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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与幻想

(2016-12-13 00:25:27) 下一个

看到林樱随手写下的留言,喜欢的不得了。于是,

写下了一段小solo。由于文章形式上的考虑,没有

注明你的名字,抱歉啦。——

 

 

主题与幻想

 

1.

“读者读着读着,想回过头去

翻翻以前的内容,对照一下

后面的,看看是否以前

有什么蛛丝马迹没留意。可是

面对庞大、散乱的结构,这是

不可能的,

除非再读一遍,

否则可怎么找啊?”

——《失去爱》读者留言

 

2.

她发现自己在一座城市里

迷路了。于是,她转身往回走,

想寻找来时的路。结果,却发现

自己又迷失在了另一座城市里。

就这样,

她不断地走呀,走呀。

一次次迷失,

一次次发现。

她不断的发现新的城市,但

又感觉自己好像是一直在

转圈圈。

 

好像,她永远也走不出去

某些个

圈。

 

3.

他说,镜子,镜子,一个多么神秘的谜。

 

4.

他说,在他的镜子里,看见了一座

镜子的迷宫。

 

他说,他看见一个女孩子,走进了

他的镜子里。他看着镜子里的

女孩子,走进了他镜子里的

镜子的迷宫里。

可是,他看着,看着,

就渐渐的,分不清,

哪个女孩子是那个

女孩子,哪个

女孩子是那个

女孩子的

影子。

 

后来,他看见所有的女孩子,

同时走进了镜子里。

然后,就同时

消失了。

 

他看着他的镜子,看见了

他正坐在他的镜子里。

 

他说,镜子,镜子,一个多么神秘的谜。

 

5.

士兵们都喝醉了酒,

骑在凳子上,

绕着圈,

前进!

前进!

向前

进!

 

后来,就纷纷倒在地上,

睡着了。

 

6.

(Beethoven  Piano Sonata  No. 17 in D minor, Op. 31, No. 2, “The tempest”- II Adagio

 

I

saw

a posy

flowering

in the middle

of “The tempest”.

I heard those blossoms, when I was sitting

in those silent

n

    i

g

    h

 ts.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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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1)
评论
水宁 回复 悄悄话
单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说,的确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感觉。

林樱在说,如果希望被更多的人认可,那么她个人认为应该有比较清晰的主线,让人不要读成一个个无法连成一串的碎片。

立在说,他的用意正是让读者去体会迷宫的迷幻神秘复杂甚至没有线索。因为人生本身也许就没有来去的踪迹可寻。这才是人生的趣味所在,也是小说的趣味所在。

如果我是作者,我至少会说,我不能完全接受你的看法,但非常感谢你的关注。毕竟如果不是真正用心的读者是不会这样尽力说出自己的看法的。这是一个忙碌的自我的时代。

但立就是立。他一直在努力让人体会到他的别具一格的用心。

每个读者对于一本好书都有自己的期待。立的这本书起先并不在我的期待之中。但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我可以完全放下自己原先的理念,用单纯欣赏的心来阅读(这大概因为被立自己执着的信念所感染)。然后,我就被彻底感动了。所以,我也懂为什么立会一直说,如果你不喜欢这本书,请你去读第二遍。但是不是去读第二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缘分。而缘分是不可勉强的。

以个人体会来说,给立写评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你搞不清他的神经是怎么搭的,反倒觉得自己多此一举了。所以,我干脆向他学习我行我素。他爱高兴不高兴。我高兴就好了。:)

周末快乐!

林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立' 的评论 :

天哪。刚刚发现,我破门抢劫,善良的主人赠我一包珍珠,我夺门而逃时,一脚绊到门槛上跌了一跤,珍珠散了不说,竟然从怀里飞出一把剑,正中主人坚强的小心灵儿上。罪过!罪过!实在是罪大过啊!我保证,等你的小说出版,我读完第三遍尤利西斯第四遍灵山后一定要沐浴熏香好好拜读你的大作。

其实,我想你说的也许不错。文学作品可能已经不再有启迪人思考的功用了,而只是纯粹的美的欣赏。或者说,对有些人来说,一直如此。只是我的观念太狭隘,没法放开思路接纳以前不习惯的东西。所以呢,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我(某个别读者)的欣赏品味有问题,而不是作者你或作品有问题。为我的二百五道歉!

