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離的《枫林街63号》,先以一篇短文出现,看似对一段现实生活的写意,又象是一篇后现代感觉的小说。读者们感慨作者飘逸的文字和深刻的意境之余,会为人物的命运无奈,被结尾的亮色感染。
有点出乎意料的是,作者随即发出三个续集,并且提示续集是对开篇的“颠覆”。这一“颠覆”,以悬念丛生的谜面,不仅颠覆了故事本身,也颠覆了原创的读者们——“崩溃”二字一时大热。
因为值班,错过了原创解读《枫林街63号》的黄金档,但我实在是个喜爱悬疑的读者,就让我做个慢条斯理兽,迟到地加入这个书评的行列,并给出我的猜谜答案吧(我会尽量为每个推测列出原文依据,而我的猜测则列出可能性并注明多解存疑)。
(1) 荒诞
作者表明,《枫林街63号》(以下简称《枫》)的开篇是“对生活与存在的逻辑的颠覆”。文中确实有很多看似离经叛道的荒诞情节,但是作者巧妙地把它们亦真亦幻的融合在情景之中,让读者去体会和思考——生活是不是真的如此荒诞?是我的感知迷惑了我,还是我的观察不够敏锐,错失了荒诞中的逻辑?
其实,如作者所示,认为生活是荒诞的也罢,是逻辑的也罢,这个答案,本身就是属于每位读者个人的。
随即的续集,也正是说明,这两种可能,荒诞和逻辑,其实并存;关键的,是“你”——读者,怎么认知,怎么理解。回顾作者的近期的短篇,《电梯》,《车站》和《旅馆》,亦是如此,给读者在广度和深度上,都留下了无限的思考和想象空间。
(2)逻辑
原创“崩溃”了一批读者——这就是悬疑的魅力。
其实,如果只是一扫而过的话,《枫》是一篇干练精悍的thriller,情节曲折巧妙,出人意表,成功地包含了悬念,阴谋,惊险等因素。虽然对结局会觉得云里雾里,但是只想囫囵读过的读者估计也不会深究。
那么,“一扫而过”看到的,是一个怎么样的thriller呢?简单的版本应该是:
“我”搬进破屋枫林街63号,碰到一堆怪人。闲来上网买旧吉他, 取货时40美元拿到了价值5000美元而且与讲好的牌子不同的吉他。“我”以为卖主拿错想去换掉,结果卖主消失。紧接着破屋出现有人破门而入却只搜不偷的怪事,“我”开动脑筋,结合当地新闻发现玄机。原来吉他真正的卖主(一个专职巨款销赃的淫媒)正好在“我”去她家取货时,因私吞赃款在家中被人拷问最终被杀,当时给错“我”吉他的人不是卖主,而是凶犯。“我”猜测吉他里一定暗藏了机关,凶犯发现给错了吉他,通过卖主家的摄像头发现“我”的车牌号,企图追来找回机关。果然“我”发现吉他里暗藏了一枚银行保险箱的钥匙。“我”知道他们不会善罢甘休,于是佯装不知,将计就计,“我”也去开了一个空保险箱,并且把吉他内保存的钥匙换成了这个空箱的钥匙。凶犯再出新招,暗藏毒蛇惊吓破屋住户,在被收买的住户同伙的帮助下,自己以动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出现,要求对破屋做彻底的搜索。不出所料,凶犯拿走了吉他里面的假钥匙。“我”去银行守株待兔,目睹凶犯发现保险箱为空而悻悻离去,就此“我”的计划成功。结局,——“现在,我大概是一个百万富翁了。”——哒哒!
