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清晨从M的住处离开之后,走在带着晨雾的街头,踏过草叶顶上聚集着晶莹水珠的草地,我的心情很懊悔。我感觉自己无比的堕落,堕落成了一个居然能跟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去搞一夜情的地步。
我怎么能变成这样一个人?我问自己说。
我想我一定是太寂寞了,太需要别人在意我了,太渴望被人需要了。即使只是一点点温暖和慰籍,即使只是有人说想要我的身体,我也就接受了。
走过一个广场时,我看见洒水车刚沥过水的砖石上,一群白色的鸽子在湿了的地上茫然地乱走着,寻觅着零星的食物,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在地上乱走的鸽子,没有目标,没有理想,为了活着而苟且。
四周的建筑的窗口都还黑着,人们大概都还在睡梦之中,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吧。街上十分寂静,看不见行人,连车辆都很寂寥。走在寂静的清凉的街头,我把手蜷缩在衣里,看着天边升起的粉红色的朝霞,想起了汪峰的歌《北京北京》: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我的心 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器之音
我似乎 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
我在这里欢笑
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
也在这里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
我在这里迷惘
我在这里寻找
也在这里失去
北京 北京
咖啡馆与广场有三个街区
就像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
寻找着 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
我喜欢汪峰的《北京北京》,我觉得他唱出了那种生活窘迫,身在异乡漂泊,不知未来会怎样的人的迷惘的心情。
不,我不能这样,我对自己说。即使M是世界上最帅的帅哥,如果他不是真心喜欢我,爱我,我也不该跟他在一起。我要好好专心自己的学业,要成为一个独立的,自主的,有自尊的,有理想的,一个能让自己的内心感到骄傲的人。
我喜欢读人物的传记,从小就喜欢读《居里夫人传》,对居里夫人那样的人无比钦佩和崇拜。从年轻时起,我就立志成为居里夫人那样的人,对人类做出巨大贡献:这也是我选择到国外来博士的初衷。
忘掉M, 你有很多比M更重要的事情,我对自己说。还记得居里夫人年轻时是怎么努力的吗?毅力,坚持,勤奋,这样的女人才能成功。要好好学习,早些拿下博士学位来。
我不老,我还年轻,一定会寻觅到自己的真爱,而且会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我给自己加油说。
***
从M住处回来的的第二天,M打电话过来,我没接。
我觉得跟M的交往,并不是真正的爱情,他也并不真的喜欢我,大概就是把我当个炮友。而且, M太帅,也花心,我这样一个无貌无才无工作的三无大龄女人,怕也无法收住他的心。
M后来几次打电话和发短信过来,我都没接。
既然已经决心忘掉M, 我就不想接他的电话,也不想回他的短信,不想跟M再有任何联系。
***
一个星期之后,我正在系里的办公室里埋头敲电脑写作业,跟我在一个办公室的同一年级博士生瑞秋走进来对我说:
哎,外面有个特帅的帅哥在找你。
我一听,就知道是M。我正在忙,心里也烦,就头也没抬地没好气地对瑞秋说:别告诉他我在这里,我不想见他 ----
我一句话没说完,就听见门口有脚步声响。我抬头一看,就见M从门口走了进来。我想M一定听到了我的话,顿时觉得很尴尬,恨不得桌下有个地缝钻进去。
到处找不到你,原来你在这里啊,M对我笑了笑说。我能跟你说句话吗?
看见M, 一向严肃的瑞秋脸上绽放出了少见的妩媚的笑容,用温柔甜美的声音对M说:
你有什么事儿,要不你跟我说吧,系里的事儿她知道的我都知道,我叫瑞秋。
我皱眉看了一眼瑞秋,合上电脑,站起来对M说:
有什么事儿,我们外面说吧。
我低着头往外走,M也跟了出来。瑞秋从后面追上来问M道:
你哪个系的啊?给我留个电话吧?
