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承不承认,纽约的法拉盛是纽约及周边几个州华人的文化中心,娱乐中心,美食中心,和按摩洗脚喝一口的中心。在这里冷不丁会碰上些大腕明星来路不明的有钱人,哪天吃饭时邻桌可能就是孙晋芳或朱自清的外孙;哪天喝酒时可能就和竹联帮的老几那条偷渡船的船东之一109分局的现役警官5分局的退役警官喝在了一起:这里的水不浅呢。
说个人,假名叫余大嘴,是个科班出身的厨师,在法拉盛不知道他的名字的不算真正尝过美食的。此人娶过一个上海人,来了没几年离了(不说跑了是确实没跑远,也就离开了几条街),孩子也归了她。那男孩调教得那叫一个好,大嘴有段时期有点没落,在约定的为数不多的可以见孩子的那几天,老爸总想方设法讨孩子欢心,给他买玩具带他吃东西,而那孩子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妈妈说你不会赚钱,妈妈说你没用,老爸嗫嚅着:我会的我会的,孩子则更大声地说:钱呢钱呢?老爸更嗫嚅了。。。
但是有本事的人迟早会被人赏识的,更不用说像大嘴这样有大本事的人。他不久就在一家价格超贵的饭店做了主厨,还常会跟不熟的人秀一下他的“executive chef"牌牌。一次一个不认识的人做寿,认识的人拉我们去凑数(真的是凑数),借用了熟人饭店的厨房,大嘴亲自掌勺。那天光顾了聚精会神地应付一大堆陌生人,吃的什么菜大都记不得了。也没照相,但菜真得很好很精制,特别是那锅”佛跳墙“,鲜得只能用上海话”打耳光不放手“来形容。这是在美国吃得色香味最俱全的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
后来赚了笔不很义的财(也只够吃顿饭的),又去大嘴当主厨的这家饭店吃了一次,五个男士(加大嘴)开了六瓶红酒(好像大嘴自己喝掉了两瓶,女士们都没怎么喝),菜是早早订好的,色香味就差了很多。
大嘴现在正在供房,酒还照喝,也还照样地一喝就醉。等哪天攒点钱,再去贡献一点給那家饭店,当然主要还是那份忘不了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