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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民国时期进外企要有保荐书

(2015-05-26 14:06:35) 下一个
相当于“政审”吧--转载者


袁阿大进厂文书
扬州人袁阿大
袁阿大进厂的资料
保荐书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收藏有民国二十二年(1933)扬州人袁阿大进安迪生电灯泡厂工作的保荐书、照片及相关文书。当时上海外企的用工制度中,有“保荐”一款;没有人保荐,是难以进去工作的。
  据《上海电子仪表工业志》载,民国六年(1917年)2月27日,美国摩尔根财团的国际通用电气公司率先在上海投资,开设奇异安迪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厂制造电灯泡。也就是袁阿大工作的厂。
  这份档案中,大部分都是用英文书写,在保荐书上写道:“兹保荐女工袁阿大,年二十四岁,扬州人,进安迪生电灯泡厂工作,愿遵守一切厂规、听从厂指导,违贵厂规例者,概由保荐人负责。此致,安迪生电料公司存照。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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