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文的文法角度說,稱“熊貓是誤稱” 更是大錯。
漢語和漢藏語系的基本文法特徵之一是“大名冠小名”,即主名詞位於修飾詞前。此一文法特徵在歷代詩文,文獻,和現代漢語中大量使用。
(1)歷代詩文,如:
*《左傳 - 鄭伯克段于鄢》“遂寘薑氏於城潁”;《左傳》“晉楚城濮之戰”中的“城潁”,“城濮”。
*北魏.張丘建《算經》有“雞翁一,值錢五;雞母一,值錢三”。中的“雞翁”,“雞母”。
*唐.杜甫《遣興》詩有“問知人客姓,誦得老夫詩”中的“人客”。
*唐.白居易《酬別周從事》詩有“腰痛拜迎人客倦”中的“人客”。
*元.關漢卿《劉夫人慶賞五侯宴》有“我道雞母為何叫喚...雞母你如何叫喚?” 中的“雞母”。
(2)人名,地名有:帝堯, 后羿,后稷。今日的河南省還有“雞公山”一地名。
(3)現代漢語更是不勝枚舉,如: 熊貓(似貓的熊), 蠶蟻(形似蟻的幼蠶), 臉蛋,蝸牛,蝦米,腦瓜,輪渡(用以過渡的輪船),林海(如海洋般的森林),雲海,韭黃(顏色滭S的韭菜),蔥白,蒜黃,月牙,成語“視如草芥”等。
以上均是主名詞位於修飾詞前,均是我們的日常生活用語。
民國時期出版的權威性字辭典均稱“熊貓”且全為竪排版。(由上而下書寫,豈能“左右分不清”呢?)如:
(1) 1915年編成的《中華大字典》“熊 胡弓切”之(三):“熊貓, 獸名, 似貓而善升木。”
(2) 1938年出版的《辭海》“熊貓”條稱:“怪獸名, ...距今六十年前,為法國科學家比利大衛氏所發現”。
(3) 1947年出版的《辭海》“熊貓”條稱:“我國特產。世界稀有動物之一。生長我國西部,外貌似貓,性情溫和。從血緣關係上則與熊相近,故名曰大熊貓.”。
這些辭典均為竪排版,且很清楚地指出,熊貓是似貓的熊。熊是主名詞,貓是修飾詞,正是標準漢語文法的“大名冠小名”。
“熊貓”一詞在中國台灣省亦被稱呼了六十幾年。台灣省稍早出版的權威性字辭典亦稱“熊貓”而無“貓熊”,而且全是竪排版。
熊貓是在清代被發現,依據漢語的文法和傳統習慣,由清代至民初,乃至今日,名曰“熊貓”。“熊貓”正是幾千年漢語文法“大名冠小名”的具體表現和承傳。熊貓不僅是動物界的活化石,“熊貓”這一名稱更是漢語文法的“活化石”。我們更應維護“熊貓”這一名稱的正確性,正當性和正統性。
說“熊貓”是誤稱者,顯然犯了幾個致命,而又未加思考的常識性錯誤:
(1) 任何頭腦正常的人均知“熊貓”不是貓。
(2) 早期的字辭典,書籍乃至報刊,均為竪排版。由上而下書寫的文字,不存在“左右分不清”的錯誤。台灣省自今還使用竪排版,而大陸則是在1956年後,才逐漸改爲橫排版。
(3)“熊貓”若是如此簡單的錯誤,豈能歷經150餘年而無人發覺。
(4)民國初《辭海》的編輯們均是語言學者,豈會犯如此簡單的文法錯誤,豈會“左右分不清”。
(5) 中國台北市立動物園園長葉傑生顯然不懂甚麽是漢語文法“大名冠小名”。照葉傑生的“文法論”,台北,台南,台東,全是“左右分不清”的文法錯誤,全要改成“北台,南台,東台”。悲哉,葉傑生!
説“熊貓是誤稱”者,實不諳漢語。
安童哥
2011/10/13
本文歡迎轉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