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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李锐日记告斯坦福, 胜算远低于当年若是毛新宇告李志绥”侵犯我爷爷的隐私“

(2024-09-08 13:21:25) 下一个

李锐的日记,是此老李自己写的,对错是他自己的,不错,他后老婆应该是有权利继承老李的遗产,当然包括日记,但老李的女儿应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至少前妻的女儿贺后妻对半劈柴,如果老李在去世前就把日记给了女儿, 那么女儿应该把老李的日记估算价钱, 给后妈一半,因为不能把每一页日记精准撕开一人一半。

老李的后妻告斯坦福是没有多少道理的, 要告也是告继女,不过老李过世的时候没告, 现在再告,可能要等到猴年马月,恐怕到原告被告都不在了,法庭才故意想起来”哦,该审啦“,黄花菜都凉了。

据报道原告们,说过李老的日记不实之处很多, 绝对可能,又不是雷锋日记, 是事后写的, 那可能那么精准。

想到那年李志绥写的关于毛主席的书,其实那次由毛新宇出面, 跑华盛顿洛杉矶或纽约啥的地方法院,告那个老李,侵犯”我爷爷的隐私“,胜算极大,因为毕竟老李说了只有”主治“医生才知道的关于医疗状况的东西,在中国是无所谓, 医疗隐私也还要为政治服务, 但在美国, 医生为病人的隐私保密是极为重要的, 而毛主席既可以被当成是伟大领袖, 同时也可以视为老李医生的病人。

不过, 实际操作难度太大,毛新宇虽那时不挣几个钱, 但背后的国库钞票大大的,可以在美国请最厉害还不要脸只要钱的律师庞大团队, 但这么一来,总不能不让律师及律师请的医生看病历吧,这么一来, 岂不是将最高机密让老美律师们(以及一些医生)晓得了?就算这帮律师(及医生)这次十分遵守资产阶级虚伪法律道德,为当事人严守秘密,可老李医生同样也可以花大价钱请要钱不要脸的律师团,而且过一阵换一批,这么一来知道事件大略经过的人就越来越多, 挡不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世界救没有不透风的墙了。

估计还是有人脑门儿里面有内含,想想算了, 在报刊杂志上写点东西骂骂老李就行了,随便说一句, 那段时候一个同学来美考察, 说对回国人员携带物品中的”这本书“, 非常严格, 带几本playboy反倒没有什么关系。

还有一点, 毛新宇就算告赢了,也拿老李没什么皮条,美国对泄露病人隐私的医生,会吊销医生执照的,美国医生很怕, 但老李不怕, MD劳纸本来就没有美国的医生执照,吊销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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