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
20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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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国民原来有这么多权利:
0.持枪自由。
1.言论自由。
2.游行示威自由。
3.结社自由。
4.出版自由。
5.学术自由。
6.信仰自由。
7.永久拥有土地和房屋,私有财产受保护。
8.自由买卖,没有城管。
9.自由选择经营行业。
10.自由行善。
11.迁徙自由,就业自由。
12.组建工会,罢工自由。
13.立法. 行政. 司法相互独立《三权分立》。
14.公路不收费。
15.生育自由…… 请问49年之后剩下什么自由和权利?
不是有人说:中国人民都站起来了吗?
而更令人费解的是:今天生活在民主自由的美国,能尽情享受这以上 15项+持枪自由特权的不少华人竟依然有如下图片的思维方式。为什么??????
在缅甸有群南亚裔的非法公民常常闹事,要霸(缅甸)地独立,欺凌甚至清洗当地缅甸公民。在2016年的暴动中,暴徒先闹事,政府当然要镇压。镇压当中当然有死伤,就被恶人先告状告上国际法庭。让你做政府,怎样跟野蛮人理论民主?
西方是虚伪的。没有一个西方国家不会镇压暴徒的。美国英国的警察权利很大,也曾经出动军队。
自由宣言说:人人有自由,但不能伤害别人的自由。。。个人自由是有底线的。国家更要衡量人权和主权的关系。我邀请你读我《中国有人权吗?当然有。还比西方真实》文章。
这些自由与权力当时基本做不到,但至少纸面上有,假以时日可以逐步兑现。
可惜的是民国被武力推翻,这些东西连纸面上的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