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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二日 圣经申命记十六章-十七章

(2010-02-22 03:58:44) 下一个

逾越节

申命记十六章一至八节

     1『你要注意亚笔月,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逾越节,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2 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3 你吃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饼;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就是困苦饼(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4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面酵,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5 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6 只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7 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译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8 你要吃无酵饼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严肃会,不可作工。』

    在旧约许多地方可以找到指导如河遵守古代以色列三个主要节日的律法(出廿三14-17;利廿三章)。显然这些节日被认为非常重要,申命记中那条关于独一圣所的律法更加强了这些节日的重要性,因它规定这些节日必须前往朝圣(16节)。福音书里记载耶稣如何与大众照例往耶路撒冷参加这三个节日。这三个节日(加上一些后来产生的其他节日)在今天的犹太人风俗中仍然是重要的,但是,公元七十年圣殿被毁再次改变了以色列人的特征,使他们变成在家里和当地的会堂里庆祝。

    (一)

    关于这些节日的起源一直有着很多的争议与讨论。许多争议也围绕着以上所列各类有关旧约经文的解释上。逾越节的问题尤其复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较大的注释或在圣经字典里继续寻求认识它们。

    学术界兴趣的重点在于这个春季的节期(在亚笔月或叫尼散月里举行,刚好是我们的日历的三和四月)所包含的两项仪式,另外有两个与它有关的名称:叫逾越节(1节),同时也叫『除酵节』(16节)。前者基本上是指每年在一个特别的晚上(4节)所献的一只祭牲(2节),献完祭牲跟着有宴会(7节);而吃无酵饼则是长达六日的一个礼仪,到第七日接着有一个严肃会(8节)。关于这两个仪式原本是否完全分开,而且毫无关连,学者有不同的意见。不论情形如何,在申命记里,这两者是互相隶属、互相连接的。藉着这个连接,应当注意的是,逾越节次日早晨,必须回到帐棚去的训令,可能同时包括了家里和帐棚(或住所),因对于住在一个遥远地区的以色列人而言,从耶路撒冷回家的路程有可能要走许多天。

    这种春季里的节日极可能联结着数个主题,其中之一无疑是农业:注意,其他两个节日也具有农业上的意义(9-15节)。然而,很可能这里所强调的不是上帝每年的祝福(如春季里的生长及对收成的应许),而是他对以色列人所施最大的恩惠——救他们脱离埃及,这个拯救使他们成为最重要的一个民族。逾越节的晚宴为的是使他们记起他们在埃及最后的晚宴及所有和晚宴有关的(参出十二章),无酵饼明显不是在任何快乐心情底下吃的,因它被称为『困苦饼』(3 节,或『痛苦饼』,英文新译本)。它也和出埃及有关(参出十二8) ;同时,它无疑也是对以色列人飘流旷野的一个回顾,因为当时含有酵母的饼是不可能得到的。

    在第三节里简略但清楚地陈述了守这个每年一度的节日之目的,就是必须永远记住上帝赐给他子民的最大恩惠。

    (二)

    英文中的 passover(中文译为逾越节,编注)源自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三节:『我……就越过你们。』这话的意思是:在埃及守逾越节之际,『我(耶和华)将饶过你们(以色列人)的性命』。这个节日的希伯来文是pesach(试比较英文的paschal),这里有关的动词pasach的意思是『越过』或『饶过』(出十二13)。作为献祭的牲畜原本是一只羊,显然申命记十六章二节扩大了选择的范围;这样被宰杀的牲畜很自然被看成是以色列人生命获得饶恕的代替,而当时的埃及人都难逃一死。因此,这里的羊羔是一种象征;同时,面酵也是象征。根据第三节中所说,无酵是表示预备得很忽忙。然而,第四节进一步禁止在节期拥有面酵;这个教导仍然有效地应用于犹太人的家庭里,而孩子们也加入了搜索的行列,以确定没有留下半点的面酵在家里。(犹太人的母亲常会藏了一点面酵,为的是给孩子们去发现它,然后加以扬弃。)因此,面酵后来成为代表罪恶的象征可说不足为奇,特别因面酵能在眼不能见的情况下发生极大的作用,它能影响与它放在一起的整团面。

