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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之谜 (八)
(2010-10-31 07:57:21)
下一个
也许人们,包括她这个女儿,还有崇明这个儿子,确实不应该以凡人的标准去评价载渭,因为载渭的一生绝对不是平凡的一生。
1936年,载渭出生于司马迁故乡陕西韩城。
1954年,他以陕西省高考榜首,入清华大学水利系学习。
1957年反右运动中,他因对“民主集中制”、肃反和胡风等问题发表不同意见,被划为极右分子。具其胞弟载重记载,罪行有四:
一、黄万里和钱伟长被订为右派分子后,他在校方组织的批斗会上公然挺身而出为前两者进行辩护,声言黄、钱的言论均非右派言论(黄万里当时已因坚决反对三门峡大坝而被钦订为右派分子);
二、他曾用大字报形式提出问题:胡风是不是反革命?若是,为什么逮捕后至今不判?若不是,为什么至今不放?(胡风是1955年被捕的,当时已满两年!)被说成是为反革命分子胡风张目;
三、于反右派斗争如火如荼之时,他以水利系学生会主席,水94班团支部书记和班长的三重身份带领水94班14名同学找蒋南翔校长理论,指出清华大学的反右派斗争已严重扩大化。被说成是大闹党委会,反对反右派斗争。
四、在《新清华》校报上,以《反对包办婚姻》为题对等额选举制度提出了批评。被定性为修正主义错误。
1958年,他到北京煤矿“劳动考查”,两年后,被召回学校参加工作。不久因不堪学校之政治压抑和虚伪气氛,出走清华园,与体制决裂,回到西安,自谋生活。
1960年饥饿时期,他被遣回老家务农。使得他近距离地看到了被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诠释着的大好形势的背后,竟然是饿殍盈野的现状。这不仅使他大为吃惊,更重要的是使他断定了中国的经济已陷入崩溃的深渊,由此决心致身于政治经济学领域。
1963年开始,他在陕西省铜川市的“煤炭部八十九工程处”,作井下掘进工。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他以“群众组织”名义,写“反左”文章二十余万字,公开散布并寄给“中央”领导。
1968年,他受到政治诬陷,被关入“牛棚”。
1970年,他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狱,曾报死刑、无期徒刑,最后判刑20年。他先后被送到劳改工厂和劳改煤矿服刑。在监狱,他利用劳动间隙研究马克思著作,特别是经济理论;狱中除进行了十几项技术革新,写四篇科技论文外,写了经济学论文《论剪刀差》。
1979年夏季,他刑满出狱。
1980年1月,载渭获得平反,回到铜川煤炭基建公司从事技术工作。
1980年,他写成经济学论文《经济规律在行动中》,提出了地租规律和房租以及户籍制度的关系。在《一个重要的经济规律》中,首次提出了“基本分配规律”的理论。
1984年,载渭被调至西安市燃料研究所从事技术工作。
1985年,他写出了关于所有制改革的长篇论文《论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的改革》,提出用共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的理论和方案,主要思路是把企业交给职工经营,政府退出。
1986年,作家陈祖芬的报告文学《理论狂人》(发表在《人民文学》七月号),介绍了载渭的经历,重点推出了他关于所有制改革和共有制的理论,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数十家报刊发表了摘要。
1987年元月,他被调入西安市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理论研究,重点攻研所有制问题。开始在刊物上发表经济学论文。
1988年,他被破格评为经济学副研究员。重点文章《论社会主义模式的转换》,被评为西安市经济改革论文一等奖。
1989年,他被评为西安市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六*四后此奖项被否定)。出版了第一本专著《理论 信仰 现实》,系统论述共有制理论,并涉及其他较为重大的经济理论问题。因支持学*运,反对戒严,被撤销“研究室主任”职务。
1993年,他出版了经济学论文集《迎着新世纪的曙光》,选编其重要论文14篇。
1994年,香港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半个地球一个世纪的迷误)》。此书除了对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逻辑错误进行批判,提出了自己的剩余价值理论,还对西方福利制度和共有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独到的分析。
1990年代,他多年研究的一项机械发明:“节能、低噪声气动冲击机构”,取得中间试验的成功,通过了西安市科委鉴定,随后获得了中、美、日本和欧洲英、法等八国专利。此项发明虽然在技术上取得了成功,但由于政治原因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无法在国内推广实现其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