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别费”案谈起
英国 吴仁仁
小小的一个台湾宝岛,近来新闻特别多。
踏入了二○○八年,正值北京方面密锣紧鼓筹备着迎接奥运的来临,大家忙个不亦乐乎之际,台北的陈水扁却混水摸鱼,动作多多,什么“入联公投”啦,“去蒋化”啦,拒绝奥运圣火经台啦……不都是出于为一个“独”字而作出的一些怪招,欲乘人不备而讨一奌便宜而己,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刚结朿的一月十二日立委选举,陈水扁为代表的绿营溃不成军,败得很惨,大饼仅仅分得了四份之一,比上一年度大大退步了。立委选举成绩虽然如此的不堪,但陈水扁还是要撑的,在即将来临的三月二十二日“总统”选举,鹿死谁手,尚是个未知数。代表蓝营的“总统”候选人马英九,民调胜数虽然暂时高于绿营的谢长廷,但到时结果如何?仍属未知之数。以二○○四年发生于台南的“三·一九”悬案,凭一颗子弹划过肚皮而反败为胜的例子来看,诡计极多的陈水扁临阵又搞出什么花样来助选,实难以逆料。
为选举“造势”的新闻似走马灯般,令人眼花撩乱外,“特别费”案的闹剧,其热闹情度也不遑多让。
究竞什么是“特别费”?顾名思义,其实即是我们惯称的“津贴”,是发给行政官们薪饷以外的另一种开支费用。既称“特别”,即是有任由当事人自主作开销的含意,但此是为公或为私之开支费用,则没有明确的文字来规范,只凭单据报销便可。此制度是在两蒋时代一直沿袭下来的,也一直相安无事。时至今日,因有蓝、绿政党之竞争,为了夺取执政权,两营彼此互相抹黑,你来我往,各不相让。终于,引出了这个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极具争议性的“特别费”贪污案件来。
众多的贪污案件中,最使人瞩目的是马英九的“特别费”案。马英九当官以来,素有清廉的美誉,任聀台北市长期间,政绩也不俗,为后来当选为国民党主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最后获得提名为代表国民党参加总统竞选人,乃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事了。
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一审及二审,虽然己经宣判无罪,但偏绿营的主控官侯宽仁还继续穷追不舍,提出了三审上诉,能否入罪,在所不计,但求以此作为宣传武器,制造假象,以达到为绿营竞选"造势"之目的。
话得说回来,正当蓝营的马英九为“特别费”案而烦恼不已之时,绿营的谢长廷、苏贞昌、游锡堃及吕秀莲等也相继卷入了这一虚耗性的“特别费”案,甚至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也旷日持久,纠缠不清,彼此都承受着不少的压力,堪称彼此彼此,你有半斤我有八两。
这些由互斗而产生的案件,其结果何?暂且不论,最终是消耗大量的公帑,拿纳税人的金銭来放水片,则是百分之百的事实。
很明显,这种“虚耗”是负面的,但内里暗藏玄机,也有民主渐趋成熟的正面意义★。
200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