    耶稣被钉十字架正是在逾越节的时候,很自然的,早期的基督徒看这件事绝对不是偶然的。正如古代以色列人藉由每家以一只羊羔献祭而得免死;现在,基督徒也藉由基督一次献上自己为祭,而从罪恶之中获得拯救。如保罗所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基督教的复活节已经取代了犹太人的逾越节,虽然与逾越节不同,复活节同时纪念死亡和复活。犹太人的逾越节,由此看来,仍然对教会具有很大的意义。

    新约中几次用到了面酵的象征:例如耶稣曾经警告他的门徒要谨慎防备宗教人士的邪恶(太十六6)。在继续论到基督是我们『逾越节的羔羊』时,保罗敦促基督徒不要藉着任何每年的仪式或惯例来『守这节』,不论这些仪式是多么感人;而要以根除像是自夸和恶毒等旧酵,来守这节(林前五6 -8)。一般而言,他更加关切的是他所带领信主的人每日的生活如何,远胜于守圣节本身。

欢乐和慷慨

申命记十六章九至十七节

     9『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10你要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守七七节。11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立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欢乐。12你也要记念在埃及作过奴隶。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

     13『你把禾场的谷、酒醉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14守节的时候,你和你的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欢乐。15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你当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你就非常地欢乐。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第二个节日是在逾越节后约七个星期,称为『七七节』;五旬节(Pentecost)或圣灵降临节(Whitsun)是我们较熟悉的名称。这种粗略的计算制度为的是适应一个未有固定日历的农业社会。无疑的,这是一个与农业有关的节日,是大麦收成结束后的标记,而必定是人人皆知,且是人人都了解的节日,不需解释。到了后来它和西乃山颁布律法的事连在一起。

    『住棚节』(13节)是一个秋收的节日,也叫『会幕节』(或Succoth)。棚是由大小树枝制成的,以色列人被吩咐要住在棚里欢乐七日(参利廿三39-43)。申命记再次认为没有必要详细说明这个节日的细节或目的。

    这些节日主要的双重目的,明显是要感激上帝在每年收成里对他子民丰富的供应。这个没有陈明的事实为这一段里的劝告提供了逻辑的推论,即必须同样对上帝及对以色列同胞表现出慷慨和豪爽。没有人空手上耶路撒冷(16节);申命记并没有订下固定的捐献,只是要求『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17节)。责任是落在男人,即一家之主的身上(16节),但是每个人都可获得好处:全家人,田里的工人,寄居的外邦人,利未人(他们此时急需仰赖慈善的捐献),以及孤儿和寡妇(11、12节)。因此,整个社会每年都从这三个朝圣的节日里获益。

    除了吁请要慷慨外,本段也讲求崇拜的人要欢乐(111415节)。敬拜上帝并不是履行一些无生气的仪式,也不是要求付出很大的自我牺牲,更不用说预备上耶路撒冷是麻烦的事了。相反的,它是全国每个家庭中每人都高兴的一件事。在回教世界里,每年前往麦加朝圣都带给信徙极大的欢乐,并且还促进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公元七十年犹太人的圣殿被毁,这事破坏了各地犹太人的朝圣中心,但他们的许多节日至少还保留了欢乐的气息,并且还加强了地方社会的统一。对基督徒而言,圣诞节可能是最令人感到快乐的节日;但是,慷慨多么容易只局限于个人的家里,却忘了它促进基督徒之间兄弟情谊的意义。积极地回想上帝赐给我们实际的福气能刺激慷慨和喜乐(参1217节)。

