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串通规划局阴谋用败诉抗法侵害居民
(2005-07-09 05: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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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篇 上海房地开发抗法成本 获利的千分之一
外商串通规划局阴谋用败诉抗法侵害居民
获利几何,约人民币20亿——前提是抗法顺遂;抗法顺遂后若败诉赔付几何,约200万;若不抗法则没有获利,而且按照法规土地使用者还要掏腰包完成拖欠的环境建设(绿化等)。
严酷的执政现实。
获利20亿,都归开发商吗?不能!因为关键是抗法顺遂,没有规划局的批准,房子就不能造,获利无从谈起。
规划局的出谋、配合、默契、火中取栗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让合谋的“重复报批”得到放行,把地块上面建房指标已经吃完、按照法规不允许再造的超标房屋赶快造出来,既成事实!既成事实就不必担心房子被炸掉了,因为上海市政府丢不起这个份儿,再通过败诉拿出获利的千分之一小钱使侵害国家公权、侵害居民的行政染上法定的黑色。
执政,民主也好,以德治国也好,严刑酷法也好……最低限度要让人不肯、不敢犯法。多有地痞流氓恶棍打人致残“希望你们去告”,是可怕的社会(即使法院非常公正);多有莠公务员打了政府机关的旗号抗法侵害公权、侵害居民“希望你们去告”,是可怕极了的社会。
开发商已经初战告捷,外商只露过一回小脸,后来就到幕后,以沪制沪了,规划局与居民战斗如火如荼,市、区各政府部门群访、影响交通、出动戴钢盔的警察、巨型条幅标语、出动城管大队、上海电台曝光、网上笔伐……成为上海社会的极不和谐一斑。(事实,但是若斑竹认为网上不宜,可删去此段,务必不要因此影响本贴的放行,谢谢)
说的是上海徐汇区嘉汇广场三期工程,网上已写文章“报告韩正市长 双增双减 规划局敢开贼门” 予以指控。事情原委简单重提:徐汇区嘉汇广场工程利欲熏心规避双增双减新法规,将按照新法规已被禁止再建造房屋的、十三年前批租的地块,几乎沿已建成房屋的墙根划线,把整块基地上的、担负容积率和绿地率重任的空地剥离,重复报批。在中央、上海高呼宏观调控、双增双减的风口,经此技术处理,容积率摸高6.46,达到法规上限的250%;绿地率摸低13.8%,仅为法规下限的39%!甚至大大突破13年前土地批租合同时的规划条件,甚至大大突破双增双减之前的旧法规!
此事贴在网上,回复一片声指责上海的规划局。2005.3.10.上海规划市局在区局已经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5.2.25.)之后,才给我复函,以某法条“立法原意”的局限为突破口,楞说“这不属于‘化整为零’”。被我严词驳斥,详见网上帖子“报告上海韩正市长 规划局指鹿为马(一)——全国规划人评说 上海道理歪不歪”。规划局无言以对。一位网友回复:“……其权利换取利益的巨大诱惑是难于抵制的(尤其是这种行为的风险成本居然惊人的低,以致很多人跃跃欲试)。这也许就是如今党内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缘故吧,……”一语中的,说到点子上。利益畸大,犯法成本畸低,莠公务员推政府犯法!