M上下打量了一眼瑞秋,又看了一眼我,对瑞秋说:
我叫M, 很高兴认识你。
我白了瑞秋一眼,自顾自沿着走廊向着外面走去,听见M在后面跟瑞秋说:
那什么,今天忙,回头我们联系啊。
***
在电梯上,我耷拉着脸,撅着嘴,没理M。我觉得这人真够赖也真够不识趣的。电话打不通,就跑到系里来找我?然后还想跟瑞秋以后联系?什么人啊这是?他要是喜欢瑞秋,约瑞秋出去啊,我才不管呢。M看我气恼的样子,也没说话。
下了电梯,出了系里大楼的楼门,我走到楼门边上的一颗大树的树荫下,立定脚,转身对M没好气地说:
劳驾以后别到系里来找我好吗?
可我别的地方找不到你啊,M说。电话你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我有点儿担心你啊。
你不用担心我,我很好,我说。你别来找我,我就更好了。
你怎么这么大脾气?M抱怨说。好歹我们也是睡过一晚上的人,怎么这么无情呢?
你根本就不喜欢我,我说。
谁说的?我一直挺喜欢你的啊,M说。
提醒你一下,是你自己说的,就喜欢我的脚,我说。
那有错吗?跟说喜欢你的身材,有区别吗? M说。
有区别,我说。喜欢女人的身材,是正常人。喜欢女人的脚,是变态。我觉得你根本就不喜欢我这个人。
脚是最喜欢,其实我也蛮喜欢你人的,M说。你很漂亮, 我想继续和你交往下去。
可我不喜欢你,我说。给我个理由,为什么要继续跟你交往下去?我已经很后悔那天的一夜情了。
Well, 如果我们再睡一次的话,就不算一夜情了,M说。对吗?
我扑哧笑了,心想也难得M能急中生智想出这么一个馊理由来: 睡一次是一夜情,睡两次嘛,理论上说,大于一就不等一,那肯定不算一夜情了。于我来说,我宁愿睡一个男人两次,至少不算搞一夜情,不然传出去我不名誉尽失了嘛我。何况M这么帅,他一说喜欢我,那双大眼睛又冲我眨了两下,我就又被他的眼神杀死两次了。
反正死一次是死,两次也是死,那就多死一次吧,我想。虱子多了不咬,睡多了不愁,没准儿还能睡出真感情呢。
明知自己最大的毛病就是少女心和圣母心泛滥,还有对颜值高的帅哥没抵抗力,但是,遇上这么帅的一个博士帅哥,真心没办法啊,只好再放纵自己一次了。
上帝啊,请允许我先收收做居里夫人的心,当一回fleabag吧。。。
***
关于上床:
最浪漫的时刻,都是发生在第一次之前。因为那时两个人都尽力展现出最好的一面,刻意掩饰自己的缺点。而且,知道这件事要发生,但是不知道何时发生,那种期待,本身就是一种浪漫。
一旦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过去所不齿的“骚货”的深渊。。。
***
交往时间久了,我才知道,M其实是个富家子弟,而且他们家的钱,不是New Money, 而是Old Money。
M的母亲以前是个演员,非常漂亮,父亲也很帅,所以M的颜值,真是遗传了家族里的优良基因。
正是因为家里有钱,M才 能够随着自己的兴趣读文学这样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博士,根本不用担心以后的工作和收入。他不需要工作,家里给他建立的信托基金就够他花几辈子的了。他自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高楼顶上一个三千多平方尺的顶层公寓,里面装修的豪华,不下于五星酒店。公寓面街的落地大窗户,可以直接看到校园,附近的公园的大片草地,还有运河上的游船。他的公寓里有一间房子是专门藏酒的,里面装有一个能放几百瓶酒的藏酒柜,里面放着许多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酒。
如果说M身上有什么特别吸引我的地方的话,除了他的帅,他的家庭他的钱,就是他的真,像个童言无忌的孩子一样。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从来不用虚伪地跟人客套和周旋。他会直接告诉我想要我做什么,不喜欢的也直接告诉我。不像有些男人,明明想跟你上床,却先跟你扯理想和人生,扯来扯去饶了半天圈子也说不到点儿上,还指望你自己主动奉献,过后甩了你,还让你无话可说,因为是你主动追的他。
另外,M其实还挺有才华的,毕竟是英国文学专业的博士生。他拽起文学来,我只有听傻了的份儿。
我们关于文学的对话往往是这样的:
M: 我以后要写一部像迈克尔·翁达杰那样的小说。
我:谁是迈克尔·翁达杰?
