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赞县委书记开仓放粮救饥荒
三面红旗遮日月,九州苦水起汪洋。
几千饿殍陈长寿,十万苍生哭大荒。
七品清官开国库,双龙白叟煮灾粮。
半斤一命惊天地,热血丹心济四方。
(双龙: 长寿县主要产粮区。)
[背景] 1960年1 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二)上午,重庆市委辛易之书记亲自打电话来了:“市委研究后决定,同意动用国库的粮食赈救灾民,每人一天半斤的标准。”县委立即通知各公社:“严格按市委制定的 标准开仓,务必让全县人民一个不漏地在今晚之前吃上粮食。”纪俊仪附加了一道死命令:各食堂只准熬稀饭,严禁做干饭。经历过残酷战争环境的他知道,这时候 人们的肠胃都已不同程度萎缩,消化功能明显下降,一但猛吃,极会出问题,甚至因此“撑死”。开仓放粮的效果非常明显,初二开仓,初三死亡人数就开始下降; 初四更见减少……
建国初期的储备粮,主要囤积在全国基层各区县的粮库。为随时应付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对我国的封锁和侵略,中央规定,基层一级政府对这些储备粮只有看护的义务,无丝毫动用的权力。这项义务,也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中之重,如有违反,轻则坐牢,重则杀头!可是,在当年那场全国性的大饥荒 中,为了尽可能多地从死神手中夺回普通百姓的生命,重庆一些基层共产党员干部,不惜冒着丢乌纱帽甚至坐牢的危险开仓放粮,形成建国以来首例“开仓放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