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说不

普及关于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识,澄清家暴的心理与法律误区,帮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动国内关于家暴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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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管理团队成员网络签约

(2011-06-05 20:36:27) 下一个

所有“对家暴说不”管理团队成员都承认“对家暴说不”群组和博客属于团队资产,任何人以任何原因离开团队,都不能私自带走,必须交出自己的管理权限。对此我们以跟贴形式确认代替签名。


(“对家暴说不”团队成员:寻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随意了,汉代蜜瓜,piao11,小泥山。团队成员增加中)

×××××××××××××××

备注:有若干成员出差在外,上网不便,回来再签。

本网络公约一式三份,另外两份在团队私博内:

汉代蜜瓜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6&postID=3093

飘一一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6&postID=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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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6)
评论
blurmoon 回复 悄悄话 同意并遵守
orchidnl 回复 悄悄话 完全同意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小泥山不能上网,要我代签,我说等她回来可以上网的时候再签。

小泥山表示坚决同意并严格遵守。

老姐 回复 悄悄话 同意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唐小的评论:

回复唐小的评论:

妹妹你别用这个词儿,我的鼻子都酸了。

查你的QQH。


唐小 回复 悄悄话 我被大家遗弃了吗?
piao11 回复 悄悄话 我签名。
我保证守约。


piao11(飘一一)06日.06月2011年.
花雨101 回复 悄悄话 同意!
随意了 回复 悄悄话 同意。
youshijie 回复 悄悄话 同意。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我完全同意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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