作为悬疑或者推理故事,在没有任何灵异或者奇幻成分的情况下,这个thriller严丝合缝,逻辑紧凑,完全可以独立成篇,自成精彩。
但是,如果仔细阅读,就会发现,上面的thriller只是作者为了囫囵而过的读者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全文还埋伏着一个又一个看似荒诞却紧密相连的线索,惜字如金的作者把它们散布在每一个角落,水面下的整个冰山里暗藏着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等着读者们去解读和再创作。
那么,我再创作的枫林街63号,是什么样的呢?在我看来,《枫林街63号》可以分为两条主线:非灵异(即逻辑)主线和灵异主线。非灵异主线是简单版thriller以及下面的整个冰山,而灵异部分恰恰是这座冰山所在的海洋,两者完美交融,互相陪衬,塑造了一个“用纯白刻画出黑暗”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时间跨度是三年。画一个时间图如下:
3年前的第一天:“我”搬家到枫林街63号。
3年前:海蒂谋杀男友(时间上与thriller的关系,会在后面分析。)
Thriller :一共二周
Day 1:“我”去取吉他(错的),吉他卖主(巨款销赃者)被杀。
几天后:海蒂窗口出现偷窥者。
次日:夏米尔衣橱被翻。
次日:“我”开设保险箱,换假钥匙。
又过了几天,Day 14ish: 毒蛇事件,光头拿走假钥匙,“我”去银行目睹光头扫兴而归,“我”盯着真保险箱没打开。
3年后(现在):“我大概是一个百万富翁了”,想搬走,但因海蒂自杀未果。
3年后(现在)的最后一天:“我”发现马格可疑,再次要搬走,丽莎把”我”变成了猫。
“我大概是一个百万富翁了”,应该是发生在三年以后的事情。因为在时间上,和“我想搬走”同时发生了两件事—— “我大概是百万富翁了”(搬走的原因),和海蒂自杀。因为海蒂杀死男友是在三年前,而全篇跨度从普普的年龄看只有三年;由此推出,“我大概是百万富翁了”和海蒂自杀同时,并且都是三年后的事情。
还有一个线索是,提到海蒂自杀时,作者说,“我不得不再多留一段时间”,这个“再”字,表明“我”已经是多留过了一次。开篇时,“我”只交了两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第一次“多留”,是三年前搬来后超出原计划两个月的多留;“再多留”,则是因为海蒂自杀的多留(也许是因为警方调查,也许是需要留下来帮点忙,这一点多解存疑)。
这是目前能确定的时间线,那么事件呢?(以下重点谈thriller简单版之外的细节。)
如thriller所述,凶犯光头在枫林街63号的住户里是有帮凶的,这个人应该是马格。因为:
1),第一次海蒂窗口被窥探时,是丽莎阻止了报警,马格附和。
2),第二次夏米尔衣橱被翻,丽莎都说要报警,马格再次阻挠。
3),毒蛇事件,丽莎问马格是不是在报警,马格说,“我打电话给动物管理中心”,而动物管理人员“来得远比我想象的迅速”,——因为是早就算计好了。
如果买吉他是一件偶然的独立事件,怎么那么巧枫林街63号的住户里会有帮凶呢?我的推测是:帮凶马格是光头给错了吉他之后才搬进来,以便和光头里应外合的。让我们回到开篇,作者说“楼上楼下有四个住客”(楼下的丽莎,海蒂,夏米尔和楼上的“我”),“几天后,...冰箱里多了一串香蕉, ... 又过了几天”,“我”才碰到了马格,说明在我搬进来的几天之后马格入住。既然马格入住是在拿错吉他之前,那么thriller应该大致发生在我搬到枫林街63号的第一个月;而海蒂谋杀男友则很可能在thriller之后。
(虽然马格亮相是在开篇,买吉他在续集,但是作者并没有交代买吉他和马格入住时间的孰先孰后。开篇是对周围人物的刻画,续集的开始却是主观上表达内心的感受,可以说笔锋一转,说明文字的顺序并不是事件发生的顺序。)
“我”和凶犯有一面之交,接下来的三次搜索中,凶犯和马格为什么没有直接搜索我的房间呢?
第一次应该是光头偷窥海蒂,注意,是光头,不是马格。为什么?