M:《英国病人》的作者啊。你不是看过吗?
我:噢,光看了小说,没注意作者是谁。。。
或者是这样的:
M: 昨天我跟XX聊了半天《蜘蛛女之吻》
我:啊?蜘蛛侠做变性手术了么?
M: 没,没做手术,他被你直接气成变性了。
***
M是真喜欢我的脚。每次我们出去逛街,他最爱拉着我去鞋店。他的公寓离Rideau Center不远,每次走过Rideau Center,他就拽着我去里面的各种名牌鞋店, 给我买鞋。
他给我前前后后买了几十双鞋,我都没地方存放了:高跟鞋,低跟鞋,平底鞋,牛津鞋,乐福鞋,鱼嘴鞋,玛丽珍鞋,奥赛鞋,T-Strap鞋,船鞋,罗马鞋,凉鞋,网球鞋,跑鞋,篮球鞋,滑板鞋。。。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系带的鞋,不系带的鞋。。。
对了,还有芭蕾舞鞋。M喜欢我穿上芭蕾舞鞋走给他看。
我只要想买鞋,他就会高高兴兴地带我去鞋店,拿一大堆鞋来让我试,给我买好几双,回去后让我一双双穿给他看。
他说看我的完美的脚试鞋就是一种享受,能让他勃起,想啪啪啪。
记得有一次看见网上一篇文章说,李敖去胡茵梦家里拜访她的父母,正赶上胡梦茵在家里穿着一件丝绸的长袍,光着脚露在外面。结果那天李敖从进去到出来,两只眼就没离开过胡茵梦的脚,后来胡茵梦才知道原来李敖有恋足癖。
网上还有一篇文章说,鬼才大导演昆汀也是有恋足癖,有个小报还爆出一张照片,昆汀正在津津有味地吸着脚趾。有个跟昆汀睡过的女演员说,他爱抚她的脚趾,就像是看着自己的早餐,眼睛好似星星闪闪发光。
既然李敖和昆汀都有恋足癖,那M也不算有怪癖了吧,我安慰自己说。
做爱时,M常常会捧起我的脚来闻和亲。一开始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后来觉得自己像是个高高在上,被臣子亲着脚的女皇。
M曾经给我写过一首淫荡的英文诗,我嫌他的英文诗读起来太拗口,就给翻译成大白话中文,大概是这样: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我对你的脚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脚让人牵挂
穿过幽暗地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看到你的脚的瞬间
才发觉啪啪地欲望
是那样不可阻挡。。。
***
跟M交往的那一段,满足了我的许多虚荣感。因为他的帅,因为他的家庭和他的钱,因为他的才华。M每天健身,每周去打冰球,在冰场上穿着那身球衣四处出击的样子也很帅。
M坚持认为我那时总去英文系答疑是在找机会跟他套磁,因为他帅和有钱,经常有女生排着队来答疑。其实我修英国文学课真是不懂,要是懂的话就不修英国文学课了,直接上写作课。开始上了课才知道上了当,这门课根本不是提高写作的,而是讲文学史和文学欣赏的。我以为会讲讲伍尔夫毛姆艾略特什么的,没想到大多数时间都是讲乔叟这一类的古典诗歌,枯燥而且学得很吃力,不答疑根本过不了。但是为了满足M的虚荣心,我还是就坡下驴地说,我对他一往情深,总是惦记着找机会让他图谋不轨。
但是跟M终究没能长远。在我们交往了三个月之后,我问M:
What are we?
我是想让M告诉我,我们是男朋友女朋友的关系。
M却说:
We are lovers.