再次夺门而逃前,又想起一句多余的话。听说,the selfish gene 已经过时啦,这会儿大家在研究group selection 和 altruism.

回复 悄悄话 今天,关于人性的认识,我更愿意相信基于现代生物学,动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科综合研究的成果之上,得出的谨慎的值得怀疑的结论,而不是什么乔伊斯,或,脱TNN的什么司机。比如,我认为自私基因的理论是对于人性的极为深刻的认识,又比如,对于成瘾性的基因表达的研究,是对人性的极其深刻的探索。

科学的精神所指是发现客观真实的真理。而要想发现真理,就需要有怀疑的态度和逻辑的一套严谨的科学的方法。在今天还需要一定的科学的训练。

文学只是一种艺术的表达形式。

“我不打算看第二遍了。”这句话是多余的,我能怎么说呢?

本来我定义的这次讨论是两个旁观者心平气和基于文本和分析比较,或者有趣的机锋相对的讨论一本小说。然而,后来一个读者生气了,开始向作者撒娇,这让我意识到,书是我写的,我要负责任的时候到了。那么好吧,用最温柔的方式,我只好说,

亲爱的,如果没读第二遍就不应该做出这样武断的评论啊!你要知道,这部书我读了多少遍,修改了多少遍,那个真是,a big pain in

Somewhere!

不,这么说也不好。

那么我就这样说吧,

亲爱的,一本你不打算读第二遍的书是不值得你评论的。

不不,这也不好。

那么让我这样说吧,

亲爱的,我错了!这样吧,等我的小说出版后,我将给你寄去两本小说,一本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另一本是,灵山,这两本小说你总应该读第二遍了吧!你会吗?

亲爱的立写给你
林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立' 的评论 :

创新是好的,但并不一定有价值,或者说,不一定有让同时代人认可的价值。而如果你想做marketing的话,就要让买者认可你的价值。又是一个矛盾嘛。

补充一句,我有自己的阅读习惯,所以我读着别扭不意味着别人也读着别扭。《失去爱》也许是部极其伟大的作品,像拥抱和其他粉丝夸赞的那样,只不过我欣赏不了。我只是一个读者而已,代表不了别人。
林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立' 的评论 :

文学的意义,我觉得,是让人对人性有更深刻的理解,这方面写得最成功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乔伊斯。显然你对文学有不同的理解和偏好。咱俩就是鸡同鸭讲,呵呵。《失去爱》我目前还没打算读第二遍,因为,像我昨天说的,强迫症会发作,搞得我不大舒服。有那时间,我倒宁愿看看你的短篇。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樱' 的评论 :

另一点就是,你写一部散乱的小说,却有一个强力的线索,那就又变成了一个常规的小说了。

而我的小说也不能单纯说散乱,或者没有线索。我已经反复说了。小峰和沈菲的叙述,始终是线性的,非常清晰的。

总之,至少从我非常有限的阅读来看,这部小说的结构,和叙事,是有其创新性的。我不知道你能否说出那部小说和它相似?而创新性其实是我们中国文学里最缺乏的东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樱' 的评论 :

你又才中了。我要写的小f的一段,就是关于飞起来的。

我在这篇小说中,努力做到不要过于悲伤,和沉重,尤其在结尾。在修改中,我一直在改,寻找一个平衡点。文学家大多是对于现实过于悲观,放大痛苦。文学家是不能真正治理好社会的。我始终认为,文学的意义在于虚构。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甚至得出正确的结论,要用科学的方法。

