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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辱案的第四次听证会。早上去了泼墨那刑事法庭,开庭是九点。按照姓氏排列出场,他们通常都是最后审,我9点半到法庭也不会迟到。可我刚到5楼N法庭,听证会已经结束,因为前面没有案子。每次听证会都不会超过5分钟。这三个小留学生于今年3月被拘捕,4月,5月,7月,9月,10月,12月都开庭听证,他们父母为此成了空中飞人,一年中飞来多少次,在法庭与儿女短促见面,这种煎熬,令人同情。
主犯翟云瑶来自上海,据说父亲是公安局的高官。今年三月,因一张冰淇淋账单等小事与刘同学发生纠纷,于是她约了杨玉菡等十几个人在洛杉矶罗兰岗凌辱她人达5个小时。她的男朋友张鑫磊负责开车送她去现场,按照美国法律,他属同犯。事后翟同学还威胁对方“你不要报警,我们局子里有人的。”。这半年的监狱里,她显然胖了很多,以前她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法庭打断对方讲话,被法官指责过。今天她转身退庭时,也用黄色文件袋遮盖了背后的手铐。她的母亲衣着贵重到场坐在听证席上,一身雪奈尔香水味袭人,看起来是个斯文高贵的女人。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一个疯狂的女孩,有这样低调的妈妈。她从来不跟记者说一句话,总是躲着一闪而过。也许他们以为这样做就可以保住一些面子。
据说那个长发遮面的女生杨玉菡就是动手用香烟烫人的同犯,出庭好多次了,从来没见过她的家人,她出场时总是用长发遮住脸,似乎是个害羞的女孩。而今天她转过身来不断地向门口张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人,她第一次露出了圆圆的脸。可是她的家属依然没有出现。她今年19岁,是此案中年龄最大的女孩。她们的律师费都是已经超过20万,此案子可以帮律师付清学费,还可以买栋房子。我看那个华裔律师是具备幸灾乐祸的眼神的,其实有没有律师,法官是一样依法判罪的。
那个为女朋友开车的张鑫磊,他染过的金发长了,已经变成[漂染],夹杂在乌发之间,他双手被反铐着离开法庭。不知道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的状况,是恨还是痛。他来自中国深圳,每次他的父亲总是穿戴整齐到场,母亲的指甲修的很亮丽吸引人眼球。据他父亲说已经花了20万美元的律师费,一栋房子卖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案子。变卖家档[救儿子]的做法在中国是[伟大]的,而我认为在出国之前,要让儿女知道怎样尊重人,生命平等,要让他们知道美国的法律不是儿戏,那才是明智的。
张的父母说美国律师不负责任,常常连案情搞不清楚,也很少跟他们接触,也许案子接太多了。他依然认为儿子无罪,儿子说要把官司打到底。他来美国不到两年,说是一个朋友在美国买了房子,约他们一起来美国读书。父母就让未成年的儿子独自来美国“留学”了。目前在监狱里已经关押了9个月,高中也无法按时毕业,还面临着更多的牢狱日子。这样的[留学]代价太大了。不过在美国就算出狱依然不受歧视,照样可以开创新生活,如果他能继续留在美国,希望不因此而消沉,重新开始努力学习,将来也许会是一个好律师呢。
在法庭门外,我们见到杨玉菡的律师,他说听证会上没有达成认罪协议。1月5日再次开庭,翟云瑶和张鑫磊换了律师,1月5日新律师全体到场。那将是最后一次认罪协议听证。如果不成,就要进入陪审团程序。认罪协议的初步判决是:翟云瑶13年8个月;杨玉菡10年;张鑫磊6年。自从他们被抓的那日起,在监狱中的日子一天算两天。所以他们已经在美国监狱待了18个月了。这可以抵消刑期,看来[判刑]这种算术题也不简单。
律师说,只要其中两人签了认罪协议,法官也可能会判决。他认为进入陪审团听证,风险很大,因为警察收集的证据很周全,难以推翻。不过就算判了刑期,还是可以打85折的,我听着奇怪?监狱也有折扣券?为啥?据说是加州监狱人满了,节约开支就给刑期打了折。这样省我们纳税人的钱也好,但是如果街上到处都是提前释放的犯人是不是也挺恐怖呀?我想失去自由的惩罚不轻松,这种教训够深痛的,人生苦短,外面的阳光灿烂,人生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生活要享受,人们知道牢狱之苦,谁也不会再想进去的吧。她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审判,这些日子不知道她们在监狱想什么。监狱里的日子度日如年。可惜的是大好的青春时光消磨在监狱里。人啊!不能失足,失败不起啊。
我很同情他们的父母,这样伤财伤神是为了什么?如今中国发达,很多人把孩子送到美国留学当作时髦。而殊不知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出国独立生活是不负责任的。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世界,怎么能让孩子去闯呢?美国有成熟的社会制度,有强大的法律,人人平等,是人尽其才的好地方。但由于文化差异和新闻的封闭,中国很少人懂美国。而未成年的孩子成长中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美国留学]这样的虚名。
我一直不明白中国的孩子怎么会那么残忍的折磨他人。前几天遇到一个中国来的小学生,让我很震惊。她5年级,刚到美国未满一年。我问“你喜欢美国,还是中国。”我想她一定会喜欢中国学校,那里有同学,还有好吃的川菜,而刚到异国他乡语言不通,说不定还会被小朋友歧视。
她却很响亮地回答“喜欢美国!”我很意外,她怎么知道美国的美好?
