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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本书的错误
——追忆似水年华
我曾经在床头放了一本《追忆似水年华》,每天;然后是每隔几天;然后是每隔上一段日子;然后是当有了某种心情或者需要的时候,就会躺在床上看上一会儿,最终,或迟或早,会合上书沉沉睡去。在我熟睡的时候,那本厚厚的书,就放在我的头旁,普鲁斯特仍然在他的书里,用他那永远不会改变的语速和声音念叨着,他对他的那些再也不会失而复得的似水年华的追忆。这本书在我床头放了很长时间。有时,我和我的妻子在我的床上做爱,(当我还没有认识我的老婆的时候,我们就各自睡在各自的床上,后来我们生活在了一起,我们仍然睡在一张床上我们各自的领地里,我们各自没有房门的身体里,或者再后来的各自的床上各自的房间里,直到最后我离开了她和我的家,)但当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有时我的妻子来到我的床上,我们做爱。那时,这本《追忆似水年华》就停在我老婆的脑袋旁边,偶尔,是在我的脑袋的旁边。所以,它有时就硌到她或者我的面颊。如果来得及,不是结束的太快,我会抽空把它扔到地上去。但通常总是像人们说的,快乐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快,有时快得来不及把一本《追忆似水年华》扔开。
就这样,这本书一直在我的床头放了很久。
但我最终也没有把它看完。(我阅读非常缓慢,简直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痛苦地在读。)在我最后一次离开我的家时,我没有带上它。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错误,或者遗憾。在我的生命里有过很多的错误或遗憾,它们有时候构成了我生命中某种具有美学意义的成分。对于改正错误,我总抱着一种矛盾的非常小心的谨慎态度;对于遗憾,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补救。
现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成为了我的追忆的一部分。我一直想写一篇文章谈谈它,但迟迟不能动笔。因为,我想如果我想谈《追忆似水年华》就应该把它看完。或许别的书可以翻一翻就做出评论,但这本书似乎不同。我应该把它读完。于是,普鲁斯特的追忆在很多个夜晚给我带来了痛苦,当然,也带来过幸福。它让我像一个长者蛀牙的饥肠辘辘的中年人,在夜晚一个人慢慢咀嚼着一顿晚餐,最后,他放下了刀叉,起身离去,身后留下满桌仍然没有动过的丰盛的食物。而他还在那里,在他的书里,无情地用他的匀速的永远不会变化的语调讲述着。那匀速的述说简直就像时光流逝的本身。
我终于放弃了她。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她有着明显的缺陷。在漫长的叙述中,她缺乏语言,节奏和叙述结构的变化,只顾自顾自地述说着他自己的追忆。这是一部过于自我的书。我没有能看完她,但我对她做出了我的评论。这或许又是一个错误,是我的,或者是她的。
或者,我们有时就是通过犯下错误,为世界留下了某种具有美学意义的成分。
立
2016/5/1 2:215am
很喜欢你这个书评。
你说读完这本书真是需要衣食无虞,心静如水。Well, 在今天的世界里衣食无虞不是太难,难的是比人强啊。至于心静如水吗,泡一杯绿茶,捧起了Proust的书,你还会有什么其它的心境呢?
很高兴在这里遇到了喜爱Proust的人。你们看了立写的长篇“巴尔的摩下午5点30分”没有?有点像Proust,不过是北京口味。很有意思!
追忆似水年华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
我写的书评可能与说评的书并没有太大关系。至少这篇可能是这样的。
你喜欢一部书可以看完也未必一定要看完
我觉得追忆就是应该这么读。当然能通读下来更好。不过那真是需要衣食无虞,心静如水。
普的生命只有35岁。之后就是一个作者的生命了。
没想到今天还有人能这么读书。现在人都翻阅式了。不过,我认为普太细腻了。而且从头到尾,没有变化。需要心非常静。
您最终肯定不会和我一样。您不会那么悲剧的。
放一段Proust的话在这里。像亦可一样,我也是忍不住大段大段地摘抄。
不过这本书是真的长,普鲁斯特足不出户花了15年时间写就了这本书,他是一个非常细腻敏感而有思想的人,可以说这本书是普鲁斯特的回忆录,看书之前我在想35岁开始写回忆录会不会太早,开始阅读以后却不再怀疑,那个时代的人35岁之前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和感情都差不多都在内了吧。虽然看得很慢,还总是断断续续的,但这本书是真的喜欢。
“而他还在那里,在他的书里,无情地用他的匀速的永远不会变化的语调讲述着。那匀速的述说简直就像时光流逝的本身。”
“或者,我们有时就是通过犯下错误,为世界留下了某种具有美学意义的成分。”
有时候,一样东西和一段情联在了一起。这种连接像一个谜。
我想说,这实在是太好的一部书了。太真实了,太美了。以前读的小说,往往注重情节,讲的是人的高尚,人的无奈,社会的不公,传统的约束。。这些小说为烘托主题,凸显是非对错,忽略了那么多人随时都有的细小的真实的感受。
这部书让我了解自己,还有世界上各式各样的人。
这么巧,这两天我又在翻这本书。和你有相同的经历,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是翻翻停停,睡前看确实可以帮助入眠。不过我目前还没有决定彻底放弃,实在是在他不紧不慢的叙述中又不时会蹦出一些很有智慧又有些幽默的文字。
比如我手边这句:正如一个有才气的人不怕在另一个有才气的人面前露拙一样,一个帅的人不怕一个阔老爷,而怕一个乡巴佬不领略他的帅劲儿。有世以来,人们出于虚荣而费的心机,而说的谎话,有四分之三是对地位比自己低下的人而发的。斯万在一个公爵夫人面前朴朴实实,不修边幅,而在一个女佣人面前就要装腔作势,惟恐被她瞧不起。
到目前为止,我还是非常喜欢普鲁斯特的,不知道最终会不会和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