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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45)
2019 (3)
因为对评论情有独钟,所以看到这个《奥巴马传记读后感》,虽说是一个相当朴素的标题,可我还是兴冲冲的进来了!开篇第一句,就被作者吸引了。作者很真诚,没有什么花架子,上来就坦承,“很少读长篇大作 , 更不用说人物传记, N 年未读过了。”这样的描述,一下子就拉近了作者与读者的距离。令人感到亲切,真实,可信任!
在接下来的叙述里,作者直言相告,哪些章节她没有看,原因是什么。她分享的都是她感兴趣的章节。因为是感兴趣的,所以都是有感而发,言之有物。虽说都是些平实的话,可那是她自己的语言,如细说家常,娓娓道来,不知不觉中,读者就被她同化,无论是对她的观感,还是她的见解,都不得不点头称道,她说的还真是那么回事,还真是那么在理。
这就是评论者的魅力,一篇貌不惊人的小文,只用了三言两语,就把奥巴马一本厚厚的自传分析点评完毕。笔者没有读过奥巴马的这个传记,可是看了作者的评论,对这本书的来龙去脉就有了不少的了解。甚至就有了读过这书的感觉。
作者告诉我们,自传以奥巴马“父亲的理想和一生为线索,展现了”奥巴马的“思想和经历。”作者认为“奥巴马基因上承继了他父亲的天才和激情,又拥有他母亲和外婆外公博大宽广的胸怀。同时上天赋予他良好的天性和人格魅力:正义、责任感、乐观、执着、坚定、善良、善解人意、处事老道成熟( dynamic )。”同时,他又能“将父亲的缺乏责任心当成他的教训,不是怨天尤人,”而是“爱家人, 爱亲人,爱朋友以及周围的弟兄姐妹。”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同样是白人母亲,”奥巴马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马克”却与哥哥奥巴马“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因为马克“不认同自己黑人的背景, 与老巴拉克的家人从不来往 。”虽然马克也是在“美国接受了很好的教育,”同样也“承继了老巴拉克的优良基因,” 但身上就是“缺少一种东西,”这决定了他就只能是总统的弟弟,仅仅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埃”而已。
为什么同父异母的两兄弟,在对待自己的黑人血统这个事实上的观点与心态竟大相径庭呢!作者告诉我们,这都是由于家教的不同,而必然导致的结果。马克的母亲,没少向马克灌输仇恨、抱怨和偏见。而奥巴马的生母所给与奥巴马的教育,都是让奥巴马从小就以自己的父亲为自豪,在奥巴马的眼中,“父亲永远是他的精神财富。”
不同就在这里,马克要极力摆脱的是自己的黑人背景,而奥巴马却坦然面对,做回自己,以老巴拉克的家族一员为荣。由此不免令人联想到,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尤其是在皇宫后院里,皇后嫔妃们要想出人头地,唯一的不二法门就是母以子贵。可是,问题的本质是,不仅要有子,还得教育成才才行。这里面就有一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循环。显然,奥巴马的生母,比马克的生母技高一筹。虽说都是白人,可是精神和情感的差距却是如此之大。因此,她们的果实也是截然不同。
作者也告诉我们,在奥巴马的成长中,母亲的睿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是多么的重要,她为了让年幼的奥巴马回美国能跟上教育程度,每天早上竟可以四点起床给奥巴马补课,连续三年不辍。奥巴马的妈妈可说是美国的虎妈了,比著名的中国虎妈有过之而无不及。
“教材学完了, 母亲送他回夏威夷, 他慈爱的外祖父母接纳了他 -- 家中唯一的黑人, 并送他上当地最好的私立学校。住在普通公寓却破费享受一般家庭负担不起的贵族教育。他们豁达乐观宽容的品性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奥巴马。”作者的这一段点睛之笔,让我们知道,奥巴马能成为今日的总统,不是偶然的。
母亲和外公外婆的爱以及正确的教育,让他“根正苗红, 前途无量”,以后的精英教育,一路又把奥巴马塑造成一个有用之才。“在芝加南区三年的社区经历,他屡屡受挫但次次坚持,并由此真正开始了对美国社会问题的思索, 这里面隐藏着他的政治抱负,”也奠定了他以后从政的基础。
一个文学评论,不在乎长短,也不在乎是否名人所写。能说出道理,能看见别人甚至原作者看不到的深层话题,就是一个好评论,就会令人开卷有益,获教良多。这篇《奥巴马传记读后感》的作者就写出了这样一篇好书评。我想就是奥巴马看了也应该很感动。可是她却连个名字都没有,只有四个小写字母 arge 作为代号,可谓够了低调。
回复arge的评论:
哈哈,a君,你太谦虚了!俺仰望你!
谢谢a君!把我请到家里,还举行了如此隆重庄严之盛典,这会儿该俺受宠若惊了!俺,一个无名小卒,可是俺知道这“煮妇猪妈”可不是等闲之辈,乃是巾帼中的巾帼,才女中的才女。因为这盛大欢迎词,就告诉了俺这个真相。俺是真诚的崇敬仰望!再谢a君!现在把镜头重新对准《奥巴马传记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