“说说,为什么呢?”我继续。
她回答很简单:“美国老师不会打人。”
我睁大眼睛望着她“啊?中国老师会打人吗?怎么打学生啊?”
她说自己就被老师打过,很疼,老师在学校用棍子随时打学生。这样的教室还不如监狱。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老师会打人!现在老师怎么突然会打人呢?老师打人,就意味着学生长大也可打人。老师用棍棒征服学生。学生到社会上就可以发挥武力的作用。人与人之间互相武力征服,这样的种子种在孩子心里,不是天下大乱吗?翟云瑶同学如果被老师用棍子打过,她就可以用香烟头去烫不听她话的同学。“教育是最大的失误”这是邓小平先生讲的。
刊于世界周刊12/20/2015
体罚不够后犯错,就要用无情的法律的强制惩罚了。
我相信会有部分人在被体罚后止步而免于受法律惩处的,这是看不见的好事。
我初一时就因为晚上放学后和同学在野地里放火取暖(受控的,没酿灾)被老师用火钩子打脑袋,并没有怨恨老师,因为我们看到老师很多方面的尽责和知道这次为什么打我们。
我在台灣長大。正如你所說,女生通常比較脆弱,臉皮薄,因此多數老師打學生只打男生,打女生的老師比較少,罵女生幾句就達到管教效果。老師更頭痛的是倔強不聽話,打罵無效的學生。因才施教是理想,現實是不少中小學老師能力有限。
打三毛的老師不稱職。對三毛影響多大就難說了。
我並不贊成老師打罵學生,只是描述我求學時期的經歷以及其背景。
被凌辱的那个学生会有严重心理伤害,这种心理伤害不容易修复,所以我赞同严惩凶手。就像经历过地震的人,一生都惊恐摇晃。
美国老师确实没有打人的。但美国几乎没有小孩子凌辱他人的案子。
个别疯子拿枪去学校开枪,那都是心理变态的案例。
在美国触犯法律。“局子里有人”是不管用的。
谢谢留言!
老师教学生平等,互相尊重。任何人都无权凌辱他人,老师打人也属于凌辱行为,轻重而已。
一个5年级的小学生,被老师随便用棍子打,她学到了什么呢?
“失踪”的日子很快乐,以后慢慢汇报。谢谢你啊,祝福!
隨著台灣人權、平等觀念普及,打學生也逐漸不再是管教學生的手段之一。
我不赞成老师打学生。但我不认为这是造成这些孩子如此残忍的原因。家长应是第一位必须负责的。所以我不同情那几位家长,怎么教出这样的孩子?据说主犯的家长还试图在美国行贿,也被起诉了。这孩子还不是仗着家长有点权势就无法无天了?就该让美国来制制他们。
东亚的体罚文化,不是那么一言两语说的清楚的。父母还打孩子呢,相比于老师,是更该还是更不该?
华人孩子的残忍您惊讶吗?国内类似的案件更多,无法无天没人管,侮辱他人的视频都上了网,所以这几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还以为顶多受个学校处分呢。再联想红卫兵的所作所为,颇有传承。
我对心理学感兴趣,很留意被暴力掩盖的原因,哪里触犯了心理禁忌。我记得这起案子和争风吃醋有关,好像被害人在网上说她不要的男生等等,公开侮辱一个人会引起对方极大的反弹,但我离得远还不敢肯定信息是否准确。我要是在那边我也和你一起旁听了。
小留学生其实就像小孤儿,外向发展的渐渐变得暴力伤害他人,内向的会有自毁倾向,例如张国荣,即使多年以后,即使所谓成功,早期心灵创伤也难以治愈。看看那个女主角病得多严重,已是沉疴积重难返了。家长爱孩子不仅需要智慧,也要不断学习。
去了四次法庭,还有几次不知道。只是关注这个案子,不是报告新闻。
那个5年级的小女孩是四川来的,真不知道现在学校老师可以打人。
华人律师不便说,不想为他打广告。
“那个华裔律师”?楼主看到的是刘龙珠大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