于疲倦。而一个总是感觉疲倦的人是什么也做不好的,并且最后总是趋于一种心灰意冷的简单。
在写完《失去爱》后,我一直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长时间的书写,一气呵成完成很长的文章而不丧失兴趣,或者,更糟糕的是,激情。真正的书写就是一种自我毁灭的激情。如果在当时,如果在当时我还能有更多的一点点的能力,我一定会毁灭的更彻底一些。这样就不必像现在这样为书写时内心的疲倦、手臂的酸痛和灵感的匮乏而感觉烦恼,也不必像现在这样总是担心、害怕,害怕那些喜欢过《失去爱》,并因为这部小说而爱上我的读者终有一日会将我和我的这部小说抛弃。如果是这样,如果是这样的事情有一天真的发生了,那错误一定不会是在于我的读者,唯一的罪责就怪我当初没有毁灭的更彻底一些。我仍然怀念那些毁灭的日子,在那些日子里,我可以生活在一部小说的真实里。这好幸福。它可以帮助我摆脱现实生活的真实性。但现在那个世界的大门向我关闭了。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能够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开始再写一部长篇小说,像一个婴儿一样的发育成长。而且,这一次我一定要把这部小说写得足够漫长。因为,现在我知道,漫长本身就是无比优美的。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太短暂了,连痛苦都稍纵即逝,留不住。哪有什么漫长啊!我们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感知到短暂的生命。我们一生中所有的一切都是短暂的。
回到《柠檬》这篇小说的写作上,它的完成似乎是纯粹偶然的。如果那天没有土豆网友随手发出的留言,世界上就不会有人能够读到这篇叫《柠檬》的小说。同样,如果没有卡佛的那篇随笔和那首叫《柠檬饮料》的诗,也不会有这样的一篇叫《柠檬》的小说,如果没有舒丹丹的翻译,如果没有,如果没有,……。事情就是这样的盘根错节的相互攀援缠绕的,如果你能一直摸索下去,那么你将一一数过整个历史的头发。同时,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可能从来就没有过一本必然的小说。但也有可能偶然性只是人类的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觉,甚至有可能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是偶然的。或许我们还可以这样来看待问题,即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他所有经历的总和。是土豆网友之前所有的经历促使她在那一刻就必然会写下“我也不生气”这样独特的留言,而我所有经历的总和使我在读到这句留言后就必然的要接下来写出这篇小说和现在的这篇或许多余的评论。
关于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同样让人感到神秘的。偶然性会给人带来不安,但同时也会给人以希望和生活的动力。尽管人类在历史上一直在追求更大程度上的对必然性的把握,但幸好生活,至少在表面上,仍然不断的以偶然的形式呈现,为我们带来惊奇,让我们从中感到快乐或悲伤。而这些正是爱的基本的要素。痛苦是必不可少的。没有痛苦的幸福就是廉价的,可以被忽略的。而快乐与痛苦都可以转化成一种内心深处的更深沉的喜悦。写作,和所有艺术的本质,在我看来,都是一种分享。分享见证惊奇的喜悦。
而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分享见证惊奇的喜悦。
阅读与写作,是两颗心灵间的亲密接触。它可以是毫不重要的。但对于某些人也可以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成为我们阅读和翻译卡佛的原因,甚至可以成为我们愿意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一个理由。用一支点燃的蜡烛照亮另一支点燃的蜡烛,尤其在这个到处亮着电灯的时代。一起活下去,不断见证生命中的惊奇。
我也喜欢,“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是我们所有的经历的总和”,这样的表述。这样的句子听起来有一种诗的凝重,也使我即将要说出的对于土豆网友以及所有在我的博客中留言的网友的感谢听起来会更动人一些。那是我所有经历的总和。语言和文化,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变成一条河,不仅可以使我们一起流向海,而且还使每一条河都连通了每一条河。语言和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在死人当中,并且变成一种声音。而诗呢?诗是一个过程,一种未完成的声音。没有人能够写完一首诗。诗人充其量不过是为一首诗写下一个开始。而然后呢?然后,
一首诗就开始了。
佳佳的鸡汤
噢,佳佳的鸡汤做的味道可真美!
