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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饭时,遇到林锐。林锐告诉小峰,他的文章投《Science》了。又是《Science》。小峰心里想,真该死。然后向林锐祝贺。林锐说,祝贺个屁。是老板非要我投这个杂志的。(这无疑是中国式的炫耀了。)妈的,只想赶快把文章发了,然后毕业回国。小峰吃了一惊,今天林锐好像气不顺啊,问他是否真的想回国。虽然,以前林锐也说过,但这次像是真的。林锐叹口气说,都联系好了。家里跑了关系。他想回去尽快挣点儿钱。林锐敲着盘子唱了起来。小峰听不出他唱的什么调,感觉林锐今天不正常。他叹口气,同意现在想挣钱还要回国啊。出国就变成穷人了。穷插队啊!我一出来美元就开始贬值。林锐说,现在国内的人都巨有钱。小峰说,就是的啊!怎么祖国一没了咱们就崛起了!然后又说,不过有钱的还是少数。这时想起来了,问林锐,那你女朋友怎么办?她愿意回去?林锐说,已经吹了。又补充道,是她把我dump掉的。小峰吃了一惊,关心地问:什么时候啊?就上个月。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林锐勉强笑笑。说:这没有什么。咱们这些在美国的男性postdoc没有人要还不是很正常吗!小峰点头,心中感伤,可又一想,你他妈的一个P-h-D,permanent head damage,被dump掉了,怎么就成了我们这些postdoc没人要了?殉葬啊!林锐这时告诉小峰周末踢球。小峰说,不行啦。要和老板去MIT。他把老板抱怨自己踢球的事告诉林锐。林锐说,老板都贼着呢。有的说出来,有的不说,但心里都是记着呢。科学界里的剥削是很残酷的。最不幸的是我们像中了毒瘾似的,自己都停不下来,可感觉巨好,巨牛逼,觉得自己在投身科学,特崇高,特伟大,其实就是一份工作,永远不能按时下班,永远不能8小时结束,而工作的目的就是生产paper。我给你讲一个段子:论文和手纸有什么共同点?都是paper;用的时候没有,都能让人急死;都是用来擦的;里面的内容都是屎;别人用过的都不能再用。小峰听完大笑,没有和他说自己的新方法已经完蛋的事情,想再安慰他一下,但林锐把话岔开了。
下午小峰在实验室一时间无所事事。林锐的女朋友,他见过,挺漂亮的女孩子,个不高,小巧的鼻子,甜甜的样子,小女生的感觉。小峰觉得他俩挺般配的,怎么突然就分手了。有几次踢球时,她就坐在草坪上安心地等。小峰远远地看见,就想起了大学里的时光。在上大学时,有一次下瓢泼大雨。他们几个男生,跑到操场,在雨中的篮球场,光着膀子踢小场。后来,一个男生的女朋友,穿条短裙,打把花伞,从滂沱大雨中款款走来,由远而近,来到他们面前。那个男生立刻就丢下他们,跟着自己的女友走了。他已经浑身湿透,可女友还是为他悉心打着伞。篮球场上于是只剩下了他们这几个有着无穷精力无从发泄的光棍儿小伙子,他们被留在了雨里,像掉进蜂蜜里的苍蝇,被甜蜜所扼杀,被雨水从脸上流下,感觉孤独,并相信今生这一辈子就会永远的这样孤独下去。那时踢球如果有女朋友在场外等候,就会觉得这是一辈子里最幸福的时光。就因为这个时刻,他会一辈子爱她,宠她,今后无论她犯下什么错都会原谅她,和她在一起,相爱并一直到死。但那一对儿后来也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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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纳吉跑来了,眉飞色舞地和小峰聊了半天。纳吉现在开始写paper了,每一天心情都过分的high。小峰订东西时也不再为难他了。小峰敷衍着,聊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印度发射了一枚远程导弹。能打到哪儿了呢?打到北京?那中程就够用了。可能,可以直接掉进日本海吧。
在纳吉的愉快的卷曲着的英语里,小峰看着实验室,长方形的通体大屋子,一排排长长的黑色实验台,摆满瓶瓶罐罐,桌子上有各种仪器,价值少则数千美元,多则几十万,两边是办公桌,坐的都是postdoc,或者PhD,或者技术员,或者空着等待着下一个postdoc,或者PhD,或者技术员来填补。如果不能当上老板,那一辈子就要坐在这里,没完没了地去做那些实验了。
“难道这就是自己的一生吗?”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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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家,沈菲问小峰怎么了?小峰说,没怎么啊。又问,为什么要问我怎么了?沈菲说,没有什么啊。又说,你脸色不太好看。小峰说,是吗?沈菲问小峰是不是太累了。小峰说,不累啊。又说,可能是有点儿累吧。又问沈菲怎么样?工作还顺利吗?沈菲说,哎呀,工作就是工作嘛。小峰说,是啊,工作就是工作啊。然后小峰抱住沈菲,亲她的脖子,在她耳边轻声说:我们做做。沈菲说,你今天是怎么了?还没吃晚饭呢。小峰说,干完再吃。你饿吗?沈菲说,别胡闹……可这时小峰已经把她抱到床上了。
