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夜深人静。觉得正是自己好好思考自己的人生之时。
首先,必须想清楚自己家庭的变化,结合家庭成员的各方因素,尽量将对孩子和老人的影响压至最小;然后再是今后自己应该何去何从,......。
其次,也是必须想清楚的,自己与LG 之间的关系。当然,这就离不开LG本人的意愿和努力。
为了解决这次事件,我以为我尽了我该尽的力。我仍然期盼他就是一个男子汉。
第三,看来,如果与那位女人单挑行不通的话,就让她自己继续拿她自己开涮去好了。只能很遗憾地认为她不过是一“自虐狂”。
反正,“天地之间有杆秤”,不是么? 没有人能够替天行道。
就在刚刚过去的时刻里,我还以为我自己是很委屈的,但现在不了。
人生道路上,愚钝的我似乎艰难迈进了一步。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首先应当是分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感情用事实在不是成熟的表现。难道只有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不,全世界都一样。
非常谢谢你的留言。
很抱歉,我这么迟才给你回音。我想我现在是该考虑你的话的时候了。否则,我真的太对不住自己了。
不过你看,就是有人还在努力误导我呢?
"原谅我的好奇,只是想激将你,因为在她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你LG给她的情书(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2&postID=41683)如果你觉得玷污了你的家庭,还是不拿出来的好。"
是早上我没有看清你的意思,原来居然是你认为还是不要将那封信拿出来的好。那么,你到底是谁?
依那QR奋不顾身的表演方式,要真的有那么样一封信,还等得急由你做决定不拿出来的好?你还以为你这么说,是在帮助我换个角度思考?
做人到了这么个自以为是的程度,难道你不觉得很可悲?
我不管你是谁,既然你能够决定QR该写什么或不该写什么,那么,你为何不劝劝她改改她的疯狂思维啊?你以为她那不顾一切伤害别人的做法很有意思么?而且,险地那些善良的人们还在努力地帮助他们认为还是天真的你。你不要辜负了善良人们的一片好心。
正因为你的发言非常重要,我一定不能删除。
况且,这里是我的博客,我删那篇或保留那篇,我自会有度。不过我也可以确认了,今早的那只给连接的小姐,就是你。我早就发现了。能够在别人伤心伤感的帖子里,嘻嘻哈哈轻轻巧巧地说疯话的,只有你的同类项才做得出来。所以看到了就删了。你披着多种马甲来,我也认得出来你。因为你的智商水平实在是太有别于大众。
我还是要衷心地感谢,你指出我与我的朋友的一致性。现在我非常担心再这么下去,你恐怕又要借机入侵她了,我决不会提供这么个机会给你。
那么,你的目的达到了?你一直在寻找我的朋友就是我的证据?你这么做,如果不是她?那么你究竟是在帮谁的忙?
至于你说的她的文章中提到我LG也给了她一封情书,对不起,我至今没有读到她的那里呢?你倒是很了解啊?你给的连接我没有办法看。
但是我坚信一点,她很会捏造,尤其是性方面的事情。常常就像真的一样。
告诉你。我看与不看,她对我的伤害就不存在了么?
我绝不会删你的话。
谢谢你的回复
本无意触犯你,只是在这里谈谈自己的看法而已。想帮帮你从另一个角度看事物。
读了你的回复,觉得你的语气与你那位朋友的语气很相似,或许就是一个人吧?
关于“私隐”,我指的是你和你老公之间的私隐,至于你LG的QR在她的博客里公开她自己私隐, 那时她的事。
原谅我的好奇,只是想激将你,因为在她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你LG给她的情书(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2&postID=41683)如果你觉得玷污了你的家庭,还是不拿出来的好。
很欣赏你从来没有骚扰她。有教养,高雅,不去与她相提并论。很明智!
她在她的博客里写文章,又是怎样骚扰了你呢?言论自由嘛。是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还怕她写东西吗?
任凭她写她的去吧。你若不去看,那她写不也是白写吗?她写出来不就是给人看的?你那位朋友公开她的博客,她说不定还求之不得呢, 给她做宣传了。
以上仅供参考,若有触犯,请删除。
我不知道你是谁?你大概是那位的粉丝。气急败坏地注册了个马甲就来了。正好可以让大家再随你的马甲去那儿看看了。
你可以再到我的日记后面去写,谢谢你的破口大骂,反倒使我有勇气写下这些文字。
你说我卑鄙?哈,是谁卑鄙?知道我不再写了,我都不看了!就趁机在我的文章后破口大骂?好在有朋友及时告诉我了。
你看看,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她自己的博客里写她自己的事情,有人理她么?若不是她自己不甘心,再次侵犯我们,我理她?
至于你说“私隐”,如果不是你自己没有认真看,就是故意说谎!她那文章里津津乐道所谈的的“私隐”只会比我的多。其中有些我当然知道是她在瞎编,但有些我知道她是有意而为之。
我从来没有骚扰她啊。我得到她的数据,是我的朋友帮忙找的。怎么了?不行么?她要破坏我的家庭,我不能自卫么?再说这世界上帮人找证据的多了去了。是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我还才知道不光是有人要偷人,居然还有人会愿意为其充当吹鼓手呢?你很光荣啊。
告诉你,如果你真有兴趣要看偷人证据的话,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知会给你和你的旗手的。那些不是我LG给我的。那是我被逼得依靠我自己的知识得来的。要知道是她自己缕缕地破门而入的。难道抓贼的都做得不应该了么?这是什么世道了呢?
我应该后悔么?我要不是担心那样的文字公开的话,太玷污了我的家庭,我早就应该将之公开在她的博客后了。我要不是担心扩大受害面积,我早就应该写一封慰问信给她的LG了,附带一封她给她网恋情人的情书。
是的,我要感谢一切善良的人们的善意劝告。险地的朋友们很好,都有自己的正义辨识能力。我和我LG的事情,我自己会解决的,这在好几个月以前就告诉她了。但是你若不是故意的话,完全可以看到,这次是她自己到险地为了要使她网恋情人难堪,为了报复我才发表她的小说的。
其实,那是小说么?只不过是她自己的嗫嗫自语罢了。充其量只能算是杂文。
再次,我就是感谢我的朋友,她一惯是我们家的最好的朋友。老实说,没有她,我们家挺不到今天。怎么样?你也能够做他们家的朋友么?还是只不过是她一方的粉丝?当然,我说你是她的粉丝,也许还说轻了,我套用她自己的思维来说:你就是她。光明正大啊。你的马甲暴露了你的智商。
多谢你的光临。
在cnd里已经有许多朋友劝你了。这种事情最好是你跟你的LG好好谈,没有必要浪费精力跟你LG的QR去对峙。
你的朋友在cnd里说你掌握了你LG的QR的的一些私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是你LG的QR给你的,那说明她是坦荡大方的,没有隐藏什么;如果这些信息是你用专业手段获取的,那就只能说明你自己的卑劣。
现在的法律对internet afair还有什么限制的条款,不过有统计,现在每五件离婚案中就有一件是因internet afair引起的。
我们以前见过面么?谢谢你来看我。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首先应当是分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
很好~