正义

申命记十六章十八至二十节

     18『你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

    在西方读者看来,这三节好像是转了题目,打断了各段有关宗教礼仪的讨论,转而简略地讨论律法的实际应用。但是,在古代的世界中,律法和宗教是十分紧密相连的——正如整卷申命记所显示的那样。事实上,这一小段谈到的是关于那条主张独一圣所的律法所产生的另一个副作用。地方性的圣殿不只是作为崇拜的地方,同时也是法庭的所在;当申命记宣告作废所有耶路撒冷以外的圣地时,其结果可能使得一般国民断丧了正义(二十节中的重要用语):长途跋涉到耶路撒冷去争取合法的权益或对控诉进行辩护,将是既困难、花费又昂贵的事。因此,法官和其他官庭的官员奉命驻守于原有圣所的各城中。从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申命记从未忘记一般老百姓的福址。这项法律职责的重新分配,也减轻了皇帝在诉讼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

这条法律与宗教的分开(因新任官员也许是按世俗的职称)似乎可能使正义的素质受损,完全靠法律业务获取收入的专业审判官,比圣所中的官员更容易被贿赂(从一些先知口中可以清楚知道,在以色列中,法庭的受贿和腐败是个问题,参赛五23;摩二6) 。因此,十九和二十节立了一个可作依循的标准。十九节是消极的,警告要防备有可能导致枉屈正直的主要途径。二十节设立了至公至义为目标,一个要达到的目标——同时要讲给全国人民听,就像讲给审判官听一样;结尾时则暗示一个威胁,就是一个不公不义的国家将会丧失他们的土地。尽管律法和圣所分了家,但律法却没有和上帝的标准分开;上帝至终要审判那些审判官。

如何才是合法及如何才算公平,这两者很容易被混为一谈。现代的政府凭他们自已的意念制定新法律,有些好,有些则不好。当然,一种律法体系理当不为腐蚀,如十九节中所强调的那样;但是,律法本身有时候是不公平的,因此牢记合法与公平之间的区别是很重要的。绝对的公平是上帝的标准,这是非因为理论上的要求,而是因为上帝顾念每一个别的人。无论是在何处觉察不公平的行为,上帝的子民都应当对它深表关切。

被禁止的崇拜

申命记十六章廿一节至十七章七节

     21『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22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恨恶的。

    十七1『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痛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

     2 『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那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3 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4 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5 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6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洽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洽死。7 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这里,申命记又回到了错误崇拜的主题,同时禁止了三项的活动。

    (甲)败坏真正的崇拜(十六21-22)。祭坛是献祭给耶和华以色列人的上帝的,但是坛旁的树木(或圣竿)及圣柱却是迦南人宗教的代表。竿是女神亚舍拉(Asherah) ,这名称因此可以用来指竿的象征,而柱代表男神。因此,这里描写的习俗是有意将两种宗教加以混合,而日是心非地崇拜以色列的上帝。这实在表示出缺乏信心,因这样作意味着以色列人没有真正地信靠他们自己的上帝赐给他们肥沃的土地和丰收。

    (乙)残缺的献祭(十七1)。将有残疾的动物献给上帝作为祭物是给他次好的。这也是假冒伪善的行为,因它给人的是一种虔诚的外表,但骨子里却是省钱的一种诈术,理由是这类的牲畜在市场上显然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买到。这里没有提到惩罚的事,但是它以激烈的言词说到上帝对这种行为的态度是很清楚的。

    (丙)故意背教(十七2-7)。在故意参与异教崇拜的情形底下,这里提到一个极为严厉的惩罚。今天,我们完全晓得每个人都有宗教的自由,同时,在我们的法令中,也没有像这类的律法存在。然而,在摒弃申命记中像是专横和严苛的律法之前,我们需要先以当时情况的正确眼光来看所发生的事。第三节主要反对的是对空中神只的崇拜,尤其是星宿之崇拜(『拜天象』)。这种崇拜变得很显著导致以色列王国的结束,这种崇拜主要是采自美索不达米亚的崇拜;而非从以色列本国发展起来的。换言之,这个崇拜的形式被看为不只是宗教上的罪恶,且是刻意的政治背叛,转身投向以色列人最坏的压迫者(先是亚述,稍后是巴比伦)的神祗的怀抱。何况,以色列的团结和统一,明显被视为是社会和政治上所必须的。