做完后,小峰仰面躺在床上,双手枕在头下,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沈菲下床,光着身子跑进浴室。小峰这时才冲着她的背影说,周末要去MIT,周日才能回来。小峰听见沈菲说,好的。声音在浴室里。不久,又听见哗哗的流水声。他仍然望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觉得天花板在蠕动,像肌肉的抽搐,墙的表面出现轻微的皱褶,然后,天花板变成一张笑脸,冲着他微笑,但那脸上并没有五官,可是小峰确实感觉出它在冲着自己笑,现在变成了大笑,但小峰逐渐感觉出这笑里面有一种嘲弄的味道,笑脸后来又变成一种悲伤的表情,接着天花板哭泣起来,然后又变得毫无表情,这时天花板开始说话,但声音很小,从那张没有五官的脸上发出来,像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小峰听不清楚,他想坐起来,但发现自己怎么使劲也坐不起来,这是为什么?他感觉很奇怪,接着他就开始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沉重,好像病了,他发现天花板正压在自己的胸前,他感觉天花板非常沉重,他用手使劲抬,可抬不动,胸闷,极度压抑,感觉越来越恐怖,他想自己要被压死了,但这时却惊奇地听到了天花板在咯咯地笑,她正在说,起来呀,起来呀,该吃饭了。小峰睁开眼,看见沈菲正在叫他,这才终于把放在胸口上的手抬了起来。深吸一口气,顿时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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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夏雨会陷入冥想,思考他怎么可能和医生相识?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疯人院,医生在那里值班,然后,是那张过期用来包书的旧报纸,报纸被撕去了一部分,但恰恰就留下了那条新闻,还有《2666》,一个叫波拉尼奥的智利中年男人,书店,诊断,手术,火车站,北京,搬家,你的妻子,结婚,然后,时光退回到大学时代,恋爱,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一个叫老程的室友溺水死了,如果老程不死,他们的宿舍怎么会空出一张床,然后,是诗社成立大会的广告,诗社又是由那个中年男人,前任诗社社长提议成立的,而之所以他会提议,是文宣部长找他出书,然后,是食指,最后才是诗歌,但它是所有这一切的关键,可这样就已经回到了他的孩提时代,还是个孩子时他爱上了诗歌,想当一名诗人,而与此同时,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另一个和他同龄的男孩,也爱上了诗歌,后来他成为了医生,而在这同一时间,另一些比他们大一些的男孩子们开始写诗了,但为什么他会爱上诗歌?而不是小说、绘画、或者音乐呢?他数学很好,但为什么他没有想成为数学家或者工程师?他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读到了第一首诗?他读的是什么诗?他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爱上了诗?他已经都不知道了,但就是在那一刻,决定了他在许多许多年之后,又恰巧,而实际上是毫厘不爽地精准地,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见到医生,和他成为了至交而引发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可这些都真的可能发生吗?对了,还有那天的夜晚,那座山,从山上望下去,山脚下的那座小小的疯人院,疯人院里发出的温暖人心的灯光。没有它,事情也不可能发生。没有光就没有世间的一切,夜晚没有了故事也没有了那些熟睡中的小生命们甜美而无知的呼吸。
在一次和医生喝酒谈天时,医生告诉夏雨,自己正在写一本关于药的书。不是医学的书,也不是一般治病养生的书。是一本类很特别的书,关于人和药,快乐的药,解除痛苦、烦恼的药,让人安眠的药。那天,医生给夏雨讲到了LSD,一个快乐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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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D,Lysergicaciddiethylamide;化学名:麦角酸二乙酰胺;分子式:C20H25N30