开始我只尝了一小口,
然后,一口,一大口,
然后,我端起碗,
喝了一碗,
又一碗。
噢,佳佳的碗很大!
噢,我的肚子像只鼓。
咚咚咚,咚咚咚。
噢,佳佳的鸡汤味道可真美!
佳佳长的也美。
我喝佳佳的鸡汤也很美。
噢,我还在佳佳的鸡汤里看见了我自己。
佳佳的鸡汤味道可真美。
里面有鸡精,香油,和许多的水。
还有一只鸡。
一只看不见的鸡。
公鸡和母鸡。
母鸡和公鸡。
咚咚咚,咚咚咚。
手机,飞机,电视机,
收银机,呼吸机,
噢,
词不达意,
声音的相似。
噢,佳佳的鸡汤味道可真美!
十一、一千零一夜
他坐在书桌前写着。卧室关着门。然后,他停下来,思考。然后,又继续写。中间他放下笔,拿起杯子,喝水。然后,又放下杯子,继续写。后来,他又放下笔。他开始读他刚写过的那一段。然后,在中间,他拿起笔,开始修改。然后,他又停下笔,把笔拿在手里,重读修改的部分。然后,他继续修改。在一个地方,他开始不停的玩弄着笔一边思考。然后,他放下笔,靠在椅子里。然后,几乎是刚靠到椅子里面不久,他又移向桌面,拿起笔,修改。之后重读。之后又放下笔,这次他合上了笔帽,靠进椅子里,闭上了眼。他睁开眼。然后,向前伏在桌上,点开电脑,等电脑重新开始运行,他开始上网,浏览网页。看了一会儿,他就离开电脑,拿起笔,继续写。然后,他放下笔,站起来,去卫生间。卫生间就在卧室里。他走进去,关上门。然后,解手。然后,冲马桶。然后,在水池洗手。然后,把手擦干净,走出卫生间,回到书桌前。继续写。他还在写。然后,他放下笔,他站了起来,他开始在卧室里踱步,然后,他在一盆一帆风顺前停下来,他看着一帆风顺茂盛的绿叶,然后他打开阳台的推拉门,他走进阳台,然后他在阳台拿起一支空矿泉水的塑料瓶,走回卧室,然后他走进卫生间,接满水,然后又回来,开始给一帆风顺浇水。浇完一瓶后,他蹲在一帆风顺旁看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进卫生间,再把矿泉水的瓶子放在水龙头下,接满水,然后回到一帆风顺旁浇水。这一次在浇到一半时,水开始从花盆下面渗了出来。他停止了浇水,把装着半瓶水的矿泉水的瓶子放回阳台,然后回到卧室,转身关上了阳台的推拉门,然后,又转回身走进卫生间,洗手。在关上水龙头时,他抬眼看了看镜中的自己,然后又拧开水龙头,伏下身,用凉水洗脸。洗过后,他又关上水,用毛巾擦干脸和手,然后走出卫生间。他坐在书桌前,拿起放在书桌上的一本书翻了翻,然后把书合上,扔到桌子上,然后,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水,然后放下水杯,拿起笔,重新继续写。卧室的门始终关着。那本书现在已经放在一个和刚才完全不一样的位置。他低着头在写,一直没有去看那本书。他坐在书桌前写着……
十二、某夜出轨
*
当一首诗特别短时,想要让人喜欢,就必须具有某种特别强大的东西吸引着你,而一旦你喜欢上了一首特别短的诗,就不会是一般的喜欢,而是特别的喜欢,那是一颗真正的钻石,而不会是别的其他什么东西。这样的诗不是苦心经营的结果,只是偶然捡来的,当然,有时还需要许多打磨,有时则连打磨也不必了。这里说的你并不是你,而是我。但也可能是你。如果恰巧是你的话,那么就有这样一个维度,在那个世界里,你就是我。
所以,每一首这样的诗,都是神秘的。
*
Quiet Nights,
by Raymond Carver
I got to sleep on one beach,
wake up on another.