当晚大雨,海蒂惊叫后马格也在第一时间现身,如果是马格,他怎么可能那么快把自己烘干?再说马格熟悉住户,从光头那里应该知道拿吉他的是男人,显然不会去偷窥海蒂的房间。如果不是马格,另一个同犯只有光头。
从丽莎发现毒蛇时去通知住户不要出门的细节可以知道,海蒂的窗口是面对大门的,也就是最容易偷窥的窗口。雨夜天黑,光头到破屋打探一下,但是他对住户一无所知,误打误撞去偷看最容易的窗口,结果被里面的海蒂发现,是最合逻辑的解释。更大胆的猜测是——光头偷窥时被海蒂所吸引……(见后文)。
这里请注意作者对光头的描述,第一次出场,他是一个光头,第二次,他带了一顶帽子。全文还有哪个人是戴帽子的?雨夜的偷窥者——海蒂说,“他戴上了帽子,脸是什么样的看不清”。为了严谨,这里说明,故事里还有第四个戴帽子的,就是海蒂画的人像,这个人像戴帽子是为了让画像和偷窥者外形类似,使得住户们同意海蒂脑子有问题而不报警,也就是说海蒂是看着自己墙上的挂画产生了有人来偷窥的错觉。
第二次是马格搜索夏米尔的房间。马格没有搜索同在一楼丽莎的房间,是因为光头见过“我”一面,他们知道“我”是男人。而夏米尔和“我”是仅有的男住户。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夏米尔从不出来见人,马格是新来的,不知道夏米尔外貌,最多知道他是埃及人。而光头给我吉他时正忙着砍人,没记住“我”的长相很正常。在他们眼里,“我”和夏米尔估计都是有些口音的外国人,很难分清。夏米尔住一楼,“我”住二楼,翻窗而入的时候二者择一,先搜一楼的夏米尔顺理成章。
(能不能凭借“我”的车呢?可以。可是“我”整天看太阳玩也不出门,好容易出门一次,还是事发的当天,“大家的想法都跟我一样,因为门外的街上空荡荡的,已没有停泊的车辆”,—— 谁也没看见。)
第三次是放毒蛇,为什么还是没有直接放在“我”的房间呢?有几个可能,比如怕报警。一来“我”住在二楼,白天翻窗搭个梯子目标太大,晚上翻窗会惊动一楼,如果等“我”不在的时候撬锁,那就很难一点痕迹不留。如果被发现,已经闹了两次,一次当作海蒂有病,一次是糊弄过去,再来一次肯定要报警了。他们刚刚杀了人,警察搜索“我”的房间了,警方肯定会发现吉(“我”的衣橱啥都米有,就这么个宝贝),问一下“我”,就会把吉他和刚发现的杀人案联系起来。如果常规调查同屋的人,马格就玩完了,更不消说他们撬锁如果留下毛发痕迹什么的。再有就是,“我”刚来时整天“宅”在家里和蜗牛太阳赛跑机会也很少。
那么结尾呢?“我”搬进来的时候交给亚瑟两个月的房租,但是三年之后,“我”才想搬走。注意,“我”决定搬家的时候仍旧是一个大活人,而不是已经被杀死的魂灵。也就是说,“我”一直到小说的最最后,都是非灵异的。证据是,最后一天,“我拿出一个苹果,使劲咬了一口”,这种事,魂灵或猫咪都是不会做的。
如果“我”马上得到了那笔钱财,很难想象“我”会在这个破屋逗留三年之久。逗留可能的原因有很多,比较肯定的是,“我”感觉劫财者不会轻易放过我,怕太快搬走引起怀疑;不排除得到这笔钱需要三年,“我”留在破屋里等待兑现的可能。比较“置身事外”的可能则是“我”一直没有打开真的35号保险箱,决定卧薪尝胆一样的等到没有人注意了再去取。这一点多解存疑,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直到三年以后, “大概是百万富翁了”,才决定离开。马格的滞留,应该也是因为没有放弃那笔巨款(见后文)。
“我”意识到马格是帮凶,也是三年以后,当“我”再次看到马格的鞋子,”当时“心中一阵震颤”,说明自始至此,我都没有意识到敌人就住在一壁之隔。
所以“我”回到屋里去敲衣橱的四面墙,发现一面是空的。这里猜测,空的一边是和马格相邻的那面墙,很可能马格发现墙是空的,衣橱的门又经常打开,就一直借此监视“我”。马格应该已经偷窥到“我”将拥有巨款的秘密,只是还没找到机会劫持。
发现一面是空墙后,“我” 出了门,却故意没有锁门,会不会是“我”再次使用了调包计?“我”故意让马格潜入我的房间取走吉他,偷走我特地换下的假“巨款”(“巨款”存在的形式多解存疑)。所以,“我”当天回来之后,丽莎告诉“我”马格搬走了,是因为马格认为自己得到了那笔钱。.——当然马格也没有走成,变成了那只斑猫(见后文)。(此处“我”使用了调包计的可能很大,因为马格最后变成斑猫时“幸灾乐祸”,“嘲笑”地看着“我”,如果马格劫财得手,是马格亏欠于“我”,何必要“幸灾乐祸”呢?)
