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1996 年盛夏季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事诉讼案 , 北京大学心理系两名应届硕士毕业生,对簿公堂,就被告冒原告之名通过 e-mail 谢绝美国密执安大学的录取,使后者痛失全奖和入学资格一事,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较量,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此案的背景是 E-mail 作为高科技通讯手段刚刚进入中国,原告薛燕蔷和被告张曼同为北大女研究生,双方均准备在同年秋季赴美攻读博士学位 … … 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局离奇、复杂,处处充满了匪夷所思。
由于这是国内第一起利用电子邮件作案的名誉侵权案,当时很多中外新闻机构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在对案情进行介绍时,所有媒体都毫无例外地引用了一个相同的事实,即原告通过“在美国的朋友”,揭开了事件的真相,使一起本来隐藏得天衣无缝的恶行最终暴露在阳光下 … …
这篇纪实文章,即为“在美国的朋友”、与本案关系极其密切的原、被告双方当年的好友、现居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吕(大虎)女士为该案结案十五周年所撰,用以纪念美好的青春岁月,颂扬永恒的正义和友情。
注释:
1. 文中很多对白原为英语,为方便读者,作者采用了汉语翻译。
2. 全称中文人名均为化名。
3. 本文为博主原创,如若引用请注明出处。
(一)
2011 年夏天,我回国探亲,某日来了勤快劲,决定把母亲的书柜整理一番。很多东西早已过时,但老太太仍表示有用。我偷着抗旨不遵,事情败露后老太太急了:“你最好先把我扔出去”。
积极性受到打击,干活的速度就降下来了,磨磨蹭蹭间,却意外地发现了几个我的老相册。里面装的是很多早年的彩色照片,不看则已,一看让人欣喜无比。
在美国习惯了 4x6 的片子,这些 3x5 的显得有些小气,颜色和图像也大都不如现今数码成像的效果。但一张张翻看过来,很多被遗忘的情境又栩栩如生地浮现出来,很多音信杳无的朋友又笑意盈盈地出现在面前,仿佛昨日重来。
陶醉在往昔的回忆里,不禁感慨老妈居然把这些东西给我保存得这么好。“你怎么不接着扔啊?留那玩意干嘛?”老太太报复心还挺重。
我假装没听见,继续着我的怀旧之旅。但就在愉快的行程即将结束时,意外发生了:夹在最后一本倒数几页中的两张照片,毫无防备地映入眼帘,令我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原本弥散的情愫瞬间凝固,飞扬的心绪霎时跌落,用一句通俗的话讲,我受了刺激了。
可我看到的并不是鬼的照片,恰恰相反,是非常之美的四个年轻女子,亲热地拥在一片青草地上,有一张近景一张远景之分,但同样的裙裾如云,同样的笑嫣如花。
其中那个留着齐腰长发,身着浅绿暗花连衣裙的,正是我本人;另外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薛燕蔷、张曼和刘丰华。照片上定格的时间,是1995 年初夏;地点,是北京大学校园 - 我的印象如此清晰是因为拍这组照片有着特殊的意义,要忘掉可能比记起更不容易。
虽然没觉得自己现在老,可那会儿是真年轻啊。我当时刚从北京某大型国企停薪留职,准备赴美留学;薛燕蔷是我北师大教育系本科的同学,时为北大心理系 93 级在读研究生;张曼是薛燕蔷的室友,同为北大心理系93 级研究生;刘丰华则是张曼的北大本科同学,被美国大学录取,也马上要出国。
我们几人除了枝枝蔓蔓的同窗关系,还都这山望着那山高,先后在俞敏洪老师手下学 TOEFL 和 GRE ,属志趣相投之类。我和刘丰华没读研,先走一步;薛燕蔷和张曼计划一致,即次年硕士毕业再走 – 合影正是她俩的主意,为了欢送我和刘丰华出国。
那天的天空很蓝,阳光很暖。我们每人抱出一堆夏装扔在一起,谁看上哪件就拣哪件,所以穿的基本都不是自己的。一路疯拍着,一路欢笑着,引来很多不明就里的师生好奇地张望。依依不舍地道别前,我们约好明年美国再相见。
谁也没想到的是,当“明年”毫不耽搁地如期而至,生活却露出了它狰狞的一面,给我们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尽管我们至今都全部生活在美国的土地上,聚会的梦想却早成了泡影。
老妈进进出出叨叨咕咕,我心不在焉地频频点头,耳边回响的却一直是照片里飘出的叽叽喳喳的嬉闹声, 1995 至 2011 ,漫长的 16 年仿佛可以轻轻地就一笔勾销。
这是一个听起来比杜撰的还要虚假的真实故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