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俞老师的职业生涯中,这也许是很寻常的一个场景。他之所以耐心地拉我入伙,应属艺高人胆大,相信只要把学生弄进课堂,就有把握教好。我虽然已年纪一小把,并非初生牛犊,但恰巧没见过虎,便无知无畏了一回。
前后不到二十分钟,改写了我的人生。我再次与他单独面谈,已经是18年之后,在北京中关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部舒适优雅的VIP会客厅了。
----摘自《我的英语老师莱斯利.麦凯恩和俞敏洪(下篇)俞敏洪 1》
几天后,我忐忑不安地去上课了。我有所不知的是,我胡打乱撞上的这个男老师,在附近大学考托的学生中已经颇有名气了,虽然跟后来还不能比拟,但听课的人已经非常之多了。
当晚他讲了一套托福考卷,耗时两个半钟头。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30道选择题,即每题句中都有一个画线的词,要求从给出的ABCD四个候选词汇里找出与它相匹配的那一个。因此30题有30个画线词,加上每题4个共120个可供选择的ABCD,总共有150个重点词。
我从头到尾听得云山雾罩,尤其看到其他同学与老师的积极互动,我对自己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场合陡生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感觉,那种震撼,比第一次在莱斯利的课堂上两眼一抹黑还要强烈。下课后,我不知是怎样走出的教室,心中纠结得难以言表。且不说那30道题目没一句读得懂,仅那150个词汇就足令我喜忧掺半:好消息是我不是一个都不认识,坏消息是我只认识一个!
前面说过,因为我担心事情败露下不来台,故此除了大学好友小文,无人知道我的行踪。其实透露给小文也属迫不得已,因为宿舍太远,下课后无法返回,我只好借宿于她位于语言学院的家。18年后小文跟我聚会时还提到,我第一次上完俞敏洪的课,疲惫不堪地进门,把书包从肩上卸下,一屁股坐在门厅的地上,对她一连串关切的询问,只说了一句话:“这小子还行”。
打那之后,她就记得了有这么个小子,尽管很久我都说不准他的名字,还以为是俞洪敏。日后小文发现我的英语日渐长进,甚至有超过她的趋势,从开始的怀疑,到无比地惊讶。后来只要听到有谁想出国,她都不遗余力地推荐俞老师,从未失手。被她弄去的人对她从未上过他一节课却如此门清都觉得好笑。
尽管首次上课我全军覆没,但神奇之处在于,我的确能感觉到,那个老师教得特别好。他讲解清晰,节奏有序,信息量大,人又热情风趣,跟着他应该没错。但150个单词只认得1个的现实极其残酷,让我难受了好几天,可以说惶惶不可终日。不过后来它反倒激起了我的百丈(万丈不敢)豪情:反正英语就在那摆着,谁记就是谁的,没有专利,又不上税,何不据为己有。
我停止了犹豫,把托福考卷当成教科书,就从那30道选择题开始,做到每个单词都明白得彻底,每个句子都理解得烂熟,斩草除根,不留后患。感谢大学时练就的记笔记的功夫,更感谢俞老师对所授材料的精通,凡是他讲过的东西,除非我落记的,都不用再翻词典,因为我随机测试过,不论是深度和广度,他的解释都完整丰满,可堪称与词典媲美,完全不必留任何疑惑。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下班之后,把自己时间的每分每秒都用来消化掌握,每天都连滚带爬地追赶着。
但记单词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尤其是在短时间内超大剂量的投入,枯燥的重复重复再重复,可以使人发疯。我觉得喜怒哀乐全都变得与己无关,跟周围的生活也格格不入起来,有时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难过归难过,但一坐回到俞老师的课堂,却立刻又有点像中了邪,继续心甘情愿地被灌迷魂汤。我找不出合适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状态,难怪有人索性说他会忽悠。