Boat all fitted out,
tugging against its rope.
在许多寂静的夜里
我在海边的一条长椅上睡着了,
在另一条长椅上醒来。
醒来时看见从夜晚的海上
漂来一条船。
我喜欢卡佛的这首小诗。但是,这首诗有两个问题:首先,“I got to sleep on one beach”,我在一处海滨睡着,在另一处醒来。原诗的好处是场景变化非常大,但不好的地方也场景的变化太大。这反而会削弱了这首诗叙述中的神秘感。让人一听就觉得像是梦,而非真实。其次,第二句写的非常精彩,可惜这一句用中文翻译不出来。只能用中文解释。那种动词的应用是非常英语的。
*
我承认我对于卡佛的翻译到这里就已经完全的出轨了。它丧失了翻译所需的忠诚和信仰,或者起码的“就这样凑合下去”的持久而又持久犹豫的想法。这是一种背叛,道德的败坏。所以,如果你不承认这还是翻译,那我也可以接受。而且,我还会更加开心。因为,你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出轨的那一刻,我所看见的天空翻转向脚底时的喜悦。
某夜
我在海边一条长椅上睡着了,
在另一条长椅上醒来。
醒来时看见从夜晚的海上
漂来一条船。
十三、所有生命的一瞬间
酒精
——雷蒙德·卡佛
那是一天下午,八月,阳光撞击着
一辆满是灰尘的福特车顶棚
车停在加州你房外的通道上。
车的前座上坐着一个女人
正遮住她的眼睛在听
一首收音机里的老歌。
你站在门廊上看着。
你听到了那首歌。那是很久以前。
你在回想阳光照在你的脸上。
但你想不起来了。
你真的想不起来了。
*
这又是一首卡佛的带星号的诗。我只翻译了一半。是后一半。我不知道前半部里都说了些什么。对我而言,后半部已经足够了。我很喜欢这首诗,或者是这半首诗。是一种特别的喜欢。读时,我想到了一个句子:
所有生命的一瞬间。
于是,这又让我想起布考斯基在生命最后写下的那些诗了。我一直想把它们都翻译出来。是啊,我曾想把它们全部都翻译出来的。
*
卡佛和布考斯基都喜欢喝酒。但在说卡佛时,我会说他曾长期酗酒;而在说布考斯基时,我会说他是嗜酒如命。如果反过来,我们说卡佛嗜酒如命,而说布考斯基酗酒,我就会觉得不恰当了。因为,卡佛并非是嗜酒如命。他曾酗酒,但成名后就戒酒了。而布考斯基不是酗酒。我相信他也从来没有想要戒过酒。他的脑子里没有那一小块细胞团儿。所以当他看到“戒酒”这个单词时怎么也不能理解:这是在说些什么?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两个诗人骨子里是根本不同的。尽管两个人都喝酒,但喝酒并不能让两个不同的人变得相似。而且两个人都曾经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干过各种各样薪水低廉的工作,但这同样不会让两个不同的天才变得相似。
卡佛在他最早的诗集《那些火》里写了一首很长的诗,作为诗集中间独立的第二章。诗记录了他在一天晚上和布考斯基喝酒。布考斯基比他大近20岁。诗一开始写道:“你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布考斯基说/我今年51岁了看着我”。后来,卡佛最有名的一篇小说就叫《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这篇小说卡佛在谈论爱情的时候偶然间写下了这个可以被称为人类最深邃的思考之一的名字。从此人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人在谈话的中途会突然开始困惑,自己正在谈些什么呢?另一种人则继续高谈阔论,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谈论中有什么异样的事情正在发生。
