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 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 那样轻快 沿路一起走半哩长街 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 还燃亮那份微温的便当 剪影的你轮廓 太好看 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忘掉天地 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 凄绝的戏 要决心忘记 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 只恐怕认不出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 不敌天气 两鬓斑白 都可认真你 还记得当天结他的和弦 还明白每段旋律的伏线 当天街角流过你声线 沿路旅程如歌褪变
这首歌我喜欢陈奕迅版的。
这首歌的动人之处不在于如何爱和如何痛苦, 歌词把爱, 喜悦,和自由的感受 凝结到细腻的可触碰的东西上, 象旅馆, 街灯, 便当, 剪影,等等非常具象的表达, 我们感到了一次定情, 一次幽会, 一次明知没有未来和结果, 却愿意勇敢翻开牌面, 揭示给彼此的惊喜和美好情感。
他们做到了, 也尽情地享受了。 在最寻常的生活场景中, 象黄色的街灯, 旅馆的门牌, ta夜色下的剪影, 有点凉的便当, 吉他声, 一路纵情的歌唱, 这些都是爱情绽放时候的欢快体味, 它们简单自然,却让我们每个人都体会得强烈的爱情给我们的巨大的释放和自由, 在我们漫长而无聊的人生中, 它短暂地带领我们地超越了平凡的生活。然后时空感出现了, 就像悲剧的序曲, 但是歌词控制得很好, 并没有一下子就颓废下去。 在很多记得以后, 出现了忘记。
要决心忘记 我便记不起
这更象是主动选择的忘记, 或者是给对方的安慰。 也许是当时觉得自己有能力重回现实生活, 完全可以把当天的一切彻底忘记。 但是这个忘记其实是一种升华, 把具体的一次深刻的爱情体验升华到人生最终极的高度, 融入了人的生老病死, 融入了我们不可抗拒的人生的无意义。
就算你壮阔胸膛 不敌天气 两鬓斑白 都可认得你
你的青春娇艳, 你的英俊健美, 都敌不过天气, 天气就是时间, 就是宿命。 你终将两鬓斑白, 你终将认不出自己。 只能从同样老去的对方的身上, 认出自己的韶华时光。 这已经超出了爱情本身的意义。 爱情已经成为了斑驳的生命中, 记忆最深处的苍翠。
在我们老的已经认不出自己的时候, 希望有一个人, 不管我们是否见得到, 不断地让我们记起当天旅馆门牌, 泛黄的街灯, 微温的盒饭。
林夕是我崇拜的词人, 我想他是宋朝穿越来的。
你对这首歌解读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