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故事:我的两位妻子

孙传荣,笔名夏威夷。男,1961年6月17日生于江南水乡高淳,曾当过教师,现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
正文

第14章,我的困惑

(2009-12-07 13:46:31) 下一个
  题外话:
  准确地说,此事发生在公元一九九0年七月份。为什么?答:因为我写此书时,将时空推迟了五年。那为什么要公开更正日期呢?答:因为要牵涉到当时一些机关单位的人。为了不使误会,在此特意加以说明。
  
  继续故事。
  我到家的准确时间是七月十七日,我一到家,文将事情的经过,完整地向我描述了一遍。
  文第一天,送我到车站回家后,发现壶里有药的气味,就将壶提到县公安局报了案。
  文报案后的第二天,也就是我上船的第二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带着两个人就来了,查看了现场,做了分析。并带走了我家里的一些东西。
  第三天,公安局很重视,他们也来了,叫文通知我回家。并叫文明天去办公室一趟。
  第四天,文去了公安局。回来后接到我从洛社打的电话,我答复她不想回来。
  舅舅回来后,去了母亲那里,得知公安局在查,但矛头指向的是我。而且外面的风声,对我很是不利。舅舅知道一切后,已经没有心思在家呆着了,第三天就去了南京。
  那天早上,舅舅对我没有说明,因为也不了解内情,只是说叫我回去,公安局有些怀疑是我做的。原因:我将儿子带走了。
  听舅舅说后,我的心很镇定,因为我没有做!可那时我不知道公安局已经在调查我的一切。
  我回到家后,文也没有把她在公安局的一些对话告诉我。那时她已经被公安局的人,引导着注意我的一切。她所告诉我的是一些皮面上的事情,准确地说,她已经和公安局站在一边了。想起这事,文真傻。
  回家后,下午我去了沧溪派出所,高所长我认识,他答复明天等县局的人来了再说。我就回去了,连父母那里都没有去,此时村上人的眼光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对我了。
  晚上,洗洗上床。
  “你的看法呢?”我问文。
  “我不知道啊!”
  “你也怀疑是我吗?”我说。
  “没有。”
  “没有就好,我不会做的,但这是谁呢?”我说。
  “..........”文当然没有答案。
  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八日,从文的口里慢慢得知“外面的人大部分说是我干的”。我的情绪非常低落,上午,沧溪派出所来人,通知我到县公安局去。
  我一到县公安局,他们就叫先坐。不一会,叫文出去,问我话的是刑警队长。他一面问我一面记录着:
  刑警队长:“ 姓名。”
  这不是审问我吗?我想。我没有直接回答,我本想问问他们的看法。而他却由不得我说话,继续问我。
  我只好回答:“孙景头。”
  刑:“年龄?”
  我:“31”
  刑:“妻子名?”
  我:“文”
  刑:“文化程度?”
  我:“高中”
  刑:“职业?”
  我:“农民”
  刑:“为了尽快地把此案搞清楚,你必须把你的事情如实交代。”
  我:“你放屁,你们不查案子,倒怀疑起我来了。”
  刑:“那你对此案有什么看法?”
  我:“我不知道,我在船上怎么能知道呢!”
  我真的没法判断是谁做的,我没有仇人,这事难以断定!
  结束后他叫我先回去了,临走时丢下一句话:回去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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