已知作用最强的致幻剂,极易为人体吸收。服药后30-60分钟,开始出现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瞳孔放大,恶心,眩晕等反应。2-3小时,出现幻觉。
麦角酸,是由麦角菌(Ciaviepspurpurea(Fr.)Tul.)感染黑麦面包后分泌的一种烈性毒素。人进食被麦角菌感染的黑麦面包后会变疯,甚至出现坏疽、死亡。这种病在中世纪的欧洲曾被称为“圣安东尼之火”(St.Anthony’s Fire)。公元前六百年,亚述人曾经用麦角菌来污染敌人的水源。这是已知最早的生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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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年仅23岁的瑞士人艾伯特·霍夫曼(AlbertHofmann)来到瑞士山德士(Sandoz)制药公司,从事精神科药物研发。当时他用各种小分子化学基团与麦角酸分子随机结合,想找到一种有药物作用的新化合物。LSD是他在1935年合成的第25个化合物,当时命名LSD-25。由于没有观察到明显的药理作用,LSD-25就被放到了一边。直到五年以后,霍夫曼才决定再试一试。1943年4月16日,在实验中,霍夫曼的手指不小心沾到了一些LSD药粉。不久之后,出现晕眩,恶心,感觉室内的光线刺眼,症状类似中毒。霍夫曼停止工作,决定骑车回家。但一出门,霍夫曼好像走进了凹面镜中,所有的事物都发生变形,而且不停地摇摆。骑上车,他使劲地蹬啊,蹬啊,却感觉蹬不动,无法前进,时间停止了。等躺到家中的床上,霍夫曼陷入了一场前所未的迷幻的白日梦中。梦境具有超现实性,他看见时间弯曲了,门旁的一把椅子竟然和梵•高画中的椅子一模一样。后来,世界变成了各种抽象的图案,旋转振荡,发出万花筒般鲜艳的色彩。
三天后,霍夫曼重新尝试了LSD。从上次的经历推测,这种物质作用相当强大。因此,这次他谨慎地只服用了0.25毫克,仅相当于四千分之一克,但后来的研究证明这也大大过量了,因为10微克,即十万分之一克的LSD就足以对人产生作用。服药后,他和助手坐下来,开始记录药物反应。30分钟后,霍夫曼就再也无法写下去了。他只草草地对助手说了一句:让我们回家吧,这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然后丢下助手,径直走出实验室。由于不放心,助手一直跟着他。在路上,霍夫曼再次经历了那种神秘的时间停顿感。他感觉蹬不动车,无法前进,他静止在了时空中。但后来助手告诉他,当时他的车骑得就像飞起来了一样助手都跟不上,一会儿霍夫曼就骑得没影儿了。你的身体真棒,助手大声说,一定能活到100岁。
那天,这个可怜的助手就这样一个人被丢在了巴塞尔那忧郁而又令人担心的街道上。
医生告诉夏雨:
LSD是人类第一个人工合成的致幻药品。和万有引力不一样,和进化论也不一样,它不是发现,也不是推理,而是人类的合成产物,是人类的一个神奇的创造之物。人创造了LSD。至今在人的大脑中也没有发现类似的天然物质。我们还不知道LSD是如何改变人类意识,产生幻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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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小峰在MIT见到了达克。达克是个大个子,看上去很年轻,有一米九零的个头,瘦削,一头火红色的头发,目光锐利而紧张。小峰一见到他就不喜欢。他身上有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紧张,让小峰也浑身紧张。小峰首先礼貌性地恭维了达克一番,说:3C的方法非常巧妙,这将是一个重要的方法,一经发表,必定会很快掀起一个3C的热潮。达克一直盯着小峰,认真在听。小峰说完,他马上说:当然的,会是这样的,一定会是这样。然后立即开始给小峰讲解3C的具体方法。说话时不停用笔快速戳着桌面,或者快速抖动一条腿,有时会突然大幅度转动一下座椅,有时又在自己凌乱的桌子上急躁地乱翻一气,然后,找出几张纸递给小峰,那是他打印的3C方法,刚要继续讲,又问小峰做什么?小峰没有说他的新方法,只是笼统地说在做基因染色质结构的方面研究。显然,达克对他做什么并没有真正的兴趣。小峰刚一说完,他马上就又开始讲起了自己的3C。他讲得非常细致,声音听起来像钢丝,但看来是毫无保留的。只是小峰坐在旁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失败者。但他不太明白,达克为什么这么紧张?他年轻,在MIT,已经发明了3C,未来一片光明啊!还有什么可不安的呢?
