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日、胜利日及其它
(2010-09-17 16: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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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日本投降的时间,近年来有不少的说法和疑问。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全面认识日本投降的历史进程,加深对胜利史的研究,是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的。
“八一五”曾是“胜利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的时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1949年12月23日通过了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把8月15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不过,这一规定只实行了一年。周恩来总理于1951年8月13日签署通告,将这一纪念日改成了9月3日,理由是:“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九月三日。”
从这一通告可以看出,胜利日的确立应以投降书的签字为标志。因为从法理上讲,投降书的签署才意味着日本投降法律手续的完成。因此,虽然当年8月15日中、美、英、苏四大战胜国已接获日本政府的投降照会并据此于重庆时间当日早晨7时共同向全世界作了宣布,但严格来说,真正的胜利尚未到来。由于种种原因,投降书的签字仪式(同盟国联合受降典礼)直到半个多月后,即9月2日,才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舰上举行。投降书在双方全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宣告了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结束。
“胜利日”本应是“九二”
既然如此,9月2日不就是理所当然的胜利日吗?在四大战胜国中,美国的胜利日就是9月2日,是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在投降仪式后发表的胜利演说中宣布的。而中国的“九三”胜利日,也不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才确定的。在胜利7个月之后,1946年的4月,国民党中常会就曾通过有关决议并通令全国实行。
如果不是找到当年会议的记录,也许我们永远无法了解为什么当时没有将9月2日定为中国的胜利纪念日。原来,在当年受降典礼举行前一天,官方中央通讯社就发表通稿宣布:我国“庆祝胜利日”,业经规定为9月3日(起),全国悬旗庆祝三日,并于9月3日放假一日。9月3日上午,国民政府在陪都重庆举行了隆重的胜利庆典。全国各地各界人士也都在这一天举行了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但是,当时并没有像美国那样,宣布以何日作为今后的胜利“纪念日”。
而次年4月当国民党中宣部准备有关议案时,却不知为何,将7个月前的“庆祝胜利日”当作了“敌人签定降书之日”——“九月三日为敌人签定降书之日似应定为国定纪念同时致祭忠烈是否可行谨提请核议”。当局对此也没有异议,径直通过了这项决议。
不过,我们不妨这样看,真正重要的应该是“标志”,即法律意义上的胜利必须以投降书的签字为标志。至于是将签字当日还是次日定为胜利日,不过是各国政府的自由罢了。顺便说的是,当时的苏联也是以9月3日为“战胜日本纪念日”的。而65年后,2010年7月,俄罗斯将9月2日确定为“二战结束纪念日”,实际上也不过是“对日战争胜利日”的一种“迂回”解释而已。
“九九”是分战区受降
近年也有人提出,中国应像苏联在战胜德国法西斯时那样,将日本在南京签署投降书的9月9日定为中国的胜利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这两件事情的误读。其实,二战中欧洲战场的“胜利日”之所以有5月8日和5月9日两个,根本上还是因为苏联并不承认5月7日在法国兰斯西方盟军总部举行的投降签字仪式(尽管这个仪式上也有苏联代表参加签字),坚持要在柏林由苏军主持受降,而美英两国对此显然并不在乎。与德国投降时的情形不同,东京湾的受降典礼获得了全体同盟国家的承认,是各战胜国共同的盛典。所谓“9月2日在东京湾是日本向盟军投降,而9月9日在南京才算是向中国投降”的说法,当然是不准确的。
而1945年9月9日日本冈村宁次大将向中国何应钦上将的投降,本质上是东京湾联合受降的延续(不仅在中国,当时在亚洲和太平洋其它战场也都陆续举行了这样的仪式)。而且,9月2日胜败双方签字代表的身份显然是9月9日的签字人难以比拟的。
多年“混淆”的真相及反思
前些年,有一些人把确定胜利日这样的技术性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但又拿不出证据。还有些人,不顾历史事实,说新中国很少纪念“九三”,甚至将多年来公众对“九三”胜利日的缺乏认知完全归咎于此。这种说法也是很不负责任的。诚然,并没有像周恩来总理当年签署的通告要求的那样“每年”“举行纪念”,但在1995年之前,曾在1965和1985这两个“逢十”的年份都举行过中央级的纪念大会。也就是说,“九三”胜利日并不是从1995年才开始受到高层重视的。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公众对这一纪念日还是缺少认知呢?通过查阅历年的《人民日报》可以发现,在“文革”以前,即使不是“逢十”的年份,各地有关抗战胜利的纪念活动,大都是在9月3日而非8月15日举行的。1965年首次大规模纪念“逢十”年份时,尽管8月上旬就拉开了帷幕,但最重要的活动都在8月下旬才开始,到9月3日达到高潮。从《人民日报》刊发的报道中,也都看不到人们误把“八一五”当作抗战胜利纪念日的情况。但到了1985年,情况就不一样了。那一年的纪念活动从7月就开始,到9月3日达到高潮,而很多地方也都不集中于9月3日这天开会了。到了1995年,《人民日报》上就真的有人把8月15日说成是抗战胜利纪念日了。
因此,“混淆”的问题可算是改革开放后的“新事物”了。这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又与“八一五”的历史有关。首先,在“文革”之前,我们的历史书著和媒体,都是以前面提到的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的照会作为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标志。但从80年代初开始,这一说法却逐渐被“八一五天皇(广播诏书)宣布”说所取代,成了新的“主流”说法。这一时期又正是日本教科书问题频出之际。日本的历史观,把人们的注意力都引向了“八一五”这天。在这一方面,媒体对“八一五”的“过度宣传”显然也负有不可推卸的作用,最终导致了这种本不应出现的“混淆”问题的产生。
诚然,“八一五”的历史地位是不能否定的。它是日本投降进程中一个承前启后的日子,是值得纪念的。只是,我们再也不能弄错纪念这个日子的理由。这就是,而且只能是——中、美、英、苏四国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也许,在胜利65周年后的今天,我们是该好好重读一下胜利史了。
参考文献:
民国时期《大公报》、《新华日报》、《解放日报》、《中央日报》
(国民党)《中央党务公报》第七卷第八期,1945年8月15日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三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总统府公报》(第玖拾伍号),1948年9月8日
《人民日报》
徐锦栋、思齐等译《朱可夫元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