那一刻,我知道跟M长久不了了。后来我又问了M一次, M说他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
此外,我发现他抽大麻,而且上瘾,戒不了。我不喜欢吸烟的男生,更不喜欢抽大麻的男生。更让我忍受不了的,是经常对M抛过来的那一双双女人的媚眼儿,和必须得时刻警惕着外敌入侵的那种不安全感。
于是四个月之后,果断地跟M分手了。
***
分割线: M的故事到此为止。
说几句C大经济系:
C大经济系在一幢古旧的二十层高的老红楼里,因为风雨的侵蚀,红砖的颜色都变得深了。楼外隔着一条马路就是一条河,河面有十来米宽,对面是一片夏季绿树成荫的公园。
C大经济系的教授副教授加起来,大概有二三十个,博士生每级有五六个。在世界上各大学经济系排名里,C大可能是属于很靠后的吧,我从来没有查到排在哪里。我只是知道,经济系的博士生毕业后很难在别的大学找到教职,经常是毕业后就是失业。
经济系的博士生是个联合国杂牌军:澳大利亚的,泰国的,土耳其的,印度的,韩国的,中国的。在我们这一级里,本地的加拿大人只有一个。中国来的学生,每级都有一两个。我们这一级里,只有我一个。
***
跟M分手之后,我的生活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其实不是恢复到以前,而是更糟了。
跟M分手以后,我发觉自己欠了一屁股债。M这样家庭长大的富家子弟,对钱没什概念。出门时,他经常忘了带钱包,苦逼的我只好拿快刷爆了的信用卡替他付钱,过后他又总忘了还我钱,我也不好意思问他要,毕竟,是两个人一起出去的花销。过去跟M好的时候,也没太注意,想M那么有钱,不用为钱担心。现在分手了,更不好找M要了,只能自认倒霉了。
M过去给我买了好几十双鞋,都是名牌鞋。我留了几双,剩下的都在本城的一个中文网上的二手市场给卖了。买鞋的国内来的小姑娘看见我有这么多双鞋,跟我讨价还价说:
哎呦喂,大姐,看不出来,您可真够藏富的。这鞋的牌子,款式,怎么也得几百块吧?一看您这么多双鞋,就知道您肯定是家里特有钱。您这么有钱,还在乎这鞋卖多少?您就白送给我一双得了。
我心里想,我有钱?我特莫还等着钱好还信用卡呢。白送给你,我信用卡单子谁替我还啊?
M这事儿,我一直就没敢告诉我妈,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有预感,跟M最后成不了。跟M分手了,欠了债,我也没脸跟我妈提,只好自己在学校的UniCenter找了一份儿星巴克打工的工作,每周去打三个晚上的工,攒钱还信用卡。
这下每天就更忙了。
***
早上,我背上沉甸甸的书包,穿上长到膝盖的羽绒服,围上印着麋鹿和雪橇的厚围巾,戴上白色针织手套,从家里出来,踩着雪,向着公交车站一路小跑过去。
刚拐过街角,就看见前面的一辆公交车在进站。
糟了,这辆车赶不上,还得再等半个小时,课就一定会迟到了,小测验也会耽误了。
这门高级计量经济学,我期中考得就不好,得了个B-。想把分数扳回来,就得靠期末考试加上平时的小测验得高分了。如果成绩不好,会影响下一年度的奖学金呐。
我撒开腿向着车站冲刺过去,一边跑一边向着司机挥手。
我气喘吁吁地跑着,还没跑进车站,就看见前面的车门咯吱一声关上了。
嗨,嗨!
我一边向着车跑去,一边挥手喊着司机。路面的雪蓬松而又湿滑,我跑着跑着,脚下一歪,在雪地上栽了一个跟头,腿磕在马路牙子上。
从地上爬起来,我顾不得拍身上的雪,抬头向着车望去,看见司机像是没听见没看见我一样,把车缓缓地开出了站台。
嗨,等我一下!
