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写论文,小米在听音乐。
我在图书馆从字母A的那一部分胡乱拿出来的几张jazz都有一点莫名其妙,不是我熟悉的jazz风格,不过还好听,譬如我从来没听说过的William Ackerman。
小米决定换CD,我说我听什么都行,只要不是太过分。小米问什么叫太过分的,我说,不知道,不过听到了我就会知道。
说完了我突然觉得很荒诞,因为这句话正是美国最高法院法官Potter Steward在1964 年关于obsenity和pornography的著名观点: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说起porn,前两天中央台的新闻里面看到一则颇为有趣的消息,大意说某地区公安局有一个人的职务是“黄片鉴定员”,通常由作风正派,意志坚定,五十岁上下的妇女同志担任,任务就是每天看缴获来的光盘录像,分类挑选出被认定为黄片的那一部分。
这位“黄片鉴定员”的工作的指导原则,不正是I know it when I see it?在porn这件事情上面,中国一个市级公安机构和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思维结构竟然很有一致性,这让我觉得非常有意思。
但是我忽然发现,除此之外,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失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