碰壁之后,2005.3.25.区局给附近居民的回函中闭口不谈重复报批和化整为零,转而祭起《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强横表示规划局有权依据13年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容积率核发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已于一个月前的2.25.发下了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样!2005.4.7.,在附近好几十位居民与区规划局的交锋中,居民们针对性地摆出五条理由对于套用第六十二条予以严词批驳(拟另写贴在网上),规划局长哑口无言,一句正面接触的话也说不出,只是反复推卸,绿化是绿化局同意的,土地问题你们去问土地局,区局核发许可证是依据市局给市府秘书长的“专报”……反复钉住,局长既然自称专家,请从法规角度否定我们的五条。局长、科长一句话也说不出,场面尴尬极了。面对群情激动,规划局没有、说不出任何辩解的话,重复,我们说的你们不服,你们提请复议吧,你们去法院告吧,如果法院判我们输,我们整改,该开发商赔偿的赔偿,该行政赔偿的我们陪嘛……重复,“我希望你们去告”。那么,局长为什么不说“你们没有赢面,你们提请复议、你们告法院必输无疑”?难道局长作为专家看不出自己是在抗法吗。一语“如果我们输”露出了原始的阴谋——用输官司的手段以售其奸,有缘有故为外商火中取栗,推磨何太急。有人将军,输了官司背后是只动毫毛的巨大利益,局长敢不敢表态规划局是对的,官司打输我局长立刻辞职?连忙有人打圆场,局长知道厉害,唔唔、唔唔,哈哈哈哈,这个不来。规划局赔嘛,用的是国库的钱,不要找我是要紧。会上当即有人指出,流氓恶棍把人打残,扬长而去,甩出一句话,你们去告好啦!并且这个流氓恶棍是公安局长的兄弟。决不允许莠公务员把区政府推上流氓恶棍的角色——就因为把区政府推上违法的角色可以得到巨额私利。人民政府、规划局应守住依法行政的第一关,不能觊觎出卖政府权力和政府形象的价高惊人“商机”。规划局与法院是兄弟关系,规划市局与区局更是直接关系,明知违法,“希望你们去复议”、“希望你们去告”是恶人逞淫威。
被问,“你们秀才”“通过正常途径”搞来搞去,搞成过事情吗?一种意见得到提升,只有扩大事态以引起重视。对不对呢?仁者见错,智者见对,可见社会和谐不和谐关键在政府,关键在干部。
20亿是怎么算出来的。按照双增双减新法规不允许再造房的这个地块上,开发商拟抗法再造84272平方米,该城市副中心徐家汇地域的商办楼房价保守按30000元/平方米计,售价合计25.3亿;直接工料建房成本为3000~5000元/平方米,宽打按5000元/平方米计,84272平方米合计4.2亿。25.3-4.2=21.1(亿)。
21.1亿都归开发商吗,哪儿能呢!工料建房成本是小头,大头支出有两项,一明一暗。明的是缴费,主要是土地使用费和市政建设费吧,土地使用费是大宗。即如该案,若转给别家开发商开发就要掏出土地费用约7个亿。由地主“废物利用”,这个7亿就已经在腰包里了。
关键是这84272平方米要抗法造成,这是最考验开发商发财的能耐、手气、魄力……的地方。
上面说的“一暗”,就是开发商得把20亿的“获利”蛋糕切一大块付买路钱,买路钱不明码,成交价悬殊。拿地、贷款、盖几十个章、协调、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上市……关过一路,钱撒一路。而且期望胃口日长夜大,就连发大财的开发商也叫苦不迭、骂声不迭。转嫁成本,坑的是买房客。当然,离谱、抗法愈大成本愈高;当然,这么大的案子,出格天外,罩外商的源头必非与居民直接对话坐蜡的李科长、李局长,老资格的开发商“虾有虾路、蟹有蟹路”,抗法自能打通任督二脉。这里笼统地说,只因行政太过违法,合理怀疑。说是上海房地产收缩不宜,经济支柱,其中最支持不宜调控论的就是官富经济。社会靠山吃山近狂,而今白蚁能吃水门汀。“为人民服务”正转轨“等人民搞定”。小区保安只放孝敬的收废品者入内,那能有多少油水,房价冲天和房地产开发获利天文数字太好了,孝敬的尺码就大,矛盾愈大,为他推磨抗法愈甚筹码愈高。可以说,当下一轮官富经济的最大支柱是基建、房地产,以言金钱规模之大、创收人数之广,走私、贩毒、黑社会、红灯……都不能望其项背。请看报,高官出事统计数字比例第一高的是沾边额外女人,比例第二高的可能就是沾边基建、房地产了。怎么了得!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我写在这里都不怕获罪了。
