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灯光骤然一亮,正在陶醉的众人便象被解除了魔法一样,回到现实世界。狂欢结束了,下一天又要要开始紧张乏味地上班了。
想起了大学时舞场时,用不完的精力,兴奋的心情。简单修饰一下,周末便进了舞场。那时的舞场很简陋,体育场,甚至食堂也可以。尽管如此,跳舞的人却仍是兴致勃勃。不成文的按例是女生不买票的,于是总有人到了周末便送票来。至于跳舞的醉翁之意大家都有些心知肚明,有些有经验则一曲结束到僻静些的角落,好在下一个曲子奏起来时,在其他人来不及邀舞时,继续和你跳。
我那时是心中有颗红心,所以千般干扰亦是镇定自若,只是享受音乐与舞蹈的快乐。饶是如此,上研究生时仍被一个帅哥电到了。此帅哥刚考到我班上,对我的状况开始不了解,于是一阵穷追猛打,其中也包括跳舞。他有舞蹈武术专科的底子,身上颇有一股英武之气。音乐一起,帅哥便带着我轻摇曼舞,一双带电的眼直逼视我,害得我好几次不得不低下头去,脸红心跳。好在曲终人散时,魔法消失了。
毕业后,这股跳舞的热情突然就消失了。除了有次被拉着表演,而这次表演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从此后,对跳舞有些厌恶了。
这次公司的晚会先是大快朵颐,然后一些表演。坐得厌了便四下走走。卡拉ok,不会,赌博的,不想送钱,便踱到了跳舞厅,站在那看热闹。一个似曾相识的同事叫我的名字,问我想试试吗。我犹豫了一下说不会,他说我教你。我们挤到了下饺子一般的人群里,慢慢地我从僵硬到放松,随着音乐和周围地人一起乱摆。
一转眼,看见心仪的人站在外围对我举杯致意。他一会儿后和一堆人在一起跳,帅气得一塌糊涂,我的眼睛竟一直没有离开他,跟着他移动。我的舞伴似乎察觉到了,把我转到背对他的方向。这一转,似乎把时光转回大学时舞场的时光。不同的是,那时青春染红的面颊,如今要涂脂了。
午夜钟声把人们惊醒。人们疲惫不堪地流出大厅,犹如狼狈逃窜的辛黛瑞拉。我晶亮的红舞鞋,虽然还牢牢套着,却几乎承受不起我要折断的双脚。朋友开来南瓜车,一路无语回家。
明天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