我顾不得腿上磕得火辣辣地疼,一瘸一拐地喊着向着车追去。追了几步,看见公交车渐行渐远,已经完全追不上了。我只好停下脚步,放弃追赶,转身慢慢走回站牌下。
迎面一股冷风袭来。我本能地缩了一下脖子,左手把围巾紧了紧,扬起头,看见天空在飘着小雪。细微的雪花从半空里持续不断地飘落下来,落在地上的瞬间消失在雪泥里。
我瘸着腿走回站台,站在牌下的遮雪棚里,拍掉身上蹭上的雪,两只脚轮流在地上顿着,让身子暖和些,等着下一辆公交车的到来。
也许我妈说得对,二十八岁了,真的是年纪大了,我想。经历的事情多了,才会知道生活中什么更重要。爱情得到过失去过,已经挥霍过了,不需要了,现在是该嫁给生活了。
***
半个小时之后,另外一辆公交车碾着路面上堆积的泥雪喘着气开来了。这次我站到了排队的人前头,第一个从前门上了车。
好不容易车到了学校,我下车就往系里的楼跑。进了楼,跑到电梯间,一看电梯还停在十五层。我没等电梯,推开楼梯间的门,迈上台阶,气喘吁吁地直接跑上了八层。
我跑到系里博士生和硕士生上课的小教室前,推开了门。看样子小测验已经结束了,教室里的十几个同学们正在纷纷走到教室前面交卷子,有几个人看见我的狼狈样子笑了笑。一个面孔黢黑的又瘦又矮的印度教授站在黑板前,鼻子上架着一个老式的圆形眼镜。她看见我跑进来,皱眉看了一眼表,翻了一下本来就白得看不见黑眼珠的眼。
我走到J教授面前,低声下气地问道:
真对不起,教授 J,今天错过了车。能不能让我补考一下?
太晚了,已经结束了,教授对我微笑了一下说。如果我让你补考,那就是对别的学生的不公平。对不起,错过考试,零分。
同学们都已经走回了座位,看着前面等着。系里别的教授对博士生还是能网开一面的,毕竟天天在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能放一马就放一马。但是这个J教授平素就不喜欢中国学生,估计求情也没用。
我看了一眼J教授的眼白很大的眼睛,知道这次完了,她不会给我机会重考的。我转过身,向着教室后面走去,在最后排找到一个空座位,脱了羽绒服,坐了下来,安慰自己说:
有什么啊?不就是一次小测验吗,不给补考就不考了。没关系,I am OK, I can handle this。
平静了一下呼吸,我打开书包,把里面的电脑和书本拿出来,放在桌上。
***
上完高级计量经济学课后,我先去图书馆把两本快到期的图书还了,又取了两本预订的参考书,才重新回到系里。
经济系给博士生和硕士生安排了两间大办公室,每间办公室里都有十多张桌子。每个博士生和硕士生都有自己的桌子,平时可以在办公室里自习,当助教时在办公室里答疑。两间办公室都在一个窄长的走廊两侧。一间在走廊尽头的地方,一间在走廊入口。我的办公室是走廊尽头的那一间。
走进办公室,来到自己的座位边上,我刚把书包放在桌下,就看见瑞秋端着饭盒走了进来。
考试怎么来晚了?瑞秋问我说。
嗨,别提了,我把胳膊上抱着的羽绒服和围巾挂在衣裳架上说。昨晚忘了给手机上闹钟,早上起晚了,把车给错过去了。
哎,你跟M后来怎么样了?瑞秋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问道。
早就吹了,我说。
那,能把他的号码给我吗?瑞秋说。上次我管他要电话,他没给我。
让我看看你的脚,我对瑞秋说。
什么?瑞秋问我说。
你把鞋脱下来,我说。
瑞秋疑惑地看着我,弯腰把一只脚上的鞋脱下来。
我走到瑞秋身边,也把一只鞋脱了,脚伸出来,跟瑞秋比了一下说:
你的脚太胖,M不会喜欢的,我微笑了一下说。
哦,你是说M最喜欢的是。。。脚???
嗯!
啊,那没办法了,瑞秋说。总不能把脚给削下一块去。
我穿上鞋,重新走回自己的座位,坐下。瑞秋打开饭盒,回头问我说:对了,下午两点系里有个讲座,你去听吗?