*
在骨子里卡佛是学院派,属于正统和经典。后来他做了大学教师,再后来获得资助辞了职,可以做专职作家了。卡佛其实是个好孩子。而布考斯基是个坏小子。他一直在工作,但一直经常旷工。他不热爱工作。他是反文化的。虽然后来也有了名气,但他不会成为经典,也不会成为传统。卡佛成名后,出现了为数众多的模仿者,但你无法想象作家们都像布考斯基那样写诗。如果他此时孤独,就让他在永远中孤独吧。而且,你千万不要以为喝了两瓶猫尿有些晕晕的就可以像布考斯基那样写诗了。
会有人不喜欢卡佛的诗或小说,但不会有人厌恶、反感卡佛的诗或者小说。而对于布考斯基,总是有一些人厌恶、反感,甚至仇恨他的诗或小说的。当然,仇恨说的有些夸张。并不是人类没有过仇恨一本书,而是今天的时代毕竟进步了,而另一个原因是今天文学已经没有什么重要性了。没有人会仇恨一件不重要的事或者一个不重要的人。
布考斯基的诗写得乌烟瘴气,自得其乐;卡佛的诗则永远是安静的,平实的,简单的,但也永远是矛盾的和复杂的。他具有现代西方式的思维和中国传统文人山水画的意境。他的诗的表达是冷的,但内里是温的,像夏秋之交的天气,有无尽的温情,但从来没有过激情。而且,卡佛非常缺乏幽默感。而布考斯基很幽默,他总是充满激情。在中国他被定义为失败者,这有些怪。今天,成功的概念在中国变得也很怪异。
*
布考斯基的诗很硬朗,他的幽默也是硬朗的,非常生猛,完全没有王尔德那样花花公子式的冷嘲热讽和玩世不恭。而让我吃惊的是,在生命他最后的时刻所写的那些诗。那里面的声音完全变了,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声音,特别的柔软,那里面充满了对于生命的柔情的眷恋,当然还有无奈,但不是恐惧。那时布考斯基已经患白血病晚期了。我无法说清我对这些诗的喜爱,无法说清它们是怎样的打动了我。
而卡佛呢?他竟先于布考斯基死了。死于肺癌。年仅50岁。不能说太早。对于所有伟大的作家,没有人死的太早,也没有死人的太迟,他们是不朽的。而对于一些默默无闻的人来说,他们总是或者生的太早,或者生的太晚。博尔赫斯说过:“我的生活缺乏生命和死亡。正是这种缺乏使我勉为其难的喜欢一些琐碎的小事。”又一个失败者。那些琐碎的小事。我希望我能发现它们,并尽可能的接近它们。这样,我就能离我的生命更远一点,离死亡也更远一点了。我曾经那么的年轻。
现在么?
——查尔斯·布考斯基
那些词语来过又走了,
我仍然病着。
电话在响,猫在睡觉。
琳达在吸地板。
我在等着活下去,
等着死掉。
我希望我能鼓起勇气。
有病真糟糕
但屋外的树不知道:
我看着它随风摇动
在傍晚的阳光里。
这里没什么可说的了,
只是等着。
每个人都要独自面对它。
噢,我曾经年轻,
噢,我曾经令人难以置信的
年轻!
*
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卡佛长时间的对他的妻子谈论契科夫。他的文学上的父亲。那些琐碎的小事。也是在这些日子里,他给一直陪伴他的妻子写下了一首诗。
不需要了
——雷蒙德·卡佛
我看见了那张桌子上的空虚。
这是谁的?不是谁的?我是在和谁开玩笑?
