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四川都江堰市某灾后安置房项目工地发生劳资纠纷血案,讨薪民工一死一伤。工友报警后,到达现场的警察对讨薪的工友进行殴打。12日凌晨,约百名警察抢走死者尸体。(10月13日《南方都市报》)
这起讨薪引发的血案,与以往的同类悲剧情节并无太大出入:施工方存在层层转包,而处在最末端的农民工们迟迟拿不到工钱,“大家都没钱吃饭了”!前去讨要未果,对方四五个人则手持一尺来长的刀具冲向众工友,见人便刺,导致一死一伤。“这些人平时就在工地上凶得很!大家都认得”,“这都是公司养的‘打手’,就是黑社会”。
略有不同的是,以往此类凶案大多与民营建筑商、社会包工头联系在一起。而此次项目建设单位是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四川省三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既具国企背景,又隶属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本来充裕,但拖欠工资现象却时有发生。
不过更加让人震惊的是,冲突发生后即有人拨打110,项目指挥部所在的都江堰市胥家镇派出所3名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后并未有效控制局面。相反,令人不解地对讨薪的工友进行了殴打。11日晚上7点左右,雷某不治身亡的消息传回现场,为了保存证据,约30名工友赶到都江堰市医院将雷某的尸体运回指挥部现场,并在死者身前摆上火盆、蜡烛等祭奠。死者的姐姐闻讯也赶到现场祭奠。至12日凌晨3点,突然被刺耳的警笛惊醒。“大概有百来个防暴警察”,一名工友回忆,再有就是更多穿着迷彩服的武警,把整个道路全部围起来,一步距离一人排开,控制局面后,死者的尸体被抬到一辆中巴上。死者姐姐阻拦,被4名警察分扯四肢扔到车上。在“抢尸”行动中,众工友统计警方出动的警力是“坐满了12辆公交车”。次日清晨,一些再次见到雷某姐姐的工友说,“(她)两眼乌黑,双手佝偻着,就像个熊猫一样。”
这起事件进行到这里,又出现了与“宜黄拆迁自焚事件”相似的一幕: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惨剧,3人被烧成重伤。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事件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9月18日凌晨,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9月18日凌晨,闻知叶忠诚去世后,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夺尸体,并打伤钟家人,随即,又有多名宜黄当地工作人员在南昌的街头当众将钟如九等五名家属强行带上一辆大巴后拉回宜黄。
细心的人们,不难从媒体中看到流浪者冻(饿)死街头的报道,鲜见有好心者及时跑去收尸善后。而对于在恶性事件中死于非命的当事人的尸体,却有劳县长大人或者百名警察连夜出动,奋力从死者家属手中将尸体“抢回”。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呢?
政府强拆酿出人命,政府的施工项目因为欠薪也酿出人命,遇害人尸体如果“流落”在外,相关亲属或“刁民们”就难免“挟尸要价”,令政府谈判陷入被动,并且容易激发舆论,极不利于“维稳”。弄不好,就有人要丢“官帽子”。因此第一时间抢回尸体,此环节非常重要,能够确保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令事件迅速朝有利“大局”的方面转化。因而不惜由要员出面,不惜深夜加班,甚至不惜采取强制手段——对此类现象如果不做上述解读,又如何解释得通呢?
然而做为讨薪未果却命丧黄泉的死者及其家人,尸体余温未消即被强力抢走,这岂止是雪上加霜,分明无异于在他们的心口又插上一柄钢刀!生前正当合法的权益被剥夺殆尽,死后的尊严也要受到如此践踏,天道何存,情亦何堪!
迄今,宜黄的“抢尸县长”官职被免,而“拆迁自焚”事件本身仍未定案。都江堰“抢尸”一幕刚落,官方做出的最新回应称:“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五名犯罪嫌疑人已拘捕,并进一步进行相关调查和侦查工作。该事件涉及的农民工工资已兑付,都江堰市紧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排查及农民工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当地一个专门会议上我们还听到如此暖人的声音:“全市上下以感恩之心,关怀和善待为灾后重建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关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困难,适时开展慰问帮扶活动。”
只是那位正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的农民工,他再也感知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