谁的?我弯腰把电脑的电源插进墙上的插座里,问道。
H的,瑞秋说。讲他的博士论文,他快毕业了。
H是我师兄,比我高两级,早已经通过了博士资格考试,博士论文也写得差不多了。他的办公室在走廊入口处。每天我从自己的办公室进出,都要从他的办公室外面走过。那间办公室的门总是敞开着,从门口可以瞥见一个背对着门口低头读书的瘦高的博士生。他的书桌上乱糟糟的,横七竖八地放着书和笔,还有喝剩下的咖啡杯。书桌前面靠墙的地方竖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的写得全是数学公式,看着就让人眼晕。他好像一天到晚屁股被钉在椅子上,无论何时走过那间办公室,总是能看见那个瘦高的背影坐在那里。
我有时想,我要是他坐的那把椅子,一定会抱怨:就说你人不怕累,椅子还怕累呢对吧。你点灯熬油的身体受得了,椅子还受不了呢。
你去吗?我打开电脑问道。
去啊,瑞秋用叉子扎了一个樱桃西红柿说。以后我们迟早也要做这种博士论文的讲座,先听听学学。
那我也去吧,我敲入电脑密码说。最近简直忙坏了,作业啊,读参考书啊,论文啊,打工啊,天天都睡不够觉。
彼此彼此,瑞秋把嘴里的西红柿咽下说。我今天上课都差点儿睡着了。
我就等着圣诞节放假好好补补觉呢,我查看了一下电脑中的email说。
到时还要先判期末考试的卷子,瑞秋说。我做TA的那门课,有一百二十个学生,卷子怕要判好几天。
我那边也是这么多学生,我的眼睛快速地扫着新收到的email说。最头疼的是给学生判论述题了,有的那字写得看着特费劲儿,一道题能看十分钟,连琢磨带猜,还怕判错了,漏了重点。
你还真认真,瑞秋用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说。我要是看不清的,直接扣分,谁让他们写得一手烂字呢。哎,你还没吃饭吧,赶紧去热饭吧。
瑞秋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早上出门匆忙,忘了带午饭了。
来不及吃午饭了,我的手指快速地在电脑上敲着说。手头有点儿事,我得赶紧做完了,好去听H的讲座。
再忙也得吃饭啊,瑞秋说。
少一顿没关系,就当减肥了,我笑笑说。
***
第一次遇见H,是在经济系的红楼下。那时我刚到国外留学,下了飞机,从机场打了一辆车来系里报道。
我从出租车下来,拖着行李走近经济系的大楼,看见一个戴眼镜的中国男生站在楼门外的树荫下,穿着一件深蓝色T恤衫和米黄色的短裤,正在一边抽烟,一边眯着眼睛看着楼对面的小河。阳光透过老树的枝杈落下来,斑驳地落在男生头上和身上,像是一幅印象派的油画,给人感觉男生挺高挺帅挺文雅的,自带一种高傲书生的气质。
我走到离男生几步远的地方,看见男生把头转向了我,就望了一眼高高的楼,又望了一眼男生,有些怯生生地问道:
对不起,请问经济系的系办在几楼?
八楼,男生看了我手中拉着的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说。你新生吧?
是啊,刚下飞机,从机场来,我说。刚才的出租车司机说这座楼就是经济系,但是不知道办理入学手续的系办在哪里。
男生把烟蒂塞到身边的一个竖着的柱子上的银灰色烟灰缸里,说: 我带你去吧。
谢谢,我说。
男生走过来,帮我拉起大行李箱,带着我走进楼门,上了电梯。他浑身的烟味儿很大,衣服上和头发上都散发出烟的味道。我嗅觉敏感,很讨厌吸烟的人,觉得这个男生烟抽得太凶了。男生问我是来读什么的,我说是读博。他说他也是这里的博士生。我问他经济系的博士好读吗? 他笑了笑,说:
慢慢你就知道了。
电梯到了八楼,他拉着大行李箱把我送到系办的办公室,走进去对系办秘书讲了几句话,转身对我说:
这是Janet,她是负责博士项目的秘书,她会帮你办理入学手续什么的,你有什么事儿跟她讲吧。我叫H, 办公室就在对面,系里的人和事儿我都熟悉,你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随时来问我。
我谢了他,他笑了笑,说了声不客气,就转身走了。
入学之后,经常在系里看见H,给我的印象除了爱抽烟之外,就是一个很用功的书呆子:个子有一米八几,瘦高,肩平,脸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不怎么爱说话,也不爱搭理人。虽然同在一个系里读博,两个办公室也离着不远,但是因为没有共同的课,跟H 一直都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即使在系里,除了中午到公共厨房里用里面的微波炉热午饭时,偶尔碰上H也在用微波炉热饭时相互之间点点头打个招呼外,剩下的也几乎没怎么说过话。
因为比我高两级,我上的博士项目要求的核心课程,H早已经都修完了。他应该是很聪明很努力的那种学生,十五岁就进入了复旦数学系,十九岁从复旦数学系毕业后进入清华经管学院读研究生,清华毕业后在国内一家研究机构混了两年,就来我们系读博了。