    同时,不论惩罚是多么严厉,第六节中却谋求防止任何无辜的人遭到处死。证据必须充份而确凿;任何人想对人提出一个严重的控诉,必须预备自己成为死刑的执行者及证人。

    我们今日的处境极为不同,但是,这里一般性的原则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最重要的是,倘若我们自称是在崇拜上帝,那么我们就必须严肃地看待崇拜。

执法官

申命记十七章八至二十节

     8『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9 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10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11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12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13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4『到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上帝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这一段申命记讲的全是有关以色列人的制度,特别是执行制度法令的那些官长(包括国王)。地方的行政长官(我们这样称呼他们)已在十六章十八节中提过,而现在则是在为耶路撒冷的最高法庭制定法规(8-13节)。我们注意到这里再次提及那个独一的圣所(8节)。这不是作为上诉的法庭,而是一个上级的法庭( Superior Court) ,设立为处理各类特别困难的案件,其中有些案件可能是死刑。

    这里提到两种官长——『祭司利未人』和『当时的审判官』(8节) ;其中的措辞可能是提示一个由数位利未人所组成的裁判席,以及单独一位的审判官( 参12节) 。裁判席的实际形式并不清楚;重要的是,君王在裁判席中没有地位。我们知道,君王确实在执行律法上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例如撒下十二1-6:这一段是大卫宣告自己有罪;另见撒下十四章);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君王本身拥有巨大的权益有时会枉屈了正直。(王上廿一章记载一个为王者明显地存有私心的法律案件,虽然案中,他并未公然出庭主理审判。)将君王排除在外,申命记冷静而坚定地指出上级法庭应当秉持大公无私的原则,因为上级法庭的裁决必须是最终的,而且是不可更改的裁决(10-13节)。十二和十三节可能是在提示上级法庭的判决,有时会遭到藐视。

    君主王朝是十四至二十节中的主题。这里对待君王的态度可以被描述为带着怨忿的,但另一方面,申命记也看不出以色列有其他型态的政治的办法。在本质上,这几节更像是对未来君王的一个呼吁,而非制定的法令(除十五节禁止以色列人立任何外邦人作为他们的君王)。特别是所罗门,他增添了许多的马匹和妃嫔(王上十26,十一1-3),朝向建立一个东方专制的王朝迈进。理想的君王应当和他的所有臣民十分亲密——他是他们的弟兄(15节)同时应避免夸耀和贪婪。但任何人一旦身居高位,似乎很难避免自大,圣经对亚顿(Acton)所说『权力使人腐化』的格言,将不会有异义;事实上,二十节对这点说得够多了,但在十八和十九节却提供了一个补救的办法。这补救同时包括了物质和精神方面:为人君者必须将『这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的法典,……抄录一本』,保存在他身边;藉着经常诵读,他就可通晓其中的内容,进而『学习敬畏耶和华。』英文标准修订本很可能是对的,它道:为君者要『为自己』抄录一份申命记,这样作当然能大大增加他对申命记中律法的印象。每位学生都知道,写比单纯地读更有助于记忆。然而,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说,为君者应当拥有一册手

抄本,这抄本无疑是由专业的文士代劳的(见新英译本和现代译本)。

    这律法是给君王,因他的责任在确保这整个律法,在他统治的时期,都要被人遵守。但对每位基督徒而言,经常阅读圣经,以使我们牢记上帝的旨意,这个原则仍然是有效的。

    十八节包括了一个片语,它间接地在为申命记这本书命名(见绪论第一页)。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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