达克讲完了告诉小峰,今天他要做3C实验,是最后的几步,明天还要做一天,小峰正好可以看一下。说话时一直盯着小峰,可当小峰看他时,他的眼光又突然移开。做实验前达克先穿上白大衣,也递给小峰一件。小峰一边穿,一边说,他过去做实验都不穿白大衣,还是穿上更像个科学家。达克告诉他,过去很多分子生物学家做实验时不穿白大衣。他问小峰是否知道原因。小峰说他也一直好奇呢。可能是因为分子生物学的实验,每隔十分钟半个小时就要加样、离心什么的。老换衣服太麻烦了。达克摇摇头,说:是历史。因为分子生物学是个年轻的学科,在五十到七十年代,刚刚开始兴盛,而恰恰就在那个时候,世界范围内的青年人,都处于一种狂热状态,反传统,反文化,反权威,追求自由,十分理想主义。所以分子生物学科里的年轻人都特立独行,做实验时不像过去老式的科学家那样穿着白大衣,而是身穿便装。这种做派就成了一种时尚。小峰说,那时中国的青年人也是很激进,正在砸烂自己的传统文化。达克说,文化大革命。我也听说过。是全球性的。根本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小峰奇怪地问。对。根本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达克又重复了一遍。但小峰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达克继续讲:那时在美国实验室里,科学家常常自制LSD,然后就在实验实里磕药。小峰不知道什么是LSD。达克解释,说,是致幻剂,Hallucinogen。但小峰不懂这个单词。达克又说,是致幻性的药物,Psychedelic drug。小峰还是听不懂。于是达克说,类似大麻,Cannabis sativa。小峰依然听不明白。达克又说:marijuana。小峰终于懂了,又问刚才那个单词是L-S-D,对吗?达克说,对,LSD。小峰再次追问,为什么达克认为文化大革命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达克考虑了一下才说:当年,整个东西方的对峙,其实是现代媒介的一场对人的改造的冲突。而这场对峙的胜利者并非是人们以为的西方世界。当年毛不是在和美国、西方世界较量,他是和市场在斗争。而争夺的是人们的信仰,是膜拜毛还是膜拜市场。所以,真正的赢家其实是市场,是资本。市场运用媒体已经成功地把人改变了。今天的年轻人和五、六十年代的年轻人已经完全不同了。如今人已经变成了市场和技术的附属品。现代媒介对人的改造?小峰困惑地问。对,东方和西方,其实是人的极权和市场的极权的一场对峙。最后,是市场和资本战胜了人。而他们的工具都是媒介,而非原子弹。
在实验间隙小峰问达克的头发是染红的吗?它真红啊!达克告诉他不是。说他就是红头发。说红头发的人在世界上非常少,只有父母都是红头发,孩子才会是红头发。估计随着世界人口的流动,红头发的人种会逐渐消失的。直到这时达克才放松地说出一句有点幽默感的话,大概意思是:世界都在呼吁保护珍稀物种,却不肯为他们这些红头发的人种的繁衍做出丝毫努力。他笑了起来。小峰没觉得有什么好笑。达克又不笑了,说:不过男人都快要灭绝了。说话时样子很认真,然后解释,因为男人只有一条Y染色体,无法像其他染色体那样通过同源重组纠正错误。所以人类的Y染色体上到处都是突变,又丑陋又短小,只剩下很少的几个基因了。有人预计在未来一万年内,男人将会从地球上消失。女人们肯定会喜欢这个理论。小峰插话说。达克没有笑,说:提出这个理论的爱丽莎教授就在MIT。是一位女性。他补充道。小峰不笑了,说:随着人类交流,未来人种差异会越来越小。最后都是棕色皮肤、棕色头发了。达克用奇怪的眼光看着小峰,问:为什么?小峰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想讲一个笑话,说:上帝造人,用的是面团,第一个在火上烤的时候,烤得不够,是白色的,第二个又烤过了,成黑色的了,第三个才烤得恰到好处,就成了黄色的。刚想讲但一想不妥,在达克的神经质的目光中,小峰又开始变得局促。他心里想:fuck,随后改口问达克为什么要选择研究酵母?达克说,因为古埃及人在公元前4000年就已经用酵母制作面包和啤酒了。
在一天的实验结束前,达克告诉小峰,3C要做大量的PCR。
“你会喜欢上PCR的!”
说着他向着小峰紧张地眨一下眼睛。小峰不喜欢他的这个动作,知道这又是达克的幽默,但看着让人伤心。
这个奇导点有意思。
你的评论我喜欢。
关于毛的观点很新鲜。。。
再过一分钟,这个路口将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SUV将和一辆小轿车相撞,开轿车的那个姑娘当场身亡,开SUV的中年男人将重残,并从此失忆。他们各自家庭的生活,也因此彻底改变了。现在,路上行驶着许多车辆,人行道上有许多行人在来来往往。没有人知道一场车祸即将发生。他和她也不知道,他们就要大难临头:她的生命马上就要结束了,而他的余生将瘫在床上,失去所有的记忆。现在,他们正各自驾驶着车子,向着那个奇异点快速驶去,想着各自的心事。他仍然保持原速,而她已经开始加速。现在,还有15秒。
立
20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