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那年,我有了个“管家”。
每个人都有梦想,我的梦想很简单——成为有钱人;而我那“管家”的梦想当然就是给我这“有钱人”当管家。她说:“如果你成为有钱人,我就当你的管家,帮你管钱、帮你花。”说的时候笑得像个见钱眼开的财迷。而她,就是我那“不分梨”的好友。
记得那是九月的一个下午,体育课上慢慢悠悠跑过一千米障碍跑以后,仁慈的老张头儿放了我们“大假”。男生们呼喝着打起了篮球,女生们则是照惯例在树荫底下躲避太阳的侵袭。我和黎则远离叽叽喳喳的女子军团随兴席地而坐,所坐的是礼堂旁的几块生了锈、高高摞起的铁板,也是我们障碍跑的“障碍”之一。而礼堂旁的几颗柳树则刚好替我们遮去了秋老虎的咆哮。比起热热闹闹的操场,树荫下如一净土,高坐在铁板上的我们大有俯瞰全场的意思。
“你的梦想是什么?”黎突然问道。才升入初二就已经有了来自各方面关于中考的压力,所以那时候还是孩子的我们开始模模糊糊地正视、计划、并期待着自己的未来。
“会飞吧,我想。”这是我儿时的终极梦想。
“……说个比较正常的。”
就不爱听这话,我的梦想很不正常吗?人都说“梦想之于理想,就像理想之于现实都是有差距的”。结果才要张口反驳,就被堵了个严实:
“不要又开始你的歪理邪说!”
嘁,所以说希特勒是德国民众选出来的,真理永远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
“那,当个有钱人好了。”自从四年级时“结识”了葛朗台那老头,我就觉得有很多钱每天数、每天数才是人生一大享受——当然,最好是数也数不完。不过,绝不能再让老娘偷拍到我数存钱罐里钢蹦儿的照片了,说不定会被那对宝贝夫妻当笑话说一辈子。
“那……如果你成为有钱人,我就当你的管家,帮你管钱、帮你花。怎么样?”本来百无聊赖、双手撑颊的我一听这话挑起眉毛往右侧瞟去。就见黎一脸兴奋,笑得弯起了一双眼。
“不好。”这个一定要坚定、坚决地拒绝。
“我觉得呢,我们先要从住的地方着手。嗯,楼不要太高,三层就好。最好建在海边,落地窗加无敌海景,哇!”
面无表情的看着她说得神情激昂,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我刚才说的是“不”。不过她还真能想,还建在海边、无敌海景?那住在灯塔里不就得了。
“……我喜欢大理石地面,鹅黄色做基调,浴室用淡粉色的。一定要有个很大的按摩浴缸,嗯!”这家伙果然了得,可以完全可以忽略我这“东家”的存在,一个人说得唾沫纷飞。
“嘁!粉色?鹅黄色?歇菜吧你!”花我的钱,我总不好意思置身事外,“一律黑白色调。地下室有个酒窖,所以有小半层高出地面,也就是说一层要比地面高出一些。这么算来,不用三层,两层就行了。楼顶可以做个玻璃屋用来晒太阳,当然,晒点白薯干儿啊、鱼片儿什么的也行。”胡吹乱盖也是我的强项之一,反正不用上税。
“你还挺能想的哦。”
“彼此彼此。”
“可是……白薯干儿?”黎一脸疑惑。
“对,白薯干儿!”我一脸肯定。
“你有钱盖楼,还自己晒白薯干儿?”
“你不知道富人都有一些怪癖的吗?所以才会有种说法‘普通人的怪癖就是怪癖,名人的怪癖叫轶事’。”
“那你那些‘歪理邪说’……?”
都说这么明白了怎么还不明白?
“那些就成了‘名人轶事’。而且,还可以用来出书赚更多的钱。对了,还要记得一定要官商勾结,自古这就是定律。”
“嘁!”黎一脸不屑。
“嘁什么?我说真的。”我一脸认真。
“许你嘁就不许我嘁?”
“哦。”本座一向有容人雅量,“不过粉红色和鹅黄色决不可能出现在我家!”
“你品味太差!”
“那又怎样?”我当然知道自己品味差,“没听说过吗,花钱的是大爷,千金难买爷乐意。”
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时间倒也过得挺快。不过下课不意味着话题结束,现在算算,我们两个居然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讨论所有将来的衣食住行。那时候不知大人的世界,只知道能生活在梦想里面的人是幸福的。但是,某日揽镜,发现镜中脸不再如记忆中的青涩,十三年后的我们也成了大人。
现在,黎和志兴兄的小家里,淡淡的鹅黄色是基调,浴室却是满室桃红。虽然很不习惯客厅那套艳红的沙发,但不得不承认房间的每个角落都精致却温馨,也显示出女主人的“超凡品味”。而我家则是白色和黑色的基调,房顶上也预留出了那“太阳屋”的位置。现实的世界充满了竞争和疲惫,也充斥了对梦想的嘲笑。所以我们把梦想藏在一个单纯且温馨的地方。在你那里,赤红色的沙发旁、玻璃茶几上、一黑一白两只茶杯中,茶香慰着;在我这里,硬邦邦的黑木长椅上、散落的书籍下、一袭鹅黄软毯暖着——彼此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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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梨的故事
13岁那年的夏日。
“哇塞,这颗梨好大。两个人够吃了,眉,我们把它吃掉。”
“好,我去拿刀。”
“啥?你要跟我分梨(分离)?”
“……不然怎么吃?!”
“那就一人一口呗。我不嫌你!”
“呸,我还嫌你呢!”
“野人!随地吐痰!罚款!”
“……我懒得理你!”
结果,那颗梨还是被我们一人一口吃掉了。或许从那天起便注定了这份“不分梨”的友情。总有一天,长大的我们都会有那个分享另半颗梨的人。但是,友情不变。
我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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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二——不协调的颜色
21岁那年的秋末。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就到十一月啊!”黎突然无端端感慨着。
“哦。”我正被书中的恐怖情节吸引,史蒂芬·金果然是个天才。
“我说!……”还没等她说完,我便接了话茬:
“生日礼物已经买好了。”
“……是吗?”欲言又止?这可不像她的风格。
“嗯。”虽然舍不得书中的男主角,我还是看向她,“我买了一套杯子送你。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
“嗯……樱花的那套杯子?!”那日一起逛街,黎看上了一套樱花图案的茶杯。
“……”不置可否,我只笑笑,继续看书去也。
“嘁!德行!”
生日当日。
“什么?!这黑黑白白的是个啥?”
“茶杯。”
转过年我生日那天。
“这毯子怎么这个色儿?”
“鹅黄色又有什么不好?”
结果,这两件跟房间颜色不太协调的物件就这么一直不协调的摆放着。如同我们的友情……
在“人在澳新”看到这篇文章,写的太好了,爱不释手,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