我想十五岁能进复旦数学系,十九岁就从数学系本科毕业了的人,一定数学方面很牛吧。
***
下午一点五十五分,我跟瑞秋一起来到系里的小会议室,坐在前排听H的博士论文讲座。他的论文题目选得是股市与债市相关性研究。我对H的课题不太了解,但是知道股市与债市是存在相关性的,至于相关系数则因时期和国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H穿了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夹着一个手提电脑,手里拿着几张纸,走了进来。他走到讲台上,把电脑放在讲台上打开,连上电源线,眼睛扫视了一下小会议室里坐着的教授和博士生们,微笑了一下。他个子高,面容清癯,皮肤白净,鼻子上架着一副简约的无框眼镜,站在讲台上显得比平时帅气了不少。我坐在前面第三排,看见他的白衬衫干净合身,白得一尘不染。
H站在讲台前侃侃而谈,把一个复杂的股市与债市相关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深入浅出地讲得很透彻。他逻辑很缜密,用一个自己建立的数学模型,把股市与债市的关系分析得非常到位。系里的学术讲座,我几乎每次都去听,通常都是感觉非常枯燥和深奥,很难听懂。像H这样能把一个深奥的经济理论讲得非常清楚并浅显易懂,让我这样的菜鸟都能听懂的,我是第一次见到。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真正明白了他研究得是什么,主要结论是什么,模型是怎么建立的,主要结论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演讲中间有个系里的哈佛毕业的大牛给H提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H思索了一下,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现场用数学推算了一下,给了教授一个确定的答复。他的板书很好,一个个数学符号像是印刷出来的,写在黑板上像是五线谱上的乐符。推导过程简洁又严谨,写在黑板上的一道道数学公式看着让人眼花缭乱。
那些我看都看不懂的艰深的数学公式,他随手就在黑板上写了下来,而且非常工整,像是五线谱一样简洁优美。
当H写下一行行优美的数学公式,回答教授的问题时,我惊讶极了。对我这样一个数学不好的人来说,H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眯着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前面的H。他站在讲台上,身子挺拔,充满自信。虽然几乎每天都能在系里看见H,但是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观察过H。他的眉毛很黑很浓,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闪着灵光,耳朵有些不成比例的大,嘴唇有时张开,有时抿住。透过敞开的白衬衣领口,我看见的他的锁骨凹下去的地方有个豆大的黑痣。
H走到黑板最左边写了一个数学方程式,转过身来。下午的阳光从教室侧面的玻璃窗斜射进来,穿透他的白衬衣,让我隐隐约约窥见了里面的肌肤的轮廓。阳光也照到了他的锁骨上,形成一道半弯的线条。
那一刻,我觉得H很性感。
我呆呆地望着H,咽了一下口水,居然感觉自己心跳有些加快,一种久违的感觉悄然涌上心头,脑袋也有些恍惚。我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这么帅的一个师兄,我怎么以前没发觉?
我一直盯着H的锁骨看,后面他讲得什么,我都没听进去。
***
下午听完H的讲座后,我去了UniCenter的星巴克打工,晚上十点半才打完工,回到系里的办公室。
办公室早已经空无一人。我把桌上的电脑和书本收拾进书包里,随后穿上羽绒服,围上围脖,戴上手套。
把沉甸甸的书包悠到背上,我走到门边,关了办公室的灯,走了出去,把门顺手带上。
走廊里静悄悄的,四无人声,所有的办公室的门都关了,灯也都黑了,只有走廊入口处的办公室门开着,一束灯光从里面射出,在走廊上留下了一条清晰的光束。
我蹑手蹑脚地在走廊里走着,路过入口处的办公室时,扭头悄悄向里看了一眼。
H背对着门,坐在办公桌前,俯身在电脑上敲着什么。他像是全身心都投入到了论文里,没有抬头也没有转身,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听见外面的脚步。
看见H这么晚了还在专心致志于他的论文,我没有惊动他, 而是踮着脚悄悄走过办公室,穿过计算机房,去了电梯间。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