“忽悠”是东北方言,我很熟悉,取它不厚道地鼓动和温和地欺骗的意思,用在俞老师身上倒不算过分。别的学生怎样在以前的基础上,通过俞老师的教授,让英语在自己身上整合,我无法体会。但至少对我,一穷二白,全盘照收他的东西非常顺畅,没有任何阻碍。
他有个本事,能够用简练生动又富有逻辑的语言,把纷杂的内容讲解得清清楚楚。他还像个会钻到别人肚子里的孙悟空,知道后者缺少什么,很多时候我正为某事冥思苦想,他马上一句接上来,刚好就是我愁肠百转、遍寻不到的答案,让人开心极了。
所以尽管每次我都是硬着头皮去上课,但走出教室时,不论是仰望远方满天的繁星,还是头顶幽幽的街灯,都能体验到一种充实的感觉。凭着这种感觉,熬到下一次,再踏上返回去继续的道路。
当时还有其他老师不规律地穿插教学,比如一位年轻的女老师讲过听力,阅读有时由一位洋博士担负,但俞老师是绝对的重头。词汇语法之外,听力阅读他也经常拿来教,总之分得不是很细。
记得有个老师资历高深,学富五车,但讲起课来拖泥带水,稀沥呼噜,在学生眼中明显没有俞老师好。对此,另外一位老师为他不平:“知道为什么你们会觉得俞老师讲得好吗?那是因为俞老师他自己都不会,是昨天晚上刚刚学的,所以记得特别清楚。他学习不好,当然也理解你们。别的老师呢,学问太大,想象不到你们连这么简单的都不懂,就没有强调,以至于让你们误认为教得不好… …”
由于我对俞老师很不了解,开始曾信以为真,觉得他没有博士学位,可能的确差些。又转念想想,他什么时候学的与我无关,只要比我早一分钟,能教我会就好。直到引起哄堂大笑的类似高论听多了,我才渐渐意识到,别人是拿他开涮而已,谁让他是头呢。即使他就在边上,也乐呵呵地听着,任由他人随便乱讲。
期间俞老师也开办讲座和串讲,动辄吸引数以百计甚至更多的人参加。尽管我远未达到相应的级别,但非常喜欢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氛围,所以也跑去充数,每次都获益匪浅。
但这种“乌合之众”的学习环境,没有程度相仿的同伴,也使我感到孤单。尤其身边那些名校的学生,更给我巨大压力。想到他们学过那么多年,还要刻苦努力,自己处处不如人,难免焦虑不安。那时,我经常思考癞蛤蟆和白天鹅的关系,把小学中学和邻里学习不好的孩子从大脑中过滤个遍,反思自己是否有瞧不起人家的地方。
小文见我郁闷,开导我说:“别把自己想得太糟,有你这么漂亮的蛤蟆吗?咱最坏不过是丑小鸭,没准有朝一日还能变天鹅呢。” 到底是班干部出身,又是好朋友,她真会安慰人,我听后感到温暖多了。但仔细想想,还是不对,因为丑小鸭只是长得不好看,并没索要什么;而癞蛤蟆是有所企图的,觊觎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好像跟我的情况更相似啊。把逻辑给小文一分析,她转了转眼珠说,今天别提英语了,聊点中国人的事吧。
不过好在我有个特点,天生脑袋里缺根弦不会嫉妒,加上不断被俞老师随和的个性和乐观的精神所影响,想到能有机会与比自己聪明有才的人为伍本身就很幸运,慢慢也就没有闲心常犯急了。
随着一天天的辛苦劳作,虽然表面看八字还没一撇,但我心里却越来越踏实,那种感觉就像温暖的春天里小河的流水一样,轻轻涌动着、冲刷着、拍打着,越来越清澈见底。
至92年底,我在TOEFL班的课程结束了。我用一个月的时间自习,又上了三天临阵磨枪班,次年春节过后便首次参加了托福考试。我明知道我考不过,但是特别需要那种气氛来锻炼。在莱斯利的口语班是没有考试的,就是说,我迎来的人生的第一次英语考试,是TOEFL。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