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在一五○○年被發現後不久,葡萄牙王室就在擔心外國人會入侵巴西,其實這個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當時已經有英國人、法國人和荷蘭人在巴西的土地上掠奪資源,所以葡萄牙王室認為有必要在巴西建立一個殖民政府,以便更有效地管理這片土地。
因此,有從一五三四年到一五三六年,葡萄牙皇帝唐約翰三世(D JOAO Ⅲ)就決定把巴西劃分成幾塊地,然後,把這些土地分封給貴族或是王室所信賴的人,這些受封的人就叫作﹁封王﹂(DONATARIOS),他們的職責是管理、殖民、保護和開發這些封地,還有就是負責平息印地安人的作亂。這些封王也有一些特權,包括可以開採封裡面的資源(包括各種礦產和珍貴的植物)。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封地也都是世襲的,也就是封王的這個職位是可以由父親傳給兒子,兒子再傳給孫子的,所以就像以前的諸侯一樣。
當時的這種封地制度也遇到很多的困難,如:距離宗主國(葡萄牙)太遠、印地安人的作亂、資金的短缺和土地的面積太大所以政令很難推行等。因此,當時的封地,除了培南布可封地(PERNAMBUCO)和SAO VICENTE封地以外,其它的封地到後來都以失敗告終。因此,葡萄牙皇帝終於在一五四九年在巴西設立了一個新的政治制度,就是「總督制度」(GOVERNO──GERAL),也就是在幾個地方設立了總督,總督的職權和封王一樣,只是比較集權。
封地的這個制度,雖然沒有持續很長的時間,但卻給巴西的土地劃分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因為土地分配的極度不公,所以後來就演變成在巴西只有少數人是大地主,但是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土地。
這個時期的幾個主要的封地和這封地的封王是:SAO VICENTE(封王是MARTIM AFONSO DE SOUSA);SANTANA、SANTO AMARO、ITAMARACA(封王是PERO LOPES DE SOUSA);PARAIBA DO SUL(封王是PERO GOIS DA SILVEIRA);ESPIRITO SANTO(封王是VASCO FERNANDES COUTINHO);PORTO SEGURO(封王是PERO DE CAMPOS TOURINHO);ILHEUS(封王是JORGE FIGUEIREDO CORREIA);BAHIA(封王是FRANCISCO PEREIRA COUTINHO);PERNAMBUCO︵封王是DUARTE COELHO︶;CEARA(封王是ANTONIO CARDOSO DE BARROS);從BAIA DA TRAICAO到MAZONA(封王是JOAO DE BARROS、AIRES DA CUNHA和FERNANDO ALVARES DE AND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