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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决策恰如激情杀人

(2013-10-26 20:52:14) 下一个

激情决策恰如激情杀人

19997月,江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亲自制定了对法轮功修炼者“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三大方针。”这种决定,确实令人惊恐、骇人听闻,虽然我不法轮。

如果江真的是这么讲的,那就大逆不道,罪恶滔天了,那就犯了灭绝人类罪了。法轮功修炼者人数庞大,甚至大于党员数。被镇压的、被迫害的、被侮辱的为数很大,都有记载的,是继毛、邓之后,最后给共产党抹上一把黑。我想这个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只能为他的政绩减分,而不是增分,而且何容易致使人们忘记他的历史功绩。道理很简单:这跟判处一个杀人犯死刑时一样,是,是不会罗列他生平有哪些功绩的。那些被迫害致死的鬼混,一定成为使他时不时做噩梦、寝食难安的幽灵,一个永远徘徊在他心灵上的痛。恐怕更令他痛的是:忏悔无门!他的这一恶劣决策和通过打手们的罪恶行径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肯定应了那句话: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岂止传千里,更会一代一代往下传的,甚至会殃及他的子孙后代心灵纠结、颤抖和不安的,甚至用宿命论来讲,为不知在哪一代身上遭到报应而恐慌。这一激情决策如同激情杀人。(2013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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