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小说

心同佛定香火直
目极天高海月升

“影视立体小说”《血雨腥风》创作首发。
正文

我和Lance (二)

(2011-08-30 00:19:17) 下一个





 






     带小Lance 回家的那天晚上,我陪它吃了饭。这小家伙吃的香极了,狼吞虎咽的。吃完便好奇的东看看,西看看,又试着爬楼梯,虽然有些害怕。这楼梯对它可是满高的。它后腿不够力支撑,总会滑下来。我又发现,只要我的脚步一动,它的注意力就会马上转移到我身上。无论是去洗手间还是进书房,哪怕只一会儿的功夫,它都要紧紧的跟着。它虽然不敢上楼梯,可一 见我上,就拼命的尾随着爬,哪怕滑倒了,溜下去,也不放弃。看到我下楼,它又不顾一切的向下冲,毫不理会 自己的后果。我怕它摔坏了,只能抱着它。这时,我突然有种和它命运相连,依依不舍的感觉。想想这小家伙儿是即将要被当做礼物送出去的,心中很不是滋味儿。就是那一念之间,我决定了,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 天王老子来要都不送了。我被这么重视和关爱的滋味,一生都没有,况且它还那么小,就知道对我好,它是我的,我也是它的! 

 


        那天,大卫回来的很晚。我和Lance没见大卫,在房间里呆着没出来。我怕出去,小Lance会着急跟着。因为我想在大卫第二天生日的时候再给他这个惊 喜。小lance和我默契的、静静的躲在屋子里,像似看懂了我的心思,一声不出,非常配合。可那晚,Lance让我一夜没睡。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一早大卫起床,我才急忙抱着Lance下楼找他。

        大卫一见我怀中的小Lance,高兴极了。可我,只能内疚的改口和大卫说,因今天是他的生日,所以买了条小狗和他共养,希望将来Lance能陪他打猎。这理由虽然有些牵强,可大卫却一点儿也不觉得。他抱着Lance把什么都忘了。从此以后,我再没提起过把小Lance送给大卫的事儿,因为我感觉Lance像我的孩子。哈哈,感觉真是那样。

 


       大卫看到Lance的爪子很大,说:“这家伙将来会很出众、相当的魁梧。” 我没养过宠物,一点经验也没有,便急着问大卫:“昨晚它伸着舌头,眼红红的,好像哭了一夜。是不是不习惯新环境呀?我搂它一夜,它也不睡。你看眼睛,到现在还是红的。”  大卫从小儿家里就养狼狗,很有经验。他马上认真的给Lance做了检查。然后笑着 说:“难怪,它是被你抱着热的睡不着。狗舌头伸出来,是太热了。”  我又好奇的问:“那它为什么不从我的被子里钻出来呀?。。。”

          从那天开始,我便买书,专门了解德国黑背的习性。才知道小狗每天需要很多睡眠。可小Lance却很辛苦,因为它总要和我寸步不离,哪怕半夜去洗手间,它都要从床上迷迷糊糊滚下来,睡眼惺忪的打起精神跟着我。我好心疼。所以从此以后,为了避免起夜惊扰它,我不吃晚饭,只吃维他命,喝一点点水。那一年是我一生中最苗条的时候,以后再没有过。 

          为了能让小Lance随时出入院子,大卫在墙上抠了个小门儿,可以从屋子里钻出后花院。小门儿的四周用石头和花草装扮的,像小山洞,非常漂亮,很艺术。小Lance非常高兴和满意。得意的钻出钻入,试走了一整天,才过了兴奋劲儿。但这个门儿Lance没用多长时间。它大了以后,自己学会了开关门。每个房间它都能进出自如;白天呆在院子里或楼台上,晚上喜欢和我们温馨的聚在一起。

       一晃半年多过去了,小lance也懂事了很多。它很有爱心,看不得小孩子哭。哪怕在电视上看到,它也会马上跑过去,舔银光屏上小孩子的脸。 路上遇到小朋友,它怕吓到人家,便会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等人家先从它身边走过。

          Lance很爱学习。大卫又懂得如何的训导它。所以他们相处的时光非常快乐。大卫很有耐性; Lance 绝顶聪明。一般教两到三次的事儿,lance就学会了。每学会一个生词, 记住一件东西的名字或一个训练动作,lance都很有满足感、成就感、孜孜不倦。上百样的东西堆在一起,小lance都能准确无误的把它找出来。一天,大卫又给小lance买了个叫“空空”的新玩具。我们还没教Lance这个玩具的名字,就把它丢到了玩具堆里,让它去找”空空“。它翻遍了所有的东西,然后坐在那儿想想,便很自信的把“空空”叼了过来。这个举动让我和大卫难以置信,惊诧不已!大卫说,这小家伙儿非比寻常。 


 Lance还没满一周岁,大卫便开始训练它一同去狩猎了。lance喜欢学习,不喜欢无聊的呆着。它喜欢在大森林里纵情的玩。可它太小,我不放心,又不忍剥夺它野性好玩儿的习性,便找了个理由说,要和大卫学狩猎。可没想到,我只去了一次,便疯狂的喜欢上了狩猎。Lance更是出色,它怕惊动猎物,可以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长达一两个小时,像尊雕塑。我一生中最过瘾的两年狩猎生涯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大卫绝对是位狩猎高手,经验相当丰富,是位好老师。不长时间我就有些得意了,觉得自己的狩猎水平青出于蓝。我从小就喜欢看“福尔摩斯”。对逻辑推理很感兴趣。所以我觉得在分析猎物的心理和追踪技巧上,我不逊色于老师-大卫。哈哈,我这人,就是不谦虚。

        Lance两岁多的时候,我准备结婚了。大卫不得不搬出去另找房子了。为了能经常看到Lance,大卫就租了一套离我只有两条街的一套房子。Lance 开始很不习惯,过了一段时间,便感觉自己有两个家了。周末我们还是聚在一起吃饭。Lance两边住。无论谁休息,都会抢着先把Lance接走,带它出去玩,认识新朋友,到大森林或大草坪上狂奔。即使工作,晚上回来吃了饭,也要带它出去散步。Lance的生活很丰富。

       转眼,我的儿子小凯文四岁了。就在那年,爱人离开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人生阶段。为了让孩子幸福,我必须独自驾驭生活;必须每天在小凯文面前露出光彩的微笑,那是轻松、自然、美丽的!我想我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

      我离婚的前一年,大卫为了贸易方便,和Lance搬去了北部靠印第安族群的城市居住,那据我家有几个钟的车程。在那里,Lance认识了很多新朋友。我也快有半年没见到他们了。不过每次给大卫电话的时候,我都会和Lance讲几句。Lance便会竖起大耳朵,认真的听我在电话里喊它的名字,然后它也会撒娇似的叫两声来回应我。圣诞前夕,大卫邀请我带小凯文去他那度假。我也很想接Lance回家,便决定带小凯文启程。

         大卫买了自己的房子。听我要去,非常高兴。Lance也明白,它什么都听得懂。一次,大卫骗它说我来了,它便奋不顾身的跑出去,一直等到天黑。大卫叫它回来,它根本不理会,直到很晚,它才失望而归。我骂大卫:“再骗我的Lance,我就去宰了他!”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这次行程真成了我和大卫及Lance永久诀别的死亡之旅。 (待续)

                      
                                                                       作者:张帆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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