外部看法,提着2、3亿钱在中国连副市长都能买下,这是对我们的严重侮辱,官要争气。万恶的侵略我们的英帝国主义被驱逐卷铺盖滚蛋也没有松手廉政公署,也没有把官德败坏到全国省市排名较后,留下了比上海严得多的抵抗腐败的环境。报载外商在本国、本地不敢造次,坊间竟闻守身商人中国莫入之说,今民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一国两制不会千秋万代,两制要取优磨合,从这个角度说当然有比优的客观存在,优愈多,国家统一的阻力愈小,大义言之,反对分裂(还有巩固党的领导什么的),匹官有责。
多有地痞流氓恶棍打人致残“希望你们去告”,是可怕的社会(即使法院非常公正),而多有莠公务员打了政府机关的旗号抗法侵害公权、侵害居民“希望你们去告”,是可怕极了的社会。这是严重的政治事件,非常严肃的问题下面都敢不把中央、市领导当干部。上面不可姑息、不可肌无力。
从来中国百姓绝大绝大部分都是绝对顺民(当年中国共产党能把人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是多么伟大的俱往矣的历史记录啊),上面说君叫臣死百姓知道应该跪说“谢恩”,上面说谁反对文化大革命枪毙,万众“参加”公审高呼口号,上面定调,百姓没话说。但现在百姓从心里拥护中央说的话呀,权为民所用提高执政能力、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有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宏观调控双增双减……可到头来说话不算话,家门口遇到的事,都是悖的,尤其是与胡锦涛同志所反复强调的话全是反的。小洞不补,遗世如此大洞,十六大开过都这么长时间了,上海权者不应任规划局张胆如此。
其实,百姓上访大部分的白话是上面说话下面不兑现。治理国家要求全方位运转,若是国家机器的螺丝滑牙和半滑牙者众,构建和谐社会什么的就等于零。所以我有一个帖子各大网站(含人民、新华网)转载:“目前中国最大的政失是什么 令不行禁不止”。寄给胡锦涛、温家宝同志时,斗胆峻言“政令不通是执政的××”。(原信有字,怕网上斑竹为难,改打××,这句话是真理,不怕获罪,还真巴不得有人受到刺激呢)
上面写了“权为民所用提高执政能力”,连刀块没有标点,因为害怕,害怕歹人歪解“提高执政能力”。单独地说,提高执政能力六字是一把双刃剑,歹人执歪政的能力愈强人民愈水深火热,所以端正执政态度必须先行,就是胡锦涛同志所说的权为民所用,两句话必须连起来。之所以这样比教小学生还多说,缘由目前现状:执歪政的能力畸强,执正政的能力掣肘(朱鎔基同志不能幸免),挡住歪政的能力畸低。所谓畸强并不强调才能,而强调无论多歪竟能顺遂;所谓畸低多有“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情况,百姓急呀!胡锦涛同志抓了关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坊间一语“不知实效怎样”,不知,非对总书记失敬,实寄殷殷期待。
赔付200万是怎么“约”出来的。其实,真要打官司,还不知鹿死谁手呢。因为违反行政法、对抗宏观调控你管得着吗!普通市民的诉讼资格。公权、国家法规的严肃性该由、该有领导管,该由人大、党风建设、组织部门、纪检……来管,普通市民大概管不着(或许有摆样子的条文理论上说保留有限权利?),主要也不是法院包揽的范围。诱导居民去告,正是莠公务员看出法院的为力有限而打政府招牌违法。从私权说,居民要维不易量化,环境权?你说说看。唯一可依的可能是冬至满窗日照一小时的法条,其实这一法条在许多场合已经变成开发商、规划局侵害居民的武器,看不见保护居民的立法原意,而为本可做到不侵害、少侵害的个案披上合法的外衣(拟另写专论)。一小时,很容易满足的呀,只有一小时,是很大的侵害呀。所以,开发商、规划局太笃定了,贴住你们建楼,就算你们健讼,了不得赔钱,了不得一家赔几千元,就算赔200家,不足200万,相对于20个亿,千分之一,还算钱吗。主要不是法院解决的事,就是要利用法院的无能为力和法院的权威以售其奸。人民想判开发商、规划局倾家荡产、伤筋动骨、觉着有点心疼,下次不敢,以儆效尤,法院“没有法律依据”——请看报。关键是快点把房子造起来,完成侵害就没事了。所以,规划局长诱导你们去告。请你们大家“走正常途径”,争取法院程序在法定范围内尽量拖延,争取一段居民“不闹”的大干快上的环境,想得多么嗲!
房地产开发业外市民,只是粗线条匡算,敬请教正。我不业规划,只买了两薄本法规看看,说得对不对,敬请指正、批驳、颠扑,尤其敬请全国规划人评(不请全世界规划人评,怕外国人笑话)。我的人民来信都要求依法书面回答,我会将上海的规划局的回信贴在网上供大家鞭挞,上海规划局至今说不出站得住脚的辩解,对着他们很适合说那句十三亿人耳熟的台词:“你有理敢当着百姓们讲……”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退休
刘长寿 200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