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经
(2005-10-05 03: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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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
──十五年六月在北平社稷坛讲──
丙二、修出家行
『佛言:出家沙门者,断欲去爱,识自心源,达佛深理,悟无为法,内无所得,外无
所求,心不系道亦不结业,无念无作非修非证,不历诸位而自崇最,名之为道。』
(第二章)
第二章、第三章,明出家行。第一章已言辞亲出家,此又言出家者,前章正言出
家果,此独明出家行也。此中出家沙门具如前释。欲为五十一种心所有法之一,即五
别境中第一欲心所。心所即今恒言心之作用,佛法分心之作用为五十一种,曰五十一
心所。欲者希望,希望本通善不善无记,如发菩提心欲了生死及欲止恶行善之欲,此
善欲也;由愤恨悭贪等心而生之欲望,则为恶欲;如随业受报任运发生者即无记欲。
此中断欲,指恶欲及无记欲言。欲共有五种,因欲界众生有五尘故有五欲,如:眼欲
见色,耳欲闻音,鼻欲闻香,舌欲尝味,身欲善触。此种爱欲,平时是无记,然加以
邪见憎爱等即成不善欲。人中之欲有五:一、财产,二、色欲,三、荣名,四、饮食,
五、睡眠,简称财色名食睡。二种五欲是欲界众生所有不善无记欲,此欲不除禅定不
得,终缠欲界。佛说三界中之欲界,即由此欲得名;超出欲界即色界无色界,皆由禅
定而成。欲界诸众生欲超出欲界,非断欲不可,故曰断欲。去爱者,爱即爱著,包三
界业果。色界以上五尘之欲虽断,然于禅定境界仍有爱著,此禅定心即成贪痴相应不
脱烦恼,如得初禅而生爱著即生初禅天,等而上之,直至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
非非想诸天,亦复如是。故爱是通三界之烦恼,故曰去爱。此中欲与爱二字,欲限欲
界,爱通三界。欲是别境欲心所中之一分,爱是根本烦恼中之贪。
上来所讲二果沙门尚不能断欲,至三果始断欲,故曰离欲地也。大乘不共教以慈
悲为本,三乘共教以断欲去爱为本。然大乘慈悲须由断欲去爱而得成,盖不断欲去爱
则耳慈悲仍是由我爱推广而生,不能空我故不成无我平等慈悲,故出家沙门须由断欲
去爱入手。
识自心源达佛深理者,心源者即十二因缘起。十二因缘起者:一、无明,二、行,
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
生,十二、死。盖生死流转循环无端,人生一切业报皆缘自心无明而起;此言业报,
犹普通言自然。由循业流转于人趣,生所自来,瞢然不知!然无明之心行起灭无常,
刹那生灭,流行变动即有识别,熏成识种;识之种子即将来受业报之因,兼含五蕴六
入触受诸种;于现识中遇顺生爱,遇逆生嗔,发为三业,由此于前识种加以滋润,即
养成受后身业报种子,报尽命终随业受生,循环不息无有穷尽。以此观察心源,则知
生死皆由业招,而此业依识种,识种由无明流行所引生,上溯本源皆由无明,故当下
即应觉悟此无明之心自求解脱生死,故曰识自心源,亦曰明心。然如何可以识自心源
乎?必须有大智观照而后可,故应达佛深理。须知此无明等生死非由神造,非生虚空,
非自然有,则诸俗见宗教之说皆破,然后可明诸法是因缘生。以缘生故,诸缘互应,
而一心即一切法,一切法不离一心,是故当下一念心性即无障碍法界。凡夫执有我法,
皆由自迷心性,其实如幻如梦并无实体,故应达佛深理。佛理既明,常常观照始可渐
去无明,故由缘生如幻得明自性本空。然自性本空,非除去缘生幻法始可证明,以缘
生如幻故知自性本空,亦由自性本空故知缘生如幻。达此俗真不二之中道理,故曰达
佛深理,亦曰见性。
悟无为法者,诸法自性本空,非证明后始是如此,未悟时亦本来如此,由无为法
非新有所得,只须亲证,故曰悟无为法。内无所得外无所求者,无为法须由无分别智
亲证,稍有分别此法即成定性之法,不契无性真空法性。盖一切分别之法皆由对待而
成,有对待即非普遍之常法;常人思想言说皆由对待而得安立,如言空言无,亦对不
空不无而得安立。故须空诸分别始与无为法性相应,故曰内无所得外无所求。以内外
皆泯,则所得所求皆不成立故。心不系道亦不结业者,在未证无为法性前,心中系念
于道,既曰系道,可证未明无为法性。如已证道,心外尚有何道可系。成唯识论颂曰:
‘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故亲证时心不系道。亦不
结业者,结为烦恼结,见道须陀洹果对治烦恼虽未除尽,而由烦恼所起招生死业即已
不起,至四果阿罗汉始断尽于烦恼诸业,故曰亦不结业。──上四句,皆指悟无为法
之圣心;凡夫未得如此,虽有禅定神通皆天人鬼神之禅定神通,故佛法最重圣心。
无念无作非修非证者,言亲证之无为法性。无念者,无迁流之念,以真空法性恒
常如是故。无作者,非由造作成,以真空法性本来如是故。非由佛菩萨修行而得,故
曰非修。非由修行得证之果,故曰非证。不历诸位者,自佛位到凡夫位,皆以真空法
性为真实性,是曰道体。故佛法所谓道体者,须证悟此无为法性非修非证始能通达。
『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
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第三章)
此中剃除须发者,言沙门相。受道法以下,言沙门行。去世资财者,以资财为五
欲之首故。日中一食,即去食欲;出家,即去色欲;乞求取足,即去名欲;树下一宿,
即去睡欲。依佛法三乘共教义,此身本无存在价值,然因借此身以为证道之资,故唯
日中一食,树下一宿,取足资生而已。因爱欲能使人愚蔽,故去爱与欲也。佛法中所
明义,皆可实践,皆须亲证,能专心精进此行者,谓之比丘行,亦曰头陀行。
上二章明由出家行而证四果,是三乘共教了脱生死之法故。盖人天乘不能超出生
死,必声闻、辟支佛、菩萨始能达此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