这里插播海蒂的自杀。海蒂谋杀男友是三年之前,为什么三年之后突然悔悟自杀,并且很巧合发生在“我大概是百万富翁”的同一时间呢?她的男友又是谁?
海蒂男友最大的可能是凶犯光头。 为什么?首先,光头很可能是翘翘了。“我”最后把光头的照片发给了警方,光头犯的又是大案子和杀人罪(很可能惯犯),应该是很可能被抓到;如果光头被抓,很难想象同伙马格却逍遥了三年。而明摆着的一笔巨款没有到手,马格还在,光头却不见了,也很蹊跷,那么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光头翘翘了。光头偷窥过海蒂,海蒂谋杀了男友,光头又很可能翘翘了,连起来猜一猜,就会被怀疑海蒂谋杀的男友是光头。
海蒂和光头又是怎么恋爱的呢?在此我大胆猜测,第一次海蒂房间偷窥事件中,光头被海蒂吸引(海蒂是个蓝眼睛的金发美女哦),并与海蒂交往,也告诉了海蒂整个的秘密。光头希望海蒂帮助他监视吉他和“我”也是推动因素之一。
光头得到“钥匙”时,独自去取钱,却是空欢喜一场。销赃者用生命保护的保险箱是空的,这是很难让同犯和知情者接受的。一般人更容易相信的是,光头私吞了款项。也许海蒂就是这样怀疑,觉得光头竟然不和作为“女朋友”的她分享,加上对金钱的贪欲,决定谋杀光头以得巨款。马格极有可能是同谋。
这件事的实施应该是三年前,距离thriller的时间既不太久(警方还没有来得及根据“我”发的照片搜集证据逮捕光头),也不太近(足够让光头成为海蒂的男朋友)。而光头被杀,也就解释了“我”举报了光头,但是马格作为同犯却一直没有被抓没,因为光头一直没有被捕。
然而杀了光头,海蒂和马格仍旧没有找到那笔钱,并且不能确定钱的去向。“我”是唯一和这件事相关,并且拥有巨款的机关——吉他的人,为了继续监视“我”和吉他以夺取巨款,马格“陪着”吉他和“我”留在了破屋。
直到三年后,“我大概是百万富翁了”,海蒂从马格偷窥的情报中得知真相,这才意识到自己杀错了男友,内疚悔恨最终自杀。
如上是我对案情深层的大胆推测,没有灵异成分,逻辑基本通顺。
(3 )灵异
试图否认《枫林街63号》的灵异成分是很难的。在结尾,丽莎给“我”的鱼肉糜,斑猫对“我”的同病相怜,以及开篇里,丽莎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的身后,都是很强烈的暗示。
要离开枫林街63号的人(或者说,离开的“不义”之人),也就是“我”和马格,都变成了丽莎的猫,那只“陌生的斑猫”就是马格。
为什么?斑猫是最后一天才出现的,并且“同病相怜”地看着“我”。
最后一天才不见了的人,只有当天“搬走”的马格一个(注意早晨我还看见马格的鞋子和腿;而“夏米尔已经三天没有出来过”)。
那么谁又和我同病相怜呢?也是马格。从丽莎的话可以看出,马格显然也是说“要搬走”,同时马格更是试图得到不义之财的人,这两点都和我“同病相怜”。而丽莎怎么知道这两个人试图得到不义之财的呢?丽莎看到了海蒂的遗书,海蒂“陈述了她在三年前怎样谋杀了她的男朋友”,自然会提到这笔财产和当时的同犯马格,以及她自杀的原因是错怪了男友,因为钱最终落在了“我”手里。
丽莎的箱子很重,里面也许是不义者们的钱财,那么这笔巨款可能也归丽莎了(多解存疑)。
除了丽莎和她的猫,在枫林街63号里,还有“黑暗的魂灵”,这一点作者在开篇就暗示过,比如“这老旧的楼梯都发出低哑的吱呀, 让我觉得仿佛是在践踏一个垂危的活物。”
这些灵异成分似乎可以解释文中的数字(63,35,21,都是7的倍数),打开烤箱却点燃了炉火,衣橱的啾啾声和不时传来的乡村音乐,消失的甲虫,以及每次黑暗魂灵现身时“我”的反应,等等……
