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狱中手记:天大的误会与冤枉
(2010-06-04 1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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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www.newnews.ca 2010年5月2日讯)唐炜臻自从1月14日被警方拘捕,一直到4月底保释成功,在多伦多当监狱里面呆了3个多月,据他自己向媒体表示,这3个多月给他提供的绝佳的反思机会,他共写下10多篇文章,全面反思自己多年来的投资方向,其中绝大部分都在律师手中,只有这篇流传出来。
天大的误会与冤枉
自2009年1月的登峰造极到2010年1月进监狱是何等的差别,天壤之别。与此同时,人们的想法和态度也随之180度的转变。有谁知道和理解我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如果不从历史和市场的角度,这个误会将是永远的和难以弥补的。
自去年2月27日开始公布事实真相,到证监会的指控,再到被警方抓进监狱。人们普遍认为我唐炜臻犯了滔天大罪,欺诈投资人。舆论、偏见和抛弃接踵而来。个别投资人竟达到仇者快的目的。如果没有远大的理想、坚强的信念和意志是不可能抗住这一切的。
首先,人们应该知道我所从事的是一件伟大的事业,为投资人为社会工作,是为了世界更加美好,而不是犯罪行为,尽管大家都是这么想。我的理想是带领海外华人和新移民走资本主义道路,走财富之路,避免新移民坐移民监和跟主流社会脱节的核心问题。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有实力和影响力,而过去几年的努力已经证明和初见成效,反应强烈。从思维方式到资金规模,到社会影响,都是史无前例的。我是从意识和经济入手,靠个人努力,并没有组织和政治背景的行为,是通过知识和社会的力量来推动社会进步。与此同时,我极力避免犯罪的倾向和行为,不可能有任何的犯罪事实。
很多事情发生了天大的变化,但事实和证据没有改变,任何人都没有证据和根据证明我犯罪。如果我真有犯罪的动机和行为,200多投资人、全社会在过去几年怎么没有人意识和觉悟,几千万资金还蜂拥而入,不顾风险。是因为我想了人们想不到的,说了大家心里想说的,做了大家最需要做的,唤醒了大家的思想、意识和要求。
我是一个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人,有个有争议的人物,但绝不是人们眼下想象的坏人。我无缘无故被指控诈骗进了监狱,全世界舆论关注,谁能顶得住和受得了呢。如果真是诈骗犯还想得通,像马道夫那样花了大家的钱,老了什么不能做了,进监狱可能是它最理想的地方。
我勤勤恳恳艰苦奋斗几十年,一心一意为投资人着想谋利益,用心良苦,并且非常有智慧,难道就没有人看出来和觉悟到?甚至今天,我还认为自己是成功了,不是失败了,是处于挫折之中而不是完了,我每天还是要奋斗和进步。如果我自己都认为完了失败了,我会对投资人感到深深的歉意,投资人怎么对我都不会有怨言,讨伐也是应该的。但是我没有做对不起大家的事情,不会辜负大家,也不会欠任何人。我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一定要我屈服和放弃呢?是否有人想过,从古到今,是否有人像我这样没有社会背景、关系、地位和资源,从无到有达到如此境界?成为一个引起全球关注的人物,表面上是臭名昭著,其实是用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达到了名扬四海,离世界上最伟大的投资人只差半步。我有了传播工具和信息载体。
人们是否想过1%的威力和爆发力?人们普遍关心的是我能不能做到1%,怎么做到,什么时候做到。如果没有我那本书,没有第二届财富峰会,没有第三届华人春晚,没有413,没有我以前发起和组建的社团,没有社会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作证,没有媒体的有效导向和关注,也就是失败了,完了。实际上在市场上亏损的人多的是。
投资人以为我用他们的钱铺张浪费。其实,没有一分钱是白花的,到头来,看起来没有关系花的钱是可以救大家命的。最好的投资是于投资人、与社会都有利。更关键的是,这些钱不是投资人的,是我自己的,最多是借过投资人的,这些钱生了蛋然后蛋生鸡,最终会救了大家的命。我一切都是为投资人和社会着想,我自己不看重钱也不需要钱,我需要的是成就和贡献。欺诈跟我是风马牛不相及,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人说:“老唐,自从你那本书一出来,就开始以此为剧本,大胆地导演了一场世界性的世纪性的社会大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位置,都能表现。至于每个人自己是谁,要看站在什么立场、观点上。这场戏将历时几年、几十年,是开放式的。”
说我伤害投资人其实是非常冤枉的,因为市场是伤害投资人的根源,金融风暴和全球经济衰退是问题所在,我是防地震,海啸,抗地震和海啸的高手,先锋和英雄,却被灾区人们误打成灾难的制造者,罪魁祸手。是我从投资人利益出发,极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人,保存了实力。只是投资人之间认识而分配和分布不平等和不满意,市场都是这样,解决问题这不过是时间问题,解铃还要系铃人,只有我才能出去解决。
我不知道是个别投资人在利用执法机关,还是执法机关在利用这些愚蠢的投资人,这能解决什么问题?如果投资人对经理不满意,一是用投票,一是上报公正处理。对于不负责任和赖账的才要采取报复措施,也要有理有节合法进行,要有集体观念和全局观念,等到有结论以后再采取惩罚措施还来得及,先给自己留有余地,也给别人反本的机会。
人们指责我欺诈,其实我是反欺诈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