船在等我。不需要浆
或一阵风。我把钥匙
留在老地方了。你知道在哪儿。
记住我和我们一起做过的那些事。
现在,抓紧我。就是这样。吻我
使劲吻我的嘴。那边。现在
让我走吧。我最亲爱的。让我走。
我们今生不会再见了。
所以,现在我们吻别吧。这儿。再亲亲我。
再来一次。那边。好了可以了。
现在,我最亲爱的,让我走吧。
是该上路的时候了。
我相信我已经把这首诗完全译出来了。你喜欢这样的诗吗?
卡佛和布考斯基都结婚离婚,再结婚离婚,好几次。
布考斯基在晚年的一次读诗会上,朗读了他的诗。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会后,他开着他的那辆破旧的二手宝马车,来到这个女人的家门前,送给她一首他为她写的黄色的小诗。后来,这个女人嫁给了他。女人是一个雕塑家。她给布考斯基做了一个头像。那个头像做得非常棒,比布考斯基本人都要棒。满脸皱纹,又深又粗,比布考斯基本人脸上的皱纹都还要更粗更深,样子硬朗,比布考斯基本人看着都要硬朗,像石头一样的硬朗。那些皱纹不会更深了,也不会更多了,而且它们也不会松懈下去了。
布考斯基在生命的最后也给陪伴他的女人写了一首诗。
忏悔
——查尔斯·布考斯基
等待死亡
像一只猫
正要跳上
床
我感觉如此愧对
我的妻子
她将看着这堆
东西
白色
躯体
摇晃它,然后
或许
再摇一下
“汉克!”
汉克不会
回答了。
我担心的并不是我
的死,是我的妻子
留在这里
一无
所有
我想让
她知道
尽管
在每一个夜晚
睡在
她的身旁
甚至那些无益的
争吵
都是一些
曾经的辉煌
还有那声很难的
话
我曾经害怕
说出
但此刻正被
说出:
我爱
你。
生命中的爱最终只是一小段陪伴。我相信这首诗我也已经把它完全译出来了。你喜欢吗?
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会更喜欢哪一首?卡佛的?还是布考斯基的?如果你是个男人呢?可别告诉我,两首你都喜欢。因为,如果你说两首你都不喜欢;你说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诗,那么,我还知道应该如何向你保持一个微笑。
鲜花与晚霞
我不喜欢鲜花的枯萎。
我喜欢晚霞
最后的一跃
在远方的天际
发出华丽炫目的光彩
从黯然失色的世界退
场。但
我也喜欢鲜花的枯萎。
当鲜花凋零,
世界依然那么美丽,壮观,
奇迹正在发生。
而她渐渐凋零下去了。
不再关心,
且义无返顾。
*
卡佛在生前留下了最后一首诗,叫Late Fragment。诗很短。可这个名字应该怎么翻译呢?这样的犹豫源于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题目。晚期的碎片?或者,迟来的碎片?难道是说,这是一段来迟的文字?人生应该从哪一头来看?如果,现在我正说出那句话,而你已经转过身,走进未来,那么,所有过去的话语就都在你的身后,变成了迟来的碎片。
后来,这首诗被刻在了卡佛的墓碑上:
来晚的碎片
那么你得到了
这一生你想要的吗,即便是这样?
我得到了。
那你想要的是什么呢?