也许这个黑暗的魂灵曾经是热爱音乐的,所以每晚会用乡村音乐来歌唱,而衣橱里啾啾的声音则可能是出于他的寂寞。美丽吉他的出现,让黑暗的魂灵感到了暂时的安宁,啾啾声就消失了。最后“我”故意出门,马格快要偷走吉他时,黑暗的魂灵预知吉他就要离去,啾啾声重现。
这个黑暗的魂灵还有一些同谋,比如彻夜的雨(有几天不下雨?),黑白交加的闪电,它们在他发威的时候为他助阵,在他狂笑的时候为他喝彩。
那么黑暗的魂灵是什么样子的呢?我猜是借助了海蒂的画笔:
“画里下着另一场雨,一个穿着黑袍的人生硬地站在前景里,头上罩着连袍的帽子,面容全是黑的,只有一双惨白而失去眼仁的眼睛冰冷地凸显在画面的一侧。”
<这里唠叨一句,关于黑暗的魂灵,我倒是有一个大胆的妄想。如果我写,就在真的35号保险箱里放一曲乐谱,当有人在那个衣橱里,用那把Gibson吉他奏响这首曲子的的时候,黑暗的魂灵就会显灵,并带给弹奏者无尽的财富和一生的幸福,呵呵,啥都能让我整成童话。>
(4) 还是荒诞
《枫林街63号》是非灵异和灵异的完美结合和互相映衬。由于灵异的存在,《枫》终究还是荒诞的。
这里值得提出的是,灵异成分有一个先天缺陷,那就是读者常常认为作者会把难题“灵异化”,使得矛盾迎“灵异”而解,以至削弱了推理的严谨和逻辑的力度。然而,《枫》却打破了这个格局,不仅非灵异部分的情节严丝合缝,即使是零零星星的灵异细节,也都有基本合情合理的注解。也就是说,灵异只是氛围,整个故事的逻辑推理仍然严谨周密,滴水不漏。
这一点本身,——即,在看似全无逻辑的灵异世界里让逻辑站稳脚跟,是不是也带有作者所想表达的“逻辑崩溃”呢?也就是说,作者不仅巧妙地把灵异的荒诞和非灵异的逻辑融合在一起,并且用灵异(荒诞)里存在着逻辑这个理念,证明了生活终究还是荒诞的。
以上的全部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和推测,难免偏差;但是不论如何,作者显然是哲学和文学的高手。
既然提到文学,不得不说,《枫》在文学上的造诣绝对不输它在情节上的精彩。一般的悬疑/推理/逻辑小说,文笔未必上乘,文学上也常欠火候。而《枫》完全打破了这一定格,其文笔优美深刻,富含哲理,让人叫绝的段落比比皆是。
比如,和阳光比赛的蜗牛,侵入旧屋的雨如同潜伏在沼泽的鳄鱼,闪电的纯黑与煞白,黑暗魂灵的每一次出现,黑白间相生相衬的哲思,——不胜枚举,有目共睹……
阅读《枫林街63号》,虽然思考和猜谜可谓“崩溃”,但是对我这样的悬疑迷,无疑是一程享受的旅行,特别是精读后的解读和再创作,的确非常过瘾。就让我在感谢離離佳作的同时,用我喜欢的一段引文结尾吧:
“我迷了路,交错纵横的街道,仿佛是层层叠叠的迷宫,无论我怎样去走,也还是回到原点。如果这周而复始不是我的幻觉,而是事实的话,那么,我是不是根本无须去选择,踌躇,或是考虑前进的方向?”
——唉,这个世界,终究还是荒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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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为了方便一扫而过的读者,把我对几个“热点”的回答汇总一下:
马格是帮凶,在“我”错拿吉他后搬来卧底,是第二次入侵夏米尔房间的人,最后变成了斑猫。
光头是第一次偷窥的海蒂的人,成为海蒂的男友。
海蒂谋杀男友光头可能是因为怀疑男友私吞(谎称保险箱为空),后来自杀则是因为意识到自己错怪了男友。
“我”在拿到吉他和钥匙三年后才“发财”,同时意识到马格一直在监视“我”并仍想得到那笔钱。
“我”再用调包计,马格中计,但是最后二人都变成了丽莎的猫。
——灵异是存在的,逻辑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