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是必须的,民主不是
(2010-05-23 16: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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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必须的,民主不是
1875年至1900年,美国最先完善了法制。1913年后,美国也违背了极具智慧建国领袖们的初衷,从共和走向了民主。
法制的完善建设,使得美国和其它老牌发达国家从原始血腥的资本主义,走向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混合体。福利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体现,100年前,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福利的国家(当时是英联邦地区)。
这一切归功于马克思的《资本论》。
回归前的香港和直到现在的新加坡,都没有民主。但是他们是至少在亚洲范围内的廉政典范,就是因为法制的完善。
而所谓民主,直到现在的美国,也没有完全实现。Ron Paul等就是要回到美国建国精英们的轨道上去,从民主回到共和。
东方人在法制思维上都很缺乏,都多少有人上人的等级观念。也许,香港和新加坡在法制上的成功有其必然性,因为地盘实在太小,作为试点,证明了西方法制的先进和强大。所有照虎画猫的亚洲民主国家,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台湾,印度,还包括所有的拉美国家,都由于没有人人人格平等的法制,民主成了笑话。除了老牌的日本,亚洲新兴国家里,只有韩国做的最好。
把民主与法制混为一谈,是极端错误的。中国大陆时常故意混淆,还派生出先有法制还是先有民主的问题,然后借口国民素质不够,有中国国情等,一个也不推进。生在中国而又逃不出中国的中国人,是人类尊严的耻辱。
自由与平等,与民主无关,但是是法制的严格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