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变了》——从一个歌手获得文学奖谈起
诗和歌词是不同的。
一支完美的歌,需要好的歌词配上好的音乐,二者缺一不可。
而一首完美的诗,其音乐性应该完全来自于其内在的语言,而不需要另外配乐。完美的诗,是不适合伴奏演唱的。
所以,一个歌手获得一项文学奖,要么是对文学现状的一种批评和反讽,要么是对一个歌手的否定甚至羞辱。
我在年轻时喜欢过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扬》,现在已经不喜欢这支歌了。我在年轻时喜欢过崔健的《花房姑娘》,听过无数遍,至今仍然喜欢。不过,迪伦有些歌,我还在仍然喜欢,比如,《像一块滚石》,《铃鼓先生》。
不久前,看到一位网友写下《大雨将至》,于是,今天早晨终于动笔写写我一直想说的话了。以前读过这首歌的歌词,这次又读一遍,把它当诗来读。读后感觉还是属于歌词比较好。说老实话,我不喜欢这种歌词。那里的比喻既过于简单,又有些做作,也谈不上有着非常优美独特的表达。记得看过一段视频,迪伦为美国总统奥巴马演唱。很吃惊迪伦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老头了。我看着他唱完后离场时向着总统大人,点头,稍稍鞠躬,挥手微笑,笑容很甜蜜。然后,他没有留下来陪伴总统大人和其他贵宾,而是很聪明的甩手走人了。有两种伟大的艺术家,一种靠聪明成为了伟大的艺术家,一种靠不聪明成为了伟大的艺术家。所以,聪明不聪明,其实无所谓。关键是要有真正的才华。在这一点上,迪伦无疑是才华横溢的,他是一个天才的歌手。
和《大雨将至》相比,我更喜欢迪伦的另一支歌,《世界变了》。在评论崔健时,我曾表达过一个观点:在市场经济中,最终每个人都将臣服于这个世界。世界已经变了。
那么荷马呢?他是一名歌手,还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呢?时间已经给出答案。他的那些音乐现在在哪里呢?有谁今天还能弹着他当年的乐谱唱出他当年唱过的歌谣?
但是,
世界已经变了!
立
2016/12/15晨
恰巧刚刚发了篇娱乐性拙文引用了 迪伦,从前过于肤浅过于揪结于他的嗓音,并没尊崇过。看来, 这有个节奏,就像恋爱中的人一样,引起共鸣的是情歌。
不知为什么,今年上半年我又开始重新听迪伦。再听答案在风中飘扬,没有当年的感动了,可是听像一块滚石仍然喜欢的很。我喜欢那种激情,觉得这是一首在路上的歌。后来在图书馆里借来了一盘迪伦新出的CD,听了就又想起了老崔。我一直喜欢老崔后来的那些探索性的音乐,可惜在中国严肃的探索总是没有市场。
迪伦的音乐一直在变。我也喜欢风格变化的艺术家,比如毕加索。但听说,迪伦最近信仰上帝了。这就不是艺术风格或者理念的变化了,这属于人生信仰的重大改变了。我想现在迪伦一定正在家中准备着圣诞夜的赞美诗呢!满怀感恩的。
---写歌是先有乐句,和弦、节奏----之后,是歌词。填词。
---歌词永远是次之。
鲍勃获奖---是因他是犹太人。又是有时代代表性的人、犹太人。
--诗是历史的诵读。诗人与历史不可分。
---流行歌,是二战之后从英国开始的。歌词就更是不重要。可有,当然好,没有歌词也成歌。
--中年之后,经历了应该经历的经历,你比鲍勃可能经历的更丰富。
---所以,流行的什么的事,你就不兴奋。---而是更关注曾经的永恒的主题、人的、事的。
----,世界没有变,春晓、冬寒。四季轮回。
---是人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