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

让思绪自由地飞翔是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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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有你(10)

(2011-06-28 09:28:06) 下一个

 

以后的几天,昕亦的Email铺天盖地袭击着我的邮箱,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说些我走后公司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询问我在这边好不好,叮嘱我要注意身体等等,我没有去理她,她又来了一封信,说她又去找过我妈,核对了这个Email地址,责问我为什么不给她回信,难道5年的感情就这么容易忘了吗?

 

看到这里,我心中的怒火骤然升起。是谁无情?那五年,我的爱情是在暗无天日中度过的,她心痛了没有?仅仅是施舍于我一点点爱情的残羹冷炙,就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换取我的百分之一百的真爱?

 

我担心她见我不回email会再去打扰我妈,就叮嘱我妈不要理睬她。

 

小林,我真想找你呢,你那个女同事刚才来我家了,还特意从上海赶过来的。妈焦急地说。

 

她去干什么?我惊讶地叫了出来。

 

她说她是你以前的上司, 很感激你6年来为她工作,然后给我一张支票,说是对你的辛勤工作的奖励,本来是要在送你走的时候给你的,可惜错过了。

 

你收下了?我赶紧问她。

 

支票上是我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搞到我的名字的,她一定要我收下,说要是不收下的话,她会内疚一辈子的。

 

难道钱就可以买回内疚了?我心中的怒火在燃烧。

 

妈,你退回去!

 

小林,你和她什么关系呀?我总觉得不太对头。妈在电话里小心地问我。

 

什么关系?她曾经是我的老板,我是她的助理。我没有好气地回答道。

 

那不对啊,她没有必要给你那么多钱啊?妈的语气中带着怀疑。

 

多少钱?

 

“20万美元啊!你以前在她的公司里没有做投机倒把的事吧?好在你现在在国外了,他们也抓不到你。妈胆战心惊地说。

 

什么?!我惊呆了。

 

妈,你去寄封快递,把支票退回去!从此之后,不要再跟她说话。我的声音在打颤。

 

挂了电话,我的心里充满着从未有过的愤怒,一种因为耻辱而有的愤怒。拿钱来买我?想重新买回我这只鸭子?我浑身发抖,把桌边的一只茶杯狠狠地甩了下去,哐当声震得我头剧烈地疼痛起来。我在窄小的一居室里四处走动,像只饿极了的疯狗。

 

这个女人,我相处了6年,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不过的了。我必须警告她,否则她是不肯罢休的。我还记得她的手机号码,就拨了过去,但是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在她即将挂电话之前,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她大声地喊道:

 

我们俩早就结束了,你不要去纠缠我的父母亲!

 

 

是你吗?林,是你吗?她焦急地问。

 

我叫我妈把支票还给你!我不要你的臭钱。我气急败坏地像个小孩子似地大声嚷嚷着。

 

说完,我把电话挂了,发现自己浑身在颤抖,连气都喘不过来。推开窗,望着窗外的地铁像条绿色的毛毛虫从不远处缓缓地穿过;红褐色与青白色交接的低矮小洋房在春天绿树中温暖地簇拥着;高高挺立的几幢孤独的大楼与南边繁华的市中心的高楼大厦遥首相望。这是一片安静和谐的土地,本来以为到了这里之后,我可以从此淡忘这个伤心的爱情故事,没有想到它还是跨过重洋,追逐我而来。

 

后来我妈把钱还给了昕亦,我也干脆地把我的email帐号关了。

 

莉莉说生活还是要按着它自己的节奏不断地继续着的,不管我是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之中,还是踌躇不前于今天的感伤,所以我要仰首挺胸地往前走。

 

还没有想好自己要干什么,所以接着去上ESL。在学校里我认识了Omar, 一个从Gabon来的黑人。那天老师让我朗读一篇文章,文中谈到非洲某个国家很穷,居民每天要吃很多的土豆。Omer那朗朗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朗读,我有点恼火,以为他是在嘲笑我的口音。 下课的时候他来找我解释他笑的是文中的内容, 不是我, 后来我们就熟了。

 

Omer 在一家法语电台Parttime讲述足球新闻,我也是个足球迷,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朋友。他喜欢泡酒吧,拉着我去过几回,每次都是他一猎到猎物,就把我甩一边,几次下来,我就不愿意再去。

 

有一天,他又来找我去酒吧,我拒绝了他,并直截了当地把理由说了出来。他笑了,说这次是想介绍我认识他新交的朋友Joe。我本来是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说Joe 是一位爵士音乐的高手,就答应了。

 

那个酒吧座落在Downtown,不大起眼,但温馨和随意。Joe的乐队设在一个角落里,他们一共是三个乐手,一个歌手,属于很小的乐队。

 

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演奏。Joe的鼓槌象雨点般地击打在鼓面上,裸露的双臂上一块块黝黑的肌肉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地跳动着,一头凌乱的辫子四处飞扬就象是无数的蛇在张牙舞爪。

 

随着鼓声渐渐低沉, Saxophone(萨克斯管)的声响悠扬而起,和着keyboard 的轻轻伴奏,一位身着一袭黑色晚礼服的中年女士开始了她的演唱。那低沉的嗓音恰到好处地体现了爵士音乐的深沉,忧伤和怀旧感。随着音符的上升,她的嗓音逐渐地转成明亮, 一阵阵地勾起着聆听者的心弦,那心弦里奏的是浪漫的,感伤的,和暗淡的回忆。

 

我喜欢爵士音乐,是因为它的旋律,是一种生生死死的抒情。

 

Joe曾经在香港呆过,喜欢中国的文化,没有多久我们便成了朋友。和喜欢音乐的人在一起心情总是很愉快,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了多伦多,尤其是在夏天来临之后,白天变得特别长,湛蓝的安大略湖上轻波荡漾,白色的海鸥和星星点点的帆板在晴空万里的蓝天上象是随风飘荡的白云。街上的行人也多了,窈窕和健壮的身影随意地交叉着,加上街边激扬的音乐和Patio上色彩缤纷的鸡尾酒,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不少的风景线。

 

Omar法语电台的Part-time工作终于如愿以偿地转成了Full-time,我们在那个小酒吧里为Omar庆祝。 

 

那天唱歌的是Ramon,一个鲜有名气的吉他弹唱手。他的歌声温柔又性感,仿佛是在诉说着一个浪漫又感伤的故事。看着他,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在衡山路上的那个酒吧里用音乐倾诉着对一个女人的爱。

 

Joe问起了我准备找什么样的工作,我说还没有想好。

 

我看你挺喜欢这个酒吧的,也许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他说。

 

我是挺喜欢这里的,可惜我只会唱中文歌曲。我说。

 

他们俩哈哈大笑,说不是歌手,是Bartender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前在酒吧里唱歌的日子是不会再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做Bartender总比去工厂打工好,而且我确实也喜欢这个酒吧的氛围。Joe把我介绍给了酒吧的老板JohnJohn问我了一些以前的工作经历之后,给了我一张Bartending 学校的名片,让我学满后来这里上班,一周工作4天,从晚上8点到凌晨1点。

 

我想这个工作时间倒是挺适合我的,至少不用再一个人坐在家里,守着电视机磨着长长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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