所以,这一点,正说明你还没有读懂。我写的其实是复杂、神秘和无奈。不是仅仅是悲伤。像《活着》,就是简单的悲伤。灵山我只看过一个开头,感觉他的语言一般。王小波的语言非常好,但他的小说比较生硬的模仿,而且,我觉得仍然属于知青文学。这是时代的悲剧,如果他不回国,一直在海外写作,可能更好一些。莫言没有思想,只有一些迷信和教条。这和他的学历有关,也是个性使然。



林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立' 的评论 : 喜欢拥抱夸你“比高行健的灵山强一千倍”?呵呵,我要是你,我也高兴得飞天了。可我不是你,所以忍不住要啰嗦几句,因为灵山是我最喜欢的中文小说(没有之一)。十几年前读过一遍,后来忘了。去年一口气儿读了两遍。要把你跟老高比的话,也是有些可比性的。灵山的结构也相当散杂,东一个故事,西一个传说,但有一股强劲的线贯穿全文,那就是个人的磨难和民族的苦难绞在一起的钢索。最赞的是,他在讲述这些苦难时,用力恰到好处(这些东西一不小心很容易写过头)。就文笔来说,你写的一些片段非常有天分,灵气在老高之上。但可能你缺乏他从苦难里熬出来的历炼和感悟,所以写不出那么深的苦难和痛。而人类的苦难,就我个人的理解,是成就伟大作品的必要条件之一。我真不是想打击你,相反,是因为喜欢你的文字,才来说这些你不爱听的话。要是总在天上飘着的话,怎么提高呢?毕竟还是个人嘛,得靠双脚走路。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樱' 的评论 :

对了,你这次又说对一点。我写的时候就想让它既是非常现代的,又是回归传统的写实主义。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樱' 的评论 :

你这段评论像个隐喻,是这些评论中最有意境的。

另外,我最喜欢的评论是拥抱哥的。不仅因为他的评论力量巨大,够意思。更重要的是,拥抱哥是从小说的价值来评论这部小说,而并非小说读后的个人感受。所以,拥抱开始一直没有评论,直到小说最后发完才发力。但他的确是个大力士,谁被她喜欢上拥抱一下,不弄断它两根肋骨那才怪呢。拥抱哥有这么大的力量,原因在于她的爷爷。因为,她的爷爷就是一个大力士,而且有爱弄断别人肋骨的爱好。拥抱哥的爷爷叫彭生哥,那可更不得了。当年鲁桓公到齐国和齐襄公喝酒,回宾馆时,彭生送桓公上车,两人依依不舍就抱了一下。那时桓公醉了,彭生索性就把桓公抱上车。结果可不像我这样被弄断了两根肋骨,桓公是生生的断了一排肋骨,回去就挂了。幸亏桓公有个好哥们,齐襄公,要不说齐鲁之交呢。桓公挂了之后,齐襄公就一直照顾着桓公的夫人的性生活。够意思。不过这也好理解,毕竟桓公夫人文姜和齐襄公是亲生兄妹嘛。

我觉得,拥抱哥的评论是基于他对现代文学的了解和熟悉。其实,这部小说也不一定像你说的是杂乱的。当你看第二遍时,可能就会像小f那样,感觉线条非常清晰了。哎呀,说到小f,那也是个大力士。我过两天写一下小f大力士的故事,放到博客里,你要是看见小f喊她来看啊!
林樱 回复 悄悄话 喜欢迷宫镜子那一段。

面对庞大繁杂的迷宫,要我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进去,或者用斧头把它砍成碎片,分门别类地保存。

正要来跟你接着说《失去爱》的结构。你抛出来传统小说惯用的人物线索,而后又嘲笑读者用瓶子去装。这个就好像,你娶了个媳妇,过后不守夫道,你媳妇很生气,你哈哈一笑,什么夫道啊,谁叫你指望我守夫道了?

要我说,既然不想守夫道,就不要娶媳妇。既然不想让读者用瓶子去装,就不要用传统小说的惯用法。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我更喜欢你的短篇。因为看短篇时我的逻辑思维强迫症不会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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