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立论成立吗?
自由市场经济社会首先是一个诚信社会,法律是用来维护这种诚信并且应该对非诚信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机制。但是正如当代社会制度都有不完善的一面一样,法律也是有漏洞的,诚如广为流行的合理避税那样。但是对于法律漏洞的应用挑战人类底线的话,有些人会用法律以外的手段来做出了结。正常的社会当然反对用法律以外的行为来自行了结,但是法律不可能在事先控制住每一个人,疯狂者自有疯狂者自主的行为。法律只能在事后对他进行惩罚。
面对法律漏洞的挑战,你会怎样选择?正常人当然寻求法律范围内解决,律师为此而产生,律师除了伸张正义,也穷尽其有的利用法律漏洞,当然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果说因为律师收费昂贵而不去寻求法律解决,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息事宁人、哑巴吃黄连,这当然会助长对方的气焰;或者铤而走险。
杜选择了,法律。悲哀的是法律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所以他铤而走险了。
老游认为杜应当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不幸的是,杜选择了相反的路。
当某些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挑战诚信以及法律的时候,就应当做好为此而付出代价的心理准备。
所有这些与律师是否强盗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