叫自己亲爱的,去感触自己
在这世上曾经被爱过。
在我手头的这部布考斯基的诗集里,最后一首诗叫:If we take——。我也把它翻译出来了:
如果你接受
那么他们为我们留下了一点音乐
还有小丑在电视里大叫,
一小杯威士忌,一条蓝领带,
一本辛波斯卡的小诗集,
一匹白色的马跑过,好像魔鬼握住了
它的尾巴,
二十六个字母表,五个元音,一堆方块儿字,
跑过蓝色的草坪,溪水,然后尖叫,跳跃,然后,
再一次相爱,
两个红头发的小鬼,和烈火,还有冰块,
一杯鸡尾酒,
一块小蛋糕,
像一部街车在街道的拐角
及时的转了一个弯,
第一次亲吻,
很多次爱恋,
还有一首歌,
一座城市在等待,
红酒和花朵,
水流过湖心,
然后就是夏天了然后是冬天然后是夏天然后又是夏天
又是夏天又是夏天
然后就又是冬天了。
当然,我没有忠实原作。这一次我又篡改了布考斯基。是的,我并不喜欢忠诚。一点也不。在我准备翻译卡佛时,我就已经随时准备好了背叛。现在是布考斯基。但我需要的是一个好的背叛,要足够的精彩。因为,我不仅仅想翻译卡佛,翻译布考斯基,我更想让你看见。
不过,我还是把原文附上吧。让想读到原汁原味的读者满意。但因此我也就不需要翻译了。
But they`ve left us a bit of music
and a spiked show in the corner,
a jigger of scotch, a blue necktie,
a small volume of poems by Rimbaud,
a horse running as if the devil were
twisting his tail
over bluegrass and screaming, and then,
love again
like a streetcar turning the corner
on time,
the city waiting,
the wine and the flowers,
the water walking across the lake
and summer and winter and summer and summer
and winter again.
*
卡佛说:当我们谈论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些什么?引起了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的共鸣。在生命的最后,他在他的最后的一首诗中又问道:你得到了这一生你想要得到的吗?这是在问谁?他自己,还是我们?有人会回答,是的,得到了;有人会回答,没有。但我觉得这个问题,在这个时刻,可能是最不需要再关心的了。那些一生中的得与失。真的还有什么意义吗?或许还有吧。卡佛说他得到了。它们是,或曾是:叫自己亲爱的,去感触自己,在这世间曾经被爱过。但这些都是真实的吗?是我们曾经以为的那样的真实吗?一个作家的每一次写作,都是一种临终的状态,写下的都是一些来晚的碎片,Late fragment。当然,这是指那些真正的写作者,那些把生命变成纸上的文字,而今天可能仅仅是网络中无穷无尽的聒噪中的一小串2字节的碎片,Late fragment,2-bits,too late and too fragmented。“不把作品变成铅字是件坏事,因为重写这些作品是消耗生命的。”——阿方索·雷耶斯《贡戈拉问题》。对于一些作品,不是这样的,它们只可能在宇宙中出现一次,在整个的漫长的时间里,直到一切都湮灭时,也不会再有了。因为,不会再有那样的生命所迸发的火花落到纸上烧灼出同样的一串文字了。它们都是一些Late fragment。如果此时没有被写出,就永远不会存在,永远也不会被人们知道、看见,那便是一种神秘。而显现神秘,即是造就奇迹。一切都是早已存在在那里的,而不可思议的只是看见。在布考斯基的墓碑上刻着:Don’t try。这是他的最后的一首诗,Late fragment. Too late and too tiny.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酒吧里,布考斯基坐在灯光中对卡佛说:你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今年51岁了。你看着我,孩子。但是,卡佛没有活到那一年。他在50岁时就去世了。后来布考斯基也去世了。当我们谈论那些事情时我们到底在谈论些什么呀?而我有什么希望呢?在临终的那一刻,再一次做一个梦?我曾是那么的喜欢做梦,仿佛做梦就是我的全部的人生的意义,仿佛那些梦才是最真实的,我做过那么多的梦,许多都忘记了,一定有许多都被我忘记了,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希望能再次梦见我所做过的所有的梦。但即使如此我也不知道这个小小的心愿在那个时刻是否可以被满足,或者仍然不过是一个梦。我不知道那个时刻将是什么样的,将会以怎样的方式到来,但它来到时一定是无比壮观的,而且是一生一次,每一个生命的所有奇迹中最大的奇迹。
临终时刻
做最后一个梦
梦里我又梦见了水和
我曾做过的所有的梦。
*
那是很久以前。
你在回想阳光照在你的脸上。
但你想不起来了。
你真的想不起来了。
*
所有生命的一瞬间。
(完)
立
2018/04-08
Bravo, 立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