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24)
2011 (139)
所有大陆中国人都没有财产!
也就谈不上投资!
Property的定义,是,国家力量为背书(无论政府和内阁如何更迭,无论哪个政党执政),以保证法律定义的私有权能被强制执行(无论哪个政党、内阁和政府执政,遵守的是同一个法律体系,即法律高于这一切,由国家力量强制!)。
中国没这些。
因而,贪官一出事,所有东西都被剥夺,强拆迁,城管打人,等等,本质上都是因为不是法制国家。
有法律的定义,才可能有财产的定义。否则,必须拿武器自己捍卫。所以,以前,土财主都有私有武装,因为没有国家力量去强制背书。
杰斐逊说,美利坚合众国的立国基础有三个:人口、土地和法律!
看到差距了?看看中国人思想和认识的差距,教育和日常生活到了如何落后的地步!
比如,国内老说侵权,但“权”根本就没有明确定义!都是人凭着本能,觉得有些东西不合理,或不合道德。
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legal privacy(私有合法),还妄谈私有财产?
比如,双规时,连被双规者的最亲近亲属都不知道被关在哪里,在干什么,要走什么程序,等等。
这种落后,是非常令人震惊的。
所以,既得利益者会想到办法把虚无的"产权"兑现,正解就是:转移到国外!
北洋政府时,如是。
民国政府时,如是。
改革开放后的红旗下,也如是!
中国现在有财产保护.非法所得当然应该没收.
现在的问题是太多人的非法所得成为合法.
老毛的GCD是要消灭阶段,人人平等的,所以是公有制;但是实际上,人的本性是自私,所以生产不能发展.
小邓的GCD是"唯生产力",然后达到共同富裕.要"唯生产力",就必须有私有制;要"共同富裕"就不能完全的私有制.
所以,八十年代就已经确定,在经济社会方面,中国的目标是北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