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八省概念的后遗症

(2014-02-20 07:48:44) 下一个
民族问题是中国历史特征之一。有学者指出: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和民族文化融合是民族关系的三个类型和方面,看似都围绕着分与合。所谓民族,人种血统、文明文化、宗教信仰是其分野,区别带有“本能和本质”性。所以,世界文明史上,民族融合非常艰难;当下充斥国际社会的民族斗争,政治只是诱因或表现形式,更深层次的原因隐藏在历史进程中。
 
中国的民族史也是类似。若以朝代为大致阶段,先秦:民族构成剧烈变动;华夏族产生、与蛮夷戎狄交融。秦统一后,中国境内各民族统称“秦人”,正式开始民族同化、融合或分裂的历程。
 
秦汉时期:“秦人”之称易作“汉人”。四百年间,民族构成相对稳定、界限比较清晰、民族偏见强烈,筑起间隔,但有共同的敌人“匈奴”。对外战争起着凝聚国内各民族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周边少数民族涌入中原和避乱的大迁徙,使汉、胡杂居并长期混处,渐渐融为一体,最终形成多民族一体化的新的共同体“唐人”------文化“惨胜”血缘,过程十分残酷、结果危机四伏。
 
到了宋辽夏金元:民族政权对峙、战争不断,偏见强烈、壁垒森严。同一政权下的各民族关系紧张。元朝实行严厉的民族分化和歧视政策,民分四等,人口最多的汉族倍受尝尽压迫,对“非我族类”的成见与忌恨,深植汉文化。
 
明清:明朝报复似地推行大汉族主义,与其他民族关系非常紧张。满清入关,民族地位翻盘,满蒙等族占上风。民族色彩强烈的歧视和压迫政策,直接给今天中国境内的民族关系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此事不妨就近从清朝版图说起:
 
有清之前,中国主体王朝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呈现亲疏层级,大致以秦朝疆域为核心地区,其次是羁縻地区、然后是藩属国、再次是朝贡国、没有往来的是化外之地。清廷施行因俗而治的地方行政制度,意在不同民族分而治之。称“核心地区”为“中国内地”,有十八个省份,与其它地区的界限主要是长城及青藏高原。
 
乃至十八世纪末,西方竟出现了“China proper”等词,意为“中国本土、中国本部”,指汉族聚居、儒家文化统治的主要区域;与之对应的地区,则称“Outer China”,指中国外围或曰中国疆部、外部中国。初始,国人对于这样的“划分”不以为意。不料,却从概念上给“西藏等地与内地的关系”,埋下争议的伏笔与依据。
 
这个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厘清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把本来人种、文化、宗教等颇有不同的新疆、西藏、青海、蒙古等地区之间及与内地分隔开了。加之明朝严格限制边地人口流动,使边疆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长期迟滞,向心力减弱,领土不断被列强蚕食。而中国自己也有“内地十八省、关内十八省或汉地十八省、两京十三省”等说法。所以,我们才奇怪地看到辛亥革命史料,以“武昌城头举起义旗,十八省纷纷通电响应”,表示全国都在反清云云。
 
孙中山的革命口号中,最响亮的一句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在中国分为“内外”的背景下,其与黄兴、章太炎等于1906年制订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没有把这个概念的含义说清楚------鞑虏驱除到哪里去?中华的范围有多大?倒是有过“在十八行省恢复建立汉族国家”的意思,他说:“支那国土统一已数千年矣,中间虽有离析分崩之变,然为时不久复合为一。近世五六百年,十八省之地几如金瓯之固,从无分裂之虞”云云。沿用了清兵入关前,汉族大部人口聚居区域为中国的概念。孙氏向以继承明太祖朱元璋的事业自勉,他曾说:“明太祖驱除蒙古,恢复中国,民族革命已经做成……。”而“驱除胡虏,恢复中华”一语就是摘自朱元璋的“讨元檄文”。
 
党国元勋最早设计的中华民国国旗为“象征十八省汉族铁血团结”的十八颗星,似乎视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为可有可无之。客观上为日本等外国势力提供了侵华、乱华的口实和可乘之机;还导致地处边疆的维、藏、蒙、满、回等民族,对内地加深嫌隙,对国民革命充满疑惧。后来历届中央政府民族政策中的不妥与失误,也使民族矛盾雪上加霜,致使今天冲突不断,加速离心。
 
由于民族争斗带有“人类文明原罪”的性质,所以,古今中外,民族融合即便少许成功,动辄也要千百年,过程无不痛苦而又血腥;载歌载舞融为一家的例子,未之见矣。
 
“十八省”是狭獈民族主义,遇事就在“民族”上找原因、扣“民族”的帽子,也是一种狭獈民族主义,有时起着煽动